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3 09:11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4月20日至6月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金华市进行了巡视。8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金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积极主动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后,市委书记徐加爱同志高度重视,迅速提出整改要求。市委强调,要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果断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市委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徐加爱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暨军民和市委副书记陶诚华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任成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市委书记徐加爱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紧抓不放,一抓到底。
(二)细化责任分工,实施挂牌销号。专门制定《中共金华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整改清单,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逐一落实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施整改项目挂牌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强化跟踪督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巡视工作联络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措施,督促任务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多次专门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由牵头市领导逐项汇报,徐加爱书记当场点评,不谈成绩,直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落实整改任务的具体要求。市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协调,强化督查,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工作。
(四)注重统筹推进,提高整改实效。市委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和“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金华赶超发展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整改工作实效,努力把巡视成果体现好、拓展好、运用好。
省委巡视组转交的831件信访件,已办结789件,办结率为95%。今年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291件(次),立案查处1272件,同比上升46.4%,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4人,同比上升100%,涉及乡科级干部82人,同比上升64%。
二、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千方百计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强化日常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全市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分两批次,集中开展了为期2天的党章党规党纪专题轮训,增强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腐败案例,编印成教育资料,加强警示教育。将严禁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作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和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早提醒、早教育。
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查办案件、行政监察、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督促国土、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审计监督,将领导干部是否插手土地出让、房产开发、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作为“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关注。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婺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志龙利用职权低价购房案、武义县政协原副主席颜时拓插手土地出让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义乌市5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接受利益输送先后被查处,在社会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形成了震慑,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2014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已查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36件,土地出让领域案件4件,房地产开发领域案件6件。认真开展义乌市少数公职人员违规参与高息借贷、金报集团领导干部到下属公司投资参股及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完成公职人员参与高息借贷的清退工作,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投资参股和兼职取酬整改方案,彻底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通过“一家两制”输送利益,呈现利益家族化新特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有关制度。严格落实《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有关规定。在防止领导干部通过“一家两制”输送利益方面,出台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和管理。在解决高息借贷方面,开展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房产买卖、民间借贷等市场活动行为试点,下步将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防止公款存放利益冲突方面,我市于2010年就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金华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将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精神,对原先出台的管理办法做进一步的完善,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严格执行。
二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按照“凡提必核”的要求,今年以来已分7批次对120名拟提拔任用市管干部人选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核查,1名同志因瞒报股票投资情况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同时,按照市管干部10%的抽查比例,对126名市管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存在少报、漏报股票或基金、房产、投资入股等个人事项的干部进行了函询,待核实确认后,将依纪依规做出处理。下步,在重点抓好拟提拔市管干部和有信访反映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抽查比例,向全覆盖延伸,并试点科级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三是加大对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考核力度。把防止利益冲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列入对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考核,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更加重视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带好头、作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3.关于土地领域乱象较多,寻租空间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针对市区“五百滩”项目和湖海塘区域个别地块土地置换问题,组织开展评估、审计,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置换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通知》、《金华市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操作程序、地价确定、受让人条件等政策,明确非因公共利益需要,不对出让地块的受让对象作任何限制,不设置任何排他性、歧视性的限制性条款,切实做到土地出让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土地置换工作,对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确需对存量经营性用地进行整合置换的,原则上也要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二是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政策。严肃查处金义都市新区征地拆迁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已有一名干部被检察机关刑拘。督促金义都市新区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结合实际出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实施宅基地安置与公寓式安置方式相结合,切实保障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并执行苗木复评工作程序,完善“阳光征迁”工作制度。建立征迁专项资金专户,严格资金管理,防止挪用。健全中介服务外包市场化机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评估中介机构。凡涉及苗木、房屋拆迁、土地出让等领域需要评估的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评估中介机构。