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项目补助资金有没有及时发放到位?”“职能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日前,宁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越溪乡田岙村梳理式改造村项目施工现场,向项目负责人了解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情况。
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效益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宁海县纪委监委全面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专班化推进、链条化督导、闭环式管理,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提质增效,为乡村振兴筑牢安全防线。
为做深做实专项整治,织密监督网络,县纪委监委一方面紧盯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立项审批和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成效、资产后续管护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流程监督,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另一方面,联合农业农村、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梳理形成重点事项清单,围绕项目建设关键要素梳理常见问题、表现形式、典型案例及针对性应对举措,形成监督重点“要素表”和具体“监督指引”,确保监督工作方向精准、责任清晰。
坚持深挖彻查,增强整治精度。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强化对资金分配拨付、项目执行验收、资金绩效评估全环节监管,对资金明细进行全面清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强化全方位力量协同,加强对办案资源的统筹调度,整合力量推进案件攻坚。对事实清楚、指向明确以及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或主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室组地”“组组”联动办案机制和直查直办等方式,分类处置、快查快结,从严查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025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1人。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资金管理体系,系统构建涵盖生产保供提基、乡村产能提升、经营体系提效等7个二级专项的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并运用大数据平台实时追踪资金拨付进度。与此同时,为防止个别工作人员中途违规截留挪用乡村振兴资金,县纪委监委督促落实涉农平台网上申报管理制度,通过“申报-审核-拨付”全流程直达快享兑付模式,以“甬易办”平台、财政智慧系统批量代发,直补专户以“一卡通”等形式直补到企业(户),实现财政支持资金即审即付、动态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督促制定完善监管机制,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