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8 08:45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13日-5月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瑞安市进行了巡视。8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瑞安市通报了巡视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在充分肯定瑞安市近年来工作的基础上,指出了存在的四个方面11大类问题,并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瑞安市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李无文担任组长,市四套班子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职能单位参与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巡视制度,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责任、有力的行动,全面抓好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分解任务。9月1日,市委书记李无文亲自召开部署会议,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分解,初步确定6家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9月2日,6家牵头单位共提出了48项整改措施、相关配合单位以及8位牵头市领导。二是制定方案。9月8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中共瑞安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送审稿)》。9月14日,向省委巡视办报送《关于上报〈中共瑞安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瑞委〔2015〕15号);9月16日,经省委巡视办审核同意后,市委印发《关于印发〈瑞安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瑞委办发〔2015〕82号)文件。三是抓好落实。9月30日,市委书记李无文主持召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分析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做到逐项落实责任、注重统筹推进、把握时间节点。10月20日下午,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进行讨论。通过近3个月的努力,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部分难题正抓紧解决,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关于“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土地出让金催缴不力”问题整改情况。根据时限节点要求,9月底前进一步健全全市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规范运行土地出让信息平台,实现了市财政局与市国土资源局之间的无缝对接。10月下旬,我市根据国有土地出让金审计标准,完成历年来土地出让情况自查工作,未发现明显问题。9月底前,我市已明确中房集团土地出让金催缴方案,成立了瑞安市人民政府驻中房公司工作组,目前总体进展较为顺利。
2.关于“建设项目违规发包”问题整改情况。出台了《关于明确复杂和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规模标准的实施意见》,根据工程项目难易程度和投资大小设定合理的评标办法,进一步推进评标规范化,有效防止招标人随意设置评标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出台了《瑞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招标备案审查,切实提高备案的效率和规范性。出台了《瑞安市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特别是通过对原有管理办法的完善,使相关评分更加公正、科学、合理。对2010年以来的97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共涉及施工、监理、设计、重要材料采购等460多个合同,目前已完成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对13家日常管理存在疏失的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考核扣分、通报批评,并对18家驻瑞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已拟定《加强邀请招标和不招标审批管理办法》,并明确造价审核资深专家库、监标中介机构库名单。
3.关于“超建现象普遍”问题整改情况。狠抓《瑞安市新建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的落实,实施违法建筑常态化、长效化巡查机制,目前未发现超面积建设等新建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深入推进“三改一拆”攻坚行动,百日攻坚期间共拆违143.1万平方米,截止12月底已经完成拆违259.26万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关于“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不力,导致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问题比较严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违规转让国有股权”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2014年度企业国有股权、资产处置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为9月21日-11月20日,对纳入检查范围97家企业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问题,对惠仁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还在调查中。审计部门开展了全市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专项审计调查,并督促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2.关于“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并完成协议供货产品供应商价格执行情况专项督查行动,组织18家供应商自查,并对9家重点供应商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同时,做好“网上采购”准备工作,深化供货商范围开放,着力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已对水产供销公司91间营业房内部转租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其中涉及职工转租的共6间营业房,且转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属承租户违反合同行为;同时,经市纪委介入调查后,6间转租营业房涉及的3位职工已停止转租,退还2015年度因转租获得的差额收益11.95万元,并对水产供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给予书面效能告诫。开展并完成国有资产房地产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计1860处,其中教育218处、卫生102处、机关事务807处、国资(国投)733处;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相关规定,特别是年租金5万元以上的,一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目前全市国有房产出租共计658处,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出租162处。
3.关于“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利益冲突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了市人防办原主任倪勇生、市原消防大队教导员朱勇明、市公安消防局原政委华祯瑞、大南社区书记兼马屿圣井山旅游服务所所长、马屿圣井山旅游服务所出纳等违法违纪案件,以上每件案件涉案金额均超100万元。同时,还查处了上望街道安监员吴小勇违规搭股经营案件。其中,朱勇明、华祯瑞等案件在温州清廉网和瑞安廉政网指名道姓进行曝光,并将其忏悔录制作成光盘,在全市廉政教育宣传月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动员大会上进行警示教育,全市122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了忏悔录,有效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查处的其他典型案件有:①市赵山渡库区农房集聚生态搬迁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委农办副主任)违反瑞安市公车改革相关规定,由市纪委给予诫勉谈话,并要求其退交多领补贴43200元。②市水产供销公司将水产城营业房出租给内部职工谋利,市纪委督促市海洋与渔业局给予市水产供销公司经理、副经理等两人书面效能告诫6个月处理,并要求3名转租职工户清退2015年当年转租得利共计10.66万元。③东山街道办事处违反财经纪律,市纪委给予东山街道党政办负责人和副主任等两人通报批评,办事处原主任诫勉谈话,责令党工委原书记和办事处现任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二是转发《温州市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办法(试行)》(温委办发〔2015〕101号)、《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五个不准”的通知》(温纪发〔2015〕3号)和《关于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投资理财行为“五个严禁”的通知》(温纪发〔2015〕4号)等3个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防止利益冲突。
