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8-14 17:26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1月3日至2月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3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浙能集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国资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强烈的紧迫意识抓好整改工作。巡视反馈后,集团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整改工作;逐条梳理反馈问题,提出67条具体整改举措。整改过程中,严格按照“六见”要求,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并于5月11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认识站位。集团党委先后召开专题党委会4次、专题协调会2次、专题例会2次,党委成员召开协调会30余次。实施“一周一报制”和“两周例会督办制”,扣牢节点开展各类督办60余次,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反馈的19项问题已有10项整改完成,8项稳步推进,1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因地方政府原因,应其要求调整至2019年底前完成。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5件(含国资委转),办结率100%。在巡视整改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8件、了结7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党内警告3人,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给予政务处分16人(警告10人,留用察看2人,撤职4人);实施诫勉9人,教育提醒32人次;新制定制度12项,修改完善制度52项;收回违规资金15.17万元。

  一、关于“党委履行领导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集团党委书记代表班子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剖析问题主观原因;责任领导深刻自我批评,提出推进项目建设具体举措。二是与各级政府、部门建立快速联络和联动机制,跟进项目报批节点,加快审批进度;建立集团领导班子2018年抓大事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带头加强政策处理,协调工程建设,破解金丽温等四个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难题。三是整合省天然气公司、金衢丽公司管理力量,刚化金丽温、东阳支线工程建设目标,调配电建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四是完成《项目进度计划管理》等18项工程管理等方面制度的修订;完成热煨弯管等68项天然气工程设备技术规格书编写及站场阀室建筑标准化设计工作;实施天然气管道工程典型造价研究,编制行政审批作业指导书和政策处理协议范本,加强共性指导。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四个强省”要求,集团党委形成高度统一的发展新方位,将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列入集团系统领导干部教育、人才培养和选拔考量的重要内容。二是出台《浙能集团创新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专题谋划电力产业区域布局优化思路,完善石油公司层级构建,推动构建“电力、油气、能源服务”三大产业为基础的新产业格局。三是增设新能源开发专门机构,完成西北地区近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收购,获得巴西圣西芒水电站30年特许经营权,实现松阳、长广大型地面光伏项目全面投产。四是编制“新浙能”五年发展专项规划,出台《关于加快陆上风电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等4个专门制度。五是明确浙能电力、水投集团两个新能源开发责任主体,制定新能源“三年行动方案”及2018年工作方案,力争2018年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实现225万千瓦布局。

  (三)关于“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前,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一是集团党委委员结合“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明确发挥党委“两个核心”作用的具体要求。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国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党建工作要求进企业《章程》工作;落实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三是修订完成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指导基层党组织对照修改本级议事规章制度;制定集团党委及党委委员权责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四是在全系统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自查自纠。

  二、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及负责人党建责任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调整浙能电力领导班子,原浙能电力党委书记在集团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作自我批评和检查;约谈浙能兴源节能公司党组织负责人。二是摸排集团各级党委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情况,督促兴源节能公司完成对“以党政联席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问题的深入整改。三是对集团公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标准优化完善,赋予板块考核权限;修订完成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办法》,抓好2017年首轮15家被巡察党委整改的同时,全面启动2018年对18家党委的新一轮巡察工作。

  (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集团第二次党代会,完成集团“两委”换届;督促指导镇海发电等4家单位完成换届选举;梳理下属单位党组织设置情况,新建立党总支7个,成立浙能国际公司(香港)临时党支部。二是对长广集团原存在的口袋党员及失联党员,已于2016年按照党内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处理。巡视后,再次对集团系统党员组织关系、档案缺失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完成。在嘉华发电等4家单位推行党组织、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三是完成集团2017年度星级党支部查评,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及党建MIS平台的精细化管理,全过程跟踪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三)关于“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不够同步”问题的整改。一是督导集团各单位党委在其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照检查,强化反思警醒;举办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班,提升基层实践能力;深入研究油气、金融板块党建薄弱点,增配10名专兼职人员充实党建工作力量。二是进一步明晰板块职能界限,跟踪检查板块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贯彻执行及履责情况。三是编制集团公司《党务工作手册》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及定期考问制度》,对需完善的16项党建制度标准逐项制定修订计划及进度表;加快《党建工作引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探索与实践》等多项年度重点课题研究进度,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水平。

