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8-08 11:40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衢江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6日,向衢江区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的具体体现,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将巡视组反馈的4类15项问题,分解成42个具体问题,严格按照“四见”要求,突出从严、突出治本,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区委专门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相关区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落实到位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委巡视组转交的33件信访件全部按要求办结。2015年,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62件,同比增长61%;处分党员干部158人,同比增长62.89%。2016年1-6月份,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处违纪案件84件,同比增长16.67%;党纪政纪处分50人,涉及科级干部6人,开除党籍16人。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本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在征地拆迁中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征用赔偿问题。经查,衢江经济开发区未严格执行区政府要求,超标准补贴横路村聂连根经营的国有农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费用67166.4元。对原征迁部2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要求被征迁对象退回超标准补偿款项。

  2.关于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一是开展大排查。对全区83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505名区管领导干部、3年内退休的12名干部及其近亲属违规投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公款存放中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集中大排查。发现12人存在违反防止利益冲突规定,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8人本人或其近亲属违规投资入股水电站问题,目前已转让所持有股份;1人配偶利用其职务影响承揽保险业务,整改后其配偶均已不在衢江区从事中介或代理活动,其本人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期后不予提拔;1人违规经商办企业,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1人因违规公款存放及超标接待等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1人违规安排利害关系人为下属单位劳务派遣工,受到诫勉谈话,所安排劳务派遣工已清退。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廉政风险日常干预,对区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情信息实行电子化动态采集、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抓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置。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核查力度。6月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56名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的区管领导干部予以问责,其中2名被诫勉谈话、54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制订出台有关政策,强化防止利益冲突的源头管理,规范政府及国有公司资金存放管理,公款存放中利益输送链被有效切断。

  二、关于一些党员干部在土地处置、工程项目交易或相关审核审批中搞权钱交易贪腐行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和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区城投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祝协伟、区农机管理总站原副站长徐志洪收受他人财物,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对反映土地处置、工程项目交易等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对重要线索进行重点排查。2016年1-6月份,立案审查涉及职务腐败案件3起,已办结1起。其中,横路办事处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黄国瑞(正科级)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2.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在2015年公开33个部门责任清单、37项财政专项资金清单、42项企业投资核准负面清单的基础上,下发《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厘清了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现区乡两级所有单位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公开全覆盖。加强领导干部用权监督,严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严密防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今年1-6月份,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不直接分管”制、“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3次,查纠问题44个。

  3.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重点对土地出让、财政性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5个领域的重点行权事项信息,实行网上应公开尽公开。加强电子监察,将重点行权事项的关键环节全部纳入监管,动态督查。

  三、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量身定做”、事先确定意向投标人问题。针对新屋里小区一期BT项目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没有到位的问题,严格项目审计工作,安排专人对接审计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切实提升审计成效。做好项目后评价工作,已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建设和安置模式,后续的城中村改造安置工作将采用货币化安置、房票安置等办法,不再采用BT模式建设安置房项目。对区城改办项目建设中心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教育。

  2.关于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问题。责令衢江经济开发区作出书面检查,对开发区3名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开发区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发包,将严格按照省、市、区招投标工作相关规范执行,今后对同批次、同地块的土石方工程一律不肢解、不拆分,对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坚决实行公开招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对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完善规范操作程序,确保从工程立项、设计、招标、验收、支付等各环节执行到位。对符合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事项,事前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议定,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规范操作。

  3.关于2013年实施的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主干管建设项目采用邀标方式发包问题。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2014年后我区50万以上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城市管网延伸),均实行公开招标。对招标限额以下及符合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小额水利工程项目进行集体决策、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4.关于围标、挂靠承揽工程问题。全面核查2009年-2012年高家镇建设的10个康庄工程项目。经查,项目实施存在转包或分包的现象,施工企业有出借单位资质问题,乡镇与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的施工管理与监管中存在漏洞。对时任高家镇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违规承建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公司进行处罚,限制相关公司今后1年内不得参加衢江区域内相关领域的工程项目投标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台《衢江区乡村公路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对今后实施的乡村公路在各项程序上予以规范。

