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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办公下一楼 作风上一层

2020-06-17 08:26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请填一下轮椅申请表,我们会及时向镇里上报。”6月4日,在日常“走村访廉”过程中,嵊州市剡湖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郑芳芳在沙园村便民服务中心一楼,看到了村委会主任张立云为民办事的忙碌身影。

  “今年5月份,我就从楼上办公室,搬到了一楼的便民服务中心,每天都会在这里办公。”谈起办公地点的变化,张立云眼里闪过亮光。

  据悉,今年4月以来,嵊州市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按照“办公区域最小化、服务场所最大化”,通过“便民服务中心一律设置在一楼、所有村干部一律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两个一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村级延伸。通过设置开放式服务窗口,村干部零距离开展服务,近距离倾听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亮化规范了村干部行为,推动基层治理,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截至5月底,嵊州市239个村2358名村干部,都已将办公室搬到了一楼。

  “在正风肃纪专项检查中,我们发现,以往的村干部办公模式下,办公室门一关,人在不在岗,有没有在办事,没人知晓。尤其是行政村撤并后,村民不一定认识村干部,易出现找人难、办事难等问题。”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道,“两个一律”的推行,让村干部集中办公下到一楼,老百姓办事便利更上一层。

  便民惠民同时,“两个一律”也为开展精准监督提供了抓手。“村里好几个租户一直拖欠房租,村干部也不去收!”日前,在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时,长乐镇六村村监委主任徐君飞收到村民反映,并将线索上报至长乐镇纪委、监察办。

  “去年年底,六村经济合作社就对4个租户提起了民事诉讼,受疫情影响,法院一直没开庭,老百姓不知情,就还以为是村干部不作为。”向村书记商伯灿了解情况后,长乐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张科一督促村级班子抓住届末考评会契机,召开一场村级“新闻发布会”,由村干部对村房租收取问题作出解释。考评会上,村民心里的“疙瘩”化开了。

  “‘下楼’后,隔开村干部与村民的那扇‘门’没了,村民能随时监督村干部的一举一动,村干部也能更及时地倾听群众诉求、靶向施治,清廉村风更足了。”谈及变化,张科一欣喜地说道。

  集中、公开的办公环境让少数办事推诿拖延的村干部不得不直面问题,有效解决了村干部“推、拖、躲、懒”等消极应付问题,而“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党员无违建承诺书”“集体债权债务”等村务、党务、财务按时公开上墙,则进一步倒逼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4月以来,嵊州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已服务群众8900人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市镇两级电话信访较第一季度下降70%。

  “‘两个一律’下,各办事窗口是群众对干部作风好坏体会最深、感受最实的重要平台,也是嵊州将清廉村居建设落到最基层一个实实在在的举措。”嵊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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