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3-12 10:33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8月1日至9月2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拱墅区委进行了巡视。10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拱墅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拱墅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着力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办领导讲话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真反思、真认账,真负责、真整改,切实抓好政治巡视的“后半篇文章”。区委常委会以上率下抓整改,自觉认领、对号入座,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良好示范效应。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3次、区委常委会议6次,专题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梳理出126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11名牵头负责区领导,落实29个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并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绩效清单”等三张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巡视工作成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先后2次向省委巡视办、1次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确保准确把握巡视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常委会定期召开督查推进会,逐一听取责任区领导和责任部门工作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直接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整改任务销号制,区委督查室每周汇总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截至目前,39项具体整改任务中,30项按要求在12月24日前完成,其余9项正按照时限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45件信访件,区委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45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组交办的4条问题线索及巡视反馈意见中梳理的29条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巡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交办线索中1条已办结,3条正在抓紧调查中,总办结率为90.91%。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7件、了结7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政务处分1人(记过1人);组织处理3人(免职1人,责令辞去职务2人);诫勉28人,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21人,提醒谈话28人,责令检查1人;制定、修订相关制度文件46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47.868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54.6485万元。

  一、关于“‘四个意识’还不够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中央精神上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分别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区政府与市运河集团召开专题会议,就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布局和项目情况作深入对接,明确进一步加快石祥路以北运河沿线开发进程。积极对接中国作家协会、省作家协会,策划筹办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主题的文学创作研讨会,不断丰富拓展大运河文化内涵。

  (二)着力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坚决贯彻中央有关工作部署,综合施策、稳步推进网贷平台企业良性退出。持续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平台企业退出、立案案件移诉等工作,持续做好金融生态优化、金融风险化解等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三)深入推进美丽拱墅建设。出台《拱墅区雨污分流“零直排”巩固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拱墅区创建“美丽河道、亲水拱墅”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全力推进拱墅“污水零直排”2.0版本建设。完善一体化治水智慧管理系统,强化城市河道污染源头监管,坚持严管重罚、前置管理和联合执法相结合,全力防止河道、沟渠水质反弹。扎实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道”创建工作,计划到2019年底成功打造“污水零直排区”,累计建成沿河生态廊道100公里。加强水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处置能力建设,强化监管和巡查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二、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区委决策机制。出台《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区委财经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各项决策机制内容、程序,进一步提升区委常委会民主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制订完善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二)强化完善三个党组领导体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分别出台《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谈心谈话制度》,不断强化三个党组核心作用发挥。

  三、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署开展“解放思想勇开拓、争先创优敢担当”大讨论活动。按照省委车俊书记关于解放思想的重要讲话要求,在全区部署开展“解放思想勇开拓、争先创优敢担当”大讨论活动,制定《拱墅区“解放思想勇开拓、争先创优敢担当”大讨论活动方案》,明确“出台一份工作方案、梳理一张问题清单、制定一套整改举措、树立一批敢担当典型”等“四个一”要求,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当“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排头兵。

  (二)加快城区产业发展步伐。坚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引领,积极落实《拱墅区产业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智慧网谷数字经济小镇等十大产业平台建设,制定《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新一轮产业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做大做强以数字经济为龙头的“6+2”产业体系。全面落实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城北开发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参与大运河新城城市设计方案、大城北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完成全区产业地图、核心产业链图谱的编制,加快产业正负面清单编制,深入实施大树计划、小巨人计划、“旭日计划”,为拱墅未来产业发展规划打下基础。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组团共帮扶、合力促发展”服务企业活动方案》,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三)加快破解各类功能性制约。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去工业化改造工程项目已正式签约,并启动项目相关前期工作,确保2022年杭州亚运会前完成。借助杭黄铁路建设、大城北地区产业规划等,积极谋划推进铁路货运北站转型。结合运河二通道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渣土码头搬迁工作。

  (四)着力推进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优质化。围绕打造主城区最好教育的目标,全面落实《拱墅北部教育提振新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区域教育综合实力,建设高水平现代化教育强区。围绕健康拱墅建设目标,全面落实《拱墅区医疗卫生服务五年行动计划》,引进邵逸夫医院大运河分院,全力构建与辖区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五)强化综合考评过程性管理。制定实施综合考评月度通报、信息流转、联席会议、靠后指标挂牌促进等机制,每月对滞后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进一步强化抓综合考评的整体合力,提升联动绩效,确保市对区考核争先进位。

  (六)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查检查,进一步梳理优化办事项目和流程,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实现率”“满意率”,力争在全省第三方测评中进入第一方阵。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出台《拱墅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明确规范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严格执行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请假报备制度。区委宣传部每季度对街道、区直单位中心组学习进行通报,对必学内容、集中研讨等加强平时提醒监督。

  (二)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出台区委常委会以及各个街道部门党(工)委、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各层面干部谈心谈话。针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以及参加支部活动不够的问题,区委书记分别约谈有关干部,制定《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区委组织部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开展专题检查,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生活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立查立改,并形成专项报告。

