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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酒驾醉驾 严纠"四风"问题

2021-11-05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10月1日深夜,在安吉县最热闹的浦源大道路段,一队检查组正在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检查,不同于以往单纯的交警执法,此次检查组多了几个戴着正风肃纪检查牌的同志,原来这是由安吉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他们兵分多路,开展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这是安吉县聚焦党员干部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具体实践。据悉,为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遏制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出台《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其背后很有可能牵涉的就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县纪委县监委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健全快查快处配合联动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时段路段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对查到的涉及酒驾醉驾、违规吃喝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先停职、后核查、再处理”。同时,在交警大队日常酒驾醉驾执法检查中,车主身份核验可能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需立即口头通报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确保快查快处。

  “我不应该贪杯,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今年9月,安吉县有2名党员因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按照信息互相通报机制,该问题线索很快就通报给了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受理。在倒查回溯中,县纪委县监委发现其中某一名干部还可能存在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随后依照相关程序规定对其进行调查。

  为确保纪法有效衔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依托数字赋能,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案件和刑事案件信息互相通报机制,一旦出现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相关部门可通过数字平台,将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从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掌握,确保从严从快处置。

  另一方面,为确保“四查清”“两监督”的要求落实到位,县纪委县监委聚焦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四个方面,对出现酒驾醉驾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持一律倒查回溯、跟进监督,深挖倒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并督促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的单位,下发监督提醒通知书,督促开展相关警示教育。

  目前,县纪委县监委已查处涉酒驾醉驾党员干部51人,其中48人受到党纪处分,2人受到政务处分,另有1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通过专题通报、约谈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完善规章制度,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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