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1 08:39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3月23日至4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安吉县进行了巡视。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安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省委巡视组反馈后,县委高度重视,反馈会当日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随后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商议,研究安排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一是迅速制定方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纪委、县委办即共同研究起草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先后多次征求县领导和相关部门意见,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先后两次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在征求省委巡视组、省委巡视办和市委巡视联络办意见后,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正式发文。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18个方面22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制定整改分工。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县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督查落实。充分发挥县委巡视整改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办以及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职能作用,对重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及时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
对省委巡视组在我县巡视期间转交的37件信访件,县纪委进行认真梳理、集中交办,已全部办结。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2015年1-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9件,同比增长32%,涉及乡科级以上干部14人(其中正科级3人),同比上升133.3%,处分89人,同比上升6%,挽回经济损失392万余元。另有7名县管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
二、以扎实的工作举措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集中开展整改行动,明确22项具体整改任务,分别由相关县领导牵头负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深入整治少数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违纪违法问题
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现象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及乔迁事宜规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事前报备、规范操办。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问题,对1名村干部进行廉政告诫,对2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大“581账户”宣传力度,督促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礼品、礼卡、礼金”。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三礼”问题线索大排查,全面梳理2012年1月以来涉及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及案件,加大核实和办结力度,共对4名党员干部违规收受“三礼”行为进行了查处,其中开除党籍、行政开除2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记过1人。
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推销商品现象的查处力度。全面排查信访反映问题,对829件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线索逐个查证分析、规范处置。针对反映集中的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集资借贷、推销商品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开展利益冲突行为专项清理和“回头看”,严肃查处21起利益冲突问题,落实整改17人,行政警告2人,调离1人,辞退1人。
三是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推行领导干部“一册四表”工作机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参加廉政学习和廉政会议,主动开展廉政约谈和廉政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安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安吉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针对徐礼明、张惠玲、张为华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剖析和通报。依托“清廉安吉”网站曝光栏,定期通报发生在身边的违规违纪问题,累计通报典型案例83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56个,制定防控措施359条。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组织体系,印发《2015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预防工作。出台《安吉县反腐败协作工作制度(试行)》,相关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55件,已立案49件,其余6件正在调查中;移送司法机关9件10人,已立案9人。
2、深入整治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预警防控机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单位申报、政府审核、人大审议的决策流程,严防政绩工程、面子工程,2015年共核减36个项目,涉及建设资金5.27亿元。对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涉及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跟踪审计制度,确保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全覆盖,2015年共对15个项目实行跟踪审计,涉及投资额55亿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对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予审批。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归并专项资金种类,专项资金从53个压缩到24个,压缩了54.7%。开展工程变更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共涉及431个政府投资项目42.23亿元,发现问题7个,提出审计建议4条。全面落实工程、采购、项目资金等主管部门“三重一大”和“五不直接分管”要求,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出台廉情预警工作制度,对工程、采购、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强化预警防控。针对水利系统、农发基金领域串窝案,深入剖析,全面开展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农口系统、机关部门、乡镇村分别组织4场次、24场次和11场次的专题教育会,共对38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
二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制度。重新修订《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29号),对项目立项、预算审核、招投标文件备案、开标评标等环节采用电子交易流程模块予以固化。严格执行《安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等评标办法。建立履约诚信运用机制,对中介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按照《安吉县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和处理暂行办法》记入诚信档案,纳入考评范围。1-9月,共查处交易领域违法行为5起,对5家单位和1名个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加大标后监管,今年以来,对分包挂靠以及现场管理不力的6家单位及4名个人进行曝光。严格落实《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巡察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为的制约。即知即查乡镇农整项目未招投标问题,对1名分管领导和1名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同时,由县公管办牵头对全县乡镇招投标问题进行检查,落实相关制度,确保按规定执行。
三是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征用、融资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严格按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开源节支工作,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使用,将原来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的支出改列至公共预算支出。依法规范征地手续,严格实行年度征地拆迁计划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实施,有效遏制非法用地。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安委办发[2015]74号),强化对乡镇(街道)违法用地的监管和考核力度,逐块制定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中发现违法用地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将整改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目前,要求拆除复垦的30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加大对符合“两规”用地的报批力度,今年以来,新增合法建设用地313亩,其中耕地171亩。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健全工程项目行政监督机制,实行项目和廉政“双合同”制度。建立土地融资抵押审核制度,严格审核融资项目,压缩土地融资的总量和规模。
