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8 17:46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3月9日至4月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奉化市进行了巡视。7月1日,巡视组向奉化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奉化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和责任分解,明确了16个方面49项具体整改措施,并及时研究部署和讨论确定《中共奉化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同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张文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等相关市领导分别牵头,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自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坚持边巡边整改与集中整改相结合,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45件次,排查问题线索141件,分别同比增长19.4%、120%;立案121件,同比增长53.16%;结案86件,同比增长58.18%;目前已处分党员干部86人,同比增长56.36%,其中市管领导干部4人。尤其是省委巡视组转交的103件信访件,通过专门制订《巡视期间信访举报件办理实施细则》,从速从严查处,逐条逐项落实,确保件件有结果,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党政纪立案11人,拟党政纪立案7人。
(一)国有公司过多回购开发商房产,部分资产闲置时间较长,造成一些国有资产未能保值增值,聚集较大廉政风险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一是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关于一家国有公司回购和商铺闲置问题,对回购问题作了进一步梳理,今年4月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租赁价格进行了评估,6月确定了商铺业态招租方案,7月拟定了具体招租报名条件,目前正在招租。同时要求规划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市重点功能区块的规划编制管理,对影响功能实现的规划调整要严格禁止,对其它规划调整审批项目要完善申报、论证、人大认可和政府审查的程序,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和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二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制定了《奉化市2015—2017年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推进计划》,10月底前还将颁布《奉化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薪酬考核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1+3”制度设计,重点对国有企业重大投资控制、资产运营和巨额资金借贷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严防不当利益输送。三是推进资产监管信息化,扩大了资产报废“统一回收、集中处置”和资产租赁“五个统一”管理范围,将全市国有资产纳入“阳光处置”,今年1至7月全市单位经营用房租赁收入834.58万元,同比增长273.5%;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网上审批平台投入运行,已建立资产档案台账86个。
2.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一是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关于房产回购存在决策随意性较大问题,把整改重点放在杜绝此类事情发生上,要求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决策机制和政策,特别是要将安置房选购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房源要实施竞价购买,对开发来源本来就来自政府性公司的,禁止出现倒进倒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中共奉化市委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市经营性资产进行统筹布局、统一监管,消除监管盲区。三是明确标准规范,制定“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标准,将企业重大事项按审批、备案、报告3大类进行规范,限制资产回购、资本运作等领域的自由裁量权。四是加大改革力度,启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目前《奉化市市属国企整合重组及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正在征求意见,计划年底前设立集团组建框架,努力在改革中破除国资管理不规范、国企监管不到位问题。
3.规范国有资产资金资源监督管理。一是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一起房产回购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较为明显问题,完善政府购置竞标制度,强化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督,以6月30日为基准日,分两批对所有市属国企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相关处置,摸清家底,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闲置。同时,采用公示、择优、竞争的方法,将人才公寓购置纳入政府采购。二是加强国有产权规范管理,开展2014年度产权管理综合检查,完成68户企业重新登记,共清理出行政企事业单位11宗闲置资产、问题资产,截至8月份已处置9宗,处置率超过80%。三是规范资金账户管理,出台《奉化市市级部门预算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财政依法理财能力有效提升;研究出台规范国有企业资金账户管理制度,推进对市属国企财务联网,由市国资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和财务核算;禁止设立非贷款银行账户和多头开户,明确市属国企除保留基本户及贷款户外,其余银行多头账户一律清除,今后新开设银行账户实行预先核准制,从源头上加强资金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国有企业国资管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执行“三书两报告”等制度,强化国有企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明确国资监管工作分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监督力量,新设立了市纪委派驻国资局纪检组,配备2名专职干部,加强对国资局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了国有企业“三公经费”、办公用房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重视抓早抓小,以关心、提醒、教育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建立巡查制度,将全市国有企业和国资管理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纳入专项巡查对象范围,着力发现和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
