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5-21 09:1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7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学院党委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不折不扣、坚决有力地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学院党委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把全院师生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要求和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统一部署、整体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要求,努力重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扎实抓好整改工作。12月1日巡视反馈后,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建立整改责任机制。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促落实。学院党委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六见”要求,直面问题、整改彻底,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完善体制机制和健全规章制度。整改期间每周召开巡视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实行动态检查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确保巡视整改的顺利推进。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巡视整改措施92项,完成率92%,其余8项正按计划推进,并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共制定出台或完善健全巡视整改相关制度39项;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教育谈话4人、批评教育10人、调离原岗位1人。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学习贯彻省委决策部署精神

  完善学院党委政治学习制度。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省委决策部署精神,确保覆盖全体党员和相关教职员工。先后传达学习了全省宣传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省教育厅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并结合实际修订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推进服务师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谋划服务乡村振兴的相关教学工作,提升社会化合作的能力,从而推动上级精神落到实处。健全学院党委学习台账和督查机制,做到每次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主题发言、有具体措施、有检查督促,切实提高学习实效。

  (二)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学院党委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读了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强化党委集体领导核心地位,牢固树立集中力量议大事、谋大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新修订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相应的议事目录清单,对党委会和办公会的议事决策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并严格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凡认定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均提交党委集体研究决策。

  (三)增强领导自律意识

  一是全面反思深刻检查,坚决纠正违纪违规行为。2017年12月13日,学院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对照整改要求,作了深刻检查。对群众反映的“官气重、架子大、盛气凌人”问题,相关领导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反思检讨,并退赔了有关餐饮费1.9399万 元(已缴入学院财务账户)。针对有的负责人“违反政治纪律,多次找巡视组约谈人员了解谈话情况”的问题,学院党委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调离原岗位。针对两位主要领导到学院任职违规随带原单位驾驶员问题,2018年1月和3月学院分别与两位驾驶员解除了借用关系。

  二是调整领导班子考核奖励。根据省供销社党委《关于停止执行<省社所属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浙供合发〔2018〕1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度开始,停止发放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奖励。在校内绩效分配部分,将学院领导的收入水平与普通教师的收入水平差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核定的范围内。

  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意见》,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并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倾听意见、加大力度整改并及时回复等多种形式密切干群关系,努力提高学院党委和领导班子在广大师生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上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突出马克思主义在专业建设中的指导地位

  一是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顶层设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谋划与地方党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规划》,逐步落实组织、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建立“浙江农商院思政名师工作室”,明确并强化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二是完善专任教师政治学习制度。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及时发放十九大报告单行本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学习资料,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交流、有督查、有考核,切实提高学习实效。

  三是加强思政理论课建设。制定《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思政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推出“嗨,我的思政课”系列教学活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于2017年12月30日被绍兴市教育局确定为全市高校首个思政类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四是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制定《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计划》,探索实施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将思政元素融入到所有专业课、公共基础课的教学中,并加大课程质量考评中有关思政元素的权重,着力培育专业课程德育示范课,将思政教育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生力军作用,将传统文化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机构建设等纳入到社团思政建设。

  五是注重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加大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力度,落实系部党组织的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突出系部党组织考核结果在师德师风评价中的运用。

  关于1名教职工以伪造的本科学历申报人事代理制人员资格问题的整改,学院给予该名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追回以本科学历证书取得的相关津贴差额,2018年4月已派员外调进一步核实其专科学历,4月底已办理该同志离职手续。

  (二)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道路

  一是明确发展定位。修订《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于2018年5月16日提交二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使学院办学水平居于全省高职院校中等水平,部分指标进入第一方阵。拟定学院《“三农”办学特色建设规划》,着力从专业群打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培育、浙江现代农商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和绍兴市乡村振兴学院建设等方面强化“三农”办学特色。

  二是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修订学院《专业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2018年新增6个专业,停招4个专业,专业大类由7个减少到5个,从而使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根据《浙江省优势特色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年度建设方案,着力提升学院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水平。

