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09:02 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6年7月25日至8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委政法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11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政法委办公会议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政法委办公会议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思想务必高度重视、问题务必整改到位、责任务必压紧压实”的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强烈的紧迫意识抓好整改工作。委办公会议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整改要求,专题研究重点问题的整改。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办公会议成员结合反馈意见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专门成立了由委机关主持工作副书记马以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保证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每位委办公会议成员按照承担的相关问题的牵头整改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责地指导督促相关部处室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经过努力,巡视反馈的问题绝大多数已经整改到位,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2016年11月以来,委办公会议成员共开展廉政谈话35人次,省法学会党组开展廉政谈话8人次,其中,对7名干部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提醒,要求2个处室和3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省委政法委机关共制定修订制度7个,省法学会机关制定修订制度6个。
一、关于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履职交叉、多头重复布置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分析了工作运行中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剖析和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修订《省委政法委机关关于加强工作统筹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委机关工作统筹的内容、方式和要求。严格办文、办会、办事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由委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加强对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的协调把关,避免发生多头重复布置工作等情况。
二、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办公会议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不够彻底问题进行反思,严肃纠正思想认识和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委机关主持工作副书记带头对违规取酬的同志开展廉政谈话,联系分管领导对退休干部兼职取酬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已免去1名退休干部兼任的职务,将根据兼职单位有关章程对另1名退休干部兼任的职务进行调整。4名党员干部领取的报酬,已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进行清退,共清退费用20.71万元。组织委办公会议成员、法学会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的规定要求,明确机关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兼职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从严把关、从严审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以及综治协会人员管理,建立离退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及时将有关规定要求向离退休干部进行通报提醒。
三、关于省法学会持有产权的国有房产长期被改制脱钩的律师事务所无偿占用的问题的整改。省法学会党组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在经报请省财政厅同意后,委托第三方对有关房产的市场租金进行专业评估,与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开展协商,草签国有房产租赁协议,明确省法学会和该律师事务所对脱钩改制协议书本身所应具有的法律效力不持异议。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2021年按照每年16.45万元租赁有关房产,并补交2016年度租金16.45万元。上述租赁协议待省财政厅报批同意后生效执行。
四、关于违规转移支出部分“三公”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委办公会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违规转移支出部分“三公”经费的问题进行检查反省,一名委办公会议班子成员对在接待外省同志时安排赠送礼品的问题主动检查,进行严肃自我批评,相关事项具体经办的4名党员干部在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检查。
2.严肃纠正省法学会违反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将“三八节”工会活动费用错误列入行政经费报销的问题。经省财政厅核定批准,从日常公用接待费中开支的工会活动费用已退还省财政厅国库账户。委机关主持工作副书记对省法学会分管领导和原办公室主任进行廉政谈话,对两名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上述两名党员干部分别在省法学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其中原办公室主任进行书面检查。
3.切实纠正长期占用下属省综治协会车辆的问题。委机关向省综治协会移交车辆管理使用权。其中对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6辆车进行了报废处理。省综治协会制定《省综治协会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对保留的一辆车的管理,确保省综治协会车辆按规定范围使用。
4.对接待工作中存在的超标准接待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超出标准的费用部分,要求参加接待的委机关4名党员干部退回。委机关主持工作副书记对经办超标准接待、经办高档烟酒的办公室1名负责人和1名处级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上述两名党员干部作书面检查,并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作自我批评。
5.严格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转移支出问题。通过制定《省委政法委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和修订《省委政法委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流程控制和经费管理,严格规范财务工作,从制度上防止发生“三公”经费违规转移至下属或关联单位开支的类似问题。一是修订《省委政法委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若干规定》,严格出国经费管理。委机关组织出国境团组,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财政预算经费范围内安排,不照顾性安排,不突破财政预算安排,确保不发生违规转移出国经费问题。二是修订《省委政法委机关车辆管理办法》和《省委政法委机关经费管理规定》,明确机关车辆维修经费、驾驶员公里补贴全部在行政经费开支,不得转移至省综治协会和长安杂志浙江记者站开支。严格对车改后保留车辆加油、使用、维修的管理和审核,切实控制车辆使用经费。三是修订《省委政法委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严格接待经费开支渠道和方式,严禁购买赠送礼品,严禁报销旅游景区门票,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接待中饮酒,确保不发生违规转移支出招待费、礼品费问题。四是修订《省委政法委机关经费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严禁在省综治协会和长安杂志浙江记者站等下属或相关单位开支聘用(借用)人员搭伙费、用餐补贴。五是修订《省委政法委机关经费管理规定》,加强经费管理,严格开支渠道,确保不发生违规开支加班费、福利费、生日蛋糕费用问题。从工会账户退回长安杂志浙江记者站经费购买蛋糕票的费用。六是调整省综治协会账目,相关装修费用在省综治协会的中央财政性拨款资金中开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度,提高行政经费管理使用效率。严格执行《省委政法委机关经费管理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开支办公用房装修费用问题。