(二)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基层单位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管,腐败案件频发多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一是强化办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并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强化震慑力。今年以来,全市共处分党员干部86人。重点查处了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等领域一批案件,如在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方面,查办了原江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傅江在农村征地拆迁方面的腐败问题,并移送司法机关;在教育系统领域,查办了原职业教育中心校长莫国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二是加强协调,强化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今年以来共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5次,全面深化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有效提升案件查办实效。三是加强案源挖掘,各单位每月定期向纪委上报问题线索,强化问题线索集中规范管理。今年以来,共排查问题线索141件,同比增长120%。
2.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建设工程特殊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奉化市应急水利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下半年还将修订完善《奉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完善分阶段管理做法,加强标前预审、标中规范操作、标后监督,严厉打击量身裁衣、暗箱操作、招“人情标”和监管不力等现象。二是加大工程审计,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中已完成的重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今年计划安排14只项目,已完成6只,审计金额19.04亿元,核减7840万元,审定18.26亿元。加大对新开工重点民生工程的跟踪审计力度,今年已跟踪审计16个重点工程,总投资达到74.2亿元,核减工程进度款557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或意见150条。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投诉受理,对违约失信违规的相关当事人分别作出限制进场或取消名录库入围资格、上“黑名单”、移交相关部门等处理。今年以来,已有18家企业被清退出我市各级名录库,有5家企业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半年至一年,有27家企业被警示谈话。四是加强民主决策,严格执行“3+X”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主决策,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绿色通道”,规范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程序,由原先一家单位审批改为公共资源联席会议民主讨论决策。
3.健全“三方制衡”行政执法体系。深化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各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和政务服务热线,制定《奉化市行政监管暂行办法》、《奉化市行政执法问责办法(试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统一行政问责责任追究形式和后续执行的补充规定》,分权履职,配合协作,相互监督,初步形成以民情会办中心为信息支撑、行政执法中心为运作核心、行政执法问责中心为监督保障的“分权制衡、全环闭合”行政执法新体系。今年以来,行政执法中心共查处违法犯罪案件256起,行政处罚580.2万元,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34人,起诉32人。问责中心查处案件22起,问责21人,其中副局级领导干部4人,党政纪处分13人。
4.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一是完善监督制度,编印奉化市《守纪律讲规矩明示录》,形成廉政制度、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汇编,切实提升廉洁意识;定期召开政府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问题的排查摸底;制定《奉化市农林局重要事项监督制度》、《奉化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系列办法》,加强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监管;开发运行《奉化市电子廉情系统》,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实施情况纳入廉情预警监控,健全投诉、举报、查处等制度。二是加大重点监督,重点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问题反映较多地方和部门加大检查监督,对群众投诉的两个拆迁指挥部开展行政执法监察,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坚决遏制腐败案件多发态势,目前已对征收拆迁工作中严重违纪的原拆迁办干部陆剑飞和工作人员汪惠良、王明刚以及江口街道中横村原村主任郑亚明和上横村原村主任郑军海等6人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出台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巡视等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今年重点对交通系统本级及下属共5家单位进行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并加大对基层单位和二级单位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审”机制,在案件会商、情况沟通、资料查询、调查取证等方面形成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审计结果运用的新机制和新形式,促进审计效能提升。
(三)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问题反映集中,腐败隐患较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一是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有的地块出让存在设定相关限制条件、“量体裁衣”现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督促国土部门按公开市场原则配置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不得设置限制排它性条件,杜绝“量体裁衣”现象。二是坚持市场化导向配置土地资源,国有土地出让除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外一律实行招拍挂, 今年全市共出让土地16宗、面积265520㎡,没有出现设置限制性出让条件的情况。三是完善土地出让集体决策机制,规范出让地价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动态调整的土地价格评估会审小组,出具的每一份土地评估报告均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加大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力度,年内完成全市基准地价更新,通过网站、媒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推行土地“阳光征迁”。