三是下发《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专项纪律审查的通知》,8-9月市纪委会同市法制办对全市具备行政处罚权的34家行政机关开展了督查。
四是对全市1020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信息进行了更新,下一步将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
(三)关于“多系统、多领域‘塌方式’腐败案件多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3月,全市15个镇(街道)和82个市直单位书面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委(党组、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全市15个镇(街道)、4个功能区和4个市直部门党(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和部分纪委委员以面对面形式逐一汇报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现场评议,各单位对评议中指出的问题作出书面整改反馈。严格责任追究,查处教育、环卫等系统的腐败案件后,加强“一案双查”案件查处:①市人防办原主任由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免去其主任职务;②塘下镇环卫所所长办公用房超标,市纪委对该所长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塘下镇分管副镇长予以诫勉谈话。③飞云街道中洲村党员通过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渔业补助资金4万元,市纪委对该党员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并对工作失职的飞云街道水产员以及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以群众反映强烈、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查处了人防、教育、消防等系统案件共11件。其中典型的有,查处市人防系统案件,共有6人涉案,原副主任蔡建胜等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查处消防系统案件,市原消防大队教导员朱勇明、市公安消防局原政委华祯瑞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审计中发现的市农住建办原副主任蔡其皇玩忽职守,造成土地出让金流失2300多万元案件进行查处,蔡其皇被开除党籍。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谈心提醒教育。今年以来市纪委班子对全市科级干部开展谈心提醒255人,各镇街、部门纪委(纪检组)开展谈心提醒教育1697人。创新反腐倡廉宣教模式,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示范教育。1-11月份累计发布新浪微博1206条、腾讯微博1319条、微信116期,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清廉瑞安”微小说、微视频征集活动,共征集到微小说44篇、微视频23部,评出优秀的微小说19篇、微视频作品6部参加温州市比赛。以“守纪律•讲规矩”廉政主题教育为主题,以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听取一次廉政主题教育动员报告、组织召开一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讨论会、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场特色宣教活动、组织一系列明查暗访及破解一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六个一”为载体,集中利用9月上旬至10月上旬一个月时间开展全市第十四个廉政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落实“一案一会一建议”制度,发放监察建议书16份。对查处重大案件的市公安消防局、市质监站等单位及时通报案情,剖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帮助案发单位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如市质监站已启动下属单位改制工作,成立了改制领导小组及注销清算小组,并制订了实施方案,改制完成后财政可增收2000多万元。市农林局对全市设施农用地改变审批用途问题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已撤销审批手续27个,要求整改5个(其中已整改到位3个,正在整改2个)。市海洋渔业局也对前几年的渔业补助资金进行了自查,并完善了资金管理办法、补助资金公示、现场督查等制度。此外,市纪委还根据查处的人防、消防、教育系统等案件,撰写了案例剖析材料,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
(四)关于“农村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腐败案件频发多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进一步配足巡查力量,在原先抽调50名干部参与巡查的基础上,再增强配齐32名精干力量补充到巡查工作中来。今年5月以来,我市密切配合温州市第五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组,对15个镇街58个行政村开展全覆盖巡查。着重突出对村级“三资”管理、村干部以权谋私、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信访积案、“三宗势力”等六个重点领域开展巡查。截至目前,共梳理信访件593件,搜集问题线索270个;交办件170件,已完成167件;立案查处20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开除党籍6人,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27日,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对我市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做法和经验作出了批示肯定。10月30日,我市经验做法在温州全市作典型交流。
二是全面梳理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省委第五巡视组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共收到省委第五巡视组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转办件157件,其中检察院办理1件,市纪委自办156件,现已全部报结。党内立案检查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党内除名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8人;共收到省委第五巡视组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转办件76件,交信访局办理66件,法院办理8件,组织部办理1件,公安局办理1件。该76件信访件中,除2件正在协商处理中,2件无具体内容外,其他均按《信访条例》依法给予处置答复。上级纪委转办件及瑞安市纪委受理件办理情况。2015年4月1日至12月30日,市纪委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77件,已报结452件。其中党内立案检查(信访转立案)45人。
三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已查处村干部案件56件。典型的有:莘塍街道董九村支部书记缪小兴在返回地建设过程中挪用村集体资金案件;上望街道林东村党支部书记林建平在返回地设计、填方、建筑施工、违章建筑拆除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12万余元案件;湖岭镇天长村原村委会主任娄小群在土地出租过程中侵占6.9万元案件;湖岭镇源口村党支部书记娄康肖侵占村集体资金12万余元以及村原报账员娄崇煊挪用村集体资金案件;陶山镇河沿村党支部书记包连者伙同支部委员包连光等6人虚报误工补贴侵占村集体资金12万余元案件;飞云街道中洲村原村委会委员黄学权骗取财政资金4万元案件、中洲村党支部委员黄光焕等4人在村集体土地出租过程中围标串标案件;马屿镇石桥村李明旺、李明多等4名村干部公款私存、占用公物案件。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出台《瑞安市村级权力清单36条》、《瑞安市违反村级权力运行规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文本,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加强村级组织及其成员的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下步将根据温州市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