  三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招引人才政策和待遇问题,全面梳理现有人才队伍情况,对近三年离职人员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提出了切实加大引进博士、高级职称和高技能人才的具体举措,修订《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学院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提升学院师资人才队伍的质量和层次。

  四是努力提高科研水平。修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省(部)级以上高层次项目”立项进行单列奖励;完善科研经费报销程序,明确由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各系分别组建了科研团队,学院成立了“浙江美丽乡村设计与研究中心”“浙菜创新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启动高层次人才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组织科研专题培训;设立学院科研成果奖。

  五是完善就业工作考核体系。修订《就业指导工作考核办法》,将毕业生离职率、对母校的满意度和就业专业对口率等作为学生就业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着力提高就业质量。

  (三)深化内部综合改革

  一是推进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学院《关于推进服务师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梳理包括“科研经费报销”等在内的涉及服务师生改革事项39项。通过整合办事职能、简化办事流程等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行政、后勤部门服务质量的考核和结果运用。

  二是畅通民主管理渠道。继续深入开展“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工作,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并常年常态化由院领导牵头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每年召开教代会不少于1次。2018年1月29-30日召开了第二届教代会暨工代会,5月16日召开了二届二次教代会。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18年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举办专题学习两次,切实提高研判和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二)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坚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整改期间先后3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和座谈会。制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实行自查督查、民主评议、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评考核制度。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系部每学期通报2次、宣传部每学期通报1次。

  (三)加强宣传思想建设

  加强对新媒体和学刊、校报等各类印刷物的把关。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组建了校园网络舆情员队伍,并制订相关工作职责。提升讲座学术层次,2017年12月先后邀请了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座。

  四、关于“基层党建虚化,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配合上级党委做好党委换届筹备工作

  学院党委主动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了学院党委换届事宜,目前换届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拟于5月底召开第一次党代会,完成党委换届工作。

  (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2018年学院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三)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全面落实系部党政交叉任职,对二级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进行再强化;举办专题培训辅导,进一步提升有效开展党务工作的实务能力。

  (四)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将党建工作考核列入二级系部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标内容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提高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奖励惩戒重要依据。

  五、关于“党总支和党支部存在软弱涣散现象,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进一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定期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严肃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切实肩负起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系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责任。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对全院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及“三会一课”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指导和督查,并就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制订《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办法》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办法》,推进师生支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支部记录,每半年度对相关资料台账进行指导和督查,相关结果给予通报并用于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推动组织关系精细化管理,对全院党员的组织关系再次进行排查和梳理,确保组织关系转接及时、无一遗漏。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对在外实习学生预备党员的管理作了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力度,明确学院今后与实习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时,必须将实习学生党员管理内容列入协议条款。开展在外实习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支部但在实习所在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的试点工作,研究相关举措切实加强对在外实习生党员的管理,保证其能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六、关于“选人用人缺乏统筹谋划,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检查干部工作中存在问题

  根据巡视反馈指出的有关选人用人、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学院党委逐一查实并及时对4名相关负责人、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批评,责令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制定《关于进一步全面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办法》等制度,严格干部选拔程序和选拔标准,严明干部选拔纪律。

  (二)统筹谋划部署干部工作

  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系统研究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的政策制度,修订完善学院《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并确定了6名中层正职后备干部、14名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

  (三)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

  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对意见征求环节进行规范;修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提高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要求,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加大干部教育管理力度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与线下、理论教学与现场体验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综合素养,2018年1月2日至13日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参加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批评填报不实的人与事,完成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

  (五)提高干部工作业务水平

  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办法》等制度,参加上级组织的干部业务培训,提升组工干部的业务素养。

  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和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学院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习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制定《2018年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明确“两个责任”。支持纪委开展工作,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有序有效。2017年9月以来,党委会先后多次研究部署纪委有关工作,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党委班子全体成员认真参加分管部门和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分析会,并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上对分管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认真剖析,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考核,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原基建办负责人未经审批擅自签订工程联系单,导致食堂屋面大修工程超预算,目前该名同志已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学院再次对其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2018年1月25日,财务处与资产管理处分设,避免廉政风险。

