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6 14:27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6年11月7日—11月2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越城区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17年3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越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越城区委对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方案。区委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区委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等专题会议,统一思想,逐条认领责任,逐条逐项研究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分解落实责任,强化工作合力。14项整改工作,每1项由1名区领导领办,其他相关区领导配合,明确相关部门镇街为责任单位,限时整改落实。强化区领导带头示范,一级压一级,从严从实抓整改,坚决做到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见责任追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中心工作。牢牢把握问题整改与推进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八大战役”、区委区政府招商优进、建设推进、拆改快进“项目三进”工作主线,全区干部精气神明显提振,执行力明显增强,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抓整改边建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果固化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范,扎牢持久防治的制度笼子。同时,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经过努力,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08件信访件,办结105件,办结率为97.2%;党纪立案13件,结案13件;诫勉谈话13人,教育提醒5人,17人作出书面检查。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主要领导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之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抓好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尺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给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留“法外之地”,不让任何触犯党纪党规“高压线”“警戒线”的人有“可乘之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不折不扣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常抓细抓长,坚持用巡视整改成果来改进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实基层支部建设,保证党组织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不断提升干部精气神。
二、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存在敷衍应付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彻查绍兴偏门毛纺厂转制问题。原绍兴偏门毛纺厂厂长陈阿来利用职务之便的贪污问题,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2月27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被告人陈阿来在案件审理阶段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2017年1月20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审理。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追责,负责原亭山乡企业转制的乡主要领导以及负责偏门毛纺厂转制的原亭山乡分管领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在偏门毛纺厂拆迁中收受陈阿来贿赂的府山街道原分管工业副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深刻总结涉及灵芝公墓问题整改偏迟教训。区委常委会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对时任灵芝镇主要领导问责偏迟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个别问题整改态度不够坚决,执行不够有力,政治站位不高,教训深刻。对此类问题,区委将从强化“四个意识”的高度,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处理到位。
三是全面开展镇街集体企业改制“回头看”整改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体企业档案资料核查,根据现有资料和集体核查的结果,尚未发现巡视反馈企业转制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村级集体企业转制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原北海村支部书记、北海皮革厂厂长已被开除党籍,对涉及绍兴县汽车密封件厂转制相关问题的城南街道南山头村原村委会主任金荣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
三、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坚持任职资格标准、严格换届工作程序、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全力抓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风清气正、平稳顺利。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明显优化、文化素质明显提升。制定出台了《越城区村干部履职行为规范(试行)》,增强村干部规矩意识。
二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双整提升”、社区党建“契约化”、“基层治理大提升”等专项行动,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照标准继续予以保障,全力推动基层党建全域提升。落实《浙江省“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全区所有村完成了村规民约的制订修订,并公布实施。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区委抽调了财政、国土、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组建18个巡查小组,分三轮完成对42个行政村开展巡查。严厉打击“村霸”“地霸”,对有农村“村霸”“地霸”类案件,坚决查实情况予以打击。对村干部承包村级工程的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四是深入推进党员“五带头”承诺。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员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推进“三改一拆”、带头开展“五水共治”、带头维护信访稳定、带头遵守换届纪律“五带头”承诺制度。
四、关于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干部调动和领导职数、职级调整的编制管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多设问题已整改到位,重新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组成人员及职务,现只设1名党组副书记。同时,举一反三,对区政协党组类似问题进行了纠正。
五、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规为子女安排事业编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对区人事劳动局原局长儿子在2009年12月作为事业身份调入、聘用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已作出了清退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区人事劳动局原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分管人事副局长、分管科长分别被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女安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出台了《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调配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了对2008年以来科级领导干部的子女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的全面审核工作。
六、关于大额资金违规存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法院财政性资金存放,由区财政局、区法院共同制定招标方案,于2017年4月开展公开招标。对非税收入结算户中滞留的部分诉讼费结余资金,已于2016年11月起实施竞争性存放,此次与其他财政性资金一起存入中标银行。
七、关于一段时期区委主要领导缺乏担当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委主要领导率先示范。切实强化省委车俊书记提出的“第一要求”和“第一责任”等理念,对党保持绝对忠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始终做到挺纪守规。对存在问题敢抓敢管,敢于出重拳,敢于亮利剑,带头维护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
