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巡视盘点】四 推动建章立制 构建长效机制
——杭州市所辖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滨江区、淳安县巡视整改

2016-07-19 16:15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2015年6月至9月,省委第六巡视组分别对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滨江区和淳安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5年11月分别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被巡视的区(县)委十分重视,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惩防并举

  上城区委把聚焦问题、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别由7名区委常委牵头,22个相关责任单位承办。截至目前,共落实了50余项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依法依规查办案件3件,追究领导责任6人次、监督责任2人次。下城区委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整合抓,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5件;澄清问题40个,保护干部30人。西湖区委经过即知即改和集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巡视组交(转)办的30件次各类信访、问题线索,已办结29件次。注重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滨江区委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区纪检和组织部门共初核问题线索47件,给予党纪处分20人。省委巡视组交(转)办的23件信访件,已办结22件。坚持从严要求和关心关爱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淳安县委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明确具体的整改举措和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截止目前,省委巡视组交办的23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通过信访件转立案4件,查处党员干部14人,通过巡视整改共挽回经济损失258.5万元。

  剑指突出问题 全力推进整改

  上城区委围绕工程建设、拆迁安置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工程项目超预概算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处区绿化办原副主任邵某违反廉洁自律案件,其涉嫌受贿问题及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下城区委坚持抓早抓小,坚决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2015年共查办各类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5件,其中处级以上6件、科级以上5件、普通党员14件。其中,通过对区城管局副局长违反生活纪律、区市政园林工程公司董事长滥发津补贴等案件的查办,在全区党员干部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西湖区委针对公房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立案调查区住建局房政科原副科长利用直管公房租赁的职务之便贪污违纪问题并给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着力摸清公房底数,推行“阳光租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公房出租及租金管理不规范,未公开招租、租金坐收坐支或下沉二级单位等问题。滨江区委针对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内定招标单位、擅自变更招标范围等违纪违法行为,先后对高新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华三项目部主任工程师、高新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人进行立案调查,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和标后监管,2015年以来,对16家有违规行为的投标单位进行信用扣分;约谈11个项目主体,通报批评并限制区内市场行为3家。淳安县委针对部分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缴问题,按照“应收尽收、应到尽到、应快尽快”的原则,专门成立清算小组,对7个欠缴土地出让金项目落实专人进行包案处理,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公证送达催缴、司法诉讼追缴等方式,全力抓好欠缴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工作。截止2015年底,已公告解除合同1宗,协议解除合同2宗。

  推动建章立制 构建长效机制

  各区(县)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监督和问责力度,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确保长效化管理。如上城区委加强建设指挥部监管,出台了《上城区重点建设工程立项监察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同时加大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力度,着力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审查、政府债务计划管理、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合同变更审查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等方面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度。下城区委完善区管领导干部作风评价机制,制作《作风状况评价统计系统》软件。2015年以来,已通过该系统,对全区参加作风评价的所有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量化考核排名,并将作风状况综合评价末3位的单位和个人得分末10名的区管领导干部列为重点约谈对象开展专题约谈,累计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5名,约谈排名靠后领导干部13名。西湖区委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产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制度规定,对8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审计、离任审计,整改问题10个。对核查发现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35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滨江区委制定《滨江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统一规范各街道财政账户开设管理,原则上允许每个街道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对实际业务需要允许开设财政预算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需重新开设,且日均存款余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开户银行。淳安县委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如青溪新城坪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毛云祥、村委会主任吴来星因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收受贿赂均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以此类案件为反面教材,加大宣教警示力度,2015年已在全县下发村干部腐败典型案例通报5期,共通报本县查处的村干部案例32起,提醒教育村干部筑牢廉政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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