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6 16:00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6月16日至7月1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婺城区进行了巡视。2015年12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婺城区委反馈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王健任组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任成员,牵头抓总落实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议专题讨论确定了《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与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提出了117项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自巡视开展以来,区委坚持边巡视边整改与集中整改相结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委巡视组交办的65件信访件,已办结65件,办结率为100%。2015年度,全区共立案查处案件95件,同比上升35.7%,其中涉及副科以上区管领导干部20人,同比上升82%。
一、关于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一度乏力,以权谋私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刻剖析问题充分吸取教训。区委深刻反思和剖析陈陆一系列案件的教训,2015年8月区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会,区委书记王健同志给全区党员干部上党课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剖析陈陆一系列案件教训为主要内容作廉政辅导报告,并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全区各单位主要领导到金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区纪委对陈陆一系列案件进行通报,让全区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培训班,全区43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封闭学习,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深入组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开展了支部学习、领导讲课、组织考试、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全区1000多个党组织、23000多名党员参加了学习活动。
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婺城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试行)》,重点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令禁止违反廉洁从政的21项行为和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18项行为。健全重点领域专项巡查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等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巡查,强化对主管部门和主管人员的监督。开展以领导干部低价购房和高息借贷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抽查核实区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560余份。加强任前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将严禁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违规参股等作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和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谈话76人次,开展“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8人次。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和查办案件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加大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低价购房、高息借贷等重点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低价购房、高息借贷等领域案件20件20人,如立案审查区委委员、城西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沈兆春在杭长客专征迁项目中涉嫌贪污等问题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土地出让环节问题多,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土地出让环节问题专项整治。下发《婺城区土地出让环节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整治活动,全面检查土地出让收入收缴情况。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监管,严格按照金华市城区基准地价、征地区片综合价与项目单位签订入园协议,严禁变相减免或返还工业用地出让金,利用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进行实时监管。对检查发现的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没收企业合同定金1500万元,追缴企业滞纳金482万余元,并缴入国库。
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机制。取消不符合规定的优惠政策,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和土地出让环节。严格执行浙江省工业用地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范入园企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值、税收等指标;严格执行市政府工业项目用地出让价格有关规定;严格项目保证金制度,加大对企业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的考核,新入园企业须交纳5万/亩的建设保证金和税收保证金,并在土地挂牌前交纳至监管账户。土地出让后,只办理临时土地证。自领取土地“交地备忘录”之后的2年内,项目必须建成并投入生产,待全部完成建设经相关职能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土地使用权证。
三是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出让审查、批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外资企业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外商投资重点支持产业的意见》,不断优化外资利用结构和方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大对企业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的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不能兑现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各种优惠措施。目前,已收回考核不合格企业的工业用地505亩,扣回优惠资金550.8万元。
三、关于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寻租空间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征地拆迁政策。严格执行拆迁主体规定,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意见》及《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和有关规定,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二七新村区块改造项目、电大街改造项目等,均严格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开展。积极实施阳光征迁,实行民主决策,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由集体讨论决策;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实行联合审定。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方案、评估价格等信息,及时公示评估结果、认定结果以及拆迁审计结果,做到阳光征迁,同时严格征地拆迁补偿费发放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严格落实《婺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婺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管理暂行办法》、《婺城区招标投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婺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有关招投标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对违反项目建设招投标规定的问题严肃追责。