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09:55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6年3月19日至4月2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浙江工商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视意见反馈后,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是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校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细化任务,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省委巡视组向我校反馈巡视意见的当日,校党委即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巡视情况反馈意见,部署整改工作。按照校党委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对照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形成《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三是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校党委就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共16次,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重大问题,审定巡视整改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照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逐条督促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自接受巡视以来,制定完善31项规章制度,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32人,免职1人。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未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校党委认真反思,深入研究落实措施。召集全校二级党组织书记会议,对前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的16个学院党委、5个机关党总支书记进行点名批评和集体谈话提醒,责令立即整改。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传达上级精神的长效机制。三是健全传达学习情况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明确学校党委办公室、宣传部每学期对各二级党组织传达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把学习贯彻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范围。
2.加强二级党组织队伍建设。一是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方案规定,提任学院党委(总支)书记的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016年底中层干部换届后,学科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学历职称有明显提升,其中正高职称人员从换届前的4人增加到7人,增长75%。二是在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着力加强对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后备人选的发现、培养工作。三是通过专题培训形式,提升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发挥“四管”核心作用的能力。截至10月15日,已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专题培训、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等途径开展6次培训。中层干部换届期间和换届后,计划再安排2次二级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四是制定《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并结合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党建点制度,加强对二级党组织书记的现场工作指导。
3.加强思政课建设,提高思政工作质量。一是加大思政教师的引进力度。今年新引进博士2人,预计到2020年思政专任教师达50人。二是完善思政教师的培养制度。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帮扶制、集体备课制和固定教研活动日制度;开展教学技能大比武;开设“不忘初心”原著读书班;选派教师参加学校“大地计划”,加强实践锻炼,今年有2位教师在省委宣传部挂职,20多人次参加调研考察等实践活动。三是加强思政课程教学改革。2门课程已试行机考;逐步增加小班化课堂教学,目前60人以下课堂比例近15%。四是为思政教学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与省委宣传部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投入经费建设4个社会实践基地;加强对思政课堂的管理,严格执行听课制度,校领导及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和教师按期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4.抵御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活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先后7次召开党委会、二级党组织书记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意见》,提出健全防范抵御宗教渗透的具体举措。三是本学期开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概论》选修课,在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课中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专题。四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和辖区相关部门的合作,切实落实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法律规定。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主动、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机制。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对接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上专题学习研究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发挥学科专业特色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7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学校学科专业、学校资源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规划”的对接点,8月份被正式列入规划。在“三定”方案机构设置中,新成立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对接服务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二是加强智库建设,研究制定《浙江工商大学智库建设与管理办法》。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建设一批校级新型高端智库。三是成立一批研究机构。如,成立西方文学与文化研究院、中阿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研究院、商标品牌发展研究院,与省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复议理论与实务合作,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四是完善服务地方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服务地方的积极性,制订《涉企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五是牵头组织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金华中心,承担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第一轮评估和第二轮方案制定的研究工作,组织专家教授深入湖州、桐庐、德清、兰溪、温岭、天台、泰顺等市县开展科技服务。
2.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资产,加快教工路校区开发进度。一是成立教工路校区规划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教工路闲置资产、校区开发建设。二是完成教工路校区中区规划和开发方案。配合“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创业园区”和“创客商学院”,紧密结合创业教育和教学改革,打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将教工路校区打造成为创业教育资源和各类创新要素的聚集地。三是完成创业园管理公司注册,积极推进创业园建设工作。
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校党委班子、党委书记、校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并在一年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上汇报履职情况。二是制定《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办法》,把从严管理干部落到实处。三是校党委进一步督促校纪委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完善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在此次中层干部换届时,杭州商学院设立专职纪委书记,在管理、食品、外国语三个学院试点设立纪委。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力传导。一是由校党委书记对前期未按要求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二级党组织进行点名批评,并责令整改。二是制定《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组织层层传递、层层压实。三是进一步健全校领导带队实地检查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实现检查全覆盖。四是印发《校院两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五是建立学院党委(总支)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履职情况制度。
3.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尽力减少学校损失。针对“上一轮巡视指出的华商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事项清理处置不够到位”问题,学校组成专项工作组,清理核查历史遗留的华商公司资产及损失情况,形成《关于申请核销投资损失及坏帐的请示》报告,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工作在抓紧推进中。针对“集中反映多年的杭政储用〔2005〕14号地块综合楼有关问题,长期得不到调查处理”问题,学校成立专项调查工作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目前,学校根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判决结果,对酒店拖欠的租金申请强制执行,并通过司法途径向施工单位追索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四、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履职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一是校纪委梳理完成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备案事项汇总表,形成备案事项执行情况报告。二是梳理纪委、纪检办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情况,退出不属于纪委主责主业的议事协调机构15个,加强职能部门监督事项工作方案的指导与检查。三是建立廉情定期研判制度,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开展调研和研判,形成分析报告。四是由校纪委书记牵头,立项校级高教调研课题——高校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途径探究。五是对2013年1月以来46件纪检监察信访件进行重新梳理。六是对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9个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要求,已全部提出具体处置意见,7个问题线索已经核查完毕,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6人、职务调整2人。