四是大力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健全保障机制等措施,切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和监督能力,有效促进村务监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顶风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单位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及中秋、国庆期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6个督查组对各单位执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4-5月,开展为期2个月的“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专项行动;7月份,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正风肃纪专项检查;8-9月,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专项纪律审查;9-10月,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我市已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115次,出动人员429人次,检查单位623家,发现问题243起,处理人员102人,媒体曝光58起。
三是严肃查处典型案例。查处了市旧城办副主任倪荣进违规借用施工单位车辆、塘下镇环卫所所长杨文龙办公用房超标等案件。
(二)关于“一些干部为官不为,担当精神不足,造成行政效率低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出台《瑞安市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李无文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查摆梳理出11492名干部共33877个“庸懒散拖贪”问题。同时,在瑞安日报等媒体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截至目前,共受理问题线索140件,已办结134件。活动开展以来,共对181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党政纪处分29人,诫勉谈话22人,效能责任追究130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二是梳理解决一批“焦点、乱点、难点”问题。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督促单位自查、“点对点”约谈各单位有关领导、呈报分管市领导“点题”查摆等方法,围绕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焦点、乱点、难点”问题,梳理出19个部门亟需解决的70个重点问题,通过瑞安日报等媒体平台,将有关部门70个重点问题和针对性整改措施等予以公布,并进行跟踪督办。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或基本整改到位67个,建立制度127个。
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截至目前,已诫勉谈话31人,效能责任追究195人,函询7人,对13家单位17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255名科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镇街开展提醒谈话1697人次。出台《瑞安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试行)》,将问责情形分解为不履职、不正确履职、履职不力和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等4大类。
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推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创新考评机制为切入点,在去年出台《瑞安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今年又探索推出了市管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办法,采取工作实绩考核和干部群众测评双轨并行的方式,对干部进行分类评价排名,列单位和个人考评“双末位”的科级干部,视情给予试岗、降职、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9月份我市已组织10个考评组完成了对全市镇街、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综合评价工作,目前正进一步对各班子考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初步成效已经显现。下一步,市委将强化综合评价工作结果运用,有效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面激发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活力。同时,市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制定出台《瑞安市管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意见》、《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单位交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以下干部末位淘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三个政策文本。
五是构建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出台《2015年度镇街、功能区考绩法》、《2015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和《瑞安市市管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瑞委发〔2015〕26号),有力发挥绩效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配套出台《2015年度考绩奖实施办法》(瑞委办发〔2015〕41号)和《2015年度督查工作实施细则》(瑞考办〔2015〕8号),通过奖优罚劣,推动干部担当。
(三)关于“形式主义顽疾未根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优化完善考绩办法。制定出台2015年镇街、功能区考绩法和市直单位考绩法,对镇街(功能区)设置不同指标、不同分值进行差异化考核,对市直单位分为5个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制定出台《镇街、功能区考核项目分项考核细则》,实行重点指标月(季)度公布,召开半年度考核评估分析会,强化过程动态管理。制定出台《市直单位重点任务考核办法》,科学分解温州考绩任务,突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9月份组织开展2015年1-8月份镇街、功能区和市直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取消强制排名赋分,以分档赋分方式为主,并纳入市管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制定出台《市管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和《瑞安市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培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凭工作实绩考察干部,将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结果与选拔任用相挂钩,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二是加强统计数据管理。严格落实基层数据报送责任,完善一套表审核公式,加强对重点经济指标、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测分析,确保严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和统计法律底线。加强基层数据检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各专业统计自查、检查35次,检查单位3100多家;加强基层走访调研,今年以来共走访调研单位400多家;加大企业统计台账查询力度,今年以来共发出台账送检通知单70份,查询指导台账500多册;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已稽查74家、立案32家,同比分别持平和增长28.0%。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瑞政办〔2015〕133号)和《2015年度市直单位GDP核算指标专项工作考核办法》,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的作用,切实提高GDP核算数据质量和部门相关考绩考核质量;制定《瑞安市统计局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试行)》及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流程,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落实“三张报表”,将统计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每个驻村干部身上;严格按照统计信用评定办法和细则要求,在全市工业企业50强中率先推开统计信用等级评定。
