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东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8-17 10:30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19日至11月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东阳市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东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市委书记黄敏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讨论确定了《东阳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38个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153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市委“五人小组”坚持每周听取牵头领导工作汇报,制定整改工作周计划表,建立挂牌销号制度,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38个问题中,2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12个问题部分整改完成,现正在进一步抓紧解决,建立健全长效制度34项。对省委巡视组交办或转交的28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交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3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18人;处分党员干部102人,其中开除党籍36人。

  一、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减免少征缓征土地出让金、直接参与家族企业经营管理和低价买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出让金收支管理。出台《东阳市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及时纠正、依法处理。针对相关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市国土局于2011年至2015年间四次进行催缴,目前已启动司法程序追缴。针对变相减免、少征、缓征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开展土地出让金数额核实工作。对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申请法院非诉执行。

  2.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针对违规审批,帮助改制企业东阳黄金公司骗取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和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问题,分别给予东阳市国土局原副局长韦连生、地籍管理科原科长王小初、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科原科长许珂、地产管理所原副所长胡贵林,市房管局党总支原副书记许翔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金华市国土局原党组成员、东阳市国土局原局长金士高现已被金华市检察院查处,目前法院已一审判决,现处于上诉再审阶段。对领导干部参与家族企业经营活动及涉嫌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买房问题开展调查。

  二、关于土地资源配置和监管存在盲区、违规违法行为多发频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肃查处工业园区用地违法现象突出问题。开展工业园区用地情况调查摸底,对全市范围内的开发区、功能区、产业园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摸清用地情况,立案查处违法面积1148.69亩。起草《东阳市土地资源要素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分配机制及批后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合理、优质、合法、高效配置,建立依法用地长效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巍山镇原镇长等在内的3名党员领导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2.积极做好东南湖工业区后续处置工作。全面停止东南湖工业功能区开发,明确该区块以后不再设置工业功能区。给予南马镇原镇长、原东南湖工业功能区管委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3.认真抓好浙江华博电子有限公司涉嫌圈地倒卖问题的整改。开展调查摸底,形成了《关于浙江华博电子有限公司用地情况的调查报告》。对浙江华博电子有限公司未转让的6个地块,已明确由政府收回。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调查。

  三、关于非法集资严重泛滥、一些领导干部参与其中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明非法集资问题纪律规定。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七个严禁”,不得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并向组织作出五个方面的承诺。结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其个人民间借贷情况。

  2.调查核实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情况。对查明参与非法集资的国家公职人员视情予以查处、约谈和组织处理,并追究经济责任。对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市政协原秘书长杜继明、市建设局原副局长周金土,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非法集资的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已由市委主要领导和其他市委领导分别进行约谈。

  四、关于对政府工程项目、资金和资产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督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交通、市政工程的监管。出台《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对邀请招标的认定程序进行了明确。废除江北街道原与无资质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合同,由审计部门对9个问题工程进行重新审计,该城建办原工作人员朱锡智、永久村村委会原主任金龙德因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受贿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由市审计局按照市财政局审核预算和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确定的下浮比例对迎宾大道(一标段)广福东街以南至迎宾大桥两侧绿化工程进行专项审计,按审计结果结算项目建设费用,并着手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标后监管。认真抓好市粮食局粮库重复施工问题的整改,责成市粮食局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严肃查纠市体育馆工程超概算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政府性投资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并对设计单位和代理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和不足进行相应处理,决定对设计单位扣减设计费50万元,对代理单位扣减代理费6万元。

  2.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出台《涉农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的涉企科技专项资金进行梳理整合,对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的资金进行清理,切实强化涉企资金管理。出借给浙江东阳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财政资金已于2016年1月收回。

  3.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和物业维修基金收缴力度。协调解决共荣置业等公司预售资金未能进入监管账户问题,已与相关公司进行协商,共荣置业等6个项目的预售资金9.43亿元已全部纳入监管账户,并要求新预售资金也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管理。同时,下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补充通知》,强化对土地出让金和预售资金的规范管理。积极处理物业维修基金未能及时收缴问题,对涉事3家公司进行约谈,目前其中1家资金已退回,1家正在协商解决,1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开展国有资产房地产专项清查和加强公房出租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进行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改造、统一物业管理”,推动资源高效配置、集约使用、提高效益。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房出租管理的通知》,明确公房出租的责任主体,规定经营性用房必须统一公开出租,建立租金催收制度,对于财政安排的出租资金返还严格限定用于固定资产更新、修缮等方面的支出。制定老市政府大楼和老国土大楼等闲置资产利用方案,防止闲置浪费。

