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06:3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办公场所搬迁后,你们单位有没有添置新的办公设备?请把单位资产清单和核销清单出示一下。”近日,遂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来到该县国投集团,对其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跟进式”督查。
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县监委紧盯国有资产管理,结合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搬迁,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回访,有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节约化,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浪费。
“近期,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将搬迁至古院新区集中办公,为合理配置国有资产,防止资产浪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0年9月,在相关单位搬迁前,该县纪委县监委将国有资产有效利用纳入阶段性监督重点,督促县财政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等职能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搬迁资产管理的通知》。根据清单化管理要求,各单位对现有固定资产种类、数量、使用年限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和管理人;达到报废要求的,严格按照报废程序,统一上报,分类处理;有新增加的,需提前审批,予以新增或调剂解决,确保国有资产有序管理、统一处置。
国有资产的采购、转移、报废等“进出口”,往往是容易出现浪费流失的薄弱环节。该县纪委县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财政部、省市资产配置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出台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软件购置和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通用办公家具、通用软件、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等实行统一标准,对配置数量、购置价格标准、使用年限和性能实行统一要求,对符合报废要求的固定资产,交由该县国投集团进行统一处置。同时,县财政局国资科、预算局和采购办相互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环环相扣的日常工作流程,杜绝单位随意购买办公设备现象。截至目前,该县第一批搬迁的35家单位中,原有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重复利用率为100%,未发生因办公楼搬迁而突击购置办公设备等资产浪费的情况。
底数清晰,监督检查便有的放矢。根据“厉行节约、优先调剂、合理配置”的原则,该县纪委县监委除了对国有资产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外,还与县委第三、第四巡察组联动,对该县5家国企的公车使用、公房租赁、重大废旧资产处置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县金控集团、县国投集团等多家国有企业存在“一车一卡”制度落实不到位、物资采购不规范、国有资产出借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在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督促下,县财政局与县国资办多轮次对接、研讨,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遂昌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遂昌县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各国有企业先后制定出台《国有资产出资出借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40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管好用好国有资产,防控好廉政风险,是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国企建设的重要内容。”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还将进一步压实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借助大数据手段和智能化监督平台,通过精准高效的监督,助力守护好“人民家产”。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