建立中介“黑名单”制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评估中介机构坚决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认真吸取金义都市新区“地心世界”等项目招商问题教训,在注重招商引资“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招商引资的“质”。提高准入“门槛”,把好项目引进关,对招商项目的品类、质量、投资强度、预期效益、拉动效应、环保、可持续发展、单位效益等认真把关,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对底数不清、前景不明、后劲不足的项目坚决不引进,化招商引资为挑商选资,克服是商就招、是资就引的现象,防止出现项目落不了地、投不了产的情况。建立健全项目退出机制,对借投资之名行融资之实、不履行合同、不按期开工以及不按规划实施、慢建久拖等圈地囤地行为,实行严格的退出机制。建立招商引资责任制,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因失职渎职导致项目引进失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关于一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缺乏监管,存在较大廉政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关于世贸中心违建问题,已依法没收违法建筑面积并处罚款924万元,时任市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4名分管领导被追究责任,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实施重点工程巡查监督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建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程管理。严格落实“五方主体”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工程阴阳图、恶性违建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投资概算的监管。认真分析市体育中心项目超概算成因,有针对性地出台了《金华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超概算问责实施细则》,督促政府部门做深做透项目前期,做到项目论证科学、概算编制合理、施工监管到位,防止出现因设计与概算严重脱节导致超概情况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投资管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超概算问题从严处理,严肃问责。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市属国有企业公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有效避免租赁期限过长、租金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出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容积率的监管。出台了《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金华市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管理实施细则》、《金华市区建筑方案评审办法》,规范项目规划编制、规划条件设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规划核实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提高规划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下步还将制定《金华市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划拨用地及非经营性出让用地容积率调整行为。
5.关于监管不到位,国有资产濒临流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尚未入账的石门农垦场15宗待出让土地及9宗划拨土地,市城建公司和市国资委已委托中介公司进行了评估,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了24宗土地入账工作。金品小区保障性住房作为政府公共产品,项目建设完成后,也将尽快把资产移交给市建设局管理。市国资委、市城建公司对名下国有资产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排摸,做到“应入尽入”。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扶持企业行为。针对金华开发区下属国资公司以出借资金方式帮扶企业问题,着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扶持企业行为。对经充分论证、确需扶持的企业,按照市场化运行机制,通过建立产业基金,以参股的形式进行股权投资,并在一定期限内退出,有效降低风险,防范国有资产资本损失。同时,实施帮扶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深入研究,集体决策,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是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行为。针对金华开发区几宗闲置国有土地出租问题,结合实际,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租程序、期限、范围、权利义务、限制性条件等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强化监管。严格执行国有(集体)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收缴政策,应缴尽缴,防止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
6.关于违规使用公车、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市本级16家单位借用、租用、占用公务用车问题已落实整改,车辆全部退还,下沉至下属单位的车辆费用也已整改。2012年以来市本级11家私设“小金库”的单位已整改处理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被追究责任,其中市人防办原主任于高飞、市文广新局原纪委书记李土根、市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原队长裘万跃等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实施“一案双查”,市婺州土地勘测院和市体育俱乐部原主要负责人因私设“小金库”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两家主管单位的时任局长和纪委书记(分管副局长)4人,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也被问责。违规发放津补贴的24家单位整改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作书面检查,14家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给予双龙管委会公款旅游问题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缴纳。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紧盯关键时间节点,从具体问题入手,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反弹。市委书记徐加爱对全市15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不打招呼、不设路线的暗访式调研,发现并解决了一大批问题。市委成立13个综合督导组,每月不少于10天对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进行明查暗访。继续办好《八婺问水》《正风问效》《市民问政》和《行风热线》等“三问一线”舆论监督栏目,今年共曝光各类问题153起。各主要节假日期间,市纪委都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狠刹“四风”现象。今年端午前后对121家市直单位食堂公务接待情况及40个市属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9方面3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中秋、国庆前全市又开展了全面的明查暗访,发现4方面36个问题,对27家单位111人进行函询,对7人予以诫勉谈话,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专项行动618次,检查单位7725家,发现问题1244个,处理人员731人,公开通报189起,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起,处理80人,党政纪处分13人。
三是严明作风建设纪律红线。针对基层普遍反映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没有统一标准的问题,我们在对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正风肃纪检查发现的问题,起草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可为”和“不可为”清单,形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要问题表现及相关认定处理依据》、《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配套文件主要政策和禁止性规定》等材料,进一步明确纪律红线和底线,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四是健全作风建设考核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金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重点内容进行考核,首次将“发生作风建设方面恶性事件”列入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一票否决”内容,极大地增强了作风建设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同时,取消作风效能建设集中评议即“千企万人双评议”的惯常做法,结合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和8890市民热线的情况反馈,借助“三问一线”栏目平台,开展作风建设社会评价及满意度测评,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作风建设评价机制。
7.关于“为官不为”与“贪图享乐”现象并存,少数干部责任意识欠缺,混日子想法比较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和“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用好正反典型两面镜子,扎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查找和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大力营造“学先进、话赶超”的良好氛围。今年7月初,市委评选表彰了20名“优秀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20名“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101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组织开展了集中宣传报道活动。今年1—9月全市省“411”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达92.9%,省重点建设项目开工率达96%。涉及浙师大3万多师生的截污纳管工程仅用48天就全面完工,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是牢牢把握正确用人导向。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好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倡导“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在日常人事调整中,坚持只看状态、只看干劲、只看实绩,大力选拔重落实、敢担当、有作为的“全科”“狮子”“老黄牛”三型干部,带动和促进“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
