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9-07-22 10:0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8日至2019年1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衢州市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衢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衢州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积极主动、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先后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专题学习巡视整改相关内容,做到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统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认领责任。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细分为51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牵头市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任务。先后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布置会和推进会,明确“1+5”整改重点,建立整改周报告制度,对整改事项实行销号管理,多次对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抽查,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不走形式、不打折扣。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858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856件,办结率为99.8%。对巡视组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立案59件、了结41件,给予党纪处分101人(警告57人,严重警告29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8人);政务处分10人(警告1人,记过2人,记大过1人,撤职3人,开除3人);组织处理29人(调离岗位5人次,免职4人次,降职2人次,其他23人次);诫勉68人,教育谈话160人,通报43起;挽回经济损失2290.86万元;坚持举一反三长效治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00件。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衢州发展提出的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创新,突出产业为王、优势再造、动能培育,打造更具活力的产业生态体系。研究审议“大科创”“大文旅”“大三农”“大商贸”政策体系,出台《衢州市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加快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强化指标数据监测分析,对标“两山”实践示范区建设要求,深入分析衢州市绿色发展指数,推动节能减排。建立组团联企长效服务机制,出台融资畅通工程,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提高城市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坚持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唱好核心圈层•城市阳台、高铁新城•未来社区、南孔古城•历史街区“三城记”。研究通过《衢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衢州融入杭州都市圈(暨衢州2050)战略规划概要》,制定古城双修十大工程实施方案,开工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四省边际中心医院、体育中心等重大城市功能性项目。

  (三)打造开放开发新格局。加快调整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推动义金衢上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等一批辐射四省边际重大项目纳入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调整。开工建设杭衢高铁(建衢段),编制常山江航运预工可报告和项建书。制定《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开展衢州市公铁水多式联运发展战略规划和水运(海河联运)发展规划课题研究。启动浙西航空物流枢纽项目前期工作。浙皖闽赣四省边际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顺利推进,协作区秘书处落户衢州。

  (四)推动南孔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文化衢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文化衢州建设重点项目和分工》,召开文化发展指数考核分析会,成功举办首届四省边际城市群文化产业博览会。推动南孔文化体验圣地项目列入《浙江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筹建南孔文化研究院,推出“衢州有礼大讲堂”“南孔大讲堂”,举办南孔文化系列活动。提炼形成“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品牌,先后在北京、上海等地举办城市品牌发布会,冠名宁杭甬、京沪杭—沪昆两列高铁列车和华夏航空两架客机,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城市宣传片。

  二、关于“落实精准脱贫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迅速整改问题。45145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费用1359.6万元已全部补助到位。取消2048名违规认定低收入农户资格。清退2911名非低收入农户违规享受政策待遇,清退柯城区143名村干部及其家庭人员违规享受小额贷款贴息,取消龙游县、常山县29个村扶贫项目,追回资金315.74万元。及时化解扶贫结余资金4.14亿元。2018年柯城区114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5万元以上,开化县119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政府补助性收入占比整体下降8个百分点。

  (二)严肃追责问责。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市纪委八大专项执纪监督重点内容。加大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的力度,省委巡视以来,扶贫领域已问责处理101人。针对违规认定低收入农户资格问题,给予时任柯城区农办党组成员、扶贫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常山县扶贫办主任和时任开化县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低收入农户违规享受政策待遇问题,给予时任开化县村头镇民政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三)完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运用大数据比对,完成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明确困难群体缴费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指导县(市、区)制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指导县(市、区)逐村制定“消薄”工作方案,明确“消薄”时间表、路线图。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制度,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当前我市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情况,并在党内通报。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市四套班子成员和市管领导干部在2018年度述职报告中按规定进行报告。完善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加强意识形态方面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加强市网信办力量配备,在机构改革中将市网信办调整为正县级市委工作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个、下属事业单位编制6个,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

  (二)强化青少年核心价值观教育。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重点部署青年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实施文明校园创建工程,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下发《关于实施中学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的通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业余团校教育课程和社会实践。

  (三)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订《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意见》,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问题处置。

  四、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受到黑恶势力的影响和渗透值得警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力度。出台《衢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项工作机制》,部署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深排细核”集中专项行动,多次组织“钱潮”、平安系列集中统一行动,形成波浪式、叠加式的打击高潮。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市县乡村网格五级干部以及公检法系统全体干警等参加会议。截至4月28日,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5个,涉恶犯罪团伙30个,破获案件358起。

