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 06:3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涉案人员身份信息要尽快核实,纪法面前绝不能有‘漏网之鱼’。”日前,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等科室召开专题研判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十九大以来酒驾醉驾类行政处罚信息、刑事案件信息进行分类研判,起底其中应处理未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确定处置方式,进行分类交办。
根据统一部署,今年11月起,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深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着违规吃请收送礼、说情抹案搞特权等违反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胡某某,泰顺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职工,2021年7月醉驾,系个人主动报告;蓝某某,罗阳镇人民政府退休干部,2020年9月酒驾,系个人主动报告。”……自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仅仅半个月,泰顺开展自查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达10423人,发现问题人数24例,其中,个人主动上报15例,单位自查发现9例,专项整治自查阶段成效初显。
本次专项治理,对发生在专项治理开展前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立足问题本身,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置。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一律倒查回溯,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同时,专项治理还倒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酒驾醉驾屡禁不绝等问题的,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责任。
一直以来,泰顺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将纠“四风”树新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释放酒驾、醉驾违纪必查的强烈信号。去年以来,泰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164人,给予党纪处分137人,其中开除党籍12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24人。
“当时推脱不过就喝了酒,想着这么晚了也不会有交警查的。”谈及自己因酒驾被处理,县第六中学教师黄某某懊悔不已。当时,他抱着“不可能这么倒霉”的侥幸心理,酒后仍然驾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行政处罚,并随后受到留党察看、降级处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去触碰法律的底线。专项整治启动后,为让全县党员干部首先在思想上绷紧“纪律弦”,泰顺第一时间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同时一封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禁酒驾醉驾、树文明新风”的信件也以图文和视频形式在县内各大宣传平台巡回播放,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禁止酒驾醉驾氛围,也给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好专项中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方式,让更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身边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