  5.关于上一轮巡视指出的有关问题整改不落实的问题。对2011年-2015年期间288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查,其中公开招标项目75个,邀请招标207个,直接发包6个。207个邀请招标中,土石方平整项目占80%。针对上述情况,对衢江经济开发区规划3名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肢解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情况再次发生。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立项、招标方式确定、邀请招投标决策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机制。

  四、关于对涉农资金监管不力,被骗取案件多发频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财政、农业等职能部门对涉农资金监管不到位,涉农资金被骗案件多发频发问题。对2010年以来的涉农资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新梳理2010年来历次涉农资金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新发现违规案件,已全部责成相关部门整改到位。区农机管理总站原站长舒畅成、原副站长徐志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撤销区农业局1名副局长党内和行政撤职;给予高家镇前后两任镇长、分管副镇长、区财政局原副局长和原农财科2名工作人员提醒教育谈话和诫勉谈话。出台《关于印发衢江区粮食生产政策整合改革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和《衢江区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等,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2.关于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个案问题。严肃查处案件。高家镇财政所原所长杜云水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航墩村原支部书记陈锡松、原村民主任王林春等6名当事人因骗取农资综合补贴被追究刑事责任。对高家镇涉农专项补贴资金开展自查自纠,收回骗取补助资金146567.7元。衢江东丰粮油专业合作社将已获取财政补助的设备,多次重复申报骗取财政专项补贴的37.22万元补贴资金已全部追回,相关人员已结合涉农资金监管问题整改一并问责到位。

  五、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蝇贪致害”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高家镇湖仁村2011—2012年开具的“白条”、非法票据结算工程款,已采取重新开具正式票据入账整改。高家镇对所辖24个行政村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已完成6个,查纠各类问题16个,责令安仁村、中央徐村村干部分别清退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资金。对廿里镇里珠村村民主任干扰民生工程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大检查,对全区277个行政村(社区)“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至6月底已检查265个行政村,完成95.67%,查纠问题83个,对100人进行了问责。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大排查,党纪立案查处8人,其中5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6年1-6月,共梳理排查基层群众信访155件,已办结137件,办结率88.4%,其中2名村两委主职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把2016年农村扶贫政策落实、惠农补助资金管理情况列为监督执纪重点之一,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收敛、不收手的,将从严从重查处。出台农村基层作风建设巡察工作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区、乡两级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计划3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巡察,发现并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其中,今年安排巡察117个行政村,至6月底已开展巡察64个,查纠问题152个,118名村干部受到问责处理,清退违规资金120万余元,督促发放长期拖欠群众征迁款3.1万元。

  3.进一步健全“三资”管理机制。在原有《关于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基础上,出台《衢江区农村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衢江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报账规定》等制度,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作进一步规范。加强民生工程纪律保障,建立区纪检监察、公安、监管办、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机制,对非法阻扰重点民生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快查快办,确保重大惠民项目顺利推进。

  六、关于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不守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抓好具体问题整改。云溪乡前后两任党委书记、乡长共4人主动承担并上缴乡违规公务接待费用共90230元,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全旺镇政协联络员操办近亲属婚宴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已全部退还,对该联络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党委书记进行提醒教育谈话。区司法局1名科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公开通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局党组书记进行提醒教育谈话;太真乡1名干部工作日违规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其公开通报。针对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问题,对区就业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教育谈话。

  2.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围绕“六大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对6个方面20项内容开展立项监督执纪。2016年1-6月份,各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85次,查纠各类问题439个,问责443人。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全区20231名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覆盖,累计向党员干部编发党纪条规解读等廉政短信2.4万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处分条例》网上考试合格率达100%。

  3.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巡视期间严肃查处了区土地整理中心2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并免除职务。2016年1-6月,开展正风肃纪检查10次,检查单位380家(次),查处各类违规问题49个,问责人员49人,其中:有5人、26人分别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诫勉谈话、提醒教育谈话;13人被通报批评,4人被责令书面检查,1人被辞退。

  4.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关于重申公务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严明纪律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通知》等,完善“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管理,实行支出进度控制、超支停报监管机制,全区“三公经费”支出额下降趋势明显。2015年,同比下降5.89 %;2016年1-6月,又同比下降26.27%。

