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长兴以监督助力打击非法行医

2021-08-24 06:3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谁都带不走这里的药品!”这么“霸气”的“医生”,执法人员还是第一次见到。近日,长兴县卫生健康局接举报称:“长兴县泗安镇某村村民黄某非法行医”,随即卫健局工作人员联合公安执法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实无证人员黄某在家给患者进行输液的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严重扰乱医疗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长兴县纪委县监委将打击非法行医纳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重点任务之一,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压实主体责任,联合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县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医保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的办法,力求肃清辖区内非法行医行为。

  县纪委县监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融合各部门、单位的资源优势及辐射能力,实现信息等资源的最大化集聚对监督的情况及时反馈落实同时,县纪委县监委建立线索移交、案件通报、联合惩戒、“一案多查”“一案多处”等工作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气势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的情况,采取内部通报、公开曝光、提醒约谈等方式以督促纠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然而,“黑诊所”游离于正规机构之外,极易成为疫情防控的漏网之鱼,所以我们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深做实日常的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就医的意识,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联席会议上说。

  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督促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基层站所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在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开展常态化宣传,上门分发举报非法行医的告知书,并通过“健康长兴”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及时公开查处非法行医的情况,积极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加深老百姓对非法行医的了解,同时,鼓励社会公众通过电话、投诉、12345举报渠道来反映情况。对于反映的情况,一旦查实,相关职能部门坚决查处、依法取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老百姓健康的就医环境。

  据统计,2021年1至8月,长兴县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9起,罚没金额共 36.86万元,没收药品、医疗器械 65.3公斤,因非法行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2起。

  “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紧盯不放,坚决改到位,改彻底。下一步,县纪委县监委将继续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履职界限,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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