一是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关于有的地块出让存在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问题,要求相关部门以后不得再设定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的前提条件,把土地招拍挂出让纳入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强化土地出让监督,确保地块出让符合市场交易规则。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国土部门今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9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0件。三是坚持“阳光征地”,切实履行“告知、确认、听证”和“二公告一登记”工作程序,目前已刊登征收方案公告5份,到村张贴拍照留底86份,与44个村签订土地征收协议53份,共征收各类项目用地1663亩,征地补偿费13310余万元,所有征地费用均按时足额到村。四是加强预征土地管理,对已存在的预征土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分期分批办理农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及供地手续。同时已起草奉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预征土地的日常监管,明确未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前,所有预征土地应组织耕种,不得抛荒,不得建永久性设施,对涉嫌违法占用土地、违法破坏耕地的,及时进行制止或移送公安机关。
3.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奉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奉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和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工程建设交易项目标前、标中、标后监管,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对巡视组指出的建设项目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先斩后奏”现象,已对规划局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责成其认真吸取教训;重新调整了市规划委员会,拟定了规划调整的规范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管控,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二是加强政府项目概算管理,对全市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概算审核,规定未经概算审核的项目,财政局、公共资源交管办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今年以来,共对44个项目进行概算审核,核减率达3.6%,有效减少了项目实施中的变更隐患。
(四)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利益输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宁波市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相关规定,拟定《奉化市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若干规定》,建立领导干部法定职责外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个案行为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杜绝领导干部“以权谋房”“以权揽储”等行为。
2.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专项整治。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重点检查各类公款存放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财务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在公款存放银行任职等情况,以及公款存放是否纳入“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事项和公款存放是否经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产生。特别是对市财政局相关领导及其家属是否存在“以权揽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切实提高全面从严管理干部、任职回避的认识和巡视整改的敏感度。下步将严格执行省委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各金融机构中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公款存放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的入职、晋升、奖励等利益挂钩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账户及时进行清理,第一批共撤销专户8只,保留18只,全市170多家国库集中支付上线单位已清理不合规帐户30个。
3.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一是强化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制定《奉化市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切实纠正“以权吸储”等利益输送现象。探索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国库中支付的零余额账户,目前已在莼湖镇率先试点。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已拟定《奉化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财政性资金在各银行的存放额度与银行的贡献度相挂钩,把各银行的纳税情况、存贷比、贷款规模以及服务质量等指标纳入挂钩考核体系。三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已拟定《奉化市财税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投融资平台的资金及账户管理,把非专项贷款资金也纳入财政性资金存放和管理范围。四是加大财政性资金统筹运作力度,对不同存款资金账户选择不同的存款方式,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从源头上建立防治腐败的公款存放机制,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4.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情报告分析预警机制。一是加快建设领导干部廉情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廉情平台系统,强化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和使用,目前已进入各相关部门信息采集阶段,计划今年12月实现系统整体运行。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监管力度,今年组织部门已对36人次进行核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益申报、回避、公开等机制建设调研,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五)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保廉机制不够健全,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土地违法集中整治。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一起向企业回购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闲置问题,研究出台《关于政府回购工业厂房和企业闲置用地管理办法》,坚持发展需要、资产增值、政府从紧的原则,按照“企业申请—咨询论证必要性—评估抑价—集体决策”的程序进行,减少决策的随意性,并切实减少回购数量。开展土地领域存在的腐败隐患问题专项清理,坚持规划刚性约束,强化规划管控力度,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确保用地秩序规范。今年共发现违法用地119件,其中非法采矿案7起,越界开采案15起;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07份,制止违法行为107件。
