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8 10:12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8月18日至9月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云和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11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云和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担起主体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提升思想认识。县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到云和县开展巡视工作,是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综合会诊”、对干部队伍的“政治体检”,强调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县四套班子、各级党组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全面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坚持领导带头。县委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张建明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张建明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带头领办突出问题。其他县领导以及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形成了以上率下、协同推进抓整改落实的良好局面。
强化责任落实。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9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75条整改措施和32条落实措施,分别落实到11位牵头领导、27个责任单位,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形成整改方案。2015年12月16日,县委及时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进行动员部署,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狠抓突出问题。把省委巡视组具体点到的人、单位和事,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该澄清的澄清、该谈话的谈话、该诫勉的诫勉、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该追缴的追缴、该追责的追责”的工作要求,全面查清事实情况,一一作出回应,切实把所有问题认真处理到位。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8件信访件和32个问题线索,按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和集中交办,目前已办结信访件26件、初核问题线索32个。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8月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违规违纪问题36件,党政纪处分33人。
注重建章立制。坚持把“当前遏制”与“长远管住”、整改显性问题与隐形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剖析问题发生根源,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
二、坚持动真碰硬,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律己不严、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认真梳理汇总近几年云和县发生的22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编印警示读本《拍蝇集》,集中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案件的反面典型教育,认真剖析案件发生根源,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利用《清风》廉政手机报,定期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通报各地查处的各类典型案例,推送中央以及省市县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015年下半年,共发送廉政手机报15期,通报各类案例71起,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2.严肃查处机关干部参与非法集资问题。不断优化社会环境,严明组织纪律,形成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集资的高压线。一方面,将叶芳梅非法集资案作为反面典型教育素材列入“周一夜学”内容,明令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促进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自觉拒绝非法集资的高利诱惑。同时,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坚决从严从重查处。2015年8月以来,严肃查处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陆美香、凤凰山街道贵溪村村支部书记王伟平非法集资案,涉案人员均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3.组织对县交通局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目前,已对县交通局涉案领导干部开展立案调查,对县交通局、县烟草专卖局等单位涉案的4名干部进行了问责。
4.强化对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的检查考核。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强化干部廉政勤政的思想自觉。进一步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以检查考核督促领导干部自觉遵规守纪,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2016年1月,制定下发《云和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将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以及《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等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列为检查重点内容,考核结果与单位年终考核、干部奖惩及选拔任用挂钩。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的,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成绩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将免去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务。
5.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发挥纪检监察信访职能,坚持抓早抓牢,抓大不放小。2015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7件次,受理各类投诉、咨询事项49件次。通过查办,为5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对2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提供问题线索11次,立案4件。围绕“四种形态”加强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2015年8月以来,严肃查处县行政审批中心原主要负责人违反计划生育、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雾溪乡副乡长违规报销娱乐活动发票等案件,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6.开展干部非法集资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干部职工参与非法集资的情况。现已查明涉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10起,涉及125人次,除叶芳梅外未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防范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牵头,以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检察院等21个单位为成员的县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自查自纠行动,并实行公开承诺,把是否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每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并作为年初廉政承诺、年底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净化市场环境。
7.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财政预算单位对银行账户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共有143个预算单位开展银行账户自查自纠工作,上报公款账户315个。截至2015年底,已整改违规账户50个,其中补办财政审批25个,撤销账户23个,撤销临时账户2个。出台《云和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和《云和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8.严肃查处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制定下发《云和县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有关人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的通知》,组织开展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从严处理典型问题,立案查处雾溪乡一名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纪案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9.组织干部签订拒绝赌博承诺书。以强化干部自觉为主,严查严惩为辅,督促党员干部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自我净化“生活圈”和“社交圈”。制定下发《关于签订<云和县党员干部拒绝参与赌博承诺书>的函》,在全县开展签订拒绝赌博个人承诺书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赌博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对赌博活动进行突击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实行“零容忍”。2015年下半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案件7起,给予党内警告5人,行政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