  5.规范国有企业采购。出台《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减少廉政风险。

  五、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利用职权侵占集体利益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正风除霸”专项行动。结合农村基层巡察和“不守规矩”村官治理,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对2014年1月以来东阳市纪委受理的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497件信访件逐件进行分析梳理。去年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农村党员干部165名,其中村干部64名。二是加强乡镇纪委履职和监督。深化乡镇纪委回归主业工作,组织开展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加强对乡镇纪委履职情况的常态监督。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月度例会、半月约谈等工作制度,切实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基层权力的长效监督。

  2.着力抓好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薄弱环节多问题的整改。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村区域调整后续完善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村区域调整后续完善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后续完善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工作计划。2016年5月,全市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对行政村区域调整后续完善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推进。确定了41个2016年度软弱涣散村,各安排1名市级领导联系整顿。二是做好问题突出小区的整顿工作。吴宁街道卢一小区经2015年下半年集中整顿,目前主要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卢一小区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卢郁青因犯职务侵占、强迫交易等罪,被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进驻上卢管理处湖沧社区开展整顿工作,现已完成所有居民住房情况的丈量、登记,对排查出来的“一户多宅”及违章建筑情况进行了公示并要求自行拆除,下一步将依法进行集中清理。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巡察工作。截至目前,18个巡察组共收到来电来信来访735件,约谈干部群众4372人次,梳理出问题595个,其中已办结354个。

  3.严肃查纠基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行动。从2015年12月下旬开始,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春季攻势”专项行动。共办理涉赌刑事案件52起,采取强制措施152人,逮捕55人,移送起诉140人。对涉赌重点场所区域,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清查。二是加强通行管理。探索建立基层党员港澳通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提请上级公安机关每半年下发一次年内多次赴港澳临控人员名单,并继续实行频繁赴港澳人员延长审批期限制度。三是严肃查处相关案件。给予多次出境澳门参与赌博的千祥镇四友村党支部原书记卢裕明开除党籍处分。

  六、关于一些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坚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探索建立渎职侵权犯罪易发多发领域风险预警机制,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到浙中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6年以来,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

  2.严肃查纠土地执法中存在选择性执法现象问题。横店万花园项目在2013、2014年非法占用的土地1086亩、675亩,均已分类处理处罚。南马镇花园村村委会非法出租土地案已立案查处。

  七、关于“为官不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抓好烟草大楼(国厦广场)建设遗留难题整改。2016年1月,东阳市行政执法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东阳市人民法院已于同年3月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行政裁定书。2016年3月,市行政执法局对国厦广场违法建设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2.多举措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一是开展教育培训。认真制定201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行“周一夜学”制度,强化干部的担当意识,提升执行力。2016年3月份以来,举办了年轻干部论坛、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政法干部培训班等。二是强化绩效考核。起草了《东阳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办事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情形列入平时考核扣分项目。三是激发工作热情。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特别是一些从事执法执纪、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中层干部定期在内部交流或跨部门交流。探索建立干部容错免责机制,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

  3.着力解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门之间协调不畅问题。完善住房保障规划,编制《东阳市“十三五”(2016—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划》。制订《住房保障审核部门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和职能联动。

  八、关于顶风违纪行为纠而未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坚决查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检查和审计,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4月份,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针对东阳江卫生院顶风违纪行为,免去该院原院长金晓白的职务,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城东街道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主动清退,由市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推动“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化。一是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制订“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定期申报制度,对全市范围内“三公”经费增长异常的单位及时进行预警,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进行约谈,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动态监管。二是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对原市食药监局局长违规公款购卡送礼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其公款购卡钱款7.58万元已全部收缴;对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205.57万元的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农办等11家单位,由市财政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市国土局、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原卫生局等4家单位违规借用的18辆车,已上缴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将转嫁车辆费用18.47万元归还被借单位。

  九、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抓好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一是严控新发违法用地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和查处力度,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即查即拆。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较2014年度,违法图斑宗数、总面积、耕地面积数量均大幅下降,违法耕占比降至4.86%,同比下降78.47%。2016年6月,通报了歌山镇上蒋村违法用地监管不力问题,对4名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私人建房审批破解农民建房难的实施意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利用条件改变管理办法》《违法用地监管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长效管理。

  2.加强对资本市场管控。探索建立企业风险预警监测网上系统,以实现对企业风险、民间资本进行动态监测。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企业分类帮扶的意见》,防范化解“两链”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东阳市花园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正式开业。

