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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整治酒驾醉驾 纠治"四风"顽疾

2021-11-26 07:2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细查背后“四风”问题,嘉兴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于10月初至12月底同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

  “您好,酒驾检查,请配合吹气检测一下......”

  11月15日晚,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市公安交管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置临时执勤点,利用酒精检测仪对过往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检测,并对交通违法人员身份仔细核实。

  “除了联合检查,我们还与公安部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即公安部门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酒驾醉驾当事人疑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确保快查快处。”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于案件查处、问题回溯、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等四项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对专项治理开展前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立足问题本身,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置;对专项治理开展后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律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做到案件“四查清”“两监督”,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监督是否存在执纪、执法、司法人员包庇袒护的情况,监督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说情抹案的情况。同时,强化“一案双查”,倒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酒驾醉驾屡禁不绝等问题的,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

  除此之外,市纪委市监委还联合公安、组织等部门,对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处理到位。

  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将继续做好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扎实推进专项治理,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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