(二)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力、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
1.规范项目工程的砂石土资源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对杨柳河三期砂石土资源违规处置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停止了项目工程的土石方外售。同时,针对处置砂石料资源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部署开展砂石料加工行业整治工作,全面停产整顿了11家小型违规生产的砂石料加工场和1家混凝土搅拌场。2016年1月,在《丽水日报》刊登了《云和县砂石料加工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对5个砂石料加工经营权进行挂牌出让。
2.率先建立国有企业监督委员会。结合县粮食收储公司腐败窝案,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警示教育。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民主监督不到位、制度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事务监督体系建设,率先在50个事业单位、13个国有企业和18个中小学建立了监督委员会,出台《云和县县属国有企业事务监督委员会基本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消除监督盲区。
3.及时整改上阴山局村铸钢厂出租不规范问题。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浮云街道办事处与金立公司签订了补充合同,对合同租期和租金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待该企业搬迁入园后,该区块将进行整体征收、统一规划,并公开出让。
4.组织开展全县国有固定资产专项调查。经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共有存量土地291宗,土地面积9016.26亩。认真总结梳理了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起草《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管理的意见》,根据资产状况及所在区域、资产市场评估价值不同,确定不同的资产使用费标准,按照租赁有合同的原则,严格按规定上交国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程序。组织对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凡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都必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经中介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后,通过公开拍卖等形式,公平、公正地处置。组织开展土地评估工作,由县征收办牵头对全县目前闲置且符合出让条件的土地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完成挂牌出让。
7.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在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台账,全面反映国有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同时,加强动态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资产审计核查,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固定性。
(三)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和土地出让中存在违规现象问题的整改
1.强化对新建路立面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将新建路立面改造项目纳入全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联合大检查内容,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发包工作进行排查,全面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切实将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工作落实到位。
2.全面清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联合大检查,着力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审查招标项目条件、评标办法和资格设置,对不符合招标条件和不按要求招标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文件不予备案,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对未经审核备案擅自改变招标方式或招标内容明显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准进场交易。
3.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改进领导方式和依法行政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县政府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改,切实杜绝以抄告单或会议纪要等形式简化招标程序、变更招标方式,规范政府依法行政。
4.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地价评估备案制度和土地出让公告审查备案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出让土地,不断规范土地出让的条件标准和出让程序,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严把市场准入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当地的基准地价,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出让地块的出让公告、规划条件、开发建设要求,全面公示,自觉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对近5年的土地出让情况进行自查,查实2011-2015年全县共组织土地公开出让活动34批次109宗,未发现违规出让土地情况。
5.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切实把好工程项目审批关口,强化标前、标后的监督管理,防止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加大中介监管力度,着手建立中介机构量化考核评比机制,公开考核结果,对发现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进行行业通报,纳入“黑名单”管理。
6.加大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相结合,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违规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梳理近5年来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土地出让中存在违规问题的信访线索,共收集案源线索33条,目前已立案22人,起诉21人,判决12人。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审批人员的失职渎职现象。针对已查处的石塘镇叶村坪蔬菜基地项目资金侵吞案件,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对县特扶办分管领导,县农业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在项目监督管理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7.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化、法治化。以市场主体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厘清各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关系及职能职责分工,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集中管理、分类监督”的监管制度,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市场。严格落实单位、部门领导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
8.强化执法执纪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强化执法执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2015年,共通报8名村干部工程领域腐败案件;将村头村村委会主任杨章平涉嫌挪用公款、坪垟岗村村委会主任雷陈聪职务侵占案件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关于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1.严肃查处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核查涉及农村基层干部违法乱纪的信访举报,集中整治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2015年,收到反映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件73件次,查处基层党员干部41名,严肃查处崇头镇垟背村、盘条口村、陈家垟村,浮云街道象山村、赤石乡新村、凤凰山街道贵溪村两委主要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2.强化村务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村级财务代理制度,着力预防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目前全县10个乡镇(街道)都分别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170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强化对财务执行情况的监管,落实三级监管工作制,即村集体所有支出必须经村支部书记(董事长)、村委会主任联审联签和村监会主任(监事会监事长)审核、盖章后方可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支出、入账。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全面落实“一年一审”制,现已完成170个村社2014年度的“一年一审”。组建农村审计中心负责开展“三年一轮审”和财务信访、专项审计工作。2015年,全县完成55个村社2011-2013年度的“三年一轮审”工作,移送县纪委案件线索2件,提出审计建议198条。