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导致资产损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清理。对全区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厘清情况,提出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管理意见,并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婺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集中管理,同时研究制定全区国有企业以及临时性机构的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方案和统一集中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区直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定《婺城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暂行规定》,要求国有资金、房产、资源等重大事项变动必须向国资办汇报。制定《关于加强婺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任务、权利。制定《婺城区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资产授权经营业绩考核和经营班子年薪核定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办法及措施的长效机制,确保盘活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针对金华市婺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监管问题,开展干部兼职取酬清理,追回被其他公司截留的资金。针对金华市(婺城)航运开发有限公司监管问题,加强财务检查和日常监管,由区交通运输局统一进行核算,同时严格落实定期审计的要求。
三是严格政府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格政府资金管理使用,杜绝违规为企业担保行为。针对制砂经营权拍卖价款回收不及时问题,区公安分局将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的金华华丰拍卖公司负责人陈斌华、金华华阳拍卖公司负责人曹宁抓捕归案,区政府成立以财政、国资、相关乡镇、国土、公安等单位为成员的资金追缴小组,查封扣押2家公司及负责人资产,积极追缴滞留拍卖款。针对政府资金存放管理问题,制定《婺城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财政存款存放招投标及审批制度,同时成立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物业维修(保修)专项资金存放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开展国有房屋土地出租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有房产出租,严格执行《婺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针对雅畈镇签订的仓库出租合同期限过长问题,解除了租赁协议,退回出租的仓库。
五、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违法乱纪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基层廉洁治理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并全面建立“校务、院务、企务”监督委员会。2015年以来,建立区纪委分片联点机制,采取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点,协调、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办信办案,以两级纪委合力开展纪律审查的方式,开展联合调查20余次、党政纪立案15人,有效提升乡镇纪委办信办案的数量和质量。2015年以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惩治力度,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资金、在工程征地拆迁中牟利等违纪违法案件75件75人。
二是强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针对教育系统前几年基建工程案件频发问题,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定《婺城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培训,提高基建领域岗位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招生和收费的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招生交叉审核机制,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造薄弱学校,完善教师流动制度,进一步均衡城乡师资队伍,努力减少校际之间差距,并成功创建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三是加强对涉农资金补助的监管。制定《关于推进婺城区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婺城区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与农口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职能有效归位。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财政支农政策执行机制,开展支农政策和资金的绩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取消、调整、支持的重要依据。严肃查处涉农资金补助管理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如金华市方可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虚构项目建设内容骗取资金案件,区经济特产站、方可园林公司2名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莘畈乡大立元村虚报项目套取大中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案件,区民政局、莘畈乡和大立元村6名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区民政局2名责任领导、莘畈乡和大立元村2名干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民政局1名局领导、莘畈乡4名班子成员和大立元村两委2名负责人被予以诫勉谈话。
四是加强对涉农工程项目的监管。针对农村截污纳管工程存在的问题,区委下发《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通知》和《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6年)》,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管。实施污水工程建设主要建材公开招标制度,并进行统一管理,做到管材“不抽检不使用、不合格不配送”,2015年抽检13个批次82个样品。严格按照“接户工程、管网工程、隐蔽工程”和70%以上农户的“三类水”接入污水管网的要求,把关工程验收。积极开展工程监督,定期组织退二线干部开展督查,并组织330名村级质量安全监督员和10个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共同监管,发现管网底部垫层未铺设、检查井施工不规范、化粪池改造不规范等普遍问题3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抓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维护,明确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主管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行维护的方式,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维护。
五是严肃换届纪律。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选举风气,持续深化“不守规矩”专项整治,先后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社区党委书记培训班,每月15日组织开展基层党日活动,通过“以案促教”等方式强化村(居)干部思想认识。结合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突出党员“党性体检”,抓实村干部“双述双评”工作。提前筹划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把牢村干部当选资格条件,完善以乡镇党委负责查处、纪检监察机关指导把关、组织部门政策把握、公安机关配合参与的贿选等案件调查处理机制,从严从实把好换届选举硬杠杠,抓好换届选举正风肃纪工作。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漏洞,顶风违纪行为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工作。2015年以来,开展明查暗访42次,检查单位1223家次,下发预警通知书32份,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点名道姓通报16人次。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重点内容,并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将全区42家部门和18个乡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评议,通过汇总评议结果,对16家单位下发《反馈通知书》,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明公车使用规定,重申公车定点停放、“一车一账、定期公开”等制度。加大节假日公车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公车定点统一停放情况检查及行车记录抽查,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2名局领导予以党政纪处分。