三是加强对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的考察考核。充分发挥市委督导组作用,切实加强对各地经济工作各项指标、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和生态建设、平安建设、党的建设工作情况的督导。继续采取谈心谈话、干部巡查、专项考察、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途径,加强对干部履职担当情况的考察考核。今年9月,对市直经济职能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专项巡查,重点了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有效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等情况。
四是积极搭建干部比学赶超舞台。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交流会,先后围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金华的落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面上工作开花结果”等主题开展交流,引导干部在赶超发展的“赛场”上比实干、比实绩,市委书记徐加爱亲自点评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把每季一次的党建现场会放在乡镇(街道)召开,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在基层。
五是进一步加大干部能上能下力度。出台了《金华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问责办法(试行)》以及《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加大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庸懒散、不守规矩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调整一批不胜任、不称职、不作为的干部。目前,全市已对97名工作不到位、人岗不匹配、班子不团结、群众反映较多等问题的领导干部作出岗位调整、降职、免职等处理,其中涉及市管领导干部23名。
8.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玩风盛行、“雅好”多,个别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更加注重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重、自爱,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自身修养。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从严治党、“三严三实”要求等内容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的必修课,规定主体班次中党性教育环节必须占1/2以上学时,学制2周以上的主体班次必须开展党性分析,促进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
二是对所有省、市、县管干部参加文艺类协会和体育休闲类协会的情况进行了排摸了解。经初步统计,参加文艺类协会和体育休闲类协会的省、市管在职或退休领导干部71人,县管在职或退休领导干部145人。下步,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协会予以进一步的规范和限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违规兼职、利用职权或公款、占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爱好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借各类协会等名义,巧立名目、假公济私、通过家属办公司方式谋取利益的,坚决予以查处。
9.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每周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或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召开县(市、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乡镇书记工作交流会,认真听取县(市、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召开31次书记专题会或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16次常委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及在浙调研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领导夏宝龙、李强同志在金调研重要指示精神,下发相关文件7个,市委书记徐加爱同志作出相关批示81次,落实了一批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了一批重大问题。同时,市委下发了《关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的18条指导意见,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是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市政府每季度召开市政府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研究出台政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季报制度,建立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长效机制。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政府领导每月集中学法1次,已学习《合同法》《行政诉讼法》《环保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建立部门主要负责人夜学法律制度,由市政府牵头,每月组织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夜学,每季度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成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聘请7名由北大、浙大、浙师大教授以及资深律师组成的顾问团,今年以来30余次参与市政府重大涉法事务认证,代理诉讼20余次。
三是强化督促考核。率先出台《金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细化为48项和40项具体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年初由市委、市政府与85家市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也层层与下级单位签订责任书(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健全党政班子成员“六个亲自”和“五个一同”工作机制,使经济建设、业务工作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每年岁末年初,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赴各地各单位实地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市委书记与相关干部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市委徐加爱书记已与493名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约谈18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委专题会议,由各市委常委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结合每季度召开的系统工作例会,各市委常委专题听取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专题汇报制度,每年年底由市纪委书记听取汇报并作点评,同时要求县、乡两级党委(党组)参照建立专题汇报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不认真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不及时不客观、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的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实行“一案双查”81起 ,责任追究149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49人,监督责任12人。
10.关于过去一段时间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导致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现象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严禁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等作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和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早提醒、早防范。加强廉情预警工作,市委于10月上旬召开了市管干部廉情分析会,对今年来市管干部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方面的廉情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提出对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认真贯彻落实《金华市市机关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暂行规定》,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对授权监督单位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加强源头防范。着眼于“制度+科技”的反腐方式,探索推进权力运行“痕迹管理”工作,在市体育局和义乌市开展了权力运行痕迹管理试点,完善流程控制,强化常态监督。下步我们将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结合金华实际,在认真总结2014年市直派驻机构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迅速开展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深化完善工作,着重加强建设、规划、国土等重点部门的派驻纪检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领域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管。今年9月份,我市32家派驻机构的人员调整和到岗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同时,市委积极支持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的新精神,进一步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有关做法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11.