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2-29 16:4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7年4月8日至5月1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杭州师范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17年6月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视意见反馈当天,学校党委即刻召开书记会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强调并深刻认识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一是坚持严字当头,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挑重担,结合分管工作,主动领办任务,深刻剖析根源,研究措施,全程参与。二是坚持到底到边,从严从细推动整改。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牵头部门三级整改协调机制,提出了153条整改举措,形成整改方案,先后召开了书记办公会3次、专题党委会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领导小组会议10次、动员会2次、部门协调会90多次,谈话近200人次,及时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每个问题按照有整改措施、有整改目标、有整改期限、有责任领导、有牵头单位、有整改成效的“六个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实处着力,用好用活整改成果。把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重要途径,把巡视整改与推动学校重点工作有效结合,为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创一流提供坚强保障。

  通过努力,上轮巡视4个遗留问题及本轮巡视34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巡视组移交的5件信访件全部办结;问责追责70人次,其中党纪处分3人次、政纪处分1人次、组织处理7人次、诫勉5人次、批评教育32人次、教育谈话22人次;清退缴回钱款148.1万元,共制订修订各类制度文件49项。

  一、关于学校党委谋全局、议大事、抓关键不够突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出台《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树立职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5个方面提出了20条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领导班子月度工作例会、每周工作预安排制度,做到每月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确保领导班子将主要精力投到管理工作中。坚持领导班子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制度,每人每年牵头设计开展1-2个调研课题,为科学决策征求意见、提供依据。

  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修订《杭州师范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半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制度,开展学习现场记录、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等收集检查工作,保证要求执行到位,提高学习效率。进一步丰富政治学习内容,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着眼于马列主义的学习与运用,使理论真正成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更好推动学校发展。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校长及行政班子的组织指挥作用,党政同心协力谋发展。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理顺党政工作运行机制,抓好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会前申报和把关,规范会议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领导班子掌大局、谋长远、促发展的能力和担当。严格遵照《杭州师范大学章程》,在重大决策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的作用。

  四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学校党委加强办学定位、顶层设计等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凝心聚力抓好“十三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重点建设高校申请、仓前新校区建设、“攀登工程”二期实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田径赛事承办等重点工作。深刻总结反思信息化工作、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等工作,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和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化建设方向和思路,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加强对引进人才日常管理、全方位服务和严格考核,提高引才效益;修订《杭州师范大学“攀登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实施前、中、后三重评价,对8个已立项项目信息予以公开,加强全过程监督。

  二、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不够果断有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到办学理校实践和立德树人工作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和重点问题研究处理。针对巡视发现的教课课程、内容、课时等方面把关不严,重点人处置不够坚决果断等问题,校院两级党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敢于动真碰硬,加强教育和管控。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其他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领导班子领办意识形态领域管理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管理到人。校院两级党委严格执行每学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不少于1次,及时做好师生思想动态排摸工作,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出台《杭州师范大学二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二级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三是加强综合管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早排查、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工作机制和运行体系,修订《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管理的通知》,加强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的审核督查、台账管理、全程监督和定期抽查,修订《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把教材关和意识形态关,从制度层面加强对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出台《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鼓励德才兼备、业务能力强、政治素养好的专家教授和党务干部参与承担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全力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创建全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校党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党委聚焦主责主业,建立健全“三级书记”抓基层责任清单,构建层层落实、级级负责的工作格局。领导班子履行党建“一岗双责”,11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25个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委书记带头,校党委班子成员领办具体党建项目12项,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定期走访调研基层党组织、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等制度,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开展日常监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落实“123”支部学习教育基本规范,在二级党组织换届中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深入推进“党旗领航计划”,形成“党建+创新创业”“六有服务型党组织”等党建品牌项目和活动。加强对党务干部和基层党支部培训和指导,党支部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和责任落实,明确各二级党组织年度发展教工党员工作计划,引导更多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加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加强对钱江学院、附属医院等法人单位党委的领导和管理,指导做好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建等工作。

  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台账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的堡垒指数和党员的先锋指数考评,充分发挥教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选懂业务、威信高、有群众基础的党员担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开展以组织员、党支部书记为主体的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修订《杭州师范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议事规则(试行)》《杭州师范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学院在召开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党政联席会议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议事内容,规范议事规则,坚持民主决策,提高会议实效性和决策科学性。

  四、关于干部选任管理、个人事项报告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修订《杭州师范大学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在制度上对选任条件、程序、竞争性选拔、能上能下、培养锻炼等进行补充和规范,从提任时的年龄、学历、职务层次、任职时间等资格条件进行明确,进一步细化并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选、育、管、用制度链条。把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列为重要内容,有计划培养一批关键岗位年轻干部,让更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为学校事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持续动力。利用集中换届契机,调整交流退出部分干部,体现了能上能下,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法学院等部分缺配学院院长。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强化组织观念,干部提任及时按规定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备。加大对二级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的力度。出台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漏报瞒报处理意见,严肃处理个人事项报告不实问题,进一步规范漏报瞒报个人事项的处理程序和结果运用。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整理,补齐欠缺5名中层干部材料。全面梳理现有中层干部《干部任免审批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查漏补缺。加强提拔任用人员任前档案审核,对2名校领导超出规定的兼职数进行清理与规范,1名党政班子成员兼职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备。修订《杭州师范大学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对计划行程、审批程序、干部自律和监督责任要求等进行明确。

