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8 09:03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4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体育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3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体育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整改纪律。局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及时学习领会巡视反馈意见,统一班子思想。通过党组会、巡视整改专题会、行政例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省体育系统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局系统处级干部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深化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严格整改纪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9次专题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全省体育系统从严治党工作会议、1期局系统处级干部培训会,细化了3大类11个方面24项85条整改措施,逐一对标,明确责任和要求。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成效。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通过细分任务、压实责任、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决策,亲自部署督导,亲自检查验收。每周班子成员碰头会,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完善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先后制定修订出台24个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刚性约束作用。
目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已基本到位,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巡视反馈后,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共收回各类资金337.9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对30名履职不够到位、自我管理不够严格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谈话,对1名违反廉洁纪律的党员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关于“局党组对体育如何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思考谋划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要求,全体局领导带队分9个小组赴各市及局系统各单位开展调研。召开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专题学习会,强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谋划部署新时代浙江体育事业发展。研究明确了年度30项重点工作、22个重点调研课题。
(二)积极主动把体育事业融入省委、省政府整体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体育纳入了《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考核体系,制定《健康浙江体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筹办亚运会及举办顶级国际赛事纳入了浙江深化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列入省政府年度十大民生实事。将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纳入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
(三)聚焦重点难点研究推进体育部门“放管服”改革。明确了我省深化体育改革12个重点领域,推进体育行政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全覆盖。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在温州开展的全国首个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纳入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四)启动体育现代化创建,着手制定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创建标准体系,推动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五)修订完善了《浙江省体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二、关于“局党组理论武装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集中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3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十九届二次全会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车俊书记讲话精神;组织专题交流学习会,局党组成员畅谈认识和体会,认真谋划新时期体育工作思路和举措。
(二)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了局系统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加深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红船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三)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办法,在组织反“四风”问题回头看、集中开展各类检查考核工作清理整改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共浙江省体育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已付诸实施。
三、关于“局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碰头会等会议的议题范围和决策界限。
(三)修订出台《中共浙江省体育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浙江省体育局党组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浙江省体育局工作规则》。
四、关于“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观看国家安全教育展,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规范审查审核工作程序,出台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管理办法,举办相关工作培训班,层层压实责任。
五、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措施有的没有落地见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责成黄龙中心按照“提前终止合同、通过法律途径与其解约”的要求与租赁方商谈。目前,10处未公开招标(含3家联建单位)的房产、场馆已收回3处,计划今年底前收回2处,其余分阶段限期收回。
(二)责成黄龙体育中心修订完善《物业资产租赁制度》,并严格执行。局系统所有新增租赁物业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
(三)全面梳理近年来资金转移支付情况,进一步加大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管力度。
(四)新制定了《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市、县(市、区)全面进行绩效自评,省级实施绩效抽评”的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资金监管。
六、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和党的活动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按照立整立改要求,对巡视反馈中涉及问题的部分党支部书记进行教育批评,并强化局领导参加机关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新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体育局系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制定《每月党员学习活动日制度》。
(二)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局党组定期研究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制度,教育引导党员注重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建立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和谈心谈话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健康,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认真落实《浙江省体育局在外党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在外集训、备战参赛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
(三)积极推进体育社团党建工作研究探索。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精神,分析研究全省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状,制定了《中共浙江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加强省级体育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就4个省级单项体育社团加强党组织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和明确。局机关党委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对社团党组织建设指导。拟采取建立功能性党组织,指派党建联络员、指导员等形式推进党建工作,提升省级体育社团党组织覆盖率。
(四)注重提高学教活动实效性。制定下发《省体育局党的工作要点》,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制订具体计划。指导基层党支部创建党建品牌。明确各党支部每月党日活动要求。集中组织局系统处级干部赴嘉兴南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读原著、强党性、促改革”读书活动,强化“处长(主任)话改革、支部书记上党课、党员谈体会”三个环节,提升学习针对性和成效。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注重选任干部的民意基础。局党组重温《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省委和省委组织部“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等政策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加强干部状况综合分析研判,落实人事部门联系走访干部制度。进一步加强年度考核、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运用,选好配强干部。加大专业型干部培养力度,通过内育、外引等方式,培养和引进训练、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新出台《省体育局干部挂职管理办法》。加强人事干部培训和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的督导。
(二)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凡提必听”要求,落实干部选任纪实工作。强化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局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坚持提任标准资格,加强会前酝酿沟通,今后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严格实行“票决制”。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局党组会议讨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1名中层干部时,因有不同意见,已决定暂缓提拔。