  七、关于少数机关部门和党员干部缺乏担当、有的“不作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鑫业晶典小区部分业主违建问题。经查,鑫业晶典小区共有42户涉及违法建设问题,其中改变房屋外立面12户、侵占绿地4户,搭建围栏2户、搭建阳光房24户。针对“三改一拆”办未及时履行违建处置职能的行政“不作为”现象,责令区“三改一拆”办主任、综合执法衢江分局作出书面检查,对综合执法分局樟潭大队大队长进行问责谈话。抽调相关部门精干业务人员成立鑫业晶典违法建设处置工作专案组,对违法建设情况分类处置。加快整改落实,5户已整改到位,其余违法建设户已立案查处,计划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2.关于6名教师长期“吃空饷”的问题。6名“吃空饷”人员中除1人及时回校正常上班外,其余5人均已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吃空饷”所得及时全部追回。7名时任校长被诫勉谈话并作书面检查。下一步将从各单位人员编制核定、档案管理、经费支出等入手,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漏洞;设置日常举报监督电话,接受举报和监督。

  八、关于“两个责任”存在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大力整治村干部插手村级工程问题。各建设单位自查2011年以来5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重点对660个邀请招标、直接发包工程是否存在村干部承揽本村工程情况进行排查,严肃查处高家镇坎高村原支部书记、高家镇陈宅村支部书记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问题,两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横路办事处毛家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2名村主职干部涉嫌违规参与村级工程建设被区检察院立案调查。出台《关于严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发包规避招标行为的通知》、《衢江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关于严禁村干部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承揽本村工程项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及村级工程招投标活动。

  2.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传导“两个责任”履职压力。全面梳理2011年7月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严格执行《衢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本次巡视整改中对4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案双查”,其中区管领导干部25人、其他党员干部(包括村级)22人。

  3.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区委常委会多次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16年初,区委与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75个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各党委(党组)与下级党组织层层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书》,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到19名区领导,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深刻吸取区城投公司原党组副书记祝协伟违纪违法案教训,对区城投公司排查廉政风险、健全管理制度进行动员和布置;专题召开区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会,对徐志洪、舒畅成违纪违法案进行剖析,部署涉农资金补贴项目审批、验收、公示等环节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97个,并制订208项针对性防控措施。严格履责报告评议制,86个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50个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书面报告率100%。区纪委委员实地巡察各党委(党组)2015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当面质询评议,评议率达93.6%。全区505名区管领导干部全部向区纪委书面报告2015年度述责述廉情况,18名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51名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 20名纪(工)委书记、539名村主职干部公开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2016年1-6月,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各类廉政谈话共973人次。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在年度争先综合考核中运用,并进一步明确区党政班子成员日常监督检查责任。

  4.大力推进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2015年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 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全部专职专用。实现区纪委对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设综合派驻机构14个、单独派驻机构7个。创新管理方式,推行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汇编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度,健全派驻纪检组工作记事、日常管理、监督执纪、案件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履职考核等制度,提升各纪检监察履职能力。

  九、关于个别党组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感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原实验中学教师刘红燕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教育局党委、班子集体约谈,责令区教育局党委、区实验中学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时任校长、党支部书记被免去职务,并调离原单位。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主题月活动,推进反邪教育“进课堂、进家庭、进社区”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反邪、防邪能力。建立反邪教工作排查机制。

  十、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有的决策事项不符合上级规定,有时以区长办公会议代替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对绝大多数请示未作批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全面核实议事规则不规范有关问题,深入开展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整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议事规则的规范工作,并在实际办文办会办事工作中抓好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政府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区政府会议制度及公文审批制度等进行完善和规范。严格按照国务院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规定,对衢江区政发〔2012〕35号文件进行修改,经区长办公会讨论,下发《关于修改实施商贸兴区战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强化报送区政府审批公文类公文把关,对一些涉及部门职能的请示件告知下级单位直接与相关部门对接,对不符合请示要求的文件予以退还。对符合要求的下级请示事项,经区政府领导阅示后,予以一事一回复。

  十一、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个别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对查实的1名事业干部档案造假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全面自查自纠,基本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工作。加强组织人事干部在档案管理上的责任教育,专题开展档案审查业务培训,提升组织人事干部档案审核业务水平。建立干部档案任前、交接审核制度,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和新接收干部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明确“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查阅等一系列日常管理制度,把牢干部人事档案各道关口。

