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6-06 14:3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6年7月1日-7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安监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年11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安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安监局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三个方面12个重点问题进行分工细化,逐个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定期研究整改进展情况,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对反馈的问题,按照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务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目前,巡视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共开展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局机关免职1人,直属事业单位免职2人,新制定或修订相关制度26项。

  一、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严格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从严治党的意识、责任落实到每个处室(单位),“严”字当头,做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一名副处长2015年6月拟提任调研员时瞒报房产的问题,组织多次找其谈话核查时又不肯配合,拒绝说明购房资金来源,并先后2次书面提出退党申请,已责成所在党支部书记做出深刻检查,对其本人作出党员除名处置和免去职务的组织处理。对省安科院一名副院长2015年6月提任时瞒报总市值490万元股票的问题,责成其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对其给予诫勉的组织处理。针对干部管理监督,局党组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进行深刻反思,今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分管领导作出了自我批评。

  2、严格规范选人用人执行标准和程序。一是局党组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建设,做到环节不缺项、不打折扣。二是建立《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场监督工作联系单》,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的重要的评比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人员招聘等事项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三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新修订了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进编、平时管理、专业技术聘任等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程序及相关文字材料整理归档内容,对2名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同志免去其职务,对其中1名承担的人事工作进行了调整。

  二、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不高,干部队伍担当精神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生活纪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召开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帮助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生活纪律要求的认识。责令一名党员干部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如实上报个人重大事项。

  2、清理规范领导干部退休后在协会兼职违规领取津补贴。一是针对省纪委对1名退休干部的函询件,局党组责成局机关纪委、办公室专门进行调查核实,并约谈了该同志,经过核查,公款所购手机为协会公用手机,用于协会工作人员轮值,用于会议短信及通知联络,用于协会公共微信群。针对函询中提及的公款吃喝问题,其本人退还了8400元到协会基本账户。针对此次事件,该同志认真进行了反思并作出了深刻检查,由党组书记签字背书回复省纪委的函询。另外,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二是重新修订了协会津贴发放管理制度,建立协会手机专用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按照《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浙组[2014]28号)规定,责令2名退休干部清退违规兼职领取的补贴共计82322元。

  3、清理规范下属单位公款存放。一是按照《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要求,把存款事项纳入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必须经会议集体决策,加强对落实公款存放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公款存放。下属单位省安科院和省宣教中心对1.07亿元公款存放银行进行了公开招标。

  4、增强干部队伍担当精神。一是按照“统筹兼顾、上下衔接、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原则,进一步梳理了安监系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规范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实施《现场检查方案》,理顺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等检查方式的关系,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效果的监督检查机制。

  二是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和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标准融合工作。印发文件推动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规定,拟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规定》(征求意见稿),增加成员单位,理清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四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组织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开展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取消或下放后的专项检查,加强对许可工作和许可事后企业的检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落实“谁实施、谁负责”责任,针对基层疑惑,及时跟踪指导、解惑,提高下级承接能力。完善委托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对委托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程序和措施,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发布。

  三、关于对主管的协会学会和下属单位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协会学会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公款请客送礼。

  一是开展专项审计。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完成了对所有下属协会的财务专项审计,为整改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二是健全和完善制度,推进整改落实。省烟花爆竹安全协会、安全生产协会、省化学品安全协会围绕津贴发放、差旅费报销、专用手机使用、车辆使用、工作接待、出国(境)管理、会议费收支、培训费收支等事项分别制定和修订了17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协会管理。

  三是退还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公款吃喝费用。省烟花爆竹安全协会退回2.95万违规发放的福利,列入协会营业外收入;省化学品安全协会把用公款购买的宴请用白酒款共计8400元退还协会基本账户;省安全生产协会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以后协会接待、会议等不再饮酒。

  四是加快协会学会脱钩进程。省烟花爆竹安全协会已列入我省协会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2016年11月脱钩方案已上报,2017年3月3日,《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协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正式批复同意,我局明确取消与省烟花爆竹安全协会的主管关系,省烟花爆竹安全协会依法独立运行;省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1月23日批复,同意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加入省科协团体会员。

  2、提高服务意识,降低服务收费价格,降低企业负担。

  一是加强宣教中心班子建设,将宣教中心党组织纳入省安科院党委统一领导,增选宣教中心负责人为安科院党委委员,并结合两直属单位工作实际,出台了省安科院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办法,健全省安科院和宣教中心“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机制,加大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力度。

  二是制定《宣教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对“四项”业务分别控制相应毛利率,切实达到公益服务的目的。

  三是在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基础上分别降低“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收费标准,提高宣教中心为企业、为社会服务意识。加快开发网络培训、电子宣教影像资料、手机报、电子教材等安全宣教形式,减轻企业负担,多做公益性宣传和培训,将部分利润反哺社会和企业。

  下一步,省安监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安全生产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坚持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充分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守住底线、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安监铁军。三是坚持不懈探索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章》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四是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以更严更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55041;邮政信箱: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68信箱,邮政编码:310007(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caojj@zjsafety.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