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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向酒驾醉驾说"不"

2021-11-16 07:3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剧中的村支部书记酒后驾车不仅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到最后连村干部也当不了……”近段时间,江山市纪委市监委策划推出方言类廉政情景剧《一杯酒》正在各乡镇(街道)的清风讲习所内循环播放,观看后,在场的党员干部都表示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

  寓理于法,融法于心,借助充满本土气息的表现形式,将警示教育送到党员干部的身边更送到心里,这是江山市纪委市监委深入推进酒驾醉驾专项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不仅严重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隐患,背后还潜藏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此,江山市纪委市监委重拳出击,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重点聚焦案件查处、问题回溯、制度执行、责任落实4个方面内容,并列出分工清单,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对全市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进行全面检视。

  自查自纠和问题回溯双管齐下,通过监督的“放大镜”让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显形。一方面,江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全市66个部门以及19个乡镇(街道)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有33837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上报自查情况,其中99人主动报告存在酒驾醉驾行为。另一方面,市纪委市监委对十九大以来查处的酒驾醉驾涉案人员开展“回头看”,根据身份信息比对,排查出上余镇干部黄某某于2017年3月因酒驾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后经调查处置,2021年8月给予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为进一步提升发现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的质效,江山市纪委市监委紧盯国庆、周末等节日假期酒驾醉驾易发频发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第一时间告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一律“先停职、后核查、再处理”。公安交管部门在酒驾醉驾现场执法过程中,初步判断车主可能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立即口头通报至市纪委市监委,确保快查快处。

  “酒能怡情,也能误事。对于不良的酒桌歪风必须坚决抵制……”在长台镇乾湖村的清风讲习所内,预防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的家风家教宣传活动如阵阵秋风吹进党员干部“廉家属”心中。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利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重要节点进行谈话提醒、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方式,将严禁酒驾醉驾的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

  “党员干部必须牢牢绷紧纪律之弦,杜绝侥幸心理。对于查处的酒驾醉驾问题,一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并深挖背后‘四风’问题,对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形成强力震慑。”江山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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