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5-17 09:30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16日至8月1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衢州市进行了巡视;11月2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衢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市委书记陈新强调,全市各级各单位必须从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用最坚决、最认真、最老实的态度抓好整改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陈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杜世源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衢州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与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对巡视反馈的4大类16项问题,分解成42个具体问题,逐项抓好落实。作为第一责任人,市委书记陈新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对象亲自约谈、重大事项亲自督办,认真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抓好整改,市直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同欲抓整改的良好局面。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省委巡视组转交办件791件已全部核查结束,并按要求上报巡视组。巡视组反馈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26件,已办结92件。巡视工作开展以来,从2015年6月至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22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的案件3件,乡科级干部的案件47件;结案477件,处分47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一、关于对一些重点领域、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2011年以来查处的环保、交通、广电、卫生和农业等系统性腐败案件,共对7名市管干部、1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倒查追责,市委书记陈新专门对分管市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深入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责成发案单位深刻吸取教训,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在全市开展了“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2015年共立项监督161项,发现的825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关于政法系统一些干部执法犯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2011年以来政法系统干部执法犯法案件“回头看”,共对19家单位和5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倒查追责,其中市管干部4人、科级干部33人、股级干部17人。二是深刻反思、认真吸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建明案件的教训,在全市政法队伍中开展了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三是出台了《关于政法系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和《衢州市政法系统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问责实施办法》等制度,强化对政法队伍监管。

  三、关于工程项目执行规定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各项规定。一是对未完成规划成果的《衢州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立即中止合同,转公开招标;对其他8个已形成规划成果的项目,严把质量关。同时,责成牵头主管部门深刻检查。二是对正在开展的规划设计项目,一律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三是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区政府投资规划项目采购管理的意见》,完善了市规划土地联席会议等制度,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二)切实抓好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款支付管理。一是严查集聚区纬五路环境提升工程超额支付工程款问题。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的白沙片服务中心主任何荣弟、建设管理局局长沈军、绿色置业公司经理郭永晖、环境管理公司园林养护处处长朱卫峰4人,2015年9月已依法逮捕。已追回超额支付的工程款,追回超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费,并取消该单位一年内在集聚区承揽业务的资格。二是集聚区对限额以上项目全部进入市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进一步强化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三是出台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发包规避招标行为的通知》,加强日常专项检查。

  四、关于一些国有资产失管,漏洞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迅速抓好部分国有资产房产入账工作。一是全面核查并及时入账。对衢州市工业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的资产房产,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该公司未入账资产已于2015年12月完成入账并接受审计。从历年审计报告看,未入账资产形成时间主要是1996-2000年,虽然未发现有个人因素和违规行为,但存在企业改制相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诫勉谈话,责成市经信委企业管理处处长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未发现其他失管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系,出台了《加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房产租赁管理办法》。

  (二)严格国有房产出借和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一是核实市住建局出借住宅情况。经查,17套房产中13套用于建设系统下属单位新录用大学生及挂职干部临时居住、4套由个人临时居住。2012-2013年,已对上述房产分批次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拍卖所得纳入国库。其中4套个人居住房产已追缴租金,并纳入财政专户。二是及时整改市园林处已出租资产没有公开招拍挂问题。相关资产均已收回,并收缴租金、结清水电费。三是深入排查面上问题。市住建局、园林处对全部房产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长效机制。

  (三)规范国有企业相关经营权对外承包经营。一是查清事实认真整改。从2015年12月18日起,市公交集团公司与3辆出租车解除挂靠协议,并委托有资质的出租车公司代为管理,待经营年限到期后对其经营权依法重新许可。已收回安信旅行社对外承包的旅游经营权,解除对外承包经营协议。二是对市直交通系统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情况全面排查和梳理,明确今后出租车经营权对外承包必须公开招拍挂。

  (四)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一是及时处理经营性用房租赁问题。市医药采购供应站已与承租人解除了租赁协议,并收回房屋。在评估基础上,根据实际租赁期由承租人补交了租金。同时全面核查市医药供应站资产情况,该企业已无其他对外租赁的资产。二是对市医药采购供应站法定代表人诫勉谈话。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今后对外租赁国有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公开挂牌程序进行。

