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6-12-28 14:18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按照省委部署, 2016年4月19日至5月1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温州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温州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视意见反馈后,学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进行学习贯彻落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决有力地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党委班子全体成员为组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领导。先后召开8次党委会,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明确责任,细化整改方案。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温州大学党委落实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提出83条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三是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实效。党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确保巡视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四是建章立制,注重标本兼治。按照标本兼治、重在长效的原则,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整改期间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32项,涉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各个方面。五是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对巡视组移交的1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严肃查处巡视反馈的违纪违规问题,对29名个人、5个党总支和3个部门作出了相应处理,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及免职处理1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7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2人,作出书面检查3人,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1人。

  一、关于学校党委抓中心、议大事不够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梳理近五年来该上党委会而未上党委会的事项。梳理出来近五年来校长办公会议题中需要再上党委会的议题,对这些议题逐项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修订完善了有关制度。

  2.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一是修订了《温州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增强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修订后的“三重一大”制度。三是重申学校监察室负责人列席校长办公会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对涉及“三重一大”议决事项的全面监督。

  3.厘清党政会议议事职责边界。一是修订了《温州大学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温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实行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预告制度,提前发布会议预告,广泛征集议题,充分准备议题材料,严把议题选定关口,不断提高会议质量。

  二、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管控手段比较欠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整改追责。依据《温州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宣传部、学工部等部门2名主要负责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外国语学院多名教师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责令对意识形态工作把控不严的外国语学院党总支认真整改,并在全校范围进行通报,责令人文学院党总支作出书面检查。

  2.抓好理论学习教育。抓好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教学,落实对二级单位理论学习的督导检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有效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本学期以来,党委会、各单位党组织深化后续整改,开展了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全省高校落实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会议座谈会精神、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为主题的专题学习。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制定了《温州大学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外联动机制》,与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校外单位和校内各单位形成内外工作合力。二是严格落实学校已有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职能部门工作考核,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完善信息收集研判工作机制,每学期坚持对师生意识形态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迅速进行处理。四是严把“人才引进、出国出境、讲座论坛、宣传阵地、学生活动、课堂讲授、研究生招录”等七个关口,加强了意识形态情况审查,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

  三、关于二级学院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1.增强党建引领观念。组织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在推进巡视整改中逐步落实《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抓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增强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

  2.完善党建制度建设。制定了《温州大学学院、学区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修订了《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将党建考核指标融入职能部门考核、学科考核、教学工作考核。

  3.严格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一是修订了《温州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规范性。二是加强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组织开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学习培训,本学期对学院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4.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修订了《温州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重要规定,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对全校党支部设置、党支部工作以及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对全校党支部设置和教工党支部书记选任进行了集中调整。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每学期开展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了多名党务工作者到校外单位挂职锻炼。本学期建立了全校党支部书记微信群,给每个党支部书记绑定一个理论学习账号。

  5.重视中青年教师入党。制定了《温州大学关于加强在中青年教师和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逐步提高中青年教师和高级知识分子中的党员比例。

  四、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及时对3名非领导职务清理到位,按照学校干部考核和基层党组织考核有关规定,分步对二级学院连任党政正职两届以上未交流的干部和在学院副职岗位连任四届未调整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或分工调整。

  2.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制定了《温州大学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2015年干部提任过程中经查证存在漏报、瞒报现象的11名干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校内通报批评或批评教育的处理。对人事处相关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3.强化干部档案管理。一是按照“千卷一人”标准落实了1名专职人员负责干部档案管理,配足配齐干部档案管理人员。二是制定了《温州大学处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分层分类推进干部档案专项整改,本学期重点做好处级干部“三龄两历”核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4.完善干部队伍建设。结合《2016-2020年温州大学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实施后备干部建设工程,正在有计划地择优遴选处级后备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

  5.加强政策学习培训。安排了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文件汇编》等政策规定,组织了校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范围、要求以及不如实申报的相关责任。

  五、关于护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证件排查。对中层以上干部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护照等证件集中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实现对应集中管理有效护照的100%集中管理。

  2.严格证件管理。一是严格实施中层正副职干部以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证件领取逐级审批制度。二是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教师证件申办使用信息,定期开展出国(境)证件专项整理,及时催缴新办理和借用逾期未归档证件。三是落实出国(境)证件保管人员岗位并明确其职责,严肃证件保管人员照章办事的纪律。

  六.关于党管人才工作缺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对人才工作的认识。一是开学后学校召开了人才工作专题会议,对人才工作进行全面研究。二是重新拟定了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民主党派负责人名单并严格落实联系人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职责权限,提高了党委对人才总体情况的掌握程度。

  2.完善引人留人机制。一是针对校内高层次人才,修订了《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使高端人才留得住、用得好。二是针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进一步完善了《温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薪酬待遇和广阔发展空间。三是健全完善了教师聘用、晋升与考核评价体系,做好人才服务保障,营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七、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不严肃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干部组织人事管理。对4名已到其他高校任职但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干部办理完毕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对调离外单位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两头取酬”问题进行了核查,4位相关干部的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校内岗位津贴、目标考核奖均未在我校发放,没有重复取酬的现象。

  2.增强领导干部组织观念。一是对2015年5月学校重点核查中存在重要事项漏报、瞒报问题的7名同志,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校内通报批评处理,对其他4位同志给予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凡提必查”,对存在漏报、瞒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开展了全校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教育辅导和培训工作。

  3.加强干部从严从实管理。一是修订了《温州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告规定》和《温州大学公务接待办法》,每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是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行为。三是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党委委员、研究生部部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人文学院2名教师分别作出诫勉谈话和责令进行书面检查的处理。