  3.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2016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约谈副处级领导5人,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约谈正科级干部13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集体约谈、个别约谈、任前廉政谈话97人。召开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汇报会,市纪委班子、市纪委委员逐一听取18个镇乡街道和6个重点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汇报,共发放整改清单25份,查纠问题72个。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高息借款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制定出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形成整体合力。2016年5月,立案查处了浙江东阳玉米研究所原所长蒋云才等贪污、挪用公款案件。

  4.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并要求镇乡街道抓好其他村两委干部的集中培训。抓好农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的落实,截至目前累计有28名村干部被确定为后进村干部,进行歇职整顿,其中8名已免职、辞职。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作用,选聘了6名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作为全市首批党委群众工作员,推选4名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全省第二批“千名好支书”人选。

  十、关于一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推动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市委统一领导的常委分工负责制和书记末位表态制。出台《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要求。

  2.认真抓好东阳江美漫水文化城项目问题的整改。项目一期土地已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市场评估价收储。东阳市美漫水文化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注销、清算之中。

  3.积极抓好浙江东阳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问题的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国资退出浙江东阳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并引进其它资金注入。选定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通过拍卖等形式公开转让。2016年6月份,完成了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并经市政府核准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申请国有股权退出的报告。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合理调配干部人事调整时间。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制定《东阳市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图》。出台《东阳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表现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在干部调配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动议前,广泛听取相关单位党组织、有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方面意见。同时,结合书记专题会议,在人事方案中明确考察等环节的时间安排,确保考察等工作有充分时间。

  2.切实解决干部岗位调整过于频繁问题。自2015年11月以来,严格按规定执行,在干部调配中未再出现干部岗位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

  3.认真抓好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整改消化计划。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以来,已完成消化超配干部4名。2016年以来,又通过退出现职、免职等方式腾出空缺职数9名,目前我市乡科级领导职数已空缺19名。下一步将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对超配单位进行消化,并按照“总职数只减不增”要求,每次新提拔任用数不多于整改消化职数,争取到2017年9月全部消化到位。二是严禁混岗使用干部。将事业干部在机关混岗使用的情况向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通报,要求其在2016年底前完成机关混岗使用问题的整改,凡涉及单位中层干部的调整需事先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混岗使用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不得启动中层干部的调整。

  4.完善干部队伍结构。在三方面干部配备上,女干部的配备已符合上级规定,但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配备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16年5月份,我市各镇乡街道的党政正职基本到位,平均年龄41岁,其中35岁左右6名;女干部5名,占14.7%;党外干部1名。同时,结合2016年换届,对市机关部门单位和镇乡街道三方面干部提出可以提任的符合条件人选,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结构。

  十二、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确保每一名党员传达到位。以“学党规、明党史、守党纪”为主题,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图文巡展20余次,8000余人接受教育。依托木雕家训馆主阵地,进一步发挥家训家规在廉政文化建设当中的作用。2016年3月24日,木雕家训馆入驻中纪委门户网站网上展馆。《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媒体都对木雕家训馆进行了报道。截至目前,9万余人赴馆接受家规家训教育。

  2.切实解决退二线领导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强化退出现职领导干部的管理,选派到工作一线工作。如结合农村基层巡察工作,抽调47名退出现职领导干部参与该项工作,充分发挥退出现职领导干部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退出现职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任)职。2016年1月,对退出现职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任)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任)职工作的通知》,编印文件汇编手册,发放给每一位市管领导干部(包括退出现职领导干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对于刚退出现职的领导干部,结合干部谈话,签订不到企业和社会团体违规兼(任)职承诺书。三是加大对退出现职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任)职情况核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针对个别领导退休后违规在企业兼职取薪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约谈,责令纠正。2016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兼(任)职人员6名。

  3.推动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目前已全部完成市委组织部管理的3585卷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其中市管领导干部的档案628卷。并按要求对审核中发现的信息前后不一致、涂改等“不严不实”问题进行认定处理。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做到“凡提必核”。

  十三、关于有的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没有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管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通知》,明确填报要求、工作纪律,重点强调了瞒报、漏报的情形和处理方式。2016年2月,完成593名市管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表重新填写,对内容填报不准确、不详细、格式填写错误的235份个人事项报告表,退回重新填报。结合干部人事调整,认真做好新选拔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首次填报和拟提拔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实。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实问题,积极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开展调查整改。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关人员出生年月不实问题进行了重新认定。

  下一步,市委将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精神,扎实开展“八从严八整治”活动,建立健全“1+8”制度,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市委常委班子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文化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回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认真抓好农村基层巡察和“正风除霸”工作,严肃查处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树立正确导向,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在“实战”中锤炼和培养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6655364;邮政信箱:东阳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22100(信封上请注明“对东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dyjwxf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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