  五、关于一些部门(单位)顶风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杜绝小金库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市残联等3家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①市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曹唐林作为私设“小金库”并私分的主要责任人,2015年6月已被立案调查;对市残联相关副理事长等4人分别诫勉谈话。②对市体育局下属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办公室主任,给予记过处分,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③对市经信委下属企业改制托管中心一名员工,给予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明确今后一旦发现“小金库”问题,一律先免职,再进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三是明确从2016年起,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国库管理。

  (二)切实规范津补贴发放。一是严肃处理市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其中给予市司法局原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5名市管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问责;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已按规定变现后全部上缴。二是责成市司法局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内部财务制度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强化日常督查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一是从严查处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以会议费、培训费名义开支公务接待费问题。对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书记、站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和联合检查,发现6家单位的“三公”经费管控不严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大各项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力度,今年将对92家市直机关部门2015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六、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意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整改山海协作项目中廉价租用大棚、土地问题。一是全面梳理舒泊开心农场租用具体情况并第一时间开展整改。市委书记陈新分别与4名相关市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带头做好整改工作。截止2015年12月15日,该农场79个出租的大棚及土地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责成市农业局班子深刻反思并作书面检查;对市农业局长诫勉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市农科院相关副院长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责成市农业局党委对参与认租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全局及下属农科院相关认租干部都写了书面检查。四是开展面上问题排查。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所有76宗土地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建立了国有收储土地临时性出租市场化运作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一是认真核查领导干部驾驶员使用情况,没有发现违规改变司机身份和用工性质问题。二是积极做好公车改革工作。按照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已经制定并上报公车改革方案,待省里批复后即可实施。

  七、关于一些部门和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三改一拆攻坚力度。一是严肃整治主城区住宅小区违章建筑,2015年市本级拆除住宅小区违建114处,拆除面积6927平方米。二是对新的违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2015年以来,已“即查即拆”违法建设320宗、3.43万平方米。三是严查村干部违章建筑问题,已拆除村干部违建434宗、17.5万平方米,其中2015年以来拆除78宗、2.92万平方米。四是深入开展“无违建”创建,把违建防控纳入数字城管体系,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强化长效治违。

  (二)加快推进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一是2015年4月决定在衢江上新建“书院大桥”和“信安湖景观桥”两座桥,同年12月10日即已开工建设,目前进展顺利。二是约谈了建设进展缓慢的市人民医院项目相关责任人,推动项目进度明显加快,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将一直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新湖景城配套菜场项目列入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区城市建设“新十大专项”,正抓紧开工建设。

  (三)加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建设。市委专门出台了《衢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问责办法》、《衢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等3个政策文件。去年来,已对8起经济指标排名靠后和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事项实施问责31人。

  (四)完善常态化督导机制。市督考部门突出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督查和通报力度。

  (五)市委领导以上率下抓项目抓落实。市委书记陈新带头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2015年牵头引进了韩国晓星等重大项目;多次利用周末时间,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集镇环境整治等工作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交办。

  八、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完善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2015年市委常委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6次。二是高度重视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出台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三是建立“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委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委(纪检组)等四个层面的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主抓直管、签字背书、廉政谈话、问责追究等9项工作机制。四是开展大抓基层组织年活动,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全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增强各级干部规矩意识。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柯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楼林钱,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因涉嫌犯罪已于2015年8月被移送司法机关。二是深入开展信访线索大排查,2015年共对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238件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治理。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5年先后4次、共对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四是出台《衢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明确“一案双查”的情形、程序、问责方式及结果运用。

  十、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行动拖拉,迟迟不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市本级党政机关共清退办公用房2.15万平方米,6个县(市、区)也都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快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政府性资产“搬盘整合”,已腾空办公楼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近期将再腾空2.16万平方米。

  十一、关于一些公职人员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原工商局部分党员干部集体上访事件,已于巡视前作了严肃处理:对时任党委书记、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原市工商局参与集体上访的36名公务员和3名时任工商所长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3名工商所长诫勉谈话,责成5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本次整改中责成市市场监管局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公职人员规矩意识,加大对党政领导外出报备、会风会纪和值班等情况的督查和抽查力度,2015年共对43家单位、59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作出书面说明,约谈单位相关领导,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十二、关于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取消抄告单文种,规范集体决策。一是已取消了市委抄告单、市政府抄告单文种,对相关事项进行分类处置,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请示件办理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意见》,完善了市委重要会议议事程序,出台了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制度。