2.加强土地巡查监管。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一起企业违反国土法规规定未批先建问题,已对该公司作出严格处罚,并把该地块已列入街道低效土地二次开发范围。把土地管理问题作为巡查工作重点关注内容,开展国土主要行政行为专项督查,对土地出让、土地回购、土地征收等方面违规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目前国土部门已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3346次,出动巡查人员10310人次。同时,已起草《奉化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行政行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促使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
3.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某国有公司协议出让地块问题,及时调整了原定设计建设方案,通过与每位业主反复沟通,并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同意,协议土地已全部收回,10家协议企业已退出项目建设;关于两起土地滞纳金违规免缴问题,市委已对有关工作部门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责令未批未缴的必须补缴到位。下一步,将对土地滞纳金免缴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分析原因,规范处置,强化管理。对已确定的项目要全力保障,减少对施工的阻挠。对出让金、滞纳金未按期缴齐的,要求责任单位在10月15日之前进行补缴。同时把土地征收、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从政府买卖土地中获利,是否存在协议出让土地、随意减免相关滞纳金等问题,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及时督促纠正违规操作,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督促国土部门进一步健全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储备土地收购管理办法,规范土地出让程序、土地收购监管。增加内部审计单位数量,将土地征收、管理、使用等列入内部审计,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今年已完成3个单位内部审计。目前,除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中的历史遗留用地和三亩以下边角地、难以利用土地存在协议出让情况,其余出让土地均实行招拍挂程序。
4.健全土地管理保廉机制。一是健全土地管理各环节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土地巡查报告、违法案件到访、土地违法重点案件会审、违章建筑查处反馈、土地违法案件黑名单等制度,完善了内部会审和听证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引入竞争性项目社会评审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加强涉土部门“一把手”监督机制,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及时在土地市场网、中国地产网、奉化日报、奉化市门户网站等刊登土地出让公告。三是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化,建立健全国土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国土法律顾问。
(六)“四风”现象尚未有效遏制,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时有发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按照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领域严查、日常纪律普查的思路,通过日常普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高密度、强力度正风肃纪行动,重点查处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违规收送礼金礼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机关事业单位互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以及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等问题。今年以来,市级层面共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以及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公款消费、工作纪律等各类监督检查23次,出动人员140人次,发现问题18起,处理人员6人。
2.加强“四风”问题责任追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抓作风建设,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执纪查处和点名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4月初,原商务局(粮食局)副局长毛利佳同志因公款吃喝问题被查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引起全市党员干部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对“四风”问题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四风”抬头现象。下步将严格执行《奉化市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将“四风”问题和作风建设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巡查的重要内容,按照“一案双查”相关规定,加强对“四风”问题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等各类责任对象的责任追究,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巡视组提到的一些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等问题,目前已对有关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对总工会、城管执法局原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同时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和抽查审计,彻底遏制违规购买土特产送礼现象。
(七)一些党员干部图安逸、怕担当、精神状态不佳,玩风较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干部使用导向。一是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执行宁波市委《关于建设有担当有作为有口碑好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班长工程”,加强党政正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把“老黄牛”“狮子型”干部选配到“一把手”岗位。二是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加大干部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建立监督预警、健康原因免职、后续保障等配套制度。
