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7 11:10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15日至7月1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金东区进行了巡视。2015年12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金东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由区委书记郑余良任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12月12日,区委常委会专题讨论审定《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个明确整改措施和任务清单,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区委先后五次召开常委会、区委巡视工作联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整改措施,督促任务落实。各牵头区领导逐项汇报整改进展,区委主要领导逐项分析、点评,明确指出整改工作要见事见人见结果。区纪委、区整改办全程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委巡视组转交的92件信访件,已办结92件,办结率100%。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33件(次),立案查处121件,同比上升15.2%,党政纪处分119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6人。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涉农资金管理中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抽调纪委、公安、检察、农林、审计、国土等部门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涉农资金管理中谋取私利等问题线索进行梳理,严肃查处了金东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总指挥黄加兰、塘雅镇原党委书记曹群燕、区农办原党组成员施金沅等人违纪违法问题。
二是调整充实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出台《金东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同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金东区从严管理干部若干意见》,将严禁利用职权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涉农资金管理等领域中谋取私利作为领导干部2015年度组织生活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以及“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督促财政、农林、住建、国土等部门完善监管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促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招拍挂的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力度。
二、关于土地出让不规范,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非法倒卖土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专项调查。2014年,根据市纪委部署,对钟头村违法转让土地建别墅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一是2006年至2008年期间存在非钟头村民利用本村村民名义批基建别墅;二是发现少数机关干部的亲属参与违章建房,区纪委对涉及的4名区管干部进行了调查谈话。
2.加大拆除和控新力度。2015年初,结合“三改一拆”工作,组织力量对钟头村1栋涉及区领导亲属参与的违章别墅进行了拆除。同时加强面上控新,2014年6月至今,钟头村除村民正常批基建房之外,没有增加新的违章建筑。
3.依法严肃查处钟头村集体违法转让土地问题。2014年10月20日,金东公安分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金东公安分局已将此案前期侦查情况移交金华山公安分局,并明确专门人员,协助金华山公安分局做好后续处置。
4.积极配合金华山管委会做好后续处置。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金华山管委会及金华山公安分局的沟通对接,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工作。
(二)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化解遗留问题。2003年至2008年期间,孝顺镇以预收土地款方式协议用地4500多亩,因体制调整等原因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工业项目共计62个。在全面筛选评估和充分沟通对接基础上,按照“四个一批”原则,明确后续处置措施。即解约清退一批,申报挂牌一批,继续供地一批,原地等农转指标一批。
2.严肃追责问责。2016年1月,区委主要领导对时任孝顺镇党委书记进行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确保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三)土地出让滞纳金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金华东辰房地产有限公司(紫金湾项目)因各种原因于2014年10月份停工。目前已完成重组方案,2015年12月底已部分重新开工,并将于近期完成一期扫尾工作。下一步,待东辰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面恢复正常运行后,积极做好与市国土、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协调商定滞纳金补缴计划,争取在三年内(2016-2018年)分批补缴滞纳金。
(四)土地征迁补偿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资金追缴力度。截止2015年12月底,江东镇低丘缓坡地块作为各村征地调节费的262.97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
2.严肃追责问责。时任江东区块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区政协副主席谭爱平因介绍贿赂、受贿等问题,已于2015年8月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时任江东区块指挥部副总指挥、江东镇党委书记,区委做出了调离原任职岗位处理,并对其进行严肃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3.健全完善征迁制度。江东区块指挥部、江东镇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征地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做好征迁工作。
三、关于国有资金资产监管不到位,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性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出租不规范、资产经营收益未及时收回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傅村镇及时抓好整改。截止2015年12月,傅村镇已将11处房产和土地全部登记入账。应收租金20.56万元于2015年12月底和2016年1月底分两次全部收取并上缴财政。对不规范出租的承租户,现已腾空搬离,并按规定对房产进行公开招标出租。经查,傅村镇历届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不重视、疏于管理,但没有发现其它违规违纪问题。区委已责成傅村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2.责成孝顺镇深刻吸取教训。鉴于孝顺镇对资产经营收益已通过法院拍卖收回,因此责成孝顺镇党委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力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2015年11月,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12月区财政局、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定期盘点清查实施办法》,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财政资金管理不严,东华家园小区集资房政府垫资近700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垫资回收工作力度。2015年12月,金东区政府落实区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东华家园项目资金往来和存量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目前东华家园项目尚有存量营业房5290.9平方米,车库3间,车位115个。已督促天畅公司对存量资产进行规范管理,先合理出租,所获资金按比例提取用于抵扣借款本息,待新城区周边配套设施到位、房产行情上行后,及时盘活并偿还垫付资金。
2.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根据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了时任金东新城区常务副总指挥、交通局局长、东华家园项目负责人丁觉亮和原天畅房产公司总经理、东华家园项目主管俞增建违纪违法案件。
(三)涉农资金未专款专用,有四家农业专业合作社移用专项补助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对移用资金的追缴力度。对雅苑蔬果等4家合作社政府补助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并积极追缴。截止2016年1月底,已追回65.5万元,另被雅苑蔬果合作社移为雅金村道路修理所用的14万元,雅金村承诺于2016年底前归还。
2.严肃追责问责。区委责成农林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四)存在白条子列支,10家农业经营组织以白条和不合法票据作为款项支付凭据的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问题资金核查工作。经核实,在总投资为1522.23万元的10个项目中,存在白条和不合法票据列支的实际款项为788.9万元。以上项目资金中,除已退回市、区财政的两笔政府性补助资金外,其余款项皆为业主自筹资金,政府补助资金未发现白条列支情况。
2.严肃追责问责。针对财政资金重复补助问题,给予区农林局原党组成员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经济特产站站长行政警告处分。
3.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制定下发《金东区现代农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农林项目储备、立项、公示、实施、监管和验收的全过程,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
