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0-21 10:22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1月9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定海区进行了巡视。2015年7月2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定海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承担起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全面抓好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区委及时成立整改工作推进小组,由区委书记傅良国负总责,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集中全力推进整改。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四方面12个问题,分解落实了40条整改措施,制定了责任分解表,逐项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整改过程中,区委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认真分析整改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各牵头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召集责任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区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压实任务、强化落实。

  自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坚持即知即改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整改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对于省委第七巡视组转交的63件信访件,区纪委进行了认真梳理交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巡视期间共初核问题线索23件,立案4件,通过调查核实,为6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2014年12月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52件次,同比上升78.8%;立案26件,同比上升62.5%,其中涉及科级干部5件;结案24件,同比增长118%,处分24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70余万元。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企业和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把落实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问题线索大排查,共排查出相关问题线索34件,严肃查处了原定海工业园区1名中层干部在负责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滥用职权的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存放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区级预算单位做好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并将新增账户管理全部纳入区核算中心“金财工程”信息系统;制定出台《定海区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资金存放原则和存放银行条件,规范基本账户开设,将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纳入各行业主管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坚决防止公款存放不正当竞争、“以权吸储”等利益输送现象。

  二是着力整改舟山市广源宾馆违建问题。严肃查办了在广源宾馆违规建设和拍租过程中收受贿赂的原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忠良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徐世杰案件,目前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针对广源宾馆违法重建和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等问题,于今年7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先后6次召开协调会讨论商议整改方案,对广源宾馆超建的2853.77平方米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没收。目前,已对位于东海路口6间共计424.87平方米店面全部停止对外出租,恢复原土地用途;通过司法程序确认原广源宾馆返租大楼设备设施及附属场地的为期20年每年42万元租费的租赁合同无效,目前已根据无效合同的原则对资金往来进行清算。

  (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审核管理。2014年12月以来,着手对政府层面的招投标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于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区审批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会议,就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2015年4月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政府层面招投标管理工作操作规程,成立了区工程招投标审核小组,并建立了根据项目规模分层把关的机制。

  二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机制。相继制订出台了《定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标专家回避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并累计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开标监督171人次,全区政府项目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积极推进电子化招投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现已完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等硬件改造装修,并着手保证金收退系统开发等相关工作。

  四是加强招投标诚信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完成质量,大力推进了以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包商为主要对象的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已制订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标后管理试点方案》,并就14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标后综合检查及承包商考核评价工作,下步还将抓紧制订《定海区工程建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和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三)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比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农渔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4次。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已先后4次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方面,研究配备了镇(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全区11名镇(街道)纪(工)委书记100%实行专职专干;同时调整选配了一批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明确了2015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在镇街道全面开展堡垒先锋工程建设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调整充实了全区农渔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区属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强化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深入开展基层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双八”专项行动,明晰镇(街道)纪(工)委重点履职清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基层纪检干部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共有33人次镇(街道)纪检干部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11名新任镇(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全员接受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督促指导镇(街道)切实加强村监委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村监委工作规程,充分发挥村监委在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持续组织开展第三轮农渔村社区财务交叉审计工作,今年以来,共审计有关社区25个,实现了三年时间全区农渔村社区交叉审计全覆盖,对审计中发现的大额现金支付、票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制定《关于推进农渔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对村级权力进行梳理、归纳,切实规范村级组织和基层干部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定海区农渔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管理暂行办法》,把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三是积极推进村级三资管理规范运行。修订出台了《定海区农渔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定海区农渔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经济合作组织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和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和重大“三资”事项“五议两公开”等管理制度,规范财务预决算、工程招投标、现金管理、财务审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收支结报等程序。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明晰了农渔村“三资”的权属。加强村级“三资”、“三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区、镇(街道)、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级“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将清产核资后的资金、资产、资源登记台帐录入该系统,实现网上实时动态查询。

  四是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农渔村基层重信重访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反映社区(村)干部的信访举报87件次。围绕基层干部违反廉洁履职制度,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以及在征地拆迁、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突出问题,开展重要线索集中梳理排摸工作,重点查处了干览镇青龙社区原书记邵信祖、马岙街道北海社区原书记王飞跃等一批基层干部违纪典型案件。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

  (四)关于违规接待、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仍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整治违规接待问题。组织对相关镇及区属部门隐瞒接待费的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深入查明原因,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责成作出检讨。同时做到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区公务接待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隐瞒接待费支出、违规转移餐费接待费和规避接待费超标等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成了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全区11个镇(街道)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切实加强对镇(街道)资金支付全程监督。

