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开化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8-10 10:02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开化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7日,巡视组向开化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委书记项瑞良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统筹。县委常委会逐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中共开化县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表》,对13项38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县委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2次专题会议,1次协调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建立每周督查通报制和整改完成销号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目前,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巡视组移交的29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县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12月以来,共受理90件问题线索,立案查处90件,处分党员干部74人,免去党政职务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党风廉政教育提醒谈话96人次,书面检查28人次,诫勉谈话59人次,调离岗位3人。

  一、关于对上级补助的财政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缺失,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肃查处骗取财政资金,涉嫌利益输送案件。一是严肃查处县民政局等部门工作人员伙同开化香乡门业有限公司等6家私营企业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案件。县民政局福利企业办公室原主任叶长友、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原科长汪绍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追究法律责任。责令开化香乡门业有限公司补缴税款及其滞纳金286万元。组织国税、地税部门对福利企业退税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启用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考勤监控系统,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管。二是严肃查处衢州联盛方略咨询有限公司骗取科技专项资金案件,全额追缴骗取的50万元科技专项补助资金,并将该企业列为科研信用不良的项目承担单位,取消其三年申请省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科技项目或参与管理项目的资格。对原县科技局4名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派出专项审计组对“十二五”期间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11至2013年立项的科技经费项目。

  2.扎实整改违规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追究县林业局、原旅游局、菇老爷食品有限公司(县农科所)、县残联、县招商局、县茶产业办(特产局)、大溪边乡、齐溪镇、村头镇、原塘坞乡、原金村乡等11个单位19名责任人的责任,追回违规套取挪用资金80万元。追究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古田山管理局、县移民办、县农业局、县特产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8个单位将专项资金抵扣茶叶款的8名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等制度,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3.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开展国有房地产出租清查工作,对出租资产分类造册,动态管理,要求租赁到期的,责令出租人公开出租;租赁未到期的,责令出租人到期收回后再公开出租。制定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制度,明确“租赁性店面一律实行对外公开招租”。落实主管部门出租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2016年3月以来,10740.22平方米租赁到期的国有资产已公开出租,23296.78平方米租赁到期的国有资产已由出租单位收回。

  4.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修订《开化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账户开设审批各项规定,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定期报告制度。县财政局开设的8个非税收入专户均通过财政部核准;8个专项资金账户,财政部和财政厅允许保留3个,其他5个已撤销4个、还有1个待定期到期后撤销。核查全县50家国有企业账户,撤销银行账户36个,撤销24个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账户,所产生的本金、利息全部存入企业账户。157个预算单位开展了账户自查,财政部门完成对各乡镇(芹阳办)、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的清理检查。

  5.进一步规范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对2011年-2013年,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县招商局、发改局、广电总台、民政局、金村乡5家单位10名责任人予以党风廉政教育提醒谈话。组成7个抽查组对各乡镇(芹阳办)、工业园区和教育局、民政局等24个部门政府采购进行重点抽查。加强政府采购审批、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凡未编制预算的政府采购审批将不再受理。

  二、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薄弱、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招投标活动。全面检查2011年7月-2015年7月71项政府性投资项目邀请招标情况,对发现问题的3个项目,已责成县住建局对建设单位作出处理。由县监管部门组建工作组,对华埠镇横街段改造工程分多个标段实行邀请招标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城白公路绿化彩化工程开展检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及会议纪要,核实工程招标具体情况。制定出台《开化县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管理细则(试行) 》、《开化县环境综合整治及应急工程招标方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邀请招标监督管理。

  2.从严打击串标、围标、限标等违法行为。排查2011年7月-2015年7月678个进中心交易项目,重点排查202个中标下浮率在5%以下项目,发现6个项目存在问题,对6家投标企业作出限制投标6-12个月的处理;对4家施工单位作出通报批评处理;对1家作出停业整顿处理。对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恶意串标的杭州讯兴灌溉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汇通建设有限公司2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并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化县行政区域内投标。认真核实崇化街改造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设置限定条件问题。同时在网上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向社会征集串标、围标等案件线索。

  3.扎实整改超预算严重问题。查处城白线省际公路改造工程超预算严重问题,县公路建设管理所原所长朱燕青、原副所长朱传明均因涉嫌受贿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核查县第一人民医院项目概算失控管理混乱问题,初步查清了工程超概算的内容和数额,下一步待分清责任后,依法进行处理。开展重点项目专项审计行动。2016年安排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0个,目前完成财政财务收支与经济责任审计4个,出具征求意见稿项目3个,正在实施的项目4个;对所有完工的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和部分乡镇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42个。

  三、关于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监管不力,违法乱纪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2015年查处了林业系统腐败问题,县林业局原局长王建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查处了县公路段原段长方坤平、县公路段原副段长兼路政大队副大队长郑斌腐败案件。截止2016年6月底,“581廉政账户”收到缴存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49笔、折合人民币29.7万元。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林业、环保、卫生、广电、工业园区等领域发生的窝案、串案,专题研究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和行政审批等行业、领域的违纪特点和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排查党员干部4926名,其中科级领导干部553人,梳理岗位廉政风险20197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28243条。