  五、关于人才引进中存在急于求成和浪费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科学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人才新政20条”),启动“十三五”人才制度全面创新升级。实施“卓越人才计划”工程、“学科带头人引进计划”,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师资队伍现状,科学论证、合理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明确人才引进的层次和条件,提高引才针对性和适用性。紧密结合学校攀登学科建设发展需求,以“学术研究类、应用服务类、传统特色类”学科为重点,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二是严把入口。严格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及团结协作精神等作为引进人才重要考察内容,明确引进高级职称人才进行实地政审。完善教师管理办法,严格任职基本条件,明确规定受聘教师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是严格考核。按照“学科设岗”要求,将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精准配置到相应一级学科。出台《杭州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等文件,探索准聘岗位的人事管理制度,试行预聘制度,积极探索退出机制,三年预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健全完善人才考核管理制度,建立校院两级人才管理机制,严格考核,强化人才岗位任期目标责任制,激励人才发挥引领作用,提高人才工作绩效。

  四是完善服务。强化“真心引才、诚心用才、热心待才”的工作理念,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努力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建立健全校领导联系高端人才制度,定期实地走访,定期与高端人才面对面交流。发挥人事处(人才办)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和完善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人才工作服务机制。实行高端人才配备联系秘书机制,确保高端人才专心开展工作。

  六、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三转”。支持纪委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深刻分析产生执纪监督宽松软的症结所在,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健全纪检体制机制等,着力提升主责主业意识和履职担当意识,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监督执纪问责逐步走向严紧硬。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分析采购和招投标不规范、违规自行决定并领取薪酬、乱发绩效奖励、违规合作办学等问题原因,给予违规违纪的附属医院原院长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医学院执行院长、附属医院副院长、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副院长、教育学院副院长等4名中层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54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对违纪违规的6件典型案件进行全校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强化监督监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细则》,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与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管紧密结合起来,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校院两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员教师,要求二级纪委每月书面报告工作计划、每两月当面报告履职情况,着力强化对二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法庭庭审旁听、参观法纪基地等活动,多措并举打造与新形势新要求相符合的纪检监察队伍,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七、关于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采购和招投标执行刚性。认真总结反思、扎实有序做好超市和美食广场招投标等问题整改和规范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分类处理的原则,积极稳妥做好后续工作,统一负责美食广场档口管理和运营,加强日常监管。出台重点单位招投标监督工作文件,全面加强对后勤服务集团、钱江学院、附属医院以及经济体量较大的医学院、生科院等重点单位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附属医院管理。加大对以各种名义乱发绩效奖励、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兼职取酬不规范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全面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严肃处理责任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设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推进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理顺附属医院和医学院管理体制。制订《附属医院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办法》,指导做好医院中层干部岗位设置、岗位职数配备、全员聘任等工作。按照教育部兼(任)职管理规定,出台《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对兼职兼薪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是规范绩效工资及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规定名目,全面核查以各类名义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对缺乏政策依据的名目该归并的归并、该取消的取消,对在未突破绩效工资总额发放的按规定条目进行规范发放,理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医学院等单位领导干部已带头清退缺乏依据或不合规的各类津补贴,重申严格执行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并加强业务指导。

  四是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和综合治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和廉洁教育,实行定期轮岗交流。推动学校内控体系建设向二级单位延伸,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指导各单位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纪委监督,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整体合力。开展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八、关于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全面开展公务接待、出国(境)、津贴发放等各类专项自查自纠,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发放补贴等费用全部清退到位,按照“三个后”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强化机关效能问责,通过检查督查等措施,确保《杭州师范大学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

  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出台《杭州师范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建立各单位定期自查自纠、学校不定期检查抽查制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利用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通报、曝光违规公务接待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出台《杭州师范大学综合服务中心小车队管理办法》,加强小车队车辆、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三是加强出国(境)管理。修订《杭州师范大学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构建起“学院把关、部门审核、学校终审”的内部审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出国(境)监管力度,杜绝临时改变出国(境)计划及行程,并将干部遵守和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规定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纳入干部经常性考察和日常考核。

  四是推进作风建设。结合中层干部换届选聘,通过岗位调整、教育引导和专题培训,优化岗位匹配度,提升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梳理界定责任清单、审批清单和服务清单,将33家单位、238项师生最紧密最关注的业务进行网上公布,建成并启用行政办事大厅,目前有12个部门及4家校外单位入驻,优化和简化办事流程,着力提高师生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继续保持政治定力,从严从实建立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巩固并运用整改成果,更好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三个不变”,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变,持之以恒、持续发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及时巩固整改到位的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反弹、反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按照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对标落实,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不达标准绝不销号。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有计划地开展校内巡察、经济审计、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督促并提高全体中层干部“自我免疫力”,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强化建章立制,构建管用实用的长效机制。着眼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四是巩固运用整改成果,为学校改革发展凝聚人心、提振信心。把整改落实工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健康和谐发展的强劲动力,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新局面,凝聚谋转型、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28865868;邮政信箱: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邮政编码:311121,信封上请注明“对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bgs@hznu.edu.cn。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