  二是坚决纠正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对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围垦局等9家单位的13辆超标车辆进行集中处置,专门用于机要通讯、应急抢险以及专业保障等特殊领域,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区交通运输局、小沙街道等17家单位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的31辆车辆已全部归还。同时,对上述有关单位的相应责任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下步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违规购车、借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将违规接待、公车私用作为全区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现场明查暗访、报账票据倒查、车辆监控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高频率、常态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区级层面共组织正风肃纪检查34次,出动人员143人次,检查单位246家次,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的干部34人,其中辞退5人,党纪处分4人。至9月底,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2.89%,其中公务接待支出下降21.21%。

  (五)关于一些党员干部赌博恶习难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前夕采取下发书面通知、编发警示短信等方式,加强“酒局”、“牌局”禁令的提醒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健全纪委、公安等多部门的防治赌博歪风协同配合机制,先后4次组织精干警力及纪检工作人员对城区棋牌室、宾馆酒店、游戏室等娱乐场所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排摸,一经发现党员干部参赌的立即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共有3名党员干部因赌博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建立主抓直管制度,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本单位干部赌博问题不制止或隐瞒不查的,以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歪风屡禁不止的,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定海区领导干部日常行为量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依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信访等12家部门组成的“立体式”监管网络,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日常监督,并将量化扣分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等直接挂钩。

  (六)关于不作为问题对行政效率造成负面影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有的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三改一拆”、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畏难情绪,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问题和有的党员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前期调研不够,后期抓落实不力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方面,严格在各镇(街道)执行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各地征收补偿政策均经过区政府审定批复后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办理土地征收报批等各项程序,组织开展了基本农田及已征土地违法行为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涉及土地面积8.5公顷;积极推进“阳光征地建设工程”,确保征地信息全面公开,今年累计公开征地信息74宗。拆迁方面,实行“阶梯式”三轮公开征询制度,做到征求意见到位、法定程序到位、公开透明到位,切实保障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征迁工作的考核,将各镇(街道)征迁工作统一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征迁工作的保障,抽调了区属部门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组进驻项目一线,大力协助项目所在镇(街道)推进重点项目征迁;强化征迁工作的舆论引导,充分借助区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定海》等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全面公示征迁政策等各类信息,全社会理解支持征迁工作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二是全力以赴深化三改一拆行动。拆违方面,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重点工作,今年推出7批次“十大违法建筑”并已基本处置到位;组织开展了“无违建镇(街道)”创建擂台赛和跨海大桥接线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集中清理整治等行动;深入开展非法“一户多宅”清理和违法建筑积案“清零”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整治非法“一户多宅”167户、积案46件。“三改”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旧城区块改造和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攻坚。目前,畚斗岙旧城改造区块已基本完成所有个人房屋及企业的签约腾空工作,并委托编制了概念规划比选方案;弘生世纪城北侧旧城改造区块建设已进入内支撑施工阶段;茅岭村城中村改造已结束西山路区块改造项目环评公示,正抓紧编制沿港西路区块改造规划方案;洞桥村城中村改造已完成东门车站区块工程量75%、东河路区块和六份头区块污水管道改造工程量10%;庆丰村城中村改造已完成沿港东路区块83户改造工作和青垒头路区块改造20户签约。在区“三改一拆”办公室定期督查、区督考办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强化了由区领导带队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健全违法建筑源头管控、及时处置和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推广实施私人建房公示牌制度,促进违法建筑群众自治监管;细化完善了违法建筑认定标准、违法建筑处置操作指南,更加便于镇(街道)实际操作;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镇(街道)均设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有效解决了违建现象“管得了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了”的问题;加大重点监管区域、重点投诉对象违建处置力度,对新建、续建违建采取“制止施工、破坏地基、拆除墙体、切割钢筋、回填土方”等处理措施,全区新增违建得到持续有效控制;大力推进“美丽海岛”生态廊道改造提升工程、“美丽海岛”社区创建等,促进拆后综合利用,确保违建现象不反弹。截至目前,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11.25万平方米,完成“三改”281.99万平方米,分别完成三年任务的183.7%和134.28%;其中,今年拆除违法建筑40.66万平方米,完成“三改”27.5万平方米,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16.17%和110%。

  三是切实加强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查。今年3月,制定了区领导联系服务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责任分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每个重点项目的联系区领导、部门责任人、镇(街道)负责人,确保每个重点项目都有专人协调、专人服务、专人跟踪。6月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了区领导联系重点项目专项督查工作,并召开了重点项目建设督查汇报会,合力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促成了15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7月份,区督考办牵头、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分区块进行了现场督查,督促相关部门着力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推进。8月初,区政府对尚未开工的重大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摸,并就政策处理、前期审批、要素保障等重点问题开展了分类协调攻坚,实现新开工重大项目2个。同时,继续加强进度滞后在建项目的跟踪协调,并进一步深化联合踏勘、联合审批、模拟审批、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区政府与区法院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也专门建立了企业帮扶解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帮助企业化解“两链”风险。