三是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的意见》(瑞委办发〔2014〕48号),坚决限制“1+X”文件数量,从严控制文件篇幅,推进文风平实化;严格落实《瑞安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工作制度》(瑞委办发〔2015〕69号)要求,把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对未经审核的文件,不得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不得进入办文程序;严格落实《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瑞委办发〔2014〕24号)要求,全力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全市性会议管理办法》(瑞委办〔2009〕55号)、《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意见》(瑞委办发〔2014〕55号)、《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无会旬”制度的通知》(瑞委办发〔2015〕20号)要求,大力推行并会、套会、半节会等措施,会议规格、规模有效降低,会议时间进一步减缩。将文件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绩,出台实施《2015年度督查工作实施细则》(瑞考办〔2015〕8号),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与市重大会议议定督办事项落实不力,以及违反会风规定要求的单位,给予发放督查通报,在年度综合考绩中进行扣分,切实抓好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是完善调查研究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组织部署开展2015年度121项重点课题调研,推动全市领导干部深入调查研究。严格执行《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推行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微服走访、随机调研”制度,组织开展“百个机关部门单位包百村”、“千名干部蹲千村”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通过部署开展扩大有效投资、“瑞商(温商)回归”、“五水共治”、文明创建等十大攻坚行动,加快了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
三、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下发《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5年学习计划》的通知》(瑞委办发〔2015〕40号)明确反腐倡廉建设、“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内容。下发《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廉政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瑞委办发〔2015〕75号),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全市1200多名干部参加的廉政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观看了《忏悔录》,市委书记李无文给全市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上专题廉政党课,并进行了分组讨论,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狠抓警示教育,出台《委局班子领导开展镇、街市管干部谈心提醒教育分工联系方案》(瑞纪办〔2015〕9号),今年以来市纪委班子对全市科级干部开展谈心提醒255人,全市镇街部门开展谈心提醒教育1697人。在全市作风效能大会上对10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析,组织有关单位200余名干部参加庭审旁听,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干部。
二是明确职责,切实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印发《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瑞安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瑞委办发〔2015〕15号),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整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任务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19位市领导和20个牵头单位的责任。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中督查的通知》(瑞廉责办〔2015〕2号),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单位抓好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追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瑞委办发〔2015〕33号),3月份,对5家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约谈;7月份,组建6个督查组,对42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半年度督查,发放整改通知书37份;2015年以来,对10名干部因“一案双查”追究“两个责任”。
(二)关于“对少数党员信教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和积极应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强化基层治理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抓信教党员管理责任,并推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的系列措施。一是开展集中整治。我们专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信教处置及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部署开展新一轮信教党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排查确定信教党员16名,切实摸清了底子。二是强化教育整改。建立9名资深党员干部组成的理想信念讲师团,依托村民中心等村级阵地,加强信教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发挥现有村民中心的红色阵地作用,组织开展了专题片学习、专题座谈会等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三是实施分类管理。建立信教党员档案,对排查出的信教党员按照轻重程度分别采取开除党籍、党内除名、劝其退党、限期改正等措施,加大信教党员的教育处置力度,2014年以来已处置不合格党员97名。
四、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够充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10月10日,在第24次市委常委会议上,专题开展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市委班子成员分别交流了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与体会,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议事决策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是推进科学决策。严格执行《中共瑞安市委议事规则》(瑞委〔2011〕14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瑞政发〔2012〕12号)、《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瑞委办发〔2014〕63号)、《中共瑞安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瑞委发〔2014〕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重要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调研论证、民主协商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中共瑞安市委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意见》,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做到协商在市委决策之前、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之前、市政府实施之前;严格落实《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和《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瑞安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健全完善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瑞安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研究确定全市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指导方针和重大决策,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时,开展决策咨询、民主讨论,着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严格执行《中共瑞安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领导干部人选办法〉的通知》(瑞委发〔2012〕31号)等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动议工作,在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探索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和党政领导实名推荐方式,确保科学选人用人。