3.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健全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从源头遏制基层干部违法乱纪问题。强化对土地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强化对政策处理费、工程款拨付的监督,杜绝资金拨付环节的贪污腐败行为。
4.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工作,2015年,全县共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及工作例会50余次,涉及8500余人次。自2015年起,在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和部分中心村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对村级票据进行逐笔逐项公开,加大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力度。
5.强化对涉农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惠农项目申报、评审、管理、验收制度,为惠农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涉农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加强项目审查、论证。委托开发支农项目库的有关软件,探索实行涉农项目网上申报制度,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近期该软件将投入试运行。
6.提高村干部报酬发放的科学性。逐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探索建立村级重大项目建设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中共云和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将村干部报酬等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制定出台《云和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办法》,将村干部完成重点项目政策处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等重点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将村干部日常履职情况与基本报酬发放相挂钩;各乡镇(街道)在此基础上还制定了具体的考核细则。
7.组织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案件反面典型教育,强化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自觉。结合近年来全县查处的农村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组织村干部开展法院庭审旁听警示教育,2015年共组织开展庭审旁听6次,教育村干部220余人次。同时,计划在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组织村干部对相关政策法规、廉政知识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等进行教育培训,促进农村基层干部知纪明纪,敬畏法纪。
8.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制定《云和县廉政文化“四进”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以廉政电影、廉政书画、廉政书刊、廉政演出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四送”农村活动。在县图书馆开设专题书架,摆放廉政文化的相关书籍200余册,并购置了一批浅显易懂、寓意深刻的廉政书籍和廉政刊物配送到全县72个农家书屋。开展廉政文艺巡演活动,结合身边的法制和司法素材,编排廉政文艺节目小品《秉公执法》和相声《请局长》,组织文艺小分队到25个演出点进行文艺巡演。开展“廉政春联”送下乡活动,组织书画协会的书法家到农村免费为农民书写贴近生活、反映时代精神和包含廉政教育意义的春联。开展廉政电影送到家活动,挑选《永远的焦裕禄》、《村官普发兴》等廉政电影,在全县12个播放点播放24场次;2016年将新增廉政电影5部,在全县进行巡回播放。
9.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强化农村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理论知识,筑牢农村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专题教育,组织全县179个村(社区)党组织、9392名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资料。
(五)关于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督促干部远离“酒局”、“牌局”。加强监督检查。深刻吸取“4.26”事件教训,不断强化对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纠治“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和《云和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局”、“牌局”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15年,县正风肃纪工作组共组织开展各类检查57次,查处通报违规违纪案件14起17人次,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次。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9次共4600余条,督促领导干部远离“酒局”、“牌局”,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2015年8月以来,全县严肃查处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典型案件,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转发丽水市纪委《关于做好“丽水清风”微信公众号暨反“四风”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鼓励全县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使用手机微信随时随地上传图片、音视频等,实时举报身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等情况。
3.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作用。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23名,通过社区公示栏、网络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开监督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设立举报信箱,方便群众反映情况。紧盯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节点,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2015年党风政风监督员共配合县正风肃纪工作组开展工作14次,提供监督情况20余次。
4.严格控制全县“三公经费”。严格贯彻落实《云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相关财经制度。强化公务支出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0.5%。继续严控2016年县“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比上年度有所下降。
5.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干部。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干部,加大组织调整处理力度。严肃查处了石塘镇原党委书记,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
6.强化单位公务费用的审计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部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云和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用“预算式”控制管理办法》,县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实际执行情况按季度向单位和县监管组进行预警提示和通报,确保单位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全年额度内。2014年起连续三年对全县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其中2015年组织本级104家单位对上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自查,对22家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并整改19个问题。
