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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开展专项治理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2021-11-19 07:3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你好,请问是市场监管局吗?我在网上买了点药,收到货后发现药品是过期的,你们能过来看一下吗?”近日,家住平湖市独山港镇的徐先生向该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原来,徐先生因为脚出汗较多,便在网上购买了一盒名为“足光散”的药品。收到货后,他注意到,药品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标注的是200611,以为是2006年11月生产的。15年前生产的药怎么还能吃呢?于是,徐先生便拨通了平湖市药品网络销售举报电话。收到举报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徐先生住处,发现徐先生购买的产品生产日期确实标注的是200611,但同时也标注了有效期为2022.05。

  “这个药品啊没有过期,200611表示生产日期是2020年6月11日,有效期到2022年5月,这样正好2年。”执法人员向徐先生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谢谢谢谢,那我就放心了。这么热的天,让你们特地跑一趟,真是不好意思!”了解清楚情况后,徐先生连连道谢。

  认为购买药品出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举报的行为,一方面反映了相关单位的工作高效受到群众认可,另一方面也是平湖市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取得的成效体现。

  群众利益无小事,桩桩件件总关情。随着手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便捷的网络售药模式,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但药品安全问题不容小觑,网络销售更不能成为监管盲区。“今年5月以来,我们以群众用药安全为根本出发点,联合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整治未取得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采购销售、药品网络销售者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履责等一系列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孙淑君介绍。

  据了解,目前,平湖市共有62家药品网络销售单位。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该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市场监管局采取“线上+线下”双巡查方式,对全市药品网络销售单位销售资质、网销流程、药品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全方位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目前,该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66人次,实现对62家药品网络销售单位线上4轮、线下2轮的巡查全覆盖,查处各类违规案件4起,其中一般案件2起,简易案件2起,在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上取得不小成效。

  小事连着民生,民生连着民心。为进一步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平湖市开展了一系列药品网络销售相关知识宣传活动。“我们专门设计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网上购药‘七注意’折页,通过随外卖购药袋附送等形式,累计发放出3000余份。同时,我们群发了5万余条网络购药安全提示短信至市民,提醒大家注意网络购药安全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平湖市市场监管局药械科科长冯蓓蓓说。

  此外,该市还充分发挥民生药事服务站、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等民生项目作用,组织药学志愿服务团前往村社区开展网络购药专题科普讲座、现场咨询等活动,面对面为群众送去网络购药知识。目前,该市已累计开展相关活动6场,受到群众积极参与和纷纷点赞,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网络购药氛围。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药品网络销售安全关乎到群众最直接利益,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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