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3-12 10:33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8月8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湖州开发区党委进行了巡视。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湖州开发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湖州开发区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巡视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和“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意识,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反馈意见,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站位,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全面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专题党委会、全区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并与各部门(街道)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分层次分类别统一思想,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逐条分析问题原因,逐项研究整改举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把反馈的6方面17大类问题分解细化为28个具体问题80项整改举措。党委书记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别与28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签订任务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主动牵头负责协调具体整改事项;部门、街道责任包干,全区一盘棋,落实落细,形成上下合力抓整改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委书记带头具体抓、抓具体,坚决做到整改工作亲自部署、突出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先后牵头召开12次党委会议和13次巡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会议,推动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聚焦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选人用人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等四大突出问题,以啃硬骨头的精神落实整改,以重点问题的整改推动面上问题的全面整改。研究建立整改工作推进周报送、半月例会、清单管理、跟踪检查督办等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逐一落实、逐项销号。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2件、了结11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警告2人,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人);政务处分7人(警告2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降级2人,撤职1人);组织处理2人(免职2人);诫勉6人(7人次),批评教育21人(22人次),提醒约谈6人,共计41人(49人次)。制定完善制度文件32项,举办党纪政纪、干部选任、公务接待、财经纪律等专题学习7次,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350.291895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407.4566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党委会先后传达学习浙江省对外开放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讲话、《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共计40项,真正把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及时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2018年第34次党委会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温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开发区党委出台《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传达学习、安排协调、督促检查三个机制,明确了学习贯彻内容、责任主体和报送程序,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街道每半月整理清单,提出学习贯彻意见,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学习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或纪要,定期归档,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到位。2018年第35次党委会开始执行。

  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追责问责。针对“一些重大决策未经党委集体研究讨论,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问题,对新城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予以批评教育,分别对管委会时任及现任分管拆迁工作的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时任征迁办主任予以诫勉谈话。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目前正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中。

  (二)完善制度建设。出台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流程。出台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机制的通知》,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结(决)算流程。修改完善湖州开发区《企业征迁补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企业拆迁补偿分级决策机制。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定。严格执行开发区《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关于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规划引领。根据新时期开发区的新特点、新任务,编制完成《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挥主平台、主阵地作用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发展三年提升实施方案(2019—2021)》,谋划提出奋力打造长三角发展高地、创新硅谷、智慧新城的发展定位。

  (二)规范项目招引。对2014年以来招引的项目进行“回头看”,对终止的1个项目签订土地收储协议书,收回已取得的60亩土地使用权;收回招商考核奖金2.25万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研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成立项目评审工作小组,落实项目评审制度,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度和绩效。严格执行“标准地”和“承诺报备制”,加强过程监管,减少和避免项目流失。

  (三)深化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开发区《深入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办法》,将企业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六项指标刚性纳入评价范围,逐年开展综合评价和ABCD分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打好差别化资源要素政策实施、低效企业出清、“五未”土地处置等政策“组合拳”,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并举,大力提升亩均产出水平。

  (四)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机构设置改革,不断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巡视整改期间,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成功举办首届投资贸易科技人才洽谈会。2017年在全省21个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考核中排名第6名,在全国219个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考核中排名第52名,比上年提升15名。特别是2018年度市委市政府晾晒主要经济指标中,开发区有13项指标增幅列全市前三,其中:GDP、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等6项指标增幅列全市县区排名第一。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获评为国家绿色工厂;二星级以上工厂达24家。规上企业亩均税收达17.56万元/亩,居全市第一位。

  四、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委书记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

  (二)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在巡视期间出台了《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全年两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开发区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书记就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在街道党委书记工作汇报交流会上,明确提出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街道党委书记年终述职考核内容。

  (三)举办开发区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邀请市委宣传部相关领导专题作了《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仗》辅导报告。

  (四)研究出台湖州开发区《关于加强网军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网军队伍的规模、日常管理、工作职责及经费保障机制。

  五、关于抓思想建设不够务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明政治纪律。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形式轻落实”的问题。专题学习“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精神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四联”联系点制度、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执行上党课制度、带头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为下一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牢思想基础。

  (二)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凤凰街道三人在拆迁过程中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在工作中违反组织纪律、滥用职权、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违反廉洁纪律,造成国有资财重大损失的问题,已给予凤凰街道原人大工委主任留党察看一年、免去其人大工委主任职务和撤职处分;给予凤凰街道原拆迁办主任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板桥村1名原村委委员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法所得62.6031万元及面积62.1492平方米安置房一套。