2.强化干部教育管理。一是探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多维度考察评判方法,确定“实地考察、实例述职、实效评估”总体要求,出台《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组工干部联系市直单位、镇(街道)实施办法》,探索考察材料“多模块素描法”,注重从德行表现、现实表现和群众评价等方面综合分析评判干部。二是强化干部监督,加强中层干部岗位风险管理,对“中梗阻”现象开展调研,积极探索优化中层干部作风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落实《奉化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培训,发挥信访、电话、短信、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和研判,最大限度防止和纠正用人失察现象。三是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基层党建责任审计制度,出台奉化市《关于建立镇(街道)、市直单位党(工)委基层党建责任审计实施意见》,采取定期巡审、动态专审、半年自审、年度会审、专项延审、述职评审“六审联动”方式,对各党(工)委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定量考核,目前已进行3轮定期巡审和1轮动态专审。
3.加大为官不为整治力度。加大对一些部门在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执法、效能建设等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中梗阻”“为官不为”现象的查处力度,强调突出案件的查处发挥出震慑、警示、治本作用。注重典型案件通报,如对在宁波平青牧业违法排污案件中莼湖镇政府、国土局和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的案件和水利局在处置东江河堤倾倒工业弃渣案件中相关执法人员责任心缺失、擅离工作岗位,致使整改落实不到位案件进行全市通报,起到良好的震慑、教育作用。
(八)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中,存在重形象、图形式和突击“治标”、应付检查现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统筹兼顾。结合市委市政府整体规划,统筹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具体项目建设,对农居房建设坚持分类实施,积极破解农居房结存状况,进一步降低建设成本,探索将规划建城区内农房改造政策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并轨,同时推进“一区一策”,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性质,分别适当降低房价让利于民,并将销售范围扩大至全镇(街道),进一步放宽申购范围。
2.开展难点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四大攻坚行动”,坚持以拆促改、以改带拆、拆改结合,积极开展“全面禁新”“破墙开门”“安全生产消危”“历史遗留违建处置”四大攻坚行动,强力推进“三改一拆”,目前全市完成违法建筑处置面积120.90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二是加大公路边拆违利用专项整治,开展多轮联合督查,目前全市共排摸出公路边违法建筑211处,面积12.6万平方米,已拆除207处,面积12.23万平方米,拆后清理、复耕绿化等利用率达75%。三是加强纳污管网建设,投资910万元,完成东江路、龙津路等雨污未分离区域污水管敷设改造工程,并在外婆溪北侧铺设新污水总管道,北侧污水直排企业也将全部纳管,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四是加快雨污互通管道改造,截至目前经济开发区内所有互通管道已经全部完成改造。注重污水管道维护,与专业养护公司合作,制定详细方案,确保不发生污水外流。
3.建立长效维护工作机制。一是“三改一拆”方面,完善“日短信、周督查、月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新建在建违法建筑每周上报和每周督查制度,并对督查情况至少每月一期进行通报。建立各镇(街道)巡查中队常态化监督、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室不定期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经常性监督的全方位长效的轮番督查机制。二是“五水共治”方面,完善“河长制”管理机制,对市级河道河长进行重新调整,安排82个机关党支部结对,协助河长共同管理;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严格实行河道6小时动态保洁制度,采取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成立河道保洁队、包干等方式落实;建立水质常态化监测机制,今年4月起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36条市级河道开展每月一测、22条“垃圾河、黑臭河”每季一测的水质监测工作;强化“督查、通报、约谈”监督机制,对全市349条河道进行多轮排查,问责中心先后约谈党员干部8人,其中问责3人;充分利用“五水共治”志愿者联盟,广泛动员全市48万老奉化人和16万新奉化人共同参与“五水共治”,形成人人投身参与治水的良好局面。
(九)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够实,一些重大决策项目缺少论证,推进缺乏力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项目决策机制。一是提升民主决策水平,坚决摒弃领导干部个人“一言堂”,制定出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把握决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规范决策从启动到承办、合法性审查直至集体讨论决定的系列程序,切实强化决策的执行和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市委工作制度、市政府工作规则,在实施奉化市《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出台《奉化市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奉化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奉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突出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的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三是扩大民主参与,对于民生保障、土地出让等重大项目决策,主动咨询专家学者,邀请人大、政协参与研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载体向社会公布,运用听证等制度广泛征集意见,努力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2.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加强各镇(街道)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规范运行。二是完善领导干部挂钩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机制,加强专项考察和专项分析,制定实绩考评实施细则,把责任落实到人,促进工作推进。三是探索招商工作机制,成立城市建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闲置的拆迁土地,统一招商,对于闲置的拆迁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解决占用土地资金问题;强化考核力度,制定奉化市《2015年四大平台、征收办(拆迁办)和公建中心(城投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及区块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强化驻点招商,今年委派开发区、外经发展招商局、经信局等部门分别赴上海、北京、深圳驻点招商,推出城市综合体、轨道交通、旅游综合开发、休闲养生等项目34只,通过项目代建、BT等公私合作方式寻求全面合作。
