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2 08:4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绍兴市越城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收到信访举报,反映在某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中,经办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中标,后该公司被取消中标资格,项目停滞。
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经多方取证后查实,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有参与单位质疑中标单位的资质证书造假,但经办人员面对质疑未进行认真核查,仅通过咨询第三方公司,便认为资质有效,向质疑方出具了《答复函》。目前,两名经办人员已分别被处以政务警告和诫勉谈话的处分。
这次事件给纪检监察机关提了醒。近年来,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如何尽可能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各类风险?带着问题,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赴区级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详细了解部门职能特点和廉政风险点,督促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采购监管。
在纪检监察组督促推动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区财政局联合牵头,建立起一套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工作机制,让政府采购更“阳光”。
事前预防即实行采购意向公开和需求公示,在招标文件发布前广泛征求供应商在技术需求、评分标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力求招标文件公正、科学、合理。
事中监督是关键环节,主要依靠电子化手段实现,即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展招标投标活动,部分或者全部抛弃纸质文件,压缩人为操作空间。依靠电子标书,数字证书加解密,计算机辅助开评标等技术,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的电子化和计算机辅助评标得以全面实现。此外,任何操作都将“留痕”形成操作日志记录,方便检查和审计。
事后检查即在招投标结束后,公开中标价格、标的、评审专家姓名及打分情况等,并邀请甲方参与项目验收。
“阳光采购”工作机制建立以后,规范透明的工作流程赢得了各方认可和支持。一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说:“现在全流程透明了,大家公平竞争,心服口服。”
监督催生制度,制度的执行也离不开监督。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开展全流程监督,确保制度规范执行到位,不打折扣。针对一些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纪检监察组督促部门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工作人员业务根基和纪法底线。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环节。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做深做细日常监督、贴身监督、靶向监督,不断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国琴表示。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