四、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薄弱,少数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工程招投标、集体资金管理等方面违规违纪,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2015年以来,深入开展整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不守规矩专项行动,对反映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工程招投标、集体资金管理等领域问题线索深入排查,梳理出相关问题线索62件,立案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孝顺镇雅璜村原党支部书记陈荣法、原村支委兼村监委主任蒋能亮、原村支委王卫东等共同贪污公共财物,多湖街道潭头滩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胡振岗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挪用村集体资金,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依法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政法干警组团服务信息收集、会商、交办机制,每月定期组织政法干警下基层组团服务,同时收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信息线索,定期会商梳理,分别移交纪检机关和司法部门进行后续查处。进一步深化“两强”、“两抢”专项整治,2015年8月以来共办理农村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行政处罚8人,包括1名区人大代表、1名村主任和3名农村党员。
三是加强纪律规矩教育。深化“守规矩、树正气”专项教育整顿。利用媒体平台,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完成傅村镇山头下村家风家训馆等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四是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定出台《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镇乡(街道)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诚信“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各乡镇、村标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区招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对存在违规竞标行为单位、个人实行“黑名单”管理。
五是强化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乡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作用,强化对村监委发现和揭露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村监委主任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把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作为报告的重点内容,列入年度年终工作考核,与报酬发放相挂钩。
五、关于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的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控制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肃追责问责。区委主要领导对现任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进行谈话,并责成公安分局党委就超预算开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金东公安分局对负有相应责任的后勤科科长作出提早退岗处理,对财务会计予以撤换。
2.加强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的行为作为正风肃纪工作重点,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2015年以来共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3次,检查乡镇部门46个,对检查发现的96个未能严格执行“四单合一”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3.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金东区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对日常公务接待审批标准、环节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二)一些单位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及时纠正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区委主要领导对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严肃谈话,责成其对违规借用车辆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截止2015年12月底,区住建局已将借用的3辆车辆退回原单位。区委主要领导对区新闻传媒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谈话,要求其加强对公车运用费用的管理。
2.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下一步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公车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面上公车管理和监督,避免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发生。
(三)少数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存在违规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委责成金东公安分局、水务局对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截止2015年12月底,金东公安分局已将拨付食堂的20.74万元结余款项收回分局财政账户,并对分局食堂单独建账,从2016年开始每月公示收支情况;水务局也已将违规支出的1.22万元招待费清退到位。
(四)有的单位仍然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或以应停止名目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相关资金追缴力度。区委研究决定从2015年开始,按规定停止发放信访干部慰问金。截止2015年12月底,鞋塘办事处2013年违规发放的29760元通讯费已全部退回财政账户,傅村、鞋塘派出所违规发放的8.05万元加班补贴也已追缴到位。
2.严肃追责问责。责成鞋塘办事处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责成金东公安分局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傅村、鞋塘派出所的3名所长作出警诫处理。
3.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对清理发现的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共核查问题线索6件,党政纪处分6人。给予金东区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金东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综合办主任以及3名中队长党内警告处分。
4.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央、省、市出台的与津补贴发放有关的政策规定,对全区现行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督促各镇乡(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七、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自我要求放松,有的参与违法建房,少数党员干部还违规参与高息借款并获取私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酒驾行为。对2名领导干部醉酒驾车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1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县处级副职职务处分。
二是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建专项调查。区委组织对是否有领导干部在赤松山上违法占地建造别墅或购买违建别墅的问题进行了专门核查,发现存在有机关干部的亲属参与其中,但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干部直接参与的情况。区纪委对4名区管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谈话,要求如实说明情况。
三是开展党员干部违规高息借贷专项检查。经排查,暂时未发现问题线索,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目前已着手制定相关规定。
四是开展党员干部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对参与违法建房党员干部开展调查核实,党纪处分9人,其中留党察看一年6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1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进一步加强面上监管,制定出台《金东区违法建筑防控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基层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或遏制违建势头不力的镇、村干部,明确了问责措施和办法。
五是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利用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对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进行转发。从2015年8月份开始,利用4个月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一期专题学习讨论、开设一次主体讲堂、举办一次知识测试、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深度解读,突出“守纪律带好头抓队伍干成事”主题,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六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与管理。将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情况作为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做到凡提必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及时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严肃查处澧浦镇原澧浦管理处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带领镇村干部用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月,区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旅游费用2300余元。
