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科协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3-12 10:33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8月2日至9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科协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协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科协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10月26日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确保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巡视组反馈的6个方面14个问题,分解为32项整改任务104条具体整改举措,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各司其责的要求,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单位)、整改期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导机制,各责任部门(单位)按期报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和跟踪协调,及时推进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目前,巡视反馈的问题总体上已整改到位。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巡视整改过程中,组织处理2人(调离岗位),诫勉谈话3人,教育谈话1人。清退违规资金133.24万元,制定或修订相关文件制度12项。

  一、关于履行“四个服务”职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改进完善服务体制机制。制定出台《浙江省科协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并形成阶段性检查汇报机制。设立科技工作者满意度研究课题,开展全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摸清底数、科创环境和呼声需求。坚持面向基层,认真梳理科协服务举措、改革服务模式和创新服务机制,进一步改进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

  (二)推进科普地方立法进度。开展《浙江省科学普及工作条例》调研,省人大已将《浙江省科学普及工作条例》列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加强省科协科普工作力量,组织开展首次全省科普教育基地培训,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三)注重科技智库作用发挥。制定出台《浙江省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院士创新联合体—“浙江院士之家”建设,进一步拓宽院士专家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渠道。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院士专家开展决策咨询,提炼专家研究成果,编印《科技工作者建议》。

  二、关于对科技社团政治引领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145个省科协业务主管的学会党建及会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起草学会党的工作小组工作规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止12月12日,已有109个省级学会理事会建立了党的工作小组。按照学科分类,分别召开农科、综合、医科、理科学会理事长、秘书长层面党建工作座谈会,加快推进学会理事会党的工作小组建设。

  (二)加强学会党建工作。组织召开以“党建强会——扎实推进学会党建”为主题的第二届省科协学会党建工作研讨会。编印《浙江省科协政治学习资料汇编》,发至各个学会参考学习。

  三、关于机关党委编造台账问题的整改

  制定《浙江省科协党建工作综合考评实施方案》,印发《党支部有关会议记录范例》,规范支部工作记录。建立党支部活动长效机制,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的第一周,活动开展情况须《党支部工作记录簿》上有记录。责成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并调整岗位。

  四、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修改完善《浙江省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

  (二)建立督导机制。印发《进一步规范执行省科协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主要内容。每季度对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理论学习等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认真执行机关全体干部、事业单位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制度。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修订《浙江省科协党组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主体责任、职责分工、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按照集体负责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

  (二)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科协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加强自办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传播媒体的安全管理。

  六、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召开了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反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和组织生活会。

  七、关于支部工作弱化虚化,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落实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带头抓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党组每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要求。对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基层组织建设等6个方面开展量化考核,指导党建阵地建设,建立学习园地、学习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支部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规范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课制度。把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作为支部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建立《浙江省科协党支部星级评定基本标准》,从组织、制度、队伍建设方面完善健全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开展“先锋支部”创建活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严格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要求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党费收缴登记制度,组织开展1次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对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八、关于干部选任和日常监督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集中开展全面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突出党组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决策和把关作用,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程序。加强组工干部的政策业务学习,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制定《浙江省科协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全面审核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干部档案全面审核工作,认真进行组织认定,确保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修订《浙江省科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录用条件、公开招考或商调工作流程等进行修订完善。加大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严把招录人员的质量关。

  (三)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对一次性在外停留时间过长的干部,省科技教育中心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调整岗位,严明组织纪律。机关责任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对组织人事部部长给予诫勉谈话。二是修订出台《浙江省科协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干部因私出国(境)一年最多一次,时间不超过20天。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的监管,落实专人对干部出国(境)证照的日常管理,从制度源头上把牢关口。

  (四)排查整顿派遣合同工情况。一是解除与返聘开除人员的劳务合同关系,责成返聘人员退回25.89万元养老保险费和1.1275万元年终绩效考核奖。二是建立下属事业单位每半年或遇特殊及重大情况及时向驻会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报告单位财务状况、业务及经营状况的制度,切实履行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管责任。三是下属事业单位省科技馆对全体派遣合同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员、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日常考核。

  九、关于官僚主义、奢靡之风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持续开展走访调研活动。认真贯彻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要求,认真执行《浙江省科协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落实驻会领导联系市、县(市、区)科协、省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科技专家制度,经常到基层联系点、有关学会开展走访调研。

  (二)大力倡导厉行勤俭节约。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责成下属事业单位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将鱼缸移出办公室,停止用办公费支付鱼缸维护费用,并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十、关于下属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违纪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一)严肃规范经费开支。一是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重新核对2013—2018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情况,对所有超标费用进行清退,目前已清退12918.5元。二是按照有关外事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业务情况,研究制定《浙江省科协外宾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三是严格执行财政标准,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不断加强经费支出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做好违规配发手机、支付话费的清退工作。一是省科技馆终止与电信部门相关合同,收缴退还手机38台,只保留科技馆官方微博微信、官方支付宝、中巴车随车用机3部手机,由省科技馆办公室统一管理。二是手机通讯费共计149704.37元,其中用于单位开展活动及绑定公众号等费用19043.93元,其余个人费用130660.44元已责成省科技馆按实退回相关通讯费用。三是责成省科技馆对本单位在通讯设备配置、通讯费支出等方面问题进行整改,对公用固定电话使用及费用结算等进行彻底检查,从严从紧管理好单位通讯费用支出,减少不必要开支。

  (三)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上级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修订完善《浙江省科协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会同机关纪委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十一、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第1季度按规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每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省科协党组每年听取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基层各党组织每年向机关党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机关党委每年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二)严格评优评先审核把关。研究制定《浙江省科协关于评优评先事先征求意见的规定》,完善干部评优评先的事前推荐审核程序。对近年来省科协评优评先情况进行重新梳理、查证,撤销有关单位、人员的考核优秀等次,收回发放的考核奖6800元。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组工干部的业务学习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审核把关的能力水平。

  (三)加大压力传导力度。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制度,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力度。

  十二、关于办公用房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浙江省科协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规定》,建立省科协办公用房的长效机制。对直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各部室的现有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及不规范的事业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确保办公用房整改不反弹。

  十三、关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改变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式,由事业单位财务集中办公向财务集中管理转变,设立财务服务部,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的委托集中管理,增设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岗位,每年对事业单位开展第三方财务审计。

  (二)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财务开支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对预算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和资产管理等财务工作进行规范。

  (三)出台《浙江省科协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成立省科协加强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措施的落实。

  十四、关于下属省科技咨询中心个人所得税应交未交,仍有欠税款未补交问题的整改

  (一)省科技咨询中心与有关律师事务所签订“追偿权民事纠纷委托合同”,对应补缴个税当事人(非科协系统人员)按司法程序进行追缴。

  (二)目前已追回个人所得税91.091451万元,对没有全额补缴清个税的相关人员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

  下一步,省科协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省科协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有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变,持之以恒、持续发力,继续抓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将整改过程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化,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和措施,堵塞制度漏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着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效。

  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制。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形成震慑。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的“书记”意识,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改进完善选人用人方法,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四是不断深化整改成效。按照科协“四服务”要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以“归零”的心态,重新出发,突出持续长效整改,全面推进党组在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再上新台阶,以更积极更主动的态度推进科协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5107003;邮政信箱:杭州市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浙江省科协组织人事部1911室,邮政编码310003(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省科协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yj0606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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