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监督检查

"全链条"监督助力石材园区"涅槃新生"

2021-10-05 08:14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粉尘没了、“牛奶河”变清了、心情更舒畅了……时隔数月,遂昌县云峰石材园区的变化让人耳目一新。如今,19家石材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为10家,踏上了绿色发展新征程。

  遂昌石材行业起步于10多年前,主要集中在云峰区域。由于企业规模小、环保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曾出现雨天污水横流,晴天粉尘飞扬问题,影响了周边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今年5月以来,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省委巡视指出的石材园区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遂昌县纪委县监委把强化石材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监管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形成“全链条”监督闭环,推动石材企业从“低、小、乱”向“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转变。

  “洋浩口机制砂场雨污分离不到位、部分转动件未设置防护罩,霞红石业雨水收集池未设置安全护栏等明显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问题长期未整改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却仍予通过验收……”针对石材园区问题整改中存在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不到位、监管不力的情况,该县纪委县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组成专项核查组,建立“一企一档一核查”,对照指引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对现有6家矿山企业、10家石材加工企业、6家砂石加工厂、46家插花石加工点开展整改情况“二次督查”,现场逐个取证,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压实“责任链”,做到照单查账“见人见事”。目前,该县纪委县监委共发现6类问题,涉及6个单位,已对1名涉嫌利益输送的石材企业负责人采取留置措施。

  为扣紧“监督链”,做到照单销账“分类整改”,该县实行“内部自查+外部督查”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照交办清单进行自查自纠,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照单整改。在双向监督机制推动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仅用8天时间完成9家2366平方米石材企业违法建筑拆除;县东城整治办牵头,组织县工业园区、县交通局、云峰街道等单位组成卡点巡查组、流动治超组和流动巡查组,全天候对“超限超载”和抛洒滴漏行为进行整治。同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担任问题整改“体检员”,列出监督底单,对被监督的职能部门开展落实整改情况线下专项监督,全面推动交办清单整改到点到位。整治期间,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问题交办单13份,责令停产整改5家,签订整改承诺书10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罚款23.1万元。

  巩固整治成果,还需完善“制度链”。该县纪委县监委结合工业园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监督,牵头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和巡回督查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会议、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目前,该县纪委县监委已督促出台完善《花岗岩矿山企业、制砂企业、石材加工企业、建设工地整治提升指导意见》《石材加工企业精细化管理办法》等32项制度和联动执法机制,有效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石材园区整治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需要各责任部门齐抓共管、长期坚持的民心工程。”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相关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以有力的监督助力当地石材行业“涅槃新生”,用心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