  八、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党建统领意识。一是修订了《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认真谋划部署2016年度的基层党组织考核工作。二是规范校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校领导按时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的要求。

  2.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考核。一是制定了《温州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把各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分析会制度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部门年度考核、干部任期述职、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在评奖评优、干部提任等重要环节,认真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并实行“一票否决”。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明确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校党委班子每年聚焦一个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党委针对师生反映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由党校办负责督办落实。二是校领导全程参加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纪委、组织部派人参加二级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会议纪要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备案。认真筹备召开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

  4.落实党风廉政压力传导。一是制定了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订学院、部门的《牵头任务函告书》和《落实责任建议书》,明确学院、部门的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二是修订完善了《温州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在今年年底的部门、学院考核中开展了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工作。三是对二级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廉政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四是向成教学院、后勤集团派驻专职纪检员。

  5.强化纪委监督执纪责任。一是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的公款旅游、“小金库”等问题,对涉嫌违纪的瓯江学院院长给予党内警告及免职处分,对瓯江学院党委书记、国际合作学院院长、国际合作学院党总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国际合作学院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二是建立典型问题查处结果通报制度,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深入推进“三转”,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和纪委书记责任清单,找准工作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实践“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6月份以来,纪委书记约谈了25名中层干部和校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责任提醒谈话和问题函询。四是制定了《温州大学监督报备制度》《温州大学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修订了《温州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办法》,完善自我监督,突出事前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督。五是对近五年来全校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认真核查。纠正了6人次的相关处理,追缴多发钱款共计38527.8元。

  九、关于师德师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师德师风案件的警示教育。认真梳理五年来发生的师德师风案件,对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在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给予严肃处理的基础上,对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总支责令进行整改并在全校范围通报,对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和图书馆党总支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会议议事日程。二是全面落实《温州大学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师德师风规范”、“教学规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管理办法”、“教师十不准”等制度。三是建立了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十、关于信访件核查处置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肃信访件核查。一是校纪委牵头成立调查组,对巡视组移交的16件信访件逐一进行了核查,对前五年市纪委交办的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复核,对巡视组交办的9件信访件速查速办、形成结论,对查实存在违纪行为的1名教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修订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修订了《温州大学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查深查细查实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3.加强纪检业务培训。进一步理顺与省纪委、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温州市纪委的工作联络机制,选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到地方纪委业务处室挂职锻炼,定期安排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十一、关于内部治理监管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基建工程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基建工程审计。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对科技综合大楼等在建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二是科学规划部门职权设置,健全校园维修工程分级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采购审批权限,明晰业务部门与采购中心的招标采购和项目管理职能边界。三是修订了《温州大学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提供机制保障。四是充分发挥学校基建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基建、维修项目的审计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五是加强教育培训,重点抓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学校相关基建、维修、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六是对校园建设处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2.规范资产管理。一是排查了近五年没有公开招标的房产出租行为,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二是制订了《温州大学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学校经营性房产的出租行为。三是制定并完善了商业网点出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商业网点的出租行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四是全面梳理了全校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五是对负有资产监管责任的国资处、后勤集团有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3.规范资金管理。一是加强财务监管,开展公款私存的全面排查,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流程。对原教师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改进收入收缴方式,逐步取消现金收费,确保各类收入及时上缴并入账。三是开展财务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法纪教育,增强干部财经法纪意识。四是对存在违规使用公款问题的成教学院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责成退回违规使用的钱款。

  4.规范物资采购管理。一是对物资采购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深入剖析,进行全面整改。对体育学院相关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温州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制订了《温州大学耗材管理办法》。三是建立了自行采购业务长效监管机制,杜绝非固定资产类物资采购及管理上的不规范行为。

  5.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一是认真核查科研经费违规列支问题。责成9名教师已如数退回违规代领金额,并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计财处、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三个部门责令进行书面检查,切实整改。二是规范科研经费劳务费发放。从2016年1月15日起,科研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科研项目中的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直接转入对方银行帐号,不得代领代发”的规定,加强对学校科研劳务费发放的严格把关。三是建立了科研项目诚信档案。把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情况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并将其作为可否参与科研项目等科研活动的条件之一或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修订了《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五是全面加强了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动态监管。继续全面落实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讲。

  十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小金库”问题查处。一是开展“小金库”整治,在全校全面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清理,认真自查自纠,加强对财经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屡查屡犯“小金库”问题的瓯江学院院长给予党内警告并免职的处分,对瓯江学院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加大了财务监管力度,严格贯彻执行财经政策,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经业务的审核与监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三是开展了财经法纪教育,定期进行财经知识专题培训,增强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财经法规观念。四是加强了独立学院内部管理,为瓯江学院配备了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加强内部控制,健全经费使用监督查处机制。

  2.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和会议预算审批制度,规范会议费使用管理。二是重视对财政局绩效考评报告的结果运用,及时整改绩效考评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规范资金合法合规使用。三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教职工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3.严格办公用房使用清理。一是开展了二级学院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在2016年7月底前对存在多占第二处用房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监管,由校纪委、党校办、国资处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发现执行不力的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深化整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力争在长效机制建设上取得更大成效。一是抓好持续整改。坚持目标不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主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效;对受客观条件制约尚未完全解决的,要继续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紧盯不放,确保如期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整改,做到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回音。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继续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增强“四种意识”,强化“五种纪律”,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自觉,构建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加强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始终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做到早教育、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四是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长远、面向未来,在管标治本的问题上更加注重治本,在惩防并举的问题上更加注重预防。抓好巡视整改期间制定的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抓制度、抓规范、抓执行,不断强化学校法治观念,提升学校科学管理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77-86598000;邮政信箱: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党委办公室,邮编:325038(信封上请注明:“对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dx@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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