3、深入整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问题
一是强化对村级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安吉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监管部门工作职责,严防监管不力、管理缺位等现象。实行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公开机制,2015年共对23个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了全过程公开,对1206.4万元补助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全程审计制度,对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今年共对9个项目进行全程审计。充分发挥村监委监督职能,强化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今年来,村监委对村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共开展718次监督,纠正各类问题51个。建立“村账乡管”“组账村管”机制,严格监管基层资金使用,目前,全县187个村级财务100%实行乡(镇)监管;1875个组级财务实行村管,“组账村管”达60%。以高压态势整治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通报8起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二是强化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管。严格落实《安吉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安吉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强化乡镇(街道)主体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重点突出对乡镇(街道)工作推进不力、资金拨付不规范等行为的督查考核。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项审计,整改完成审计发现的3方面10个问题。启动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60个村(社区)的责任审计,力争本届内村(社区)责任审计全覆盖。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以权谋私等问题排查,严肃查处天子湖镇5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套取、挪用农整资金等问题,对10名村干部给予党纪立案;对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完善机制并开展警示教育。
4、深入整治干部违规参与集资借贷现象比较普遍问题
一是全面化解个人集资和私募基金。继续将债务化解纳入乡镇部门综合考核,完善考核细则,加强对存量债务规模控制和个人借款清退方面的考核。加强融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控制融资总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融资计划不予审批。开展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审计,进一步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开发区(递铺街道)和孝丰镇已逐步消化个人集资并降低债务规模,开发区(递铺街道)已转化和清退个人集资款93.6%,孝丰镇已清退个人集资款37.4%。
二是全面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参与集资放贷、投资入股问题专项清理。严查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建立专项清理协调工作小组,全面梳理2012年1月以来经济案件中党员干部违规参与集资放贷、投资入股问题线索,对1000余名人员进行核查,对已查实的1名党员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是全面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建房、违章搭建问题专项清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持续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行动,共开展33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推进日”活动,今年已拆违112万平方米(累计397万平方米)。持续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建房、违章搭建问题专项清理,召开党员干部违规建房、违章搭建情况大排查动员会,全面排查2009年1月1日以后乡镇、部门和村两委党员干部存在的违建行为。通过清理和排查,涉及违规建房、违章搭建的党员干部共35名,33名党员干部已拆除违规、违章建筑物,其余2名党员干部已作出承诺进行整改。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
1、深入整治顶风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公款旅游、接受宴请和公款送礼等问题
一是抓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县领导带头执行、以上率下。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单独编制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月报告制,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单位主要领导述职述廉内容。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编制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深入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强化预算人大监督,2015年50%部门预算经人代会审查,2016年实现全覆盖。强化禁令执行分级督查责任,严查公车私用、公款吃请、高档娱乐消费等违反禁令现象。深入抓好作风建设长效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财务管理、外出考察、“三公”经费支出等重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二是抓正风肃纪常态督查考核。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今年共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30次,处理3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问责27人。建立正风肃纪与核减编制工作联动机制,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单位进行撤编减编处理,今年以来已核减6个乡镇、部门的11个编制。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县科技局、县港航管理局和县矿资办等单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严究,给予6名县管领导干部党纪处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等行为纳入主体责任考核,并计入乡镇部门综合考核范畴。
三是抓巡视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整改。
严肃查处孝丰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对该镇原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纪立案,给予该镇原政府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全额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深入调查开发区(递铺街道)部分公务接待违反同城不得安排接待相关规定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针对南北庄村违规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和灵峰街道违规发放汽油充值卡问题,在前期严肃查处和追责的基础上,对乡镇(街道)、村两级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完善并出台《干部外出报告(请假)制度》《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大对乡镇、村两级干部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强化制度约束。
2、深入整治干部作风转变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担责不够、落实力度不足问题。在年初开展“履诺比晒”活动的基础上,结合省委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召开500余人参加的“我带头、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县558名科级领导干部共承诺实事2216项,通过公开晒实绩狠抓工作落实。出台《县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制度》,把担当克难、一抓到底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方面,组织开展15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走访和研判。分三批开展“五道题”大讨论活动,梳理出18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41个,督促整改落实。完善常委领衔片区、县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和相关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开展111个县重点项目、中心工作的实地督查,并实行红灯警示,共开展专项督查19次,红灯警示49件次。深入落实《安吉县党政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强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情形。开通“12345政府阳光热线”直播节目,由乡镇(街道)、部门直接面对群众,受理问题咨询、情况反映,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推进工作落实,已开办直播5期,共有45个单位上线接听。