  五、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领导干部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以及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不完整的,退回领导干部补充填写,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工)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督促区教育局等4家单位党组织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区各单位全部出台或完善本单位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区网络平台矩阵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环节程序,确保信息准确及权威性。召开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分析。以区网络指导中心为主体,每天开展舆情监测、形成工作简报、加强分析引导和管控。

  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面向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着力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近距离发现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启动新一轮“双一流”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招录,面向国内知名高校招录30名党政储备人才。组织开展干部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实施“青蓝工程”、年轻干部培养“新动力”计划,到2020年底前达到省委“两个20%”要求,着力构建好年轻干部梯次培养链。

  (二)严把干部提拔审核关。制定出台《区管干部诫勉内部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诫勉适用情形、操作程序。制定《拱墅区干部大监督信息沟通工作实施机制》,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力、透明度。

  (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干部业务工作手册》《干部调配相关工作流程》《干部考察工作手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手册》系列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动议、推荐、考察、决定、公示、任职等环节和步骤,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开展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回头看”工作,对存在“三龄两历”不一致情况的及时进行组织认定。对巡视反馈提出的个别干部个人档案多处不一致问题,区委组织部对其人事档案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文书档案进行了复核,并报市委组织部查核。

  (四)加强下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开展街道部门选人用人工作自查自纠和交叉互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80余个,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全区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书》,从严把关科级干部职数使用、选用流程、资格条件,进一步健全下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责任体系。针对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临时动议干部问题,责令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深刻反思,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七、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墅创堡垒”党支部组织力提升三年行动,大力培育创建最强支部、过硬支部。将后进党组织整转作为“书记工程”,区委常委带头联系指导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加快整转进程,9个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63个后进党支部和24个“小微病”支部全部完成整转、摘帽晋位。

  (二)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对街道部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过程管理调研,发现并整改问题569个。举办17个层面、10场次的专题党务工作培训,实现党务工作者全覆盖轮训,切实提升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全面排查,对29个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明确整改要求,指导制定换届工作方案。针对大塘巷社区党委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责成米市巷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党委书记给予批评教育。

  (三)着力提升两新组织有效覆盖率。开展两新组织双覆盖“红色攻坚”行动,全力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效覆盖,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95.6%,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96.14%,全面完成上级要求。常态化开展两新支部“清散沙、清空壳、清臃肿、清僵尸”整治,优化调整两新联合党组织55个,向两新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72名,推进两新党组织工作规范水平,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四)着力夯实经合社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对全区股社分离工作的指导,确保党组织单建、党建工作进章程与股社分离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18个经合社,已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未按要求将党建内容写入经合社章程的28个经合社,4个已完成整改,其余24个将结合股社分离工作同步推进;党组书记未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6个经合社,已有2个完成整改,剩余4个将结合股社分离工作同步推进。

  八、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巡视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办公用房已严格对照标准全面完成整改。在全区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自查自纠,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完成整改。将办公用房使用规范管理纳入各级纪检组织日常监管,确保杜绝超标问题。计划2019年3月份开展一次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整改工作“再回头看”,对发现整改不达标、问题再反弹的严肃问责。

  (二)加强“三公”经费全过程管控。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经费预算,在预算额度内制定出国计划。按月做好全区“三公”经费统计,动态监控执行情况,严控全年执行数,确保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比2018年下降10%,确保2018年会议费决算、2019年会议费预算不超过2017年会议费执行数。认真落实经费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落实公车改革要求。严格按照机关车队用车流程,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使用派车单制度,所有车辆均严格执行“一车一单”使用流程,区纪委监委做好日常公车使用情况的检查。目前,32辆公车已全部纳入机关车队调派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四)深入开展“兴五风破三慢”专项行动。建立线索移送、直查快办、问责通报三项工作机制,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等3种情形启动直查快办。巡视以来,共下发《作风建设问题抄告通知书》27份,督促解决问题18个,问责14人,形成有力警示和震慑。开展为期3个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共查处3起5人,其中2起3人典型问题全区通报。针对祥符街道花园岗村违建被媒体曝光后才拆除问题,由区纪委监委严肃调查问责,给予时任街道分管副主任诫勉处理,给予时任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

  九、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基层单位加强党内制度建设。针对部分单位存在违反“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问题,由区纪委监委分别约谈相关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纪工委书记。区委巡察办将违反“一把手”末位表态、“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等问题作为区委第九轮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底考核中开展全面普查,未发现新的问题。

  (二)从严把关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48名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开展随机抽查,对存在漏报情形的进行谈话提醒,对存在瞒报情形和漏报情形较为严重的给予6个月口头诫勉。对18名拟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开展了重点查核。

  (三)认真落实“抓早抓小”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25步流程,出台《完善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和《做好高知群体发展党员的通知意见》,推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在全区层面累计开展法纪宣讲53场次、党纪学讲活动130余场次、《条例》专题学习会1400场次,27566名党员及监察对象参加监察法和处分条例相关内容的测试。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3批170余人次,对4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全区党员违纪违法行为再次开展大起底,共起底涉法类线索16条,党纪政务处分14人。巡视以来,全区开展谈话提醒教育508人次,各级纪检组织实施“四种形态”处理10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4人次,占72.5%,第二种形态15人次,占14.7%。

