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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监督推动居民住宅小区晒好公共收益"阳光账"

2025-11-13 12:33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停车场租金、商铺租金这些钱去哪儿了,过去我们根本不掌握。现在公共收益明细就贴在公告栏里,我们看得清清楚楚,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嵊州市纪委监委第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来到该市浦口街道佳润豪苑小区开展公共收益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治理“回头看”时,业主李阿姨指着物业公示栏高兴地说道。

  小小物业事,关乎万家安。近年来,部分居民住宅小区存在物业费收支不透明、公共收益“隐性流失”、虚增成本套取资金等问题,成为投诉焦点,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对此,嵊州市纪委监委强化问题导向,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从“账户开设、制度落实、信息公示、审计监管”等四大环节入手,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支出从“模糊账”变为“阳光”。

  为摸清底数、找准症结,嵊州市纪委监委联合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纪委监委+住建部门+属地街道+业主代表”四方联席督查机制,通过查阅报表、核对合同、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每个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来源、支出使用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有重大支出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公共收益管理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核查租金催缴记录、公共收益流向等关键环节。截至目前,该专项检查组已对全市59个有公共收益的住宅小区开展督查,累计发现问题57个,其中侵占公共收益问题线索1个,涉及金额20余万元,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追回。

  为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嵊州市纪委监委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指导出《嵊州市住宅物业服务行业推荐标准(2025年版)》《嵊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制度》《物业服务公共收益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要求每一笔支出都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或属地社区同意,对于重大支出还需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建议。同时,在全市落实“双公示”制度,将公共收益公示频次提升至每季度一次,并通过业主网络群公告栏同步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可追溯,持续规范和改进公共收益使用工作。

  除此之外,自今年6月起,嵊州市纪委监委还指导市住建局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评选工作,明确将物业企业服务履约情况、公共收益管理、业主满意度等情况纳入评分标准,对于表现优秀的物业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物业企业进行曝光处理,并组织物业从业者等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以此督促物业企业尽责履职,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强有力监督推动完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长效管理机制,严查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嵊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嵊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