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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细监督 推动党员干部扬新风

2021-11-17 07:0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之前家门口乱堆乱放我也没当回事,现在已经认识到这样有损个人和组织形象,回去一定马上整改!”近日,在接受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姚晓东的约谈时,市人民法院干警小赵当场表态。

  事情还要从诸暨市近期开展的党员干部“文明行为我带头”实践活动说起。据了解,作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精神文明高地”领域首批试点县市,诸暨把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作为一项标志性成果列入试点行动计划。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一场名为“文明行为我带头”的实践活动于今年9月正式启动。以带头文明出行、带头遵守公共秩序等为内容的“四带头”号召,迅速通过各级党组织传导到每一名在职党员干部。

  前不久,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推动和参与下,诸暨市委宣传部部分镇街、部门在职党员实践“文明行为我带头”活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发现交通违法行为30人次、住处楼道乱堆放行44人次。10月底,关于上述情况的详细通报被发送至39个相关单位党组织并同步抄送市纪委市监委。

  收到通报后,各有关镇街纪(工)委监察办和派驻机构纷纷行动,督促相应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举一反三抓好教育整改。对于在职党员不文明行为相对多发单位,归口监督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开展了一对一约谈。

  “我们着力构建公德教育、党纪约束、法规处罚的文明行为引导闭环,力促党员干部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余光明表示,下一步还将联合兄弟派驻机构,对有关责任部门“文明行为我带头”活动组织动员、教育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的再监督”。

  以监督护航共富范例打造、推动文明先行,诸暨市纪检监察系统迅速行动。今年9月,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关于监督保障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诸暨范例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以精神文明高地试点为引领弘扬新风正气为打造共同富裕诸暨范例营造良好环境。具体路径上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立足“小切口”,实行清单式监督、项目化管理、对账式销号

  根据以上部署,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督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担当作为精神啃下市容整治“硬骨头”,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东和乡纪委监察办聚焦食材采购、用餐登记、村民反响等环节,全程监督“爱心食堂”试点及扩面工作;马剑镇纪委监察办成立督查组,定期督导关爱基金2.0版、移风易俗等推进情况并每月下发提示函……

  “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监督推动各镇街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责尽责,保障共同富裕、文明创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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