二是切实加快黄酒小镇建设。针对巡视发现黄酒小镇建设偏慢的问题,区委高度重视,建立以区长任组长的绍兴黄酒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对绍兴黄酒小镇东浦片区创建工作做到“一周一汇报、一月一协调”,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加快政企融合模式的创建,已与省中青旅、绿城集团达成合作意向,筹备成立绍兴黄酒小镇建设管理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目前,黄酒小镇展示馆、绍兴黄酒展示馆、越酿工坊、绍兴黄酒酒器展示馆等已建成使用;黄酒文化国际交流中心项目已启动建设。
八、关于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区领导带头示范。区委出台了“六个一”区领导联系制度,城中村围剿战、劣五类和五类水剿灭战等“八大战役”由区领导领衔担任指挥长,区人大、区政协组成8个专项督查组,负责督查。深入开展“站在新方位越城如何崛起”大讨论活动,组织学习讨论650余场,近5万人参与了讨论交流,开展大走访2000余人次,收集到各类问题反映800余条(项)、意见建议1000余条。
二是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干部清单式考核制度,制订出台了2017年度镇街、部门的清单式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科级领导干部“日志式”管理制度,切实提振勇于奋斗、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着力选拔任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引导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正确政绩观。
三是加强中心工作督查问责。深入开展“勇立潮头创新业、争创一流当标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庸懒散等行为。今年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59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副科以上干部17人。制定了《越城区鼓励改革创新实行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营造鼓励创新、容许试错、宽容失败的干事氛围,推动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是全力做好事权承接工作。实行高新区“大部制”改革,调整完善了体制机制。完成了三大类20项事权承接,抓实753项事项的承接落地,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出台33项重点改革工作清单,实施123项“微改革”。
九、关于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行动比较迟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规范进行自查自纠。严查个别党支部为应付巡视组检查,编造党支部活动记录相关问题。对区府办党支部负责人编造党支部活动记录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区府办秘书科科长、党支部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原区府办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已调到市级部门工作)已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到位。
二是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重要理论创新成果、重要会议精神等。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出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区委与镇街党(工)委都签订了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发文实施三级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
十、关于领导干部党员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学习,将党章党纪党规纳入2017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编党内法规、文件制度两册,发至所有单位和科级干部,并将组织测试。开展全区科级领导干部为期一个月的“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邀请省、市党校专家进行集中辅导,并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健全完善组织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坚持机关周一夜学制度。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加强政治巡察,制定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抽调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3个区委巡察组,完成了对区环保局、区农水局、区综合执法局的巡察。7月14日已将巡察情况分别向三家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两个月内整改到位,第二轮巡察正在组织实施。
十一、关于领导干部顶风公款吃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整改违规问题。对2016年正月初六部分领导干部在区机关食堂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涉及22人共7165.4元就餐费用已全部收回入账,相关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问责追责,区管干部16人已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此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二是从严抓实作风建设。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推动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下发了《越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各镇街、部门(单位)完成了公务接待自查自纠,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三是加强公款支付话费情况摸排清理。对照省、市要求,开展全区面上公款配备手机以及用公款支付话费情况摸排清理。对上半年发现的1起2014年购买中国电信电话充值卡用于干部通讯补贴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已清退14.664万元,给予2名街道党政正职党内警告处分,2名街道领导干部诫勉谈话。
十二、关于违规领取特岗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区人大2名领导干部违规领取的特岗津贴,已责令清退,共计8.928万元,并进行批评教育。区编委办原副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停发及重新审批特岗津贴的通知》,在各单位自查上报的基础上,区人社局严格审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取消4项,重新批准后保留18项特岗津贴。
十三、关于违规配备手机并用公款支付话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浙流口办有关文件规定,全区按规定可配流管通334只,实际配有流管通259只,现有流管通259只,其中正常使用250只,封存9只。镇街机关干部使用“平安通”手机公款支付话费,按实际公款支付额扣减每月15元流量费补贴(省里明确规定入网补15元)后予以清退,目前全区共清退“平安通”手机959只(手机费包含在话费套餐内),清退费用104.3万元。违规配备的36部“城管通”已全部收回。
十四、关于精简会议不力、“会海”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办、区府办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和精简会议的通知》,会议尽量做到能短则短,能并则并,能少则少,切实改进会风,严格会议审批,提高会议实效,以确保各级领导干部集中精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越城区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历史使命,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巡视成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整改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压紧“两个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区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岗双责”,增强“四个”意识。建立健全党建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坚持有责必问、有案必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确保2017年对全区行政村的巡查覆盖面达1/3以上。三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打造勇立潮头越城铁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规范干部选拔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切实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四是建章立制用好成果,营造“青山绿水”的政治生态。全面推行和完善清单式管理,完善政绩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干部精气神,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用制度建设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活力越城、品质越城、和谐越城“三个越城”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8317044;邮政信箱:越城区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12000(信封上请注明:“对越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xycq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