  3.抓紧扎密制度笼子。出台《开化县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违纪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开通报制度,2016年以来公开通报2期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四、关于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村干部违法乱纪问题比较多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肃查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工程款“打白条”现象比较多的问题。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督查,发现票据不规范、审批不齐全等问题63项,逐项进行整改,截止2016年5月底全部整改到位。设置乡镇级操作岗58个、上级监督岗6个,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控,定期更新。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今年举办了2期乡镇农经员、会计业务培训班。出台《开化县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整改村干部插手、肢解、分包工程项目比较多的问题。县纪委、组织部、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39个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发现8个典型问题,对9名责任人进行问责。重申《关于加强乡镇小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出台《开化县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三资”使用等情况纳入公开范畴,实行按月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涉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查处池淮镇白渡村原村支书高明生、原村主任林土兴多次假冒农户签名套取青苗补偿费问题,给予原村支部书记撤销党内职务、给予原村主任开除党籍处分,虚报套取的13.0032万元全部追回。查处桐村镇一名党员虚报种植面积骗取涉农资金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所骗涉农资金2479元全部收缴。

  3.开展村级财务票据专项检查。对记账不规范、票据审批手续不齐全、联审联签不到位、非生产性开支不规范等9类74个具体问题进行逐项交办,限期整改,截止2016年5月底已整改到位。重申《开化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厉行公务接待联签联审、先审后签制度,严把财务关。

  4.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查处杨林镇下庄村为“关系户”办理失地保险等违纪问题,责成县人力社保局清退处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户,对负有责任的的原村文书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做好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好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40个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组,第一批完成巡查89个行政村。

  五、关于公务支出和公车管理不严格、“小金库”等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落实情况

  1.坚决整治“小金库”问题。追究县卫生局、县体育局、县水电实业公司、县种子公司、县名茶开发公司、县林业局、县林场、县林业开发公司、森林博览园等9家单位19名责任人的责任,其中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和行政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7人、调离岗位2人、党风廉政教育提醒谈话2人,追缴“小金库”资金101.1017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零承诺”制度,全县157个单位“一把手”签订了承诺书。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执行公务卡结算,堵塞私设“小金库”的漏洞。

  2.严查公款旅游问题。查处县粮食收储公司违规组织职工公款旅游问题,给予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14名当事人清退了公款旅游产生的5.6万元费用,同时将该案列入省、市典型案件通报。建立公款旅游票据不定期检查机制,对2015年以来公款旅游票据开展专项检查。

  3.积极查处变相发放福利问题。追回县特产局违规用公款为单位职工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公积金10.2154万元,对2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责成县特产局强化内部管理。在全县开展变相发放福利问题专项核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4.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查处县物价局在价格协会中列支接待费问题。责令其核销价格协会账户,对1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全面开展违规发放福利、公务接待和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重点抽查24个单位,并延伸到下属单位。严格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控制管理、进度预警,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实行在本单位月度公示制度。

  5.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查处县公安局长期借用下属单位金盾保安公司车辆问题,责令县公安局将车辆及相关证件交还金盾保安公司,并对3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重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今年1-6月,累计开展公车检查9次,对22个单位32辆公车节假日未报备使用进行通报批评,未发现公车私用问题。

  六、关于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存在办事拖沓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重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制定出台“旬通报、月交办、季比拼、年考核”重点项目推进办法、2016年十大重点攻坚任务分工抓落实安排、重点项目分工抓落实安排等,筛选35个重点项目由县领导包干推进。2016年上半年,130个重点项目105个开工,开工率比上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2%,居全市前列。华埠火车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已于2015年11月完成可研批复,2016年7月与龙元建设集团签订了《开化火车站站前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目协议》,7月22日开工建设;岙滩东路北段工程1户居民不肯搬迁的房屋2016年7月6日拆除完毕。

  2.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干部问责追责力度。出台《开化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将不作为、慢作为确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适用情形。建立周一早餐会、半月谈、月例会、季比拼等工作推进机制,倒逼乡镇、部门干部敢担当有作为。对办事拖拉、造成4年仍未向经锐化纤等5家企业交地的池淮镇、规划局2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开展“铸盾亮剑——铁腕正风”专项行动,对8名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其中党内警告处分3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

  七、关于一些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意识较淡薄,酒驾、赌博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专项治理。2016年以来,开展“廉节清风”专项行动5次,检查食堂、饭店、宾馆等场所180家,发现问题90个,有的要求立即整改,有的进行交办整改,截止2016年6月底已整改到位。对4名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工作人员被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分别处以1000元处罚。

  2.强化警示教育。重申远离“酒局”、“牌局”制度规定,推行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酒驾、赌博承诺制度,全县16560名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签订了承诺书。公开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县管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2次共8640条。组织680名干部旁听了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发生违法案件的庭审,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

  3.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分析开化酒驾、赌博等问题突出的原因与教训,制定《开化县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准则》和《条例》知识考试。

