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7 07:1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纪检监察机关最根本的职责在于政治监督。政治监督不是抽象的,不能空化、虚化,必须在具体化常态化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陆续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2020年度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政治监督工作提供操作指南。我组切实落实相关要求,以“重要窗口”政治站位,以“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为抓手,一步一脚印推进政治监督做实做细。
建立“四清单”,提升监督实效性。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问题,找“病灶”,护“森林”,确保政治监督抓得准、做得实。一是做到四个排查。排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排查去年以来政治督察、司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排查每两月作风建设巡查发现的问题,排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梳理细化问题清单。二是列出四张清单。针对问题清单,以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逐项建总表、分表、细表,实行清单式管理、对账式销号。每月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动态更新清单内容,确保台账可查询、问题可追溯。三是抓好四项落实。每两月对院党组及各部门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报;每月对省委巡视反馈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督促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强化政治督察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全省法院政治建设的指导;督促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
完善“两档案”,提升监督精准性。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党组织“生态档案”为抓手,动态研判“树木”与“森林”关系,摸清底数,抓准“个性”,掌握“全貌”,确保政治监督靶向更准、探头更亮。一是监督检查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驻在单位近三年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审计报告、执行案款管理等,了解掌握“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以及日常管理情况。二是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提交个人履职材料,并由纪检监察组组长对部门中层正职谈话了解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涵盖13项内容的驻在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档案。三是量身定制廉政档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信息采集和个人重大事项变更报告工作的通知》,对所有处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并梳理出干部廉政风险点。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定期查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调取干部任免审批表。整合信访举报、廉政谈话等情况,全部逐一录入电脑进行电子化管理。四是精准描绘“政治画像”。在对省管干部政治画像基础上,全覆盖推进处级干部政治画像。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处级干部针对本人政治表现进行自我分析,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性格特点、不足之处等6方面完成个人自画像。纪检监察组对处级干部进行个别谈话,由谈话对象逐一点评分管领导和其他处级干部。结合个人自画、个别谈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述职报告等内容,尽可能使每名干部画像更加“精准”。
规范“两报告”,提升监督系统性。政治监督是系统工程,必须将“大监督”思维贯穿其中,统筹力量方法手段,提升政治监督的系统性、整体性。为此,我组一方面协助党组每季度开展政治生态情况分析,形成政治生态建设自评自查报告;另一方面抓住政治监督重点、创新政治监督载体,每半年综合研判,并从总体评价、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三方面形成政治监督情况报告。一是推动两个责任协同化。出台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会商互通工作机制,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2019年度全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并制作7个违法案例庭审光盘,在全省法院开展“庭审录像观摩”警示教育,相关做法得到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推动日常监督精准化。针对“关键人”开展廉政谈话,建立律师代理案件动态分析监测机制,排摸干警近亲属为律师身份,加强提醒和监督。针对“关键事”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开展全省法院执行案款发放大检查,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廉政回访。针对“关键时”开展正风肃纪明查暗访,专项整治违规借贷和涉诉情况,排摸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情况。三是推动执纪审查规范化。严格按照《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操作规程》处理信访举报件。严格对照《浙江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试行)》处置受处分干部涉案财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今年以来已对多名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