  (三)强化监督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开发区《影响机关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实施细则》,定期和不定期分别对干部担当、权力运行、执行纪律、重点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为官不为”的问责力度。开展评比低效能部门活动,党委书记分别对2018年被评定为“低效能部门”的三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约谈。对2018年在维稳处突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安分局全区范围予以通报表扬;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不力的20个领导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康山街道党委书记进行岗位调整。

  (四)积极处置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认真梳理前期群众反映的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村级留用地等13个热点问题。当前,已完成8个,新城国际烂尾楼等5个剩余问题,正在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中,确保按时完成。完善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开发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机制,创新模式,采用市场化运作,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六、关于基层教育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和改进我区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四联”联系点进行了调整,要求班子成员主动带头抓党建、强党建,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季度街道党委书记工作交流会,进一步压实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形成常态化督查。

  (二)加强党性教育。组织未参加2018年6月25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人员到湖州市反腐倡廉警示基地接受现场党性党纪教育,进行补课。邀请市纪委领导对全区党员干部开展2018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委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50余人参加培训。

  (三)强化监督问责。坚持每两个月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双重组织生活检查和抽查情况公示通报。已对原机关二支部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分别对国土分局支部、科创中心支部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予以提醒约谈。

  七、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反馈之后,非党委班子成员不再列席党委会干部人事议题。开发区已于2017年8月开始,实行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分设,不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二)2018年3月2日已出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涉及干部选任、考核、监督、奖惩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保障发表意见时间,要求党委班子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缓议等明确意见,并规范党委会记录,坚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整改。针对“存在因人设岗现象,干部选任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属省委组织部立项督办件,湖州市委组织部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开发区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整改要求落实整改。

  (二)强化学习培训。对组工干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的专题培训,提升组工干部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水平。

  (三)严肃追责问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时任党群工作部分管副部长予以批评教育。

  九、关于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整改并问责。针对“借公务员岗位转身份”的问题。已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报送相关整改方案,待方案通过后整改到位。对时任党群工作部部长予以党内警告处分。针对“部分机关干部挂靠乡镇解决职级待遇”的问题,对未到岗的2人彻底整改,已经到岗到位。开发区党委书记已在2018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予以谈话提醒,对现任党群工作部部长予以批评教育。

  (二)加强学习培训。已对全区组工干部进行了公务员相关知识辅导培训,严格执行《湖州市贯彻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十、关于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按时全面清退开发区本级、下属街道及企业2014年至2018年5月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清退1348.041895万元。其中,开发区本级共清退违规奖金及津补贴700.384465万元,各街道及下属企业共清退各类奖金及津补贴647.65743万元。

  (二)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开发区本级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对时任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分管治尘治气的管委会副主任结合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对开发区党委委员、驻开发区纪检监察组组长予以批评教育;对分管财政的管委会副主任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警告处分。对财政局局长给予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对时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予以批评教育。针对各街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分别对时任杨家埠街道党委书记、康山街道党委书记、凤凰街道党委书记、龙溪街道党委书记等6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三)严肃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范津补贴发放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一经发现,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责任追究。

  十一、关于公务接待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规饮酒有之”的问题,对2015年4月至5月涉及同城接待、违规饮酒的2人进行问责,给予时任开发区机关工会主席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开发区机关工会主席予以诫勉谈话;对2016年12月涉及违规饮酒的4名当事人进行问责,给予安监局局长行政警告处分;分别对安监局干部1人予以诫勉谈话,2人予以批评教育,对财政局局长予以诫勉谈话。

  (二)针对“赠送高档礼品有之”问题,及时修改出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公款购买礼品。邀请市委接待办和开发区财政局相关人员分别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公务接待和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严格执行湖州开发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建立定期抽查机制,做到规范透明。

  (三)针对“隐匿接待费有之”问题,立即责成环太湖集团公司举一反三,严肃整改,公司已通过调整明细科目全部整改到位,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对环太湖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结合其他问题合并处理,予以免职。

  十二、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健全主抓直管机制,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体系,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克服主体责任由监督责任代为行使的情况。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升纪律规矩意识。2018年12月18日已选调1名在编干部,增强新形势下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专门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邀请市纪委领导对全区党员干部开展2018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并在市委党校组织委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50余人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