  4.强化家风建设。开展“传承好家风”专项行动,组织全县党员收看《郑义门》廉政动漫片。推行党员家规,全县255个村完善了村规民约,部分村制定了《党员干部“十德”》和《党员干部“十条家规”》等。

  八、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部署。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实行县委年初研究部署、每季专题例会、年中推动落实、年底综合评定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11年以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2.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出台《开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调整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位、规范协调事项。召开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印发《开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完善反腐败形势分析、信息沟通、问题会诊、办案协作、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审计、信访等部门力量,对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3人予以责任追究。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追究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县环保局、国土局等部门的主体责任3人、监督责任1人和领导责任1人。对2011年以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的县林业局、县广电总台、县卫生局、县工业园区实行“一案双查”,对14人予以问责处理。制定《开化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县林业局等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在全县公开通报。

  4.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制定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实行报告制度。县委书记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汇报和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15个乡镇(芹阳办)、65个部门党委(党组)书面报告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集中听取73个乡镇(芹阳办)、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当面报告,并进行现场评议。实行约谈制度。2015年12月以来,县委主要领导对30名乡镇(芹阳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日常谈话。对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上级纪委转交的反映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对36人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并签字背书。

  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履职监督。开展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出台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履职工作机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力度,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开展乡镇、部门落实“三转”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100%聚焦主业。实行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一考两挂三听四报告”制度。2016年1-6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项监督项目183个,开展检查39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9个,对35名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强化纪律审查。开展案件线索“大起底”活动,对2011年以来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审计报告进行“回头看”,梳理问题线索40件,立案9件。规范信访办理。开展纪检信访举报“清淤畅流”专项行动,对2011年以来109件实名举报件进行自查自纠,对27件没有履行反馈程序的信访件进行了回访。全面核查了104件反映县管领导干部的信访件,对45件作暂存处理的重复信访件,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予以处置。实行县纪委领导包案制,化解了6件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突出的信访件。进一步完善信访交办限时制、初信初访负责制、常委流动督办制、区域交叉协办制,严格执行纪检信访举报“零暂存”,规范纪检信访举报办理。

  九、关于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完善了《中共开化县委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县委议事决策程序和内容,明确一般性项目由县政府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重大项目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再提交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特别重大项目由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再由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县政府在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停止使用抄告单,完善了县文化旅游项目决策咨询制度。针对华埠镇体制机制不顺问题,建立县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同时组建了综合执法、经信科技、国土、规划、住建、环保、市场监管等7个华埠分局和1个行政服务华埠分中心,理顺华埠“政区合一”管理体制。

  十、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快“三超两乱”清理。对现有违规提高职级待遇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通过转任、退出等措施,在日常调整中逐步分期分批消化,目前26名提高职级待遇干部、2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各消化4名,余下的逐步调整消化到位。停止执行提高部分岗位干部职级待遇做法,对超职数配备单位坚持“只出不进”,在出现职数空缺之前,原则上不再新增配领导干部,避免产生新的“三超两乱”情况。

  2.统筹抓好干部人事安排工作。对9名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未交流的干部实行“销号式”管理,目前已消化3名,其余6名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避免同一干部频繁调整。

  3.扎实整改混岗使用现象。对全县混岗任职情况进行统一梳理,目前已消化4名混岗使用县管干部,对其余26名县管干部公务员身份在事业单位混岗、5名非公务员身份在行政岗位任职的县管干部,在今后的干部调配中逐步予以消化。目前正在研究起草改进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办法,杜绝产生新的混岗使用现象。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把好选拔任用程序关。认真学习省委“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等干部政策法规,完善《开化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提拔任用干部,明确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乡镇党政正职、县党政工作部门正职的,县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前须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相关征求意见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2.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把民主推荐和考察作为干部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必经程序,认真把握需要民主推荐、考察、公示、征求意见等的各种情形,严格按程序选拨任用干部。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科级公务员调任选任、破格越级提拔、乡镇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等18种情形,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批复同意。同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

  十二、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企业、社团兼职规范清理工作“回头看”。发现23名领导干部在与工作无关的社团、企业兼职,目前全部清理到位并全部签订不再违规兼职承诺书,没有发现兼职期间领取报酬情况。开展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利用执业资格挂靠有关公司并领取报酬问题清理,对19名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追缴违规领取报酬27.45万元,目前全部停止注册挂靠行为并签订保证书。

  2.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经核查,县广电总台3干部待聘待岗,工资待遇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2名干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意见》留职留薪,工资待遇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严格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实行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的通知》,每年按一定比例对领导干部房产情况进行抽查,对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实行“凡提必查”。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要求如实补报、说明原因,对其中4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4.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定《开化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细化出国(境)审批、备案办法。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统一上缴管理。责令2名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境)的干部作出深刻检查,其中对1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下一步,县委将紧盯问题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弛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县乡村换届工作,打造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0-602311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浙江省开化县解放路54号县纪委信访室,邮编324300(信封上请注明“对开化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b@khl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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