  (二)严格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一是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经查,关于直接划拨收储土地用于融资抵押的〔2013〕4号抄告单下发之后,其内容并未执行。2015年12月16日已函告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停止执行该抄告单,办理相关宗地权证时按原批准用途办划拨土地使用证。二是严格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严禁将教育、医疗、市政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用地用于抵押。

  (三)即整即改授权审计监督问题。一是市政府已下文取消了市审计局授予集聚区的审计授权,明确仍由市审计局行使法定职权。二是对集聚区近年来自行委托审核的工程结算项目进行复核,已审结的2个结算项目无工程造价核减问题。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审计监督的通知》,加强对集聚区的各项审计。

  十三、关于有的干部存在“带病提拔”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倒查“带病提拔”问题。对4名“带病提拔”的市管干部,已于巡视前受到严肃处理:江山市原副市长王卫明被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已辞去公职;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余国忠、市集聚区原副主任何斌、市西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吕锋3人被开除党籍公职,已依法判刑。经倒查,4名“带病提拔”的干部提任中程序到位,没有发现失职渎职行为。下一步将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干部选任程序,筑牢干部带病提拔的“防火墙”。二是全面开展面上排查,已责成市环保局、江山市、开化县对8名“带病提拔”的科级干部选任过程进行了整改。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征求纪委意见“两次函告”制度,出台了《衢州市“12380”信访举报流程》,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

  十四、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还比较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领导干部兼职的清理规范。一是全面开展核查和清理。经认真核查,我市共有1056名各级领导干部兼职,已全部完成清理规范,其中:清理了707名,包括省管干部3名、市管干部186名、县管干部518名;规范了349名,包括省管干部14名、市管干部138名、退休市管干部56名、县管干部141名。其中,兼职取酬的1人已免去其兼任职务,并责成其已全额退还兼职期间领取的报酬。二是健全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的长效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的文件,从严规范兼职审批工作。

  (二)认真处理部分干部提前退休到企业兼职取酬问题。一是限期清理规范。对提前退休到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逐一约谈其原单位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必须限期清理规范到位。10名退休领导干部已于2015年9月底前退出企业兼职,并签订“不再兼职承诺书”。6名退休领导干部兼职取得的报酬,按照有关规定均已于2015年12月底前全部退还。二是严格执行退休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规定。督促各主管部门加大对退休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力度,建立退休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审批(备案)制度,开展半年一次专项检查。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子女工作提供便利问题的核查和处理。一是严肃查处1名事业身份干部档案造假问题。2015年10月16日市委常委会研究了相关调查情况及责任人处理意见,共对9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免去其职务并调离原单位;免去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龙游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原局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行政降级;给予浙江汇盛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龙游县公安局办证中心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进行离岗培训;对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主任、机关支部书记和衢江区纪委办公室主任3人诫勉谈话;对衢江区纪委原书记批评教育。二是对各县(市、区)近年来调入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排查,未发现有“飞过海”问题。三是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进人条件和程序规定,从严把握人才引进入编的资格条件。

  (四)加强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一是全面开展专项审核。审核认定了106名市管干部档案,催交、补充档案材料2300余件。二是对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2名漏报房产的市管干部发出书面函询,当事人已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开展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的25人作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四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文件,严格干部任前档案审核。

  (五)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管理。一是督促离职搞经营的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原副主任回单位上班,降为一般干部,离职期间单位发放的工资及各类补贴已全部退还。二是责令市残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强化内部制度建设。三是建立“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加强动态监管。

  十五、关于执行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政策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调整消化了市教育局、统计局、残联、机关事务局、财政局超职数配备的5位专职党委(党组)副书记和超规格配备的市社保局局长。二是经省编办批复同意,对未经审批设立的3家机构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已免去衢报集团、市农科院等事业单位配备的8名非领导职务。

  十六、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有关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图》、《市管领导干部重要岗位职位管理表》,严格执行先开部务会、后开书记专题会的规定程序。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组成6个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深入6个县(市、区)和96个市直部门开展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持久战”来打,对已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管住大多数。要驰而不息转变作风,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各项禁令,盯牢“四风”问题,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的政策规定,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2219;邮政信箱:衢州市行政中心市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24000(信封上请注明:“对衢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zxfjb008@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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