关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3年7月份以来,市委明确,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充分听取人大、政协和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2014年,市委根据市人大、政协的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了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金义都市新区、金东开发区的管理体制。今年在金华双龙风景区管理体制调整时,市委徐加爱书记多次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进行沟通衔接,并明确提出体制调整方案要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意见后再印发实施。下步,将继续从三个方面抓好整改。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决策机制的意见》,完善决策机制。二是严格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相结合的决策程序,把政治协商和人大讨论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重要方面,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三是健全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四套班子办公室定期沟通交流机制,每季召开会议,及时沟通交流重大事项。
12.关于一些关键岗位的干部调配过于频繁,计划性、科学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精准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继续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力争年底前完成新一轮市管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继续深入开展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日常表现分析研判。前期结合巡视工作,对婺城、金东等7个县(市、区)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向省委巡视组作了汇报。下一步,继续做好其余2个县市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分析。同时,着眼于新一轮县(市、区)换届工作,精心开展换届前县(市、区)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分析,对照换届工作要求和领导班子配备的实际情况,及早谋划换届前期工作,为识深识准、选准用好干部奠定基础。
二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1+x制度文件,提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性。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实施细则》等干部选拔任用系列文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民主推荐等关键环节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提高干部调配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体谋划、系统研究,进一步把握好干部调整的时机、频率和节奏。注重加强干部调配的计划性,综合考虑重点工作推进、体制机制调整、干部新老交替、人员梯次配备等各方面情况,统筹做好干部人事调整工作。
三是加大干部任期制执行和监督力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肃性。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下发了《关于重申执行乡镇党政正职任期制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规定除因金华市管干部提拔需联动调整、因违纪违法需调整或免去现职、自愿辞职或因履职不到位被问责需调整等五种情形外,对任职未满3年的乡镇党政正职进行调整,市委组织部一律不予批复同意。同时,明确对执行纪律要求不严、频繁调整乡镇党政正职的县(市、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下步,将结合县(市、区)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对任职未满3年的乡镇党政正职调整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13.关于为领导干部子女进事业单位开辟特殊通道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于2013年10月在全市干部大会上宣布取消对领导干部子女进事业单位的一切倾斜政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市人力社保局于2014年10月下发了《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从公开招聘的组织、程序和纪律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今后,将着力推进“阳光招聘”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防止以各种形式规避制度、擅自新进人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维护事业单位招聘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
14.关于干部超配、高配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超配、高配问题的整改。在市级层面,市直机关超配的23名处级领导干部中目前已整改到位18名,整改率为78%。对其余5名超配干部(其中兼职1名),均已制定整改消化计划,确保按上级要求于明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对超机构规格配备的市老龄委专职副主任(正局长级)已调整岗位,完成整改消化。在县级层面,截至2015年9月底,各县(市、区)已整改消化科级领导职数212名,占应消化数的68%。下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完成整改消化任务,同时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明确要求有超配情况的县(市、区),在选拔任用干部动议、酝酿后,要提前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预审,并就超配领导职数整改消化情况作出具体说明。二是加强超职数配备问题的监督检查。在组织对县(市、区)超职数配备情况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下发了“一对一”督办单,要求各地制定详细的超职数配备整改消化计划,每季度上报整改消化进展情况。此外,明确将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列入“两责”联审、离任检查的必查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的重要内容。三是部署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建4个专项检查组,启动对县(市、区)和金华开发区的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明确将执行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等六大方面问题,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将一查到底,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市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的选人用人情况检查也将适时开展。
二是抓好“吃空饷”和长期脱岗问题的整改。市级层面,在2014年11月份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份,对市本级机关的在编不在岗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检查。针对清理出的少数在编不在岗人员和个别“吃空饷”人员,专门出台了《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专项行动中对相关人员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了处理规定和处理程序,同时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抓紧整改,于11月底以前上报处理意见,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核准后实施。不按意见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单位及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予以问责。县级层面,主要是督促县(市、区)整改落实,各个县(市、区)于10月底前报送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根据报送情况,对县(市、区)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在编不在岗人员报备管理办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管理。严格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严厉查处虚报冒领工资、离退休费、津补贴、各类补助等行为。
三、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
我市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市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下一步,市委将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整改重点,狠抓整改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整改彻底的,将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持续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强化督促检查,有效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有效拓展巡视成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更加注重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三)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始终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纠“四风”,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政治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12388。电子邮箱:jhsjw12388@tom.com。邮政信箱:金华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21017(信封上请注明“对金华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金华市委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