  三、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核查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问题涉及的时任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修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完善动议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对照修订企业相关管理办法。三是集团党委组织学习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完成系统各级党委落实上述制度情况自查梳理工作,转发《浙江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等五个办法,加强政策宣贯。四是按照《浙江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工作办法》及集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把控任职环节;结合集团党委巡察、专项检查等了解系统单位选拔任用程序执行情况。

  (二)关于“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核查个别下属企业主要领导调整过于频繁情况,对涉及人员任职条件及程序操作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完成集团后备领导人员库动态调整及“百名年轻后备培养计划”规划;调研集团9家板块公司及营运企业干部培养使用及选人用人情况,引进金融、科技、石油等产业条线紧缺人员24名,跨板块选拔10名领导人员充实技术研究院、基金管理公司等企业管理力量。三是起草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选拔的指导意见,开展领导人员岗位知识地图与胜任能力模型建设,优化领导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构建可量化的评价指标。

  (三)关于“对内部员工子女招聘存在特殊政策”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集团公司《用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开公正的人员招聘机制与流程;通过集团党政一把手会议传达整改要求、作出部署。二是加大对各单位执行选人用人制度的监督力度,明确职工子女的提拔、岗位(级)调整等必须由所在单位党委(总支)集体决策;涉及跨单位调动、职务晋升的必须报集团备案。三是所有生源一律严格按照集团《用工管理办法》的标准、程序要求招聘。四是进一步加强已在系统内就业的职工子女的管理监督,梳理相关情况,做好任职回避工作。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存在不规范、超标准、超规格接待”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核查集团接待工作,对负有责任的集团办公室主任等提醒谈话。二是印发《关于加强业务招待管理的通知》,明确“一接待一审批”及所有业务招待费报销中需加附《接待审批单》的要求。三是专项抽查集团本部及所属单位业务招待费规范情况,对发现的审批单填签不完整等4类问题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完成集团公司《国内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文本修订,健全管理长效。

  (二)关于个别企业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整改。一是组成专门调查组全面核查巡视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经查,虽不构成设立和使用“小金库”问题,但在内部管理上存在差距及缺漏,对天然气运行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纪委书记提醒谈话。二是在全集团系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并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上报自查报告,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小金库”问题。三是明确要求天然气运行公司围绕内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集团纪委备案。

  (三)关于违规列支商业预付卡(券)、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问题突出的整改。一是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就巡视组反馈的“对违规列支并发放商业预付卡(券)、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问题,部分单位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后对相关单位进行复查,给予责任单位一名集团管理领导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后续通讯补贴列支及其他福利费支出事项进行专题分析,明确规范、节约、高效原则等工作要求。三是停止系统内新办包月套餐,完成《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的编制和意见征集,并通过集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联席会等通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五、关于“国有资产、资金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大量房产监管缺失,存在不公开招标、低价出租等”问题的整改。一是调整充实浙能房产公司领导班子,抽调集团建设管理部副主任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二是就制度不完善问题对集团办公室、资产经营部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全面梳理相关制度,完成《不动产招拍挂工作管理制度》、《可出租不动产招租办法》文本制订。三是责成浙能房产公司成立以其“一把手”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并就租赁房源全面梳理排查整改。目前浙能房产公司党委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深刻剖析检讨,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作书面检查。对巡视指出的8套低价出租房产,3套已协商上调年租金12%至17%,1套已收回准备重新招租,4套因提前解除合同违约成本过大,将待租期满后重新招租;对其余自行招租的房产聘请专业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视损失情况追究责任。四是派出整改核查工作组对集团系统房产租赁情况进行两轮排查摸底,全面了解使用情况。

  (二)关于“个别房产项目低价出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的整改。一是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聘请浙江省工程咨询公司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多次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在全面摸清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对项目公司董事长给予党内警告并处行政警告处分。二是责成浙能房产公司针对此次事件暴露问题,举一反三调查类似项目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合作协议及规定制度。三是成立维权追讨小组,责成金融板块公司督办,要求浙能房产公司及相关部门做好法律诉讼准备。