  2.关于有的事业单位招考人员涉嫌“萝卜”招聘和一名干部涉嫌个人有关资料造假问题。经查,在2010年12月公开招聘9名乡镇统计员、安监员、文化员、水利员工作中,存在招聘条件设置过窄、过紧,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较少的情况;一名乡镇干部提供虚假报名资料参加考试并取得中级职称。针对以上问题,区委责令在事业单位招考涉嫌“萝卜”招聘和涉嫌个人有关资料造假问题中负领导责任的时任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辞职;对涉嫌个人有关资料造假的乡镇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建议市人社局取消其中级职称。修订完善事业单位招聘办法,进一步规范条件设置,推行拓宽报名人员范围和对象、严守开考比例制度、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选调区外面试考官等措施。建立招聘计划申报退回重设机制和局领导集体研究和区领导审定招聘公告机制,严防出现因人设岗的问题。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房产的问题。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核查机制,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未如实申报房产情况的2名区管领导干部分别进行教育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4.关于有的公务员违规兼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问题。全面摸清公务员违规兼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底子。我区共有24名公务员到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目前,已整改消化5名。其余人员考虑工作的延续性,采取“逐步清理、分批整改”办法进行消化,拟于2017年12月前整改完毕。认真学习并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的若干规定》,从严规范公务员到事业单位兼职行为。

  5.关于有的事业干部违规转任问题。经查,区卫计局于2012年6月违规转任1名事业干部。目前已将其清退回原单位工作,同时免去相应职务。对全区事业干部违规转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衢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对违规转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对类似的情况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目前共发现3人违规兼任,已全部清退到位。

  6.关于借用干部不规范问题。全面梳理排摸全区借用干部情况,根据借用工作性质及时限进行分类,将不符合有关规定、借用时间过长的10名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出台《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借用原则、借用程序和借用时限,从制度层面规范干部借用工作。

  十二、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程序倒置问题。根据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严格按照规定纠正程序倒置问题。目前,区委研究干部选任时严格按照先部务会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再提交区委书记专题会酝酿、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2.关于部分干部未经民主推荐和考察就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问题。经查共有31名干部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时没有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和征求纪委意见。全面梳理转任重要岗位的类型、职位,从严规范执行转任重要岗位选任程序,并按要求征求纪委意见。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规范非领导职务提任工作程序,对转任重要岗位和提任非领导职务已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征求纪委意见。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与干部职位空缺长期并存问题。加大超职数干部消化整改力度。目前,29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已消化16名,剩余13名拟结合乡镇换届,按照中组部要求在2016年9月前全部消化到位。结合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和乡镇换届,对空缺岗位逐步进行配备。目前空缺岗位88个,其中乡镇空缺岗位拟在2016年乡镇换届前配满。严格落实干部调配预审制度,防止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人员。

  4.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任期、任期制度不够严格问题。对2011年7月以来任职不满三年调整的140名区管干部,特别是35名乡镇党政正职进行系统分析。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干部职务任期规定保持干部在法定任期内稳定的通知》规定,在干部调配时尽量保持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相对稳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严格按照要求书面报告衢州市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再作调整。制定出台《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谋划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配备中长期规划,加强换届人事安排统筹,切实减少领导干部调整的频次。对12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未调整的干部,拟结合乡镇换届一次性进行调整。

  5.关于执行机构设置和领导职务配备政策规定不严,存在未经审批设置机构、部分机构设置明合实分、违规设置职务名称、违规高配领导职务等问题。经梳理,主要有3家机构未经审批设置;部分机构明合实分;违规设置乡镇科级政协工作联络员;违规高配领导职数11名。目前,行政服务中心、新闻中心等2家机构已经市编委批准明确为正科级机构。11名高配领导职数经相关会议研究已下文取消高配。原明合实分的经信局、商务局已经整合到位。对剩余明合实分机构,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的思路,逐步整合到位。违规设置的12名乡镇科级政协联络员拟结合乡镇换届,一次性整改消化。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更加注重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持久战”来打,对己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管住大多数。要驰而不息转变作风,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各项禁令,盯牢“四风”问题,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的政策规定,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8101;邮政信箱:衢江区行政中心区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24022(信封上请注明:“对衢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jjw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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