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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校外培训机构乱象 防止治理走过场

2021-09-08 07:1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目前全县共有多少家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在册的任课老师共有多少人?是否都符合从业资格?”

  “校外培训机构的教材是否符合规定?按什么标准收费?”

  日前,景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深入该县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现场等地,通过看实地、察实情、摸实况的方式,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防止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中出现走过场、搞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出实招、见实效。

  为不断规范校外机构办学,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利益,自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开展以来,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靠前监督、跟进指导,把集中治理纳入监督重点,深入教育部门开展“一月一督查”,以贴身监督推动专项治理落实落细。

  “在集中治理前期的月度督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培训机构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出现‘钻空子’、打‘擦边球’等行为。”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从根源上治理此类问题,该组督促县教育局落实好监管责任,强化教育引导,进一步提升培训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日前,该县教育局组织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召开法规、政策培训会,集中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市县纪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等相关政策文件,实现了教育引导的全覆盖。

  “集中治理不能治标不治本,要从长远着手,系统施治,防止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反弹回潮。”为常抓不懈治落实集中治理,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该组与该县教育局主动对接,召开集中治理联席会,共同商讨深化集中治理有关事宜。

  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同发力下,景宁制定了《景宁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景宁县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等基础性制度,创新推出了“1236”监管机制,即制定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底线要求的“一张负面清单”;落实年检和校外培训机构考核“两项工作”;深化运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浙江省民办学校审批平台、“浙丽培你”管理服务平台“三个平台”;对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广告、机构专任教师名单、课程表、教材使用清单、收费标准、合同范本“六项内容”进行备案登记,为校外培训机构的长效监管提供了保障。

  同时,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还联合该县教育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安全、办学规范、资金监管、教师持证、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现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13条,发放《整改通知书》1份,形成了有力震慑。

  “接下来,我们将创新监督载体、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深度,以监督推动集中治理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以专项治理‘小切口’,提升群众‘满意度’。”景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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