7.优化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推行中层岗位民主评议、“红榜黄牌”通报等活动,严肃查处庸懒散等方面问题,表彰先进,鞭笞后进。2015年,共开展各类效能检查40余次,查处并通报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干部8人,“红榜”表彰中层岗位8个,“黄牌”警告岗位5个。同时,树立“以德选人、实绩选人、一线选人、清廉选人”的用人导向,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关于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操作办法》等制度,2015年共选拔重用50名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调整了1名不胜任岗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行干部“四线”培养机制,选派干部到基层一线、项目一线、招商一线和信访一线挂职锻炼。2015年共选派10名优秀干部到省直部门以及温州、宁波等发达地区挂职,抽调150余名干部到“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和“低小散”整治等重点工作一线锻炼,抽调4批次8人赴东莞、杭州、宁波、义乌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选调13名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遴选52名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
(六)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严肃处理公车私用典型问题。全县通报批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公车私用案件。督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同时,责令县公安局党组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加强内部检查,防止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2.优化公车检查的方式方法,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效,从严从重查处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方面的顶风违纪行为。2015年,严肃查处2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处理相关责任人5名,其中副科级以上3人。2016年元旦期间,首次利用天网工程对全县公车运行轨迹进行了定位查询。
3.及时整改部分单位违规占用下属单位公车的问题。督促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对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公务车辆问题即查即改,坚决清退违规占用的车辆。针对存在的管理漏洞,督促各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切实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报销制度。堵塞财政报销的制度漏洞,确保财政报销合理规范,杜绝违规报销驾驶员违章罚款问题。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对报销驾驶员违章罚款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从严从重查处。
5.全面开展全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全县110个单位部门共上报了392辆公车使用管理情况,发现并整改13个问题。县正风肃纪工作组将重点结合此次自查情况,加强对各单位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瞒而不报、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6.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上级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计划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全县公车改革方案编制并报丽水市车改领导小组审定,7月15日前完成封车工作。
7.规范公务用车的停放行为。认真落实公车台账管理制度、公车定点停放制度,明确各单位公车指定停车点,强化公车监督管理。积极扩展监督举报渠道,在“云和廉政网”公布正风肃纪工作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使用或停放公车等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8.规范公务用车购车审批。认真落实《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规范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的配备排量,规范政府采购审批、购置环节。自2015年1月起,停止了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线执法执勤用车外的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确保一般公务用车只减不增。
(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1.健全“两个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执行《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等文件要求,明确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班子其他成员、纪委(纪检组)等四个层面的责任清单,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顶风违纪现象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责。2015年,查处了石塘镇原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追究紧水滩镇党委书记、人大副主席和党政办主任等人在紧水滩镇驾驶员公车私用案中履责不力问题。
2.全面检查县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派驻县委巡察组,对县交通局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在整理汇总巡察工作的基础上,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给县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并督促县交通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3.进一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和机制,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据统计,县纪委(监察局)2011年-2014年共立案查处172件(其中科级干部6件),年均立案查处43件。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78件问题线索,立案查处68件(其中科级干部12件),结案61件,诫勉谈话13人,处分党员干部61人,执纪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理念进一步体现。
4.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要求全县各单位在每年1月底前上报主体责任书面报告,县纪委每年组织乡镇(街道)和部分重点部门召开主体责任面对面评议会。健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机制,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督查。2015年9月,组织6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年中督查。2016年1月,由19名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台账等方式,对各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5.组织部分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上年度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于2016年1月在县交通局、县住建局、石塘镇、紧水滩镇、崇头镇、雾溪乡等6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聚焦“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为主题,找准和正视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6.认真抓好县委班子廉政建设。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增强县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抵御腐败的能力。积极推行县委常委会会前通报典型案例制度,在每次县委常委会前,通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截至2016年1月,已在县委常委会前通报典型案例4次,通报案件31起。
7.建立廉政巡察机制,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各单位党组织不折不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015年10月,成立县委巡察组对县交通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将每年对1-2个“四风”问题突出、上年度案发多、群众信访反映多、审计建议整改不力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发现并整改一批问题,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科学化和常态化。
8.进一步健全案件发现机制。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2015年8月,县纪委(监察局)查办原云和县永盛公司经理叶克盛违反政治纪律案件,涉嫌贪污贿赂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关于执行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政策法规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对超配职数干部进行整改消化。坚持“总职数只减不增、总编制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加大超配职数消化力度。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消化超职数干部39人,消化率达到95%以上;其中,2015年完成整改消化计划数的130%。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对超配单位在职数空缺前一律不新配领导干部。
2.及时对部分合署、挂牌机构违规配备正职领导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已完成对县委政研室、县台办、县法制办、县外事办等四个合署、挂牌单位违规配备正职领导问题的整改,其中3人转任为同级非领导职务,1人交流其他岗位任职。
