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8 09:1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在嵊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的一季度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上,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全体民警共1000余人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组长史国松当场通报了8月组内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并督促所有被问责民警,在所属党支部会议上进行自我检讨和剖析,阐述下一步整改计划。
今年以来,嵊州市纪委市监委深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将派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所有人员的工资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人事关系等转至市纪委市监委,由市纪委市监委统一管理。“组内同志的工资、人事关系正式划入纪委后,我们监督执纪问责的底气更足,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的精力也更充沛。”史国松说。
公检法作为国家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治安,惩治违法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对其公职人员的监督,防止保护人民的利刃结上违纪违法的‘铁锈’显得尤为重要。一体化管理后,公、检、法纪检监察组受“编制”“工资”“好人缘”等制约过多的问题得到很大改善,对党委提出的建议从执行向“达成共识”转变,以往因“关系不清”“定位不准”导致精力分散,聚焦监督主业不够等问题也迎刃而解,监督执纪问责的独立性和主动性都大大提升。
“尤其是在查办案件时,深挖彻查的意识有很大提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黄玉锋说,今年上半年,组内多途径收到对检察院干警王某“协助办理吴某某案时,有向犯罪嫌疑人家属借款行为”的举报后,督促并协助检察院开展立案调查,查实后予以王某记大过处分。同时,针对谈话过程中发现的“王某似乎早已获悉自己被人举报”这一疑点,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深挖,最终发现“法院主办吴某某一案的法官单某,曾私自将举报王某借款的材料反馈给其浏览”这一问题线索,并移交至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经初核、立案、调查,最终单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主动发现线索、提升查办案件质效的背后,是派驻干部显著增强的归属感和使命感驱动,这是一体化管理的‘核心竞争力’。”据嵊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3个纪检监察组由市纪委市监委统一管理后,委机关牵头引导,要求片区协作领导、业务科室定期指导派驻机构如何专业履职,并量化为可评价的数据模型,让公、检、法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有心更有力”。今年5月以来,3个纪检监察组共处理公职人员2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与1-4月相比增长了近5倍。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还主动“抓早抓小”,发现并查实工作人员搭乘公务车上班问题后,督促法院党组织落实整改。
“公、检、法纪检监察组纳入后,全市13个派驻机构均由市纪委市监委统一管理的大局形成。”嵊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持续深化科学管理,做好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压舱石”。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