八、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制定出台了《金东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26项具体内容,清晰界定主体责任的内涵外延,划定“责任田”,层层传递责任和压力。区委常委会每次都要研究从严治党相关内容,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坚持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入两月一次的全区乡镇部门工作汇报会必须汇报内容,做到抓常抓长。梳理总结2015年度区委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并汇编成册。
二是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考核。完善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强化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格局,精心设计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记录本,进行实时记录、动态跟踪、随时检查。区委“一把手”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签字背书、对责对账、述责述廉等制度,实现主体责任报告全覆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三是进一步严格主体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报告、考核、述职评议、约谈问责等方面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2016年1月初,结合党建述职,专门要求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述职评议。2015年,共追究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党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17人。
九、关于履行监督责任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乡镇纪委回归主业。按照“3+X”模式,配齐配强乡镇纪检干部,实现乡镇纪检干部队伍专职化。按照“六个一”标准,在全市率先完成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有关做法被《反腐败导刊》刊登介绍。
二是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整合组建12个派驻纪检组,编制总数增至45个,实现全区44个部门(单位)监督全覆盖。在配齐配强纪检组长同时,从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等单位部门挑选14名骨干力量,充实纪检队伍。
三是制定出台“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充分运用2015年以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提名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7名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12名的成果,以制度形式进行固化,制定出台《金东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金东区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
四是选优配强纪检干部。探索建立纪检干部后备人才库,着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优化纪检干部结构。坚持“有利于纪检工作开展、有利于纪检干部成长”的原则,加大纪检干部提拔交流力度,2015年7月以来累计提拔使用18人次。
五是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坚持每月举办一次金东纪检大讲堂,目前已累计举办11期,将省、市纪委和公安、检察等部门领导专家“请进来”给全区纪检干部上业务培训课,突出实战实用,缺什么补什么。分期分批安排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到委局各业务室顶岗锻炼,目前已安排7人次,强化各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对接。积极选送优秀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组织的顶岗锻炼和业务培训。2015年已有8人次到中纪委杭培中心、中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等参加业务培训,9人次到上级纪委顶岗锻炼。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大调研,区纪委室主任以上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和各派驻纪检组长都围绕“如何加强重点领域、岗位权力监督”、“如何把纪律挺在前面”、“如何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如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课题和要求,领衔确定一个课题开展调研。
六是强化内部监督与管理。认真开展“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打造‘七个纪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学党章、守党纪、树正气”党纪条规知识竞赛,组织全区纪检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检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管好自己,带头反对“四风”,严守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到自身硬、自身净,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认真开展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和涉案款物专项清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十、关于超职级高配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力推进现有超配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截止2015年12月,全区11名超职级高配干部已整改消化4人。剩余7人也已制定了整改消化计划,将于2016年12月底前全部整改消化到位。
十一、关于任期制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执行落实。乡镇党政正职任职未满3年的,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季度分析会制度,加强分析研判,重点分析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民主集中制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精准、公正选拔干部打好基础,统筹有序做好干部人事调整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健全用人制度。制定出台《金东区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建设办法》,认真落实干部动议、民主推荐等选任程序,切实提高干部调配的计划性、科学性。
十二、关于机关单位干部混岗情况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机关干部混岗问题专项整治。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对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混岗使用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并督促整改落实。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区79名混岗使用的事业干部已整改到位7人。下一步,将由区编委办对机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予以合理调整,满足急需部门的人员调配需要。
二是进一步严格机关干部混岗预审报批制度。按照“只减不增、从严把关”原则,做好混岗人员使用的监管审批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予批准。
十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编外用工专项清理。2015年7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工作所需的协警、保安、水库管理、后勤人员等岗位用工逐步实施社会化服务购买,严格规范单位临时用工聘用手续。10月,金东区专门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加快面上推进。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区2116名编外用工(含协警553人,教育、卫生系统378人)已清退311名,编外用工管理失序的情况及总量均得到了有效控制,做法得到省委夏宝龙书记批示肯定。
二是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制定出台《金华市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明确了编外用工管理和规范考核,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对违反编外用工纪律的,严肃问责,确保编外用工清理工作不反弹。
下一步,区委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从区委班子自身建设抓起,带头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惩治和预防腐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要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对因为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妥善处理的问题,要紧盯不放,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直至得到妥善解决。坚持统筹兼顾,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抓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奋力担当、积极作为,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转化为从严治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强大动力,切实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到金东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努力向省委、市委,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2181218;邮政信箱:金东区纪委信访室,邮编:321015(信封上请注明“对金东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hjd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