  四是全方位强化招商引资实效。不断深化招商工作基础。及时更新完成了区级招商项目库、招商地图、招商金皮书和重点区块招商宣传片等资料,新收录重点招商项目53个。制定了定海区招商基础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招商微信公众平台、招商局官网等平台实行土地、水、电、气价格、地理信息以及其他生产生活成本等招商基础数据的动态更新发布。大力推进专业化招商和精准招商。选派了3个驻外招商局分别赴北京、上海、广州开展驻点招商;积极组织开展招商人员专业素质提升行动,设立“一月一课堂”,组织各镇(街道)、相关区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招商引资专题培训;全面梳理了此前对接过的企业,筛选了一批可以进一步深入洽谈的项目,由区领导带队开始上门进行“一对一”重点对接。不断健全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制定实施了区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工作机制,明确由区领导联系26个区级重大招商项目;完善了项目分级评审制度,严格按照《定海区招商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评审,确保招引项目的质量;强化落实招商项目的全程服务,建立实施了招商项目无缝对接服务机制;建立了以月度例会为主、专题研讨会为辅的工作例会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分析研究项目招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招商引资重点工作。

  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持续加大效能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个别干部上班时间参与打牌娱乐和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公开通报,努力促进干部勤政有为。

  三、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对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未带队参与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责任分解不及时等问题,进行即知即改。于2015年1月组建5个考核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及其他区领导分组带队开展2014年度镇(街道)和区属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实地检查考核。认真执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要求,在书面报告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纪委分批听取全区11个镇(街道)党(工)委和部分区属部门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并逐一进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有关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制定《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逐项分解任务,明确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促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履责内容。

  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认真吸取区直机关工委原书记桂忠根贪污案件的教训,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将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等内容作为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双八”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并纳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严肃查处了区经济担保公司原总经理庄志伟滥用职权案件。结合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编制部门“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重大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工作网络。积极探索“科技反腐”新路径,通过打造“倒查式”三公行为监管平台、智能化村级财务监管平台、信息化执纪办案平台和电子化权力运行监管平台,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压缩“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私用的空间。

  四、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八)关于有些提前退休的干部违规到企业任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年初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倒查工作,对近三年提前退休的25名科级领导干部均要求以“一人一表”形式进行专项报告,并作出承诺。目前,有4名领导干部表示从未到企业兼职(任职),21名表示将根据上级要求不再进行兼职取酬。对巡视组提出的17名提前退休的一般干部,区人力社保局逐个对这些干部进行询问,13名干部表示从未到企业兼职(任职),4名表示将根据上级要求不再进行兼职取酬。下步,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文件精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把审批关,对发现的违规兼职(任职)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防止违规兼职(任职)问题回潮。

  (九)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组关于“现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在两年内逐步予以消化”的要求,采取岗位调整一批、到龄退岗一批、梳理完善“三定”等办法,狠抓整改。目前已消化超配的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21名,其他的将按照中组部要求在两年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混岗现象较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混岗情况摸排。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混岗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摸,掌握了全区各单位混岗情况,并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整改消化,逐步进行清理和规范。目前,所涉及的区人力社保局、区水利围垦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都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整改成效。

  二是严控中层混岗现象。建立完善中层干部管理制度,规范中层职数使用前审批、使用后备案制度,严格控制事业人员担任内设机构中层,逐步消化事业人员混岗担任内设机构中层现象。

  三是严防新进人员混岗。实行年度用编计划核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匹配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按岗位确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范围,并拟对新招录人员的岗位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严格控制产生新的混岗现象。

  (十一)关于干部调整过于频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增强“届”的意识,统筹考虑干部培养成长和阶段性工作需要,优先考虑工作的延续性,严格控制干部调配的批次和规模,进一步提高干部选配工作的科学性。今年以来,共调配干部4批次、75人次,其中提拔29人次、交流46人次。4次干部调配中,对3名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的镇(街道)党政正职进行了调配,该情况已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专题报告,并获得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

  (十二)关于结构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专业技术型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结构性干部研判和管理。今年以来,已组织干部分析研判4次,建立了中层干部分类数据库,实现了全区共956名在职中层干部入库管理,并实时更新,在干部成长初期即抓好对结构性人才的培养使用。今年9月,建立了组织部部机关干部联系镇(街道)工作制度,加强了对镇(街道)各层次干部的全方位、实时了解。

  二是加快各类结构性干部引进。今年以来,共引进各类紧缺专业性人才408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26人,同时在人才引进中更加注重质量,加快社会化引才猎才步伐,今年10月推出部分国资公司、功能区平台中层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加快吸引社会优秀人才投身定海现代化建设。

  经过前阶段的努力,我区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区委清醒地认识到,还有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省委、市委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的作风确保定海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2601513;邮政信箱: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区纪委信访室(邮编316000,信封上请注明“对定海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jubaodh@sina.com。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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