(三)落实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政策。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今年初对局管干部个人事项抽查核实情况公开通报,对漏报的2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瞒报的3人给予诫勉处理,并对其“阅签人”进行提醒教育。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新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的暂行办法》。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作专题辅导,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
(四)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定期研究分析干部队伍日常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教育培训,举办了处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干部干事创业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新修订出台了《局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干部社团兼职清理,兼职的局管干部(含退离休干部)数量从94名下降到74名,兼职个数从137个下降到106个,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体育局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近期又按《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的通知》(浙组〔2018〕6号)要求再次开展督查清理。积极清退机关长期借用人员,除3人因工作特殊需要留任到今年底外,其余14人已退回原单位。新出台了《浙江省体育局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八、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九大和中央文件精神,加深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认识,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召开了全省体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新出台《浙江省体育局下属单位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已将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改由两位局领导分管,调整下放体育经济处后勤保障职能,重大基建项目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监管。明确黄龙发展公司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
(二)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机构尤其是纪检委员的设置等情况专项调查,对未按要求设立纪检委员的,督促调整增补到位,做到纪检工作全覆盖,形成机关纪委牵头总抓、上级监督抽查、同级相互监督的工作合力。局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基层单位监督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加以解决。
九、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禁在下属单位列支经费。召开相关单位及局机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违规列支情况,重申必须严守财经纪律,严禁局本级经费下沉。局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要求各单位根据其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需要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划清经费预算编制界限。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列入局本级会议计划和经费预算。新出台了《浙江省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及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
(二)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组织开展局系统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自查,对黄龙体育中心主任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督办,对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等单位进行重点督查,超标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问题已整改到位。对省级单项协会历年租用办公用房未交房租情况进行督查核实,与协会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收回40.3万元租金已上缴财政。
(三)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对4处基建工程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主要存在部分项目未经规划验收、未办理竣工结算、资料不齐或缺失、建筑面积超规划许可、投资超概算、征地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坚持分类推进,对未经规划验收的,按程序重新申请规划验收;对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加快联系施工单位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并提供依据资料;对基建工程项目资料不齐或缺失的,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沟通,查补相关资料;对征地手续不完备的,想方设法补齐相关手续。对涉及办理产权证的一些历史遗留难题,形成专题报告争取省政府相关部门支持解决。
十、关于“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购买服务、转移支付的跟踪监管。一是逐一核实情况,对2015年至2016年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收款后未履约部分经费予以收回。13家接受政府购买服务(拨款177.53万元)后未履约的协会,扣除税款后全额退回148.63万元;5家接受政府购买服务(拨款38.82万元)后有少量服务支出的协会,扣除税款后退回34.20万元。目前,已全部上缴财政。二是制订了《关于向省级体育社团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体育社团财务管理办法》。从今年7月开始,委托第三方评估中介机构对购买服务的体育社团履约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三是制订了《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落实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管,提高资金绩效。
(二)纠正违规挤占、挪用、转移问题。召开相关单位及局机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有关违规挤占、挪用、转移经费问题,要求各单位严明财务纪律,严格差旅费列支。收回2015年6月至12月拨付体育总会和各相关协会的资金117.42万元(扣除税款后114.67万元),目前已上缴财政。以上经费列支中,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十一、关于“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发展公司)潜在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厘清产权关系。目前,黄龙体育中心与公司“两权分离”改革国家试点已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计划(浙委改〔2018〕4号)。局党组已确定专人小组蹲点调研黄龙中心的事企改革相关政策。年底前,明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解决事业与企业资产不分等问题。
(二)加强运营监管。研究新时代黄龙中心和黄龙公司的发展定位、方向和战略重点,形成发展规划方案。加强对黄龙中心和黄龙公司有关“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明确发展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考核机制。深化“两权分离”试点,督导黄龙中心严格党委集体决策、公司具体执行的决策管理制度。加强黄龙中心领导班子和黄龙公司董事会建设。
(三)减低对外投资风险。一是在新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前,黄龙公司暂停新的对外投资。二是责成黄龙中心进行公司对外投资专项整改,目前已收回投资1000万元。清理未实质运营的子公司和俱乐部,决定注销6家公司、1家俱乐部,启动运营2家公司,预计8月底完成。三是根据浙江呼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采取出让公司部分股权方式收回先期投入,降低投资风险。
(四)规范房产出租、场馆经营。责成黄龙中心和黄龙公司成立物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今后所有租赁资产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对27处未公开招投标已出租房产、场馆,按“到期一家、收回一家”原则进行清退,已清退6家,尚有21处。除3家联建单位外,2018年再清退3家,2019年清退4家,2020年清退5家,2021年清退4家,2022、2023年各清退1家。对经省财政厅同意可委托经营性资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础上,已按规定纳入省财政专户。目前,已修订《物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阳光租赁、规范操作。
下一步,省体育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八八战略”,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继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体育事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有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变,持之以恒、持续发力,继续抓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局党组将适时开展自查督查,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于需在一定时间内或需通过充分研究论证后作出整改的,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要求,实行挂图作战,逐项销号,确保后续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观大势、谋全局、把方向的能力。坚持党管体育、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干部,义不容辞地扛起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建全建强体育社团党的组织,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和标准,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不断强化制度和纪律建设。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优良党风促政风行风。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回潮反弹。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体育改革与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势,全力维护浙江体育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5060959;邮政信箱: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浙江省体育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04;电子邮箱:24130422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