三是进一步加强“酒局”、“牌局”问题的监督查处。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明确严禁“酒局”、“牌局”7项纪律要求,并与正风肃纪活动相结合,重点检查党员干部组织和参与“酒局”、“牌局”问题,对参与“牌局”的乾西乡2名班子成员予以党政纪处分。
七、关于干部担当意识弱化,求安逸,怕得罪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干部担当意识。组织区管干部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区管干部能力素质,综合提升干部的主动担当能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组织专题学习研讨8次,召开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的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大力营造敢于担当的良好干事氛围。全区上下一心,33名区级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包干,6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基本完成了63万平方米,涉及6251户的重点工程二七区块房屋征收工作;仅用7天时间全面完成了涉及浙师大3万多名师生的截污纳管工程征地拆迁。
二是加强重点工作巡查考核,坚持一线选用干部导向。建立急难险重专项巡查制度,推进重点工作常态化巡查,加强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履职担当情况的考察。坚持“重实才、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在日常人事调整中,坚持看状态、看干劲、看实绩,大力选拔重落实、敢担当、有作为的“全科型”、“狮子型”、“老黄牛型”干部,带动和促进“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形成干部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倒逼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落实,加大对“为官不为”和“庸懒散慢”的整治力度,努力把作风改进的成效转化为执行力的提升,以此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2015年以来,在各项重点工作中,开展干部专项巡查950人次,谈心谈话3000人次,调整了5名干劲不足、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乡镇领导,倒逼干部作风有效转变。如针对金华百事达市场违章建筑问题,巡视指出后马上启动拆除处置工作,全面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对窗口工作和效能建设的考评,每月对窗口工作和效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进驻部门,对效率低下,接待办事群众服务意识淡薄,态度恶劣,作风粗暴,刁难办事群众,或者“吃拿卡要”的予以严肃问责,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八、关于服务企业意识淡薄、处置企业风险合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企业“两链”风险的管控。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任成员的“两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处置全区出现的企业“两链”风险。进一步发挥区金融办作用,开展风险企业滚动摸排工作,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做好企业资金链和担保链风险监测、化解和处置工作。
二是继续开展双千活动,积极服务企业。进一步落实“一企一策”、“一项目一领导”制度,对于收集到的企业难题进行分解落实,全力协助企业攻克难题。落实清费减负政策,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和企业困难问题解决“直通车”制度,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把各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司法查处力度。强化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打击逃废债务、骗取贷款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关于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区委在履行“两个责任”上曾一度严重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刻反思问题吸取教训。区委深刻反思在履行“两个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在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剖析,认真吸取陈陆一系列案件的教训,反思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履行“两个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认真听取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抓好《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贯彻执行,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深化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三转”要求,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各类领导小组及议事机构,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退出与纪检监察无关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乡镇纪委回归主业,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推进乡镇纪委回归主业,实行乡镇纪委工作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的职责分工,增强乡镇纪委工作刚性,以乡镇纪委作用发挥巩固乡镇纪委回归主业工作成果。积极开展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关于区纪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改革方案》和《关于调整区纪委派驻机构设置明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采取“9+3”模式,对各派驻机构的业务、干部、编制和职数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规程》、《派驻机构案件检查工作办法》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积极优化结构、整合力量,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将严禁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违规参股等作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和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并将领导干部是否插手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作为“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从事人、财、物管理,执法执纪和行政管理,招投标管理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重点人员进行监管。进一步抓好《婺城区重点工作问责办法》监督实施,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对失职行为导致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的,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并追究责任,对乾西乡和白龙桥镇4名党政班子成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婺城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12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构,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即时监督。制定《婺城区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分级谈心谈话机制,形成预防在先、提醒在前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对58个乡镇、部门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120人次,函询21人次,诫勉3人次。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严格审批在职区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因私出国(境)审批资料台帐、因私出国(境)证件和清单等开展重点检查。