(十)“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层层递减的问题比较明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年度方案,明确主体责任“主抓直管、一岗双责、逐级落实、制度保廉”四项原则,为每位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个性化《奉化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书》,向责任部门分发《奉化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书》,努力构建市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抓的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双报告”、定期分析、述职述廉评议、廉政谈话和纪委约谈、工作指导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全面推进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抓好廉政教育和政务公开,努力构建务实管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加强重点监管,完善“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反腐“防火墙”建设,开展防止公款存放发生利益输送冲突专项整治和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决策保廉建设专项监察,发挥6支正风肃纪行动小组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形成高压态势。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机制建设。一是坚决查处各类顶风违纪案件,按照“一案双查”相关规定,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的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等各类责任对象的责任追究,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二是深化执行全国首创的领导干部廉政责任金制度,今年扣除7名干部廉政责任金共计2.5万元。根据《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目前已着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细则和廉政责任金制度的进一步修订完善。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一是厘清监督责任清单,出台《奉化市镇(街道)纪(工)委监督履责办法(试行)》和《奉化市关于加强派驻(出)机构监督履责工作的通知》,明确镇(街道)纪(工)委18项、派驻(出)机构15项监督责任。二是配强配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目前11个镇(街道)共配备专职纪检干部23名,增设市经信局、市国资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广电中心等4个纪检组,重要部门派驻纪检组的数量达到22个。三是认真执行基层纪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和承担其他工作的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率达到100%,并组织开展“学思践悟”主题活动,加强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知识培训,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4.强化巡查工作。成立市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查办,加强市委对巡查工作的领导,探索制定《奉化市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巡查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巡查的对象、主要内容和方式,以及巡查结果运用等,目前已对江口街道2个行政村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发现了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镇(街道)监督管理和村监会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督促整改落实的同时,对有关村干部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充分发挥巡查工作的震慑作用。
(十一)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整转力度。强化市委常委、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联片联村干部的整转指导责任,实时跟踪整转进度,各镇(街道)书记牵头、组团蹲点,因村制宜制定整转方案,明确整转时间、晋位目标和具体措施,一线解决存在问题,目前全市17个软弱落后村党组织已按要求基本实现整转。针对长汀村撤村建居以后多年未换届的问题,市委市政府抽调精干力量,会同锦屏街道积极推进安置用房落实、分房拆迁、审计调查等工作,各项工作进展有序,待旧村拆迁基本完成后,及时组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力争2016年与全市其他社区一并开展换届选举。
2.提升村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一是深化农村“固本强基”,继续探索选人、育才、约法、治党、建网等创新做法,今年6月有关做法入选《全国基层书记抓党建典型案例》,获得中组部党建专家批示肯定。二是深化“竞标选才”,针对后进村无能人治村问题,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村第一书记“竞标选才”工作,经推荐报名、驻村调研、撰写标书、竞标答辩等程序,今年新“竞标”产生21名优秀机关党员进村担任第一书记。三是强化干部履职管理,出台《奉化市村干部负面履职行为量化扣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村干部30项负面履职行为和16项履职红线行为,并推行周期为一年的“12分倒扣式”管理,根据扣分情况作出相应处置,今年已有31名村干部受到扣分、停职和免职等处置。
3.扎实做好发展党员把关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我市“十项制度”,采取专人指导讲解、制作流程图、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党委预审等措施,严格督促各党(工)委把好党员“入口关”,禁止“近亲繁殖”,严防“污点人员”入党。上半年全市已开展党员发展业务专题培训3次,一线督查2次,督促整改问题22个。
(十二)有的党员干部大局观念、政治规矩意识淡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关于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通过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创意党组织生活、“周学夜会”等渠道,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大局观念,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充分发挥“四个全面”微型党课宣讲团、“领导讲坛”、“干部论坛”和“市民讲坛”的教育覆盖作用,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开展警醒教育,一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因大局观念淡薄已改任非领导职务。