对“阳光热线”交办问题中存在的办理不力、欺上瞒下等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二是着力解决精神面貌欠佳、工作激情不足、执行力不强问题。修订完善《安吉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干部“下”的力度,对不胜任、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今年对7名领导干部作出降职、免职处理。整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力量,成立县督查(考核)办,实行一个口子抓督查,以督考促进干部的执行力建设,对执行不力的12个单位进行了考核扣分。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边界,对113项职责边界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并与市级清单进行比对完善。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21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分步划转工作。出台《安吉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实施办法》(安委办发[2015]80号),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和奖励惩处等方面充分运用作风状况评价结果。依托群众投诉、热线反映、媒体曝光等途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推诿扯皮等问题开展动态督查。
(三)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深入整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落实主体责任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党校教育培训的主体课程,今年以来,县委理论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2次。出台《中共安吉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4个巡察组,完成20个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和20个单位常规巡察。全面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带头、勇担当”主题活动,通过六大专题活动,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5月份开始,所有县级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每两个月向县委汇报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安吉新闻》开设“主体责任书记谈”专栏,对39名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集中刊登。分4批对全县587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并对全县30560名党员按全覆盖要求进行党纪教育,目前已完成90%以上。在全县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支持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出台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管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起草《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派驻全覆盖,确保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死角。
二是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制定《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安委办发[2015]55号),建立“月汇总、季反馈”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考核,改变过去“一考定全年”方式。从县领导到村主职干部,分层逐级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照责任书落实考核要求。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抽查,目前,已完成30家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专项抽查,年终将开展第二轮抽查。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出台《安吉县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工作办法》(安委办发[2015]37号),对履职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今年来,对3起案件实施了“一案双查”,8名人员受到责任追究。严查水利、农口、教育系统串窝案的领导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相关涉案单位全面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管。
(四)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深入整治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民主推荐规定。出台《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全面规范干部选任程序,重点规范民主推荐环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明确谈话推荐范围以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为主体,并根据单位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2015年1月以来所有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均按照“知情原则”确定民主推荐范围,有效防止推荐范围过小问题。
二是认真落实干部任用会议记录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会议记录工作,明确必须详实记录干部调配具体方案、任免对象介绍等内容,逐一记录与会人员发表意见等情况,确保涉及干部人事的重要会议有专人和专用本记录,做到记录的原始、完整和规范。
2、深入整治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相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严格控制乡镇党政正职任期不到3年调整情况,对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1名乡镇政府正职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进行。加大对科级干部配备科学性研究,加强换届和日常干部调配统筹,切实减少干部调整频次。严格执行中组部《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我省乡镇选任制公务员有关政策,8月份对近3年办理的选、调任情况开展了一次集中自查,对发现的报批材料不够规范、提拔担任科级组织员事业人员占比较大等问题,采取规范报批材料、严格事业人员提拔条件等措施及时落实解决;规范调(选)任程序,今年以来对事业人员拟任公务员(参公)科级领导职务,均事前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并明确自2015年1月起,乡镇选任制公务员当选后5年内一律不得调离乡镇。
3、深入整治干部超配、违规到企业协会任职取酬情况问题
采取平职交流、空岗补缺、规范职数设置、不胜任免职等方式加快整改,加大超配职数消化力度,截止9月底,超配领导职数已消化65.8%,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6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消化工作,同时明确超配单位在职数空缺前一律不新配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先预审、事后备案制度,今年以来每次干部人事调整均提前报市委组织部预审批复,并在调整后一周内及时完成报备工作。专题开展领导干部企业、协会兼职清理“回头看”,重点清理在职、退二线、辞职、退休4类别干部,在全面告知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对提前退休、辞职未满三年的签订《告知书》;采取免去企业职务、安排机关部门任职方式,对4名领导干部在城投公司任职情况彻底清理到位;对其他在企业、协会兼职的退休干部全部整改规范。整改后,全县协会兼职的4名退休干部均符合规范要求。着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9月再次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协会兼职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从严把好“审批关”。
三、以坚定的决心抓好整改成效巩固深化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我县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有一些领域、问题整改的成效与省委、市委以及干部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一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紧抓住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进行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二是深入推进巡察工作。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全面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紧紧围绕“四个着力”的要求,关口前移、下沉一级,常态化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主动发现线索,找出存在问题,规范处置。三是建章立制确保长效。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发展打牢基础。充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等活动,常态化推进整改落实。四是全面推进成果运用。切实把问题整改最终落到各项中心工作的推动和目标任务的完成上,以问题的整改优化工作作风、增强发展动力,以经济社会全面更好更快发展检验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572—5123752;邮政信箱:安吉县行政中心7楼县纪委信访室,邮编313300(信封上请注明“对安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anjijiwei@163.com。
中共安吉县委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