  四是加强廉政教育。2018年1月17日,邀请驻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朱金中同志为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重点岗位人员作“干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推进纪委“三转”

  一是明确纪委再监督职责定位。学院党委已于2017年12月29日发文免去纪委书记兼任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处处长职务。目前,纪委书记已不再担任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学院各类领导小组职务。

  二是聚焦纪委“主责主业”。全面退出工程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实行纪检监察事项监督报备制度,加强对报备事项过程、环节的合规性监督。制定《重点领域监督流程图》,逐步实现规范化、项目化和清单化监督。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室全面建立工作台帐,全面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加强痕迹管理。对2013年1月以来14件纪检监察信访件进行了重新梳理,对举报反映较集中的重点领域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研判,及时向学院党委反馈整改建议和意见。制定《问责追责实施办法》《关于对干部进行谈话的实施办法》,从严执纪问责。

  三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2018年1月25日,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邀请绍兴市纪委领导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辅导,对党纪处分条例的运用和监督执纪规则的把握等具体业务进行了全面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加省直属机关纪工委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班,不断强化纪检干部“四个意识”。

  八、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院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学员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和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最新批示精神,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四风”违纪违法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加强监督执纪,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车使用、办公用房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

  (二)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对办公室面积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对学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彻底整改,现已全部达到要求。

  二是对2014年和2016年应由学院行政列支的食堂接待费43.82万元由学院行政账转账给食堂予以补足。

  九、关于“廉洁风险防控和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招投标管理

  一是严肃处理“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部分教学设备采购来源单一,价格偏高”问题。分管院领导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反思检讨。学院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二是规范招投标管理。修订《物资(服务)招投标与验收管理规定》,制定《大额采购项目论证管理办法》,完善招标信息发布平台,避免采购来源单一,价格偏高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制定《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采购项目的备案,形成资产处和使用部门之间相互监督、资产处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及复审的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力求及时发现可能的隐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规范基建工程管理

  一是严肃处理“工程变更未经批准,擅自签订补充协议,施工中违规未聘请监理单位,验收时未聘请专业人员”问题。分管领导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并主动承担责任。学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针对相关岗位人员长期未轮岗问题,将在2018年6月中层干部换届时实施轮岗交流。

  二是完善基建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零星(维修)工程验收与报备制度》,补充基建工程相关细则条款,对3万元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引入监理机制,所有公开招标工程实行预审与报备制度,严格把关基建项目变更签证,增强基建项目管理的规范性与严肃性。改进议事规则,建立基本建设工作每周例会制度。

  三是规范工程验收。建立基建工程验收专家库,3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将邀请1至3名校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使验收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三)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严肃处理培训中心、研究所、食堂等财务管理问题。针对研究所利用虚假业务套现9460元,食堂和研究所违规购买超市卡和土特产4000元用于领导送礼的问题,已由相关责任领导全额退赔。针对培训中心用假发票报销的问题,学院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将培训中心工作职能与继续教育部工作职能进行合并,所有培训任务均由继续教育部完成,所需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研究所注销工作已进入流程。

  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与《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工会食堂的收支管理,杜绝八项规定明令禁止的费用的列支渠道。

  三是规范学院账户管理。学院于2017年5月24日实行公款竞争性存放,7月26日将大额公款存入中标银行。2017年11月20日对浙江绍兴贸易经济学校基本户、国债户、基建户办理了撤户手续,11月22日报省财政厅备案并审批账户重新招标,但中标银行因其有关竞标条款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监管标准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学院于2018年1月12日向省财政厅就账户招标失败事宜作了书面汇报,并已于2018年4月再次启动了招标工作。

  下一步,学院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学院党委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整风肃纪,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既“治标”更“治本”,充分发挥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推进学院科学健康发展。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持续整改工作与推进学院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学院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涉农类院校努力书写新的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817832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东街770号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党办,邮编312088;电子邮箱:10718446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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