五、关于有的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办公会议进行认真检查,办公会议所有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了委办公会议成员职责分工和议事、决策机制,严格落实《省委政法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提高政策和制度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调查研究,对委机关调研课题实行统一规划,重申了《省委政法委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完善了调研联系点制度。健全文稿质量把关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性文稿的审核程序及把关责任。
六、关于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纠正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明确委办公会议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责任清单,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日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落实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巡视反馈以来,委办公会议成员对存在慵懒散现象的干部严肃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存在廉政建设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了提醒。
2.切实纠正个别干部使用把关不严的问题。委机关纪委配合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对相关干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委办公会议深刻剖析原因,相关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个别干部使用把关不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特别是抓好“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的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七、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支部抓党建意识。建立党支部组织学习、党员参与活动的记录通报制度,并把支部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推动支部党建工作平衡有序开展。二是落实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年度述职制度,落实委办公会议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两个支部学习记录不全问题,机关党委对两个支部书记进行了严肃批评,两个支部作书面检查。三是加大指导监督力度。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细化明确了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推动党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具体任务落到实处。
八、关于把中央财政性拨款资金违规转入省综治协会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处室认真学习相关财经制度,对2010-2013年把中央财政性拨款资金违规转入省综治协会问题进行反思和检查。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在2014年起已经不再将中央财政性拨款资金转入省综治协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九、关于省综治协会对投资股权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综治协会股权监管问题,要求对涉及省综治协会在浙江法制报报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权益事项,严格执行《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省综治协会聘用了1名非公职的专业人员承担股权监管等相关工作。同时,及时调整了省综治协会股权变更事项财务账。
十、关于省法学会劳务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劳务费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省法学会办公室负责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严肃自我批评。省法学会制定《规范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切实做好日常法学研究工作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日常法学研究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日常法学研究劳务费开支项目、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对象、支付方式及监管责任。二是严格纠正《法治研究》杂志社违规使用大额现金结算问题。省法学会分管领导对杂志社主编进行了廉政谈话。修改完善《杂志社经费支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金管理使用规定,规范经费结算方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同时,杂志社采用网银支付等方式解决使用大额现金结算的问题。三是健全省法学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省法学会重新修订《省法学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公务车辆使用规定》,明确细化涉及课题经费和讲课费的《立项课题管理规程》、《“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工作规程》。
十一、关于对《平安浙江》杂志的承印发行疏于监管,存在财务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明确省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为《平安浙江》杂志牵头主管处室,加强《平安浙江》杂志承印发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建立承印发行成本审核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平安浙江》杂志的承印发行成本进行审核。建立定期检查承印合同落实情况制度,确保账实相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下一步,省委政法委办公会议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继续紧盯巡视整改工作不放,切实抓好整改的后续工作。对正在调查了解的相关问题,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工作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完善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委机关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风险管控,认真抓好机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预防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发生。修订完善干部考核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构建规范科学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三是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委办公会议、法学会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切实加强对委办公会议成员、法学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督办,对工作抓得不紧、重视不够的部门或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态度鲜明地提出意见、纠正错误,确保责任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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