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文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7-10 14:5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6年11月18日—12月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文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3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文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文联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当天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析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结合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反馈意见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巡视整改思想合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和书记处全体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周报告制度。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省文联党组及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9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党组书记田宇原作为第一责任人,积极主动抓研究决策、抓部署推进、抓检查验收。党组成员和书记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责任处室、协会和有关直属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目前,巡视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取得阶段性成效。39条整改措施中,有31条已经整改到位,其他8条将持续整改。共追究责任人8人次,其中,行政撤职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大会检查1人次。清退各类违规资金5.78万余元。

  一、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中共浙江省文联党组工作规则》,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文艺创作、文艺活动、文艺阵地、文艺评论、文艺评奖等管理。召开省文联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强调文联的党员干部,作为文艺工作的组织者、引导者,决不能忽视文艺工作的意识形态属性,文艺工作者无论是党内的还是党外的,都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定力,团结引领文艺界发出正能量好声音。

  (二)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修订完善《省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以及参加对象等。扩大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将原来只是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列席扩大到省级各协会秘书长列席。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示范,推动文联基层党支部的学习,以机关处级干部为重点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带群建、带业务、带队伍。

  (三)加强对文艺工作者的团结引导。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观教育。组织开展18期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轮训班。加大省级文艺家协会会员培训力度,共培训省级文艺骨干3100多人次。着力引导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自觉坚守艺术理想,不断提高学养、涵养、素养,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文化修养和艺术训练。

  (四)加强直属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定《关于加强直属文艺家协会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文联机关、协会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等。切实加强省文联党组和书记处对直属文艺家协会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协会兼职主席团成员、理事会成员、副秘书长年度履职登记制度,着力强化文联和协会“自律维权”职能。

  (五)建立直属文艺家协会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协会日常管理,促进协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文艺家协会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参公管理,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完善协会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突击性任务的完成情况。根据省文联党组书记处的要求,各协会LOGO和协会名称标牌已完成制作并上墙。

  (六)延伸工作手臂。制定《关于加强浙江省文联直属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协会专业委员会在推动会员发展、活动联络、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指导协调作用。召开全省文联组联工作现场会,推动乡镇文联、行业文联建设。以文艺助力景宁畲乡特色小镇建设为载体,探索加强上下级文联和文联、协会之间的互动模式。

  (七)加强主题性文艺创作。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及建军9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组织创作并举办“百年追梦”浙江美术精品创作工程、“正大气象”第四届杭州·中国画双年展、第四届中国书坛兰亭书法双年展暨兰亭雅集42人展和浙江书坛名家二十一人展等一系列聚焦“中国梦”主题和浙江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和正能量的展览展示活动。围绕五水共治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千名文艺工作者赴基层采风巡演行动。用画笔描绘水美人和,用镜头捕捉火热现场,用歌舞感召治水精神,用曲艺欢乐一线功臣。省市县三级文联联动,组织动员近万名文艺工作者、千支文艺小分队,组织创作生产万件作品,反映浙江“五水共治”和“剿灭劣V类水”中的生动场景与先进人物。

  (八)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传承发展。相继举办了“文人与史诗—浙江摄影文献展”、“中国·浙江青瓷展”和“国艺昌硕”吴昌硕绘画作品展暨中国写意绘画名家邀请展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乐乡村”、浙江书法村建设,实施书法、戏剧、曲艺、魔术进校园等一系列传统文化传承工程。

  (九)加强文艺评论工作。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在文艺评论中的主体作用。做强做大中国青年文艺评论家“西湖论坛”,扩大文艺评论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针对文艺界的三俗现象,及时有效地开展有战斗力说服力的文艺批评,引导艺术家把崇高的价值、美好的情感融入自己的作品;引导人们向高尚的道德聚拢,不让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无节操的垃圾淹没我们的生活。

  (十)加强网络文艺和网上文联建设。强化省文联“一站两微”平台资源,建立省级文艺家协会会员数据库,鼓励省级文艺家协会开设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动文联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资源整合。做强网上正面宣传,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融合发展。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对文艺界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事项及时发声,加强引导,对错误言论进行驳斥,廓清网络风气。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和各基层党支部均按要求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推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做到党员活动月月有安排。定期监督检查党支部学习和组织活动记录。

  (二)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建设,充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工作力量。严格党费管理,开设了省文联党费专户,进一步规范了省文联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对部分党支部收缴党费一年一收情况进行了纠正。

  (三)狠抓学风会风管理。强化会议纪律,对包括学习教育在内的各类会议均严格执行学习考勤签到制度。制作统一的会议考勤签到本和会议记录本,对未经请假缺席培训学习的人员实时在办公内网上通报批评。

  三、关于浙江展览馆修缮改造工程严重超概算、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展览馆修缮改造工程存在的超概算等问题,省文联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查找并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省文联党组主要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展览馆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谈话。展览馆召开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向省文联党组作出书面对照检查报告,对工程设计招标、工程量变更等逐项进行说明。

