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诸暨: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2020-06-16 08:26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组里办不了?”

  “是的,边主任,这份意见回复需要我们委机关办公室统一接收、按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一个多月前曾向局党组通报过。”

  近日,诸暨市发改局一名副局长拟推荐参评某项绍兴市级荣誉,局办公室副主任边成波到归口监督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却吃了“闭门羹”。

  看到边成波还是不甚了解的神情,组内工作人员小茅向她详细介绍了市纪委市监委前不久出台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中,关于拟向上级推荐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需由市纪委市监委出具的相关内容,并当场帮助联系对接委机关办公室。当天下午,市发改局便收到了意见回复函。“之前也没留意,下意识就认为是向派驻机构征求意见,没想到这么严谨规范,回去之后要再仔细学一学。”边成波表示。

  “严格对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和加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诸暨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主任胡杨光介绍说,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在遏制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在以往工作中,确实也存在意见征求过滥、过急情况以及把征求意见当作推责挡箭牌思想,需要界定受理范围,规范办理程序,明确时间要求,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以解决意见征求扩大化问题,也确保有足够时间综合研判。“这既是我们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行动,也是推进委机关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在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充分调研基础上,诸暨市于2020年4月制定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根据干部管理监督权限,将受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事项明确为对市管干部拟提拔任用、非市管干部拟提拔为市管干部、拟推荐为市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等6大类,并细化接受、分转、办理、回复、归档5步办理程序,实行办公室一门受理、各职能室查询分办、委领导审批签发、回复格式统一制定、办理纪律严格严明的整套机制流程。同时,着眼全面、客观、准确辨识征求意见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诸暨市纪委市监委还将建好廉政档案、打造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等作为基础工作,并综合分析信访举报、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信息,整体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量。“《办法》出台以来,已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70人次,建议暂缓或否决5人。”胡杨光说。

  据悉,除规定由市纪委市监委出具意见的情形外,诸暨市在实践中探索分级分类做法,赋予乡镇纪委监察办、派驻机构对本单位(或归口监督单位)中层干部提拔任用、中层及以下干部评优评先等情形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权限,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充分行使近距离监督职责。6月4日,诸暨市妇联就妇女发展部一名工作人员参评市级“服务群众标兵”,向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得益于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全面和提前联系沟通,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向经办人员出具了书面回复。

  “规范严谨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诸暨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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