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推动移风易俗 助力基层涵养新风尚

2021-04-22 06:3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潺岙村党员徐俊贤父亲的葬礼在两天内全部完成,治丧当天,没有棚架、哀乐、鞭炮,也没有操办酒宴,只是简单摆放着几个花圈,送丧队伍只有5个人。按照新的规定,他家一场葬礼操办下来,节省了1万多元。”近日,三门县海润街道纪工委书记叶流芳在街道移风易俗集中整治月部署会上再次强调了纪律要求。

  移风易俗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推动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的重要工作,也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针对清明与五一前后婚丧喜庆操办事宜明显增多的现象,三门县委将四月份定为全县婚丧喜庆集中整治月。该县纪委县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在总结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明确“1+3+N”的监督执纪新模式,通过压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用好用足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队伍3支监督力量,建立“57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287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560名村级监察联络员”的N条监督链条,上下联动、同步监督,推动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恭喜您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姻是人生大事,遵守婚庆事宜操办的规定也是党员干部必守的规矩……” 4月11日,即将操办婚礼的三门县粮食收储公司中层干部张晓晗及其家属收到了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发送的提醒短信。据了解,类似这样的事前提醒,早已成为该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的常态。该县通过示范引领、宣传发动、强化督查等举措,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组织或操办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中,做到“不准通过搞事前预请、事后续请或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操办”等‘十不准’”、事前与事后“两报告”、“严控婚丧喜庆操办规模和严控操办乔迁新居等其他喜庆事宜”的“两严控”。县纪委监委聚焦整治重点,对准关键环节“风险点”,着力开展“长牙”“带电”的过程监督,为全县移风易俗问题整治到位、防止反弹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家里乔迁新居,亲戚朋友们都来给我贺喜,一时脑热,拿了不该拿的钱。”近日,健跳镇梅山村党员吕某因违规收取礼金2.4万余元受到了镇纪委党内警告处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综合运用“村级监察联系站的网格监督+纪(工)委的监督执纪”模式,完善跟踪管理办法和报告制度,构建“网格化”“立体式”的移风易俗监督体系,通过监督执纪,努力杜绝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现象,全力遏制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取得新成效,助力基层涵养新风尚。

  在县纪委县监委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下,各职能部门先后举办了“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大签名、“爱在一路·你我同行”集体婚礼、“撕陋习·剪窗花”移风易俗趣味比赛、“最美家庭讲最美故事”等主题宣传活动。该县还创新方式方法,将三门婚姻登记处打造为全省婚俗文化示范基地,将婚事新办作为新人领取结婚证的承诺内容之一,引导新人进行移风易俗的宣誓承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文明新风在三门已经蔚然成风,移风易俗深入民心。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移风易俗必须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三不’一体推进,推动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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