  (三)强化权力制约,切实筑牢制度笼子。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湖州开发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办法》《关于印发<建设清廉开发区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建设清廉乡村(街居)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州开发区党委与驻开发区纪检监察组互通情况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八条意见》等相关制度。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持续深化个性赋责、有痕履责、跟踪督责、倒逼考责等特色做法。严格落实党委年初召开全区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大会,每年两次听取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每月召开街道基层党建工作例会,每年召开街道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述评会,持续深化每年对街道党委和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全面落实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推进工作并向街道基层延伸。

  十三、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干部兼职清理不到位”的问题,共涉及3名当事人,已全部清理到位,并对当事人杨家埠党委委员、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对当事人原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予以诫勉谈话,对当事人原集聚区工作处副处长、主任科员予以批评教育;对党群工作部分管副部长予以批评教育。针对“出国(境)审批不够严格”的问题,对财政局人员持因私护照执行公务负领导责任的财政局局长予以诫勉谈话,对党群工作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人员予以谈话提醒。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湖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漏洞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清欠房租。对2013年以来未及时收取房租的公用房、标准厂房和科创中心用房进行全面梳理,应收回的393.0455万元,目前已收回房租344.8535万元,剩余1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拖欠租金48.1920万元,该公司租赁用房已全部收回,所欠租金多次协商无效,已依法向法院起诉追缴。

  (二)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湖州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暂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暂行)》《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州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入驻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

  (三)严格规范执行。管理用房的出租已严格按照湖州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管理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标准厂房的出租已严格按照《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执行。

  十五、关于违法违规举借债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落实整改。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已以财政资金向湖州环太湖公司、湖州新城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湖州聚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归还借款。相关整改资料已上报财政部专员办。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时任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分管财务的管委会副主任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财政局局长结合其他问题给予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对环太湖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结合其他问题予以免职处理;对财政局分管副局长给予记过处分;对财政局经办工作人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分管环太湖公司的管委会副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三)全力保障化债。以2018年债务联合审计结果为基础,研究通过《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隐性债务化债计划》,确保五年内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成立公司转型领导小组,制订转型计划,出台公司转型财政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国有公司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公司经营性资产,全面提升公司自身造血能力,同时加强财务核算和资金管控,确保不发生区域风险。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和执行《预算法》,合理、合法、合规地安排财政预算支出,全面落实“三个不得立项”原则,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控机制。

  十六、关于工程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十三届省委巡视组巡视湖州期间,指出开发区违规招投标问题,开发区党委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十三届省委巡视组巡视后,2016年环太湖公司制定出台了《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包括设计服务在内的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模式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2018年,环太湖公司修订完善了《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设计服务单位动态管理与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项目启动招标流程、设计单位管理作出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湖州开发区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流程,从制度上防范工程领域的廉政风险。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王家漾II、Ⅲ标段在招投标中存在的犯罪现象,刑事拘留9名犯罪嫌疑人。针对8个单项合同50万元以上的设计项目直接发包的问题,对时任建设局局长予以批评教育;对时任龙溪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结合其他问题已予以免职处理。针对“旄儿港外立面亮化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的问题,对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针对“环太湖集团开工仪式3个购买服务项目直接发包”的问题,对管委会牵头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三)强化过程监管。强化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围标串标的监管,在交易中心开展交易的项目原则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推进不见面开标等新的交易方式,规范招投标流程;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和公安分局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和联办联查机制。制定出台湖州开发区《广告制作商选定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购买服务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七、关于拆迁安置领域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履约监督管理与评价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一律不签订合同。

  (二)修改完善湖州开发区《企业征迁补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企业拆迁补偿由各街道党委和开发区党委分级决策。就安置房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深入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开发区农房拆迁管理制度。

  下一步,湖州开发区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巩固成效、拓展成果、防止回弹,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强班子成员自身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动清廉开发区建设,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二是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照问题清单,从严从紧,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决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持续整改落实。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或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监督不松,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把集中整改转为常态化落实,紧盯热点问题,强化跟踪推进督查,确保整改提升到位。同时,将信息置于阳光下,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扎牢制度笼子,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加强源头管控,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新时期开发区的新特点、新任务,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制度。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制度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问责,真正把执行落实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全力推动改革发展。坚决维护巡视权威,以本次巡视整改为新起点,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视成果,加快推动开发区高质量赶超发展。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强担当、强实干、强活力,着力打造一支与开发区改革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铁军干部队伍,全面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2—2668222;邮政信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西路1366号1号楼306室;电子邮箱:5236802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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