五、关于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教师党员发展工作。一是下发“关于加强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建立校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统筹安排。二是健全校院两级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外教师制度,引导党外教师特别是高层次知识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三是将发展教师党员纳入对二级党组织党建考核的内容,督促二级党组织进一步重视发展教师党员工作。
2.加强党员意识教育。一是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抓好党性分析、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深化党员影响力工程,鼓励党员结合岗位实际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鼓励党支部立足部门、学科专业等实际,扎实推进支部服务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根据上级部署精神,制定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对2008年4月以来的党费收缴工作开展自查,近期重点做好2014年10月以来党费的补交工作。
3.规范二级学院党建工作制度。一是修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二级党组织会议制度》,规定二级党组织应通过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并体现在党建工作检查考核中。二是修订完善《二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制度》。三是对前期研究党建工作不够的学院党委负责人,由校党委书记进行点名批评,并责令整改。被责令整改的学院党委已制定研究党建工作整改方案,落实具体的整改举措。
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考察工作。一是重新设计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征求意见)表,干部考察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和“总体评价”等内容进行。二是民主测评(征求意见)范围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部门人数偏少的,同时进行延伸考察。三是校党委组织部已于6月份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
2.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信息专项检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是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纪实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组织部及档案馆的工作职责,确保中层干部工作及个人档案材料能得到及时、科学、完整的归档。二是对所有中层干部档案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登记。三是启动“三龄两历”联系及认定工作,要求中层干部提交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档案材料进行认定。四是针对前期干部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校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制度。一是此次中层干部换届方案明确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部门担任同级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及财务工作”。二是对2013年中层干部换届中不符合干部任职回避规定的个别人员安排,在此次中层干部换届中进行调整。
4.完善优秀学术型后备干部建设制度。一是进一步打通学术型干部提拔为中层干部的渠道。此次中层干部换届方案明确规定“提任中层正职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提任中层副职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二是开展全校优秀学术型后备干部基本情况的摸底工作。三是拟修订《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加强后备干部特别是中层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储备、培养的长效机制。四是修订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品质不高、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一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月工作重点中,明确党员学习材料清单和学习讨论重点,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列好“四张清单”,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师风规定纳入9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内容,要求党支部组织教工党员学习。三是对收到反映领导干部和教师师德滑坡、生活作风不检点,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等问题的,及时查处通报。
八、关于“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推进“四风”问题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逐条对照解读,开展自查,制定学校实施细则。二是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三是修订《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明确各职级的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目前,已完成办公用房后续整改工作,共收回42间辅助性用房,19间会议室改为共用。暑假期间,还对有独立教学科研楼的6个学院办公用房进行了改造。四是修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的经费预算、审批程序和费用报账审核,并纳入领导干部问责范围。
2.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一是完成十八大以来因公出国(境)工作组团情况和护照收缴情况自查工作。二是成立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因公出国(境)工作,制定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并审议中层以上干部因公出国(境)安排。三是修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待发)。四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中层以上干部因公出国(境)计划由外事领导小组审议,从出访任务、出访国家、团组人员配置及其年龄、出访批次、经费来源等方面做好联审检查工作,报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3.严肃查纠违规发放消费卡、组织教职工旅游问题。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对发生在2013年的部分学院和部门违规发放消费卡、组织旅游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所涉费用进行了收缴清退,对所涉相关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九、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调整招标采购职能。一是在新一轮“三定”方案中,对全校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重新梳理。其中,对采购管理职能进行调整,明确了采购管理、采购执行和采购监督验收职能。二是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
2.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在新一轮“三定”方案机构设置中对相应机构进行调整,校党委班子成员不再同时分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
3.健全校办企业监管体制。一是组织开展校办企业管理调研和校办企业风险研判,完成《关于进一步完善校办企业管理体制的报告》。二是资产经营公司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完善校办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审计处从今年起向资产经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各派出一名公司外部监事。三是健全每年对校办企业审计制度,出台《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加强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四是进一步完善校办企业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实行校办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分设。五是督促环保院制订《经济责任制办事处综合考评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制办事处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管理制度,办事处的合同收款全部由环保院财务统一收付、结算,资产经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
4.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一是启动修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是按总项目和年度项目不低于10%的比例,对2013年以来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三是调整充实招投标纪检监察队伍。此次中层干部换届结束后,学校将从退职中层干部中选聘10名以上责任性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作为学校纪检监察特聘人员,协助开展招投标现场监督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严肃处理相关违纪违规人员。针对“学院路135号房产未经公开招租直接出租、在无任何附加收益的情况下同意承租方转租”问题,校纪委成立专项调查工作小组,开展了核查、取证工作,形成调查报告。对转租决策不符合学校管理规定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决定学院路135号房产待租赁到期后按程序组织公开招租。
5.组织开展科研设备采购廉政风险再排查。一是重新梳理科研设备采购廉政风险点,编制设备采购工作流程图,研究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制定《实验物品管理办法》,在采购计划、采购审批、使用、保管等环节,对实验材料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科研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跟踪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十八大以来科研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抽查。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贯穿到学校办学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在前一阶段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规定的完成时限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对已作出部署的,要积极跟进,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要持之以恒、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二是以点带面,聚焦问题深入开展整改工作。学校党委将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制定实施学校“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与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制约学校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群策群力,以整改推动改革,以整改促进发展,不断提高从严治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校,推动学校加快向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迈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28877029 ;邮政信箱: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xiaoban@zj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