  十、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标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制度。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及时配强区委巡察工作力量。出台《中共拱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拱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拱墅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拱墅区委巡察机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对区直单位和街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向15名分管区领导发出抄告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延伸巡察监督,修订完善《延伸巡察手册》,完成两轮6家对经合社党组织的延伸巡察,移交问题线索6条。

  (二)从严督促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解放思想勇开拓、争先创优敢担当”大讨论活动,共查摆问题53个,制定整改措施115条。区纪委书记分别约谈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有关纪检干部及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开展严肃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实施《深化“运河清风大讲堂”打造有激情能干事敢担当的纪检监察拱墅铁军实施意见》,召开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专题会议,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强化基层管理人员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的发现和查处,立案审查调查了2起发生在经合社和社区中的典型案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其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对信访核查不够认真的问题,立即对有关问题开展重新核查,对新发现的线索及时按规定上报市纪委处置。对区城建发展中心违规公款购买电话充值卡问题,责令区城建发展中心党组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批评,对充值卡进行了清退。对履职不到位造成有关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核查调查,对4名干部进行相应处理。对马伟荣案立即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步对其他案件启动“一案双查”,累计追责13人。

  十一、关于“拆迁安置管理比较混乱,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执行拆迁安置政策。针对个别干部在征迁安置过程中多获利问题,立即进行核查,给予相关人员警告处分,给予街道相关负责同志相应处理,并切实做好款项退缴工作。区政府明确由属地街道为负责农户确权分户的主体,国土拱墅分局、区安置办在街道确权基础上依法对安置人员资格和面积进行审核,切实加强拆迁安置确权分户的审核管理,全面保障被拆迁农户合法权益。

  (二)强化拆迁补偿资金监管。督促全区5家建设指挥部全部制定并出台《拆迁补偿及货币化安置资金内控管理制度》,严格程序规定,做到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和退回相关资金,切实加强拆迁补偿及货币化安置资金监管,建立完善定期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健全拆迁安置监管制度。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拱墅区拆迁安置领域政务公开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回迁安置工作监督管理,所有房源信息、回迁政策、选房办法等及时发布在拱墅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安置房管理。出台《拱墅区共有产权安置房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安置房的范围,明确主体单位管理责任。建立共有产权安置房专项资产账目,并将共有产权安置房纳入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监督管理。

  (五)切实加快回迁安置进度。坚持能早尽早、能快则快,加快安置房建设和交付,积极做好在外过渡群众关心关爱工作,缩短拆迁群众在外过渡时间,提高群众满意度。2018年,全区共开工安置房项目19个218万平方米,累计回迁安置1708户,完成市下达任务的218%。

  十二、关于“保安服务费使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保安服务管理机制。出台《加强政府购买保安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按规定编报保安服务费采购预算,规范采购流程,强化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提升保安服务的质量。召开街道预算管理和编制业务培训、公务支出专题培训、会计核算专题培训和年终决算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街道财务管理,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制定出台《拱墅区平安巡防队伍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街道网格员巡防考核机制。针对保安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立即进行查处,对上塘派出所分管负责人、内勤和上塘街道综治科负责人予以诫勉,对上塘派出所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对上塘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批评,相关款项82.018万元已全部退回。

  十三、关于“上轮巡视指出的公房底数不清,出租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公房管理。对全区国有房产进行全面检查核查,发现问题已全面督促整改。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建立房产管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和房产管理通报机制,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建立全区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全部公房纳入系统管理。

  十四、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发包、违规邀标现象还很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出台《拱墅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交易内控管理办法及配套设施细则》,明确对400万以下项目采取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摇号选择承包单位,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专项检查,累计自查项目162个、抽查113个,发现问题12个,全部督促整改。针对在招投标领域发现的具体问题,责令相关街道党工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关于“发放奖金福利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奖金福利发放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拱墅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津补贴、奖金、福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奖金福利发放。对全区各单位全覆盖开展2016-2018年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专项督查,未发现违规情况。针对部分单位违规发放过节费、车贴的问题,立即进行核查,对时任区运河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予以警告处分,对时任祥符街道分管负责人予以严肃批评,违规发放的62.85万元已全部清退。

  十六、关于“仍存在未按规定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规定。针对杭州康桥经开公司公款存放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目前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同时,对全区各街道、区直单位及下属社区、经合社、事业单位等公款竞争性存放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3家单位共新增7个达到竞争性存放标准的账户,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公开招投标。

  下一步,拱墅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二是做深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紧盯不放尚未完成或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区委将学习省委做法,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边整边犯,坚决防止整改过后又反弹回潮。三是着力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筹,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及时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工)委(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好政治巡察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区委巡察工作,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力打造“激情、用心、实干、担当”的拱墅铁军队伍,为加快高质量建设运河沿岸名区、推动大城北地区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8259116;邮政信箱:拱墅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邮政编码310015(信封上请注明“对拱墅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gsq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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