3.对县委县政府考核办(督查室)干部配备和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将按照编制部门统一要求,对县委县政府考核办(督查室)机构进行调整,对配备的科级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消化,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4.对移民办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进行整改。积极与市级相关单位就移民办的干部配备问题进行工作对接,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超规格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目前县移民办领导干部已按副科级配备。县委明确,今后县移民办将按副科级单位配备领导干部。
5.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依法、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选拔任用干部。出台《云和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落实干部提任岗位编制预审制度,严格禁止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严格禁止擅自设置职务名称、严格禁止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格禁止在核定的职数出现空缺前再配备新的领导与非领导职务、严格禁止超编制调任、选拔、选调、安置各类工作人员,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科学规范。
6.全面检查我县干部配备情况。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职数配备干部和使用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建立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
(九)关于从严管理干部制度规定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全面停止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目前,全县已全面清退5名退休领导干部违规领取的报酬。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严把兼职审批关口,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社团日常经费使用的监管,严禁兼职取薪。
2.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云和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操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清单的操作办法》和《云和县干部选拔任用规程》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3.对县城管执法局行政工勤人员违规提拔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抓好问题整改。2015年6月,撤销违规提拔的职务,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做出检查说明。
4.全面整改退休干部社团兼职问题。严格执行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报批备案制度,完善审批流程,严格开展事前审核工作,切实防止违规现象发生。截至2015年10月,全县有5位退休干部因不再符合兼职要求,主动辞去社团兼任职务。由于实际工作客观需要,经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同意后,另有2名退休干部继续兼职,但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再领取兼职报酬。
5.组织召开县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专题民主生活会。2015年10月22日和11月2日,县委常委班子和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先后召开选人用人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举措,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6.强化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着力强化组织人事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干部选任政策“学习月”专题活动,积极组织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和县编委办等部门开展干部选任业务学习活动,强化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业务能力,规范组织人事工作。
7.严格执行作风建设“零容忍”制度和“红榜黄牌”通报制度。通过“红榜黄牌”通报制度在全县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抓出一批反面典型。认真组织开展中层岗位民主评议工作,2015年度全县共有32个单位的67个中层岗位参评。下一步,将根据此次评议得分排名情况下发“红榜黄牌”通报,按照《云和县2015年度中层岗位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意见》进行奖惩。积极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纠正“不严不实”方面的突出问题,2015年严肃查处了浮云街道、元和街道等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8.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深入研究省市综合考核办法,认真学习兄弟县市综合考核工作经验,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合理设计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激励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三级考核的联动,更加侧重事后评价绩效考评和注重过程控制的督查督办,将省市县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使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更加明确。
9.组织开展县管领导干部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提升综合能力。2015年,组织开展两期“党规党纪”专题轮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主要负责人带头上党课,全县470多名县管领导干部全员参加了培训,确保县管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全覆盖,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
10.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加大对全县干部的监管力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深化干部监督进社区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听取所在社区干部意见,继续实施组织工作监督员制度,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定《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清单操作办法》,严格落实重要事项预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离任交接等系列制度,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参考依据。2015年,已对10个单位的1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三、强化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以贯之,一抓到底落实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时限落实到位、改得彻底。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杜绝已整改问题出现回潮反弹;对巡视组移交的有关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坚决处理;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责令责任单位列出“时间表”,倒排工序,全程督办,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和改革办法,深入查找、及时解决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的突出问题,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快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惩防体系,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实现以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
执纪问责,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抓好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整治“四风”及其“隐身”、“变种”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和执纪问责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牢记使命,加快推动云和改革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云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果清单”,奋力抓增速、快赶超,致力抓转型、调结构,聚力抓项目、扩投资,大力抓生态、创优势,强力抓改革、促开放,加快建设“两美”云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8-5531930;邮政信箱:云和县纪委信访室,邮编:323600(信封上请注明“对云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unhex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