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鹿城亮剑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

2022-03-22 06:3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9年我因酒后驾驶被暂扣驾驶证并罚款了,今天特来向组织坦白。”在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后,油岙村党支部书记周晓忠敲开了镇纪委书记王干益办公室的门。

  这起悬崖勒马的个案,正是发生在鹿城区纪委区监委精心组织开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的专项治理期间。对像周晓忠一样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向组织坦白问题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该区坚持“保护为主”原则,依纪依法酌情从宽处理。治理期间,共有15773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完成酒驾醉驾情况自查,其中,主动上报问题11人。

  据介绍,本次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专项治理,聚焦案件查处、问题回溯、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四大重点,针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酒驾醉驾案件,一律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做到案件“四查清”“两监督”,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监督是否存在执纪、执法、司法人员包庇袒护的情况,监督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说情抹案的情况。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高压信号,整治期间共通报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件。

  “本次专项治理结束后,工作以常态化机制开展。”该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吴加耀介绍,该区纪委区监委以家风促作风,向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发放《倡议书》,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署《拒绝酒驾承诺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促改,做到处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监督查处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重要切入点。”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坚持精准施治、强化警示震慑、督促问题整改,推动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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