三是注重分工协作。印发《关于调整市委常委分工的通知》(瑞委发〔2015〕34号)和《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瑞政发〔2015〕76号),动态调整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分工,提高班子运作效能。进一步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镇街、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异地商会、瑞商领头雁、城市社区(村)、招商引资项目、民主党派、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等制度,强化分工协作,加强联系指导,合力推进全局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瑞安市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瑞组发〔2014〕107号),坚持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加强沟通,切实维护班子团结。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出台《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关于打造三个“共同体”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瑞委办发〔2015〕56号),及时查摆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市委已召开3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会。
(二)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问题。按照三个“只减不增”原则,加大超职数干部消化力度。积极采取清理规范兼职超配干部、调整核定领导职数、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等方式,并结合乡镇体制规模调整,进一步拓宽超配干部的消化渠道,确保按时完成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消化工作,截至目前已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96名。二是针对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问题。目前塘下镇和4个功能区的高配政策已经停止执行,2013年后功能区空缺的16个岗位都已没有高配。对已经违规高配的干部下步将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逐步予以消化。三是针对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并配备科级领导干部的问题。市委明确将结合科级干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对现有临时机构消化整合,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由当地镇街(功能区)或有关职能部门承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选任程序意识。召开市委常委会再次深入学习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把规定程序作为干部选任工作不可逾越的红线,并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二是及时调整规范干部政策。4月份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干部政策意见的调整建议》,停止执行关于副科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时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可改任主任科员的规定,并规范了副科级干部改任主任科员和领导干部转任重要岗位的选拔程序等。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政策。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落实各项干部政策法规,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工作,对总工程师等技术性干部进行重点了解,同时通过竞优比选方式和后备干部动态调整,选拔储备了一批优秀的结构性干部,并有计划安排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培养锻炼,加快成长。
3.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子女录用到事业单位”问题整改情况。我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事录用工作,积极部署对人事录用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对照落实整改。一是全面组织自查。对少数领导干部子女录用到事业单位的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自查,厘清底数。二是开展约谈提醒。市委主要领导约谈了有关领导干部,既指出存在问题,又严肃批评提醒,扯扯袖子、红红脸,并要求进行深刻反思。经约谈,有关同志均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三是规范录用程序。明确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进一步落实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招聘纪律,做到凡进必考,并且做到招聘信息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2012年以来,我们已公开招聘34批次,平均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多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关于“‘退二线’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巡视期间我市即已着手整改,通过干事平台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两手抓”,积极探索“退二线”干部管理新路子,“退二线”干部已全部进行了统筹安排,做到既严格管理又发挥作用。一是实行“退二线”干部分类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作用的工作方案》,结合“退二线”干部个人意愿、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由市委统筹分类管理。主要参与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督导、“党建指导师”及镇街工作、“五水共治”等市委市政府其他重要工作。二是实行专项工作牵头单位捆绑考评。“退二线”干部统筹参加专项工作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年度考核定档、考绩奖发放由各日常管理单位负责。“退二线”干部的表现好坏由专项工作单位进行评价,福利待遇与专项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对作用发挥好、工作表现突出、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将给予表扬和奖励。三是加强“退二线”干部日常管理。出台《瑞安市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日常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监督检查,规范“退二线”干部管理。
下一步,瑞安市委将认真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扎实深入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要氛围共创,严格纪律抓常态。以深入抓好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将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纳入纪律审查的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
二是责任共担,明确分工抓落实。进一步强化8位牵头市领导、6家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带头整改,率先垂范,立说立行、立查立改,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31家配合单位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分工协作体系,实现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制度共建,完善机制抓长效。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将积极谋划、深入调研、广泛纳谏,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是同心共进,点面结合抓整改。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紧扣时间点,在狠抓落实上齐心合力,做到制度建设到面、整治落实到点。下一步将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并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5812276;邮政信箱:瑞安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325200,信封上请注明“对瑞安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rajw416@sina.com。
中共瑞安市委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