  (二)责成文化文产处和机关纪委提前介入展览馆修缮改造工程资金支付问题,仔细核算工程的总费用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向省发改委报送了要求调整工程概算的报告。

  (三)加强展览馆修缮改造工程的审计。主动邀请省审计厅派出审计小组进驻开展专项审计。根据专项审计意见,组织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努力把可核减的核减掉、可追回的追回来,尽量减少和挽回损失。

  (四)启动展览馆西区块装修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顺利收回展览馆西区块6000平方米15年经营使用权。西区块装修工程立项报批工作已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前期初步设计正在进行中,力争早日完成装修,发挥展览馆整体功能,努力将其打造成全省的“文艺殿堂”,更好地服务文化浙江建设。

  (五)省文联党组要求机关纪委和文产处全程介入和把控展览馆西区块装修工程,研究制定《省文化会堂(浙江展览馆)西区块装修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按照工程建设流程逐一排查关键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及所涉及对象,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明确防控措施实施责任主体,防控廉政风险。展览馆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西区块装修工程中吸取修缮改造工程中的深刻教训,健全业主、监理、设计、跟踪审计和施工单位五方联动协调机制。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对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落实全过程监管理念。

  (六)省文联党组将根据省审计厅的审计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线索和问题以及可能涉及的质量安全隐患,深入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涉及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一查到底。

  (七)积极向省委宣传部、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等有关部门申请,努力将省文化会堂(浙江展览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依法享受扶持政策,坚持公益属性,服务广大文艺工作者,成为省级一流的地标性公共文化设施,成为全省文艺家之家。

  四、关于财务管理和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退回违规开支和福利发放。在职干部职工如数退还2013年上半年未按规范发放的福利3.6万元。相关负责人在处以上干部会议上作了深刻检查,省文联党组主要负责人也代表党组作了自我批评。通过自查,相关协会全额退回了无法详细说明清楚的费用开支2.18万元。

  (二)清理直属协会和直属单位违规公款炒股。由机关纪委督促省影协、省视协和《山海经》杂志社完成股票销户工作。对于退出证券市场后账面形成的较大额的闲置资金,按照省文联公款竞争性存放的要求办理了公款竞争性存放。同时,机关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直属协会公务接待。制定了《浙江省文联财务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文联直属协会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实施办法。

  五、关于文艺评奖、考级等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理压缩文艺评奖数量。对省文联和省级文艺家协会的文艺评奖进行了全面清理、合并规范。秉持必须、必要、高效、精干的原则,原则上一个艺术门类只保留一个奖项,将具体评奖由2014年的12个奖项、115个子项、536个评奖数压缩至12个奖项、46个子项、294个评奖数。

  (二)规范文艺评奖制度。制定《浙江省文联文艺评奖管理办法》《浙江省文联文艺评奖行为守则》,进一步规范省文联各艺术门类专业性奖项评审工作,确保文艺评奖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在各类文艺活动中,省文联党组和书记处将提倡领导干部讲大局、讲奉献,除公益事业外,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防止利益冲突。

  (四)制定《关于推进省文联艺术考级工作规范化管理方案》,实行艺术考级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具体实施相分离。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不再直接组织考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同时加强对考级全过程的监管,确保考级质量,尤其是加大对考官委派的管理、承办方具体组织工作的监督管理等。

  六、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和对干部的统筹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重新修订了《浙江省文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浙江省文联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人员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和工作流程。

  (二)强化制度执行刚性。严格按照省文联党组《关于加强直属文艺家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选配工作的意见》,对2家直属文艺家协会副秘书长不按规定配备的问题进行整改,减少兼职副秘书长人数。针对个别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未按时按规上缴的问题,严格按照《省文联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采取“说明情况、限时补缴、严肃处理”的方法执行,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

  (三)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对漏报和瞒报的,严格依规执纪。经调查核实,对瞒报配偶持有股票情况的1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未如实报告配偶投资企业或持有股票情况的3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七、关于对干部使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把干部档案审核关口。组织干部档案审核“回头看”,吸取教训,全面梳理,查缺补漏,严格认定。对1名干部档案作假问题,作出了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的处理决定和行政撤职的处分。今后将严格落实对拟提拔干部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报告事项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文联深化改革方案》和省委群团改革精神,省文联党组将巡视整改要与贯彻落实文联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抓巡视整改来促进文联深化改革,切实解决文联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使文联组织真正成为覆盖面大、凝聚力强、温馨和谐的文艺工作者之家。目前《省文联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委宣传部。下一步,省文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我省文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提升执行力。将巡视整改与深化文联改革结合起来,通过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省文联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和作风面貌,充分调动文联组织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推动我省文艺事业和文化浙江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文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文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反映,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邮编310006(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571-87020279,传真:0571-87020301;邮箱:zjswljg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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