  (三)关于“资金风险管控不够严,应收未收账款较多”问题的整改。一是分类梳理各应收款项情况,及时制定针对性措施妥善处理。二是就兴皖公司应收款问题,已发函请求相关方协助调查,并申请查封相对方部分资产。就兴源公司监管不力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诫勉谈话,时任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给予兴皖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并处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时任部门负责人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兴皖公司时任执行董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兴皖事件发生后,集团于2017年8月下发《关于加强企业经营范围管理的通知》,对下属企业允许开展的业务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及时出台《应收款项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定期上报和跟踪分析机制,实时监督集团资金风险。四是对集团历史遗留应收款已采取书面请示上级协调、积极与相关方协商、提起法律诉讼、提取坏账准备申请核销等措施。对房产公司应收款问题,已与12家次承租人签订追偿权利书,后续将通过法律诉讼、追踪次承租人主张权利等方式进行追讨。对于兴皖公司应收款问题,将继续全力寻找合同相对方可执行债权,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六、关于“一些投资项目决策不够慎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对少数投资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决策不慎重,投产后有的项目亏损严重、资不抵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投资机会研究阶段管理,要求在可研报告中增加对项目风险评估的分析内容及可行风控方案;设立董事会投资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前置审核意见。二是根据项目亏损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对平湖甲醇项目、洞头风电项目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包含10项措施的减亏方案,对确实难以减亏的及时予以资产剥离。三是督促板块公司加大对三个项目公司的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管理机制;新增及修订完成《境内投资机会研究管理办法》等4个标准,完善投资决策体系。

  七、关于“部分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集团综合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占比过低”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采购规范性检查,梳理2016年以来100万以上综合类采购项目,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深入研究分析。二是认真排查综合类项目招投标各环节风险,发现相关风险点18个,制订针对性措施41项,并完成《招投标过程风险控制清单及防范措施》文本编制。三是开展全系统招投标法律法规及集团制度宣贯培训,加大制度宣贯力度;在日常管理中引入信息化手段,对生产、综合类物资及部分施工服务类项目实现全过程电子招标。四是完成《工程设备与材料招标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的修编工作,并及时督促所属单位完成相关制度修订。

  (二)关于“对二级单位招投标管理不到位,存在应招未招、拆分项目直接发包等”问题的整改。一是就天然气运行公司招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作出相关决策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时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提醒谈话,督促其修订制度,梳理2013到2017年服务采购类合同。就城燃公司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问题,给予作出决策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党政纪处分。二是组织开展“招投标/采购规范性巡回检查”。已完成科服、石油等5个板块的全面排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三是梳理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的管控模式,将200万元以上的技改、科技研发等项目全部纳入集团管控,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调整基建项目集团管控范围。

  八、关于“存在违反廉洁纪律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中层领导人员大量收受商业预付卡”问题的整改。一是组成4个调查组,认真分析和全面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巡视移交(含省国资委转办)的5个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理完毕,分别给予两名集团管理的领导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同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二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系统内违纪违规案例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集团警示案例集初稿编写。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坚定“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集团党委坚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以国企改革发展实践坚决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强省”战略,全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浙能落地生根。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逐级夯实责任。进一步加强集团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两个核心”作用,不断提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义不容辞担当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夯实各级党建基础,不断完善责任制管理,保证责任覆盖横到边、纵到底。

  三是严密风险管控,完善长效机制。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内控管理紧密结合,打造具有浙能特色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消除“两张皮”,实现“两促进”。立足企业实际,结合ERP和大数据运用健全管理流程,进一步推动关口前移。

  四是持续深入整改,实现成果转化。健全完善巡视整改督办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整改成果继续巩固扩大成效;对目前尚未完成,仍需时间解决的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对涉及历史遗留、疑难复杂的积极争取上级党组织指导支持,争取早日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6669680;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2号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邮编310007(请在信封上注明“对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jenergyjw@zh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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