2.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处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的“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全面推行党员“双线”考评管理,设立“不在婚丧嫁娶时大操大办”等19条底线以及“阻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拒不整改”等10条红线,有效破解党员考评难操作、走过场,不合格党员认定难、处置难等问题。今年全市共有27名党员被处置出党。
(十三)有的干部使用存在重才轻德现象,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开阔选人用人视野,对后备干部实行跟踪了解、动态管理,实施第二轮“优苗选育”竞争性选拔人才,7名“85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同时对巡视组反馈的市水利局相关领导问题进行核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时调整干部选拔任用内部规程,加强动议提名环节研究,落实全程纪实制度,健全考察情况汇报制度,修订平级转任重要岗位、保留待遇人员转任实职操作办法,干部选拔更加规范。巡视工作结束后,新近调整干部三批次共126人,其中13名在镇(街道)基层工作或重点工程、基层一线、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提拔使用6名女干部、5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博士在读干部,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2.强化用人单位监督。规范实施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下发奉化市《关于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责令各单位限期完成中层干部超配、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整改,并加大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整改要求等情况的检查力度。建立中层干部选任预审机制,对混岗使用干部问题从严控制,有序管理。
3.开展干部档案集中清理。以“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聚焦涂改造假、重要材料缺失、信息不准等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目前已审核干部档案750余本,补充材料7765份,基本完成市管干部档案审核任务,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计划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
(十四)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够严肃,超职数配备现象比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一是大力消化超编人员,严格落实奉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的意见》,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员”的原则核定各单位编外用工岗位和控制数,积极消化超配编外人员,明确超配编外人员消化期限,要求各单位拟定消化计划,加快落实,目前消化超编人员共计54名。二是转变编外人员用工方式,出台奉化市《关于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转变编外人员用工方式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编外用工岗位要通过服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的形式转变用工方式,目前已有58个部门(含下属单位)上报了转变编外人员用工方式的方案,下步按规定时间节点逐步完成。
2.严格控制按规定配备各类人员。一是严格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研究明确按相关规定可以配备的领导职数,规范机构改革整合部门的领导职数核定,对新合并设立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较合并之前核减领导职数8名。二是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和机构职数,做到每次新提拔任用数少于整改消化职数;合理调整机构职数,规范报批有关机构编制,适时整合临时性设置机构。三是严格控制超规格配备干部,严格暂停部委办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成员高配、部委办副职晋级、优秀领导干部和调研员晋级政策;停止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自设岗位配备干部通过面上人事调整安排转岗。巡视整改以来,共消化超配职位17职。
3.强化机构编制考核。一是制定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中层职数配备、编外人员配备和转变用工方式等18个项目的考核内容,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二是建立日常考核台账,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规情况予以记录,资料予以存档,确保考核有据可依。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联合组织、监察、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均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时完成整改。
(十五)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不够彻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国企改革工作,加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力度,已全部免去公务员在国有企业的董事长、董事等职务;对存在的10名行政编制干部工商登记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关于市商务局一名领导兼职和违规领取补贴问题,目前所领补贴已全数退还,并于今年4月免去其所兼职务。领导干部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兼薪问题,已全部清理完毕。在此基础上,持续抓好监管工作,通过各种会议强调、平时明查暗访等,全力防止反弹。
(十六)有些领导干部没有如实申报个人财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管理,严格实行“凡提必查”,对省委巡视后我市新提拔的36名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个人财产,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全部委托上级组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并落实专人对财产申报情况与核查结果进行逐一比对。下步,将根据宁波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同步开展平时抽查工作,强化个人事项报告问责,对隐瞒不报的,一律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下一步,奉化市委将以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扎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和责任,持续狠抓整改,确保彻底到位;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党规;着力建章立制,构筑长效常态,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8588421;邮政信箱:奉化市锦屏南路1号奉化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15500(信封上请注明“对奉化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wxf@mail.fh.gov.cn。
中共奉化市委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