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9 06:5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有没有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研究相关议题时主要领导是什么时候表态的?”连日来,文成县纪委县监委督查组对各乡镇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近年来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发现一些乡镇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规范,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问题标本兼治,自4月份以来,全县开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聚焦查找各乡镇部门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否存在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等7类重点问题。
“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研究、部分会议有临时增补议题情况……”专项督查启动后,县纪委县监委督促各乡镇部门对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先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针对查摆出的21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
“我们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这次会议因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冲突未能到会,但会前材料和会后决策结果均已及时报送。”日前,面对督查组指出的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该单位涉及“三重一大”议题的一次会议时,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详细地解释说明。
自查自纠完成后,县纪委县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聚焦资金密集和项目集中的重点乡镇部门,通过调阅会议记录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各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督促即查即改,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查处。截至目前,督查组已督查走访28个乡镇部门,反馈并督促问题整改32个。
“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监管乏力,要及时补齐短板,强化内部监督。”督查中,督查组延伸抽查下属二级企事业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部分重大事项未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议事规则不健全等问题,督促8家主管部门党委(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等长效机制4项。
在做实专项监督的同时,也要持续强化日常监督。县纪委县监委修订完善《派驻(出)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纳入派驻日常监督重要内容,通过列席会议、定期抽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对各派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嵌入式”监督。
“聚焦‘三重一大’强化监督检查可以提升监督针对性和精准性,有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巩固专项督查成果。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