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和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党风廉政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2015年,对8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进行责任追究。强化督查考核完善制度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为34项和33项考核内容,增强考核刚性,加强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查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十、关于有时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区委深刻反思婺城城市广场建设、九峰水库征迁、后垅村拆迁中存在的决策问题,作为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剖析,认真反思教训,进一步完善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出台《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关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重大决策的制定,通过论证、听证、座谈、咨询、评估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区人大、区政协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坚决杜绝不民主、一言堂和家长作风。
三是完善决策程序和机制。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区委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面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完善区政府决策机制,健全区人大审查机制,对按照规定需报区人大审查的及时提请研究。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一度存在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查处相关人员。原婺城区委书记陈陆一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其他7名涉案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区两级机关立案查处。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实施细则》等干部选拔任用系列文件,落实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五个办法”,严格按政策办事,按原则办事,按纪律办事,不搞随意变通,不搞曲意迎合。深入推进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围绕婺城发展需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才”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从岗位需求出发来考虑干部人选,提高干部选任的规范性,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氛围。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行使干部人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建立领导干部子女、近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选拔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进一步明确选拔各环节的具体记实分工、纪实内容、材料清单、标准格式,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干部工作资料台账,使选任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四是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和方式。出台《婺城区选拔任用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选任程序,加强结果运用,真正从岗位需求出发来考虑干部人选,防止感情用事和个人说了算。建立干部选人初始提名库,强化基础工作,防止突击提拔使用。通过“公推择优比选”方式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努力让基层干得好的人推荐得上来、素质强的人比选得出来、德才优的人提拔得起来。
五是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的事业单位录用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工作。
十二、关于干部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解决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按照因人而异、区别对待的原则,统筹兼顾地做好新提拔任用干部和消化超配干部两方面工作。全区累计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6名、结构性超配乡镇专职副书记3名、规范党组(党委)成员任职13人。
二是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对照“三定”方案,梳理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等情况,坚持干部配备“依编用人”,在动议干部前,先掌握拟配单位职数编制情况,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单位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没有完全消化前,不再新提拔和配备领导干部。
三是清理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机关单位人员混岗使用问题。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任)职清理“回头看”专项行动,规范在社团、协会兼职行为8人次,清理违规在社团、协会兼职行为2人次,对区工商分局1名原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加大机关人员交流与轮岗工作力度,对现有混岗人员,积极稳妥地做好分流和消化,防止各单位工作“断档”和“停转”。已完成分流3人,内部消化7人。同时,严格审批行政机关单位混岗使用的问题,做到只减不增,杜绝新的混岗情况出现。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认真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精神,专题研究分析全区干部队伍现状,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实施“红色接力棒”工程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好生态、好规矩、好氛围”等六个方面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努力破解干部队伍老化、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
二是加大年轻干部源头储备。积极创新举措,加大对公务员和事业干部的招考力度,增加年轻干部数量。拓宽选录视野,加大对高学历、高层次优秀年轻人才引进,重视本地乡土人才选拔任用。同时,加大对优秀村干部的定向招录力度,加大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定向招录力度,加大对有企业工作经历特别有中层管理岗位经历人员定向招录力度。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新苗选育、墩苗培养、优苗使用”工程,拓宽后备干部选拔视野,适时开展“双推双比”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和面向优秀年轻干部竞争性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工作。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后备干部及年轻干部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等急难险重一线实践锻炼。
四是加强关键岗位和基层党政正职人选培养储备。畅通区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交流通道,重点培养一批乡镇党政正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部门党政正职人选,长远谋划,充足储备,防止急用现找。
下一步,婺城区委将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整改重点,狠抓整改落实,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完善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和制度建设,持之以恒、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反“四风”,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着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2339052。邮政信箱:中共金华市婺城区纪委信访室,邮编321025(信封上请注明“对金华市婺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hwcqj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