  (二)坚决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出台《2019年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全面落实“一案三查”,重点查处了李炎土案等三起案件涉及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失职失责问题党员干部105人,其中柯城区万田乡人大原副主席被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村干部插手项目工程集中整治“亮剑行动”,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三)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出台《衢州市全面从严从紧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的十条意见》,开展市县科级干部交流,推动常态化管理监督。全市政法系统部署开展“讲政治、重警示、树标杆”活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扫黑除恶民警执法权威十条工作措施》。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将学法用法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较突出的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出台《衢州市大力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遏制和防范黑恶势力渗透的十条意见》,提出村委会换届选举负面清单和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措施意见,实施村(社)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组织大整风“十个讲清楚”、村社干部资格联审把关、基层组织建设三个“回头看”,全面开展不合格村干部大排查,共清退受过刑事处罚、“村霸”和涉黑涉恶等“三类人员”273人。完成一季度先锋指数考评,启动薄弱点专项治理,落实县级领导挂联、选派第一书记等措施开展后进村整转帮扶工作。

  五、关于“党内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市四套班子带头高标准开好2018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开展民主生活会情况作为市委每年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的重要内容。市委办机关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认真召开党性体检专题组织生活会,市委有关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市法院、市检察院制定完善机关党建制度,严格按要求召开支委会。督促有关领域党建主抓部门抓好各自领域《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检查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执行情况自查,对6名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二)加强市直单位党的建设。每年举办一期市直部门党务干部党建业务培训班。市卫健委举办系统党务知识培训会,提升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市统计局撤销原《市统计局工作规则》,在修改基础上重新下发文件;市人民医院出台《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市卫健委对市人民医院党委党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对时任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和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3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近亲繁殖”问题整治。在全市面上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工作情况排摸,督促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近亲繁殖”问题自查。对衢州广电传媒集团1名班子成员作岗位调整,共消化4对存在近亲属关系人员;督促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党委对涉及任职回避的中层干部和技术中心、发射中心的2名员工作岗位调整,严格落实任职回避等要求。健全《广电传媒集团聘用工管理规定》,对广电传媒集团干部职工近亲属报考本单位工作岗位作出严格规定。

  (二)加强干部破格提拔管理。修改完善《市直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工作流程图,加强对市直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业务监督、指导和审核。市资规局制定出台《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抽调参加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等方式,加强市直部门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

  (三)规范干部调动后工资关系转移。第一时间对涉及的市管领导干部工资关系情况进行核查,9名市管领导干部工资关系已按规定转移到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常态化开展工资关系核查。

  (四)清理领导干部兼职。开展违规兼职情形全面核查比对,责令核查属实的违规兼职情形103人次,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审批手续、辞去兼职、转让股份、退回违规兼职所得,共退回违规兼职所得133.75万元。将领导干部社团企业兼职情况纳入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实时更新完善领导干部兼职数据库,健全日常审批机制。

  七、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基层减负工作。认真贯彻“基层减负年”各项要求,制定出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实施意见》。1月至5月,市委、市政府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成员类文件、通报类文件等三类重点精简文件减少31.5%。下发《衢州市全科网格工作线上积分考核排名办法(暂行)》和《关于规范工作留痕管理的通知》,建立工作留痕正反面清单和管理备案制度。

  (二)持续深化作风整治。对2017年、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进行核查,对市生态环境局1名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令衢江区就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专题剖析检查和整改;编制完成《衢江区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方案》,实施牛头湾生态公园复绿工程。全面整改开化县马金镇后山脱贫小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问题,建立全市在建棚改安置房项目清单,梳理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18年完成情况和2019年项目底数,组织开展“回头看”。

  (三)全力加强基层组织执行力建设。督促指导江山市组建专项工作组,制定上余镇及上余村镇村两级整转工作方案,选派19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18个村的党建指导员。加强上余村村级组织建设,调整组团联村干部,强化村级班子和干部思想教育、绩效考核、问效问责等,加强村干部梯队建设。对时任上余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组织委员、统战委员等4名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健全长效机制,在全市面上持续深化组团联村、两委联格、党员联户“三联服务”,全面推行“周二无会日”制度,推动“三个三”基层党建工程做实做细做深做优。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摸清底数,开展资产重组。

  八、关于“开发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立即终止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与浙江蓝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对其违规发包行为开展调查核实。开展全市各级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市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的管理指导,督促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健全内部管理,修改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管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

  (二)加强开发区工程建设违规问题调查核实。制定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东港街道低丘缓坡土石方平整工程围标串标问题初核方案,迅速开展调查。下发《关于7起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典型案例的通报》。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管津补贴发放。督促各县(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和部分乡镇(街道)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市发改委清退擅自发放的课题费、信息稿费,市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个别领导干部清退在市水利局、市住建局违规领取的职称评审劳务费,共计清退资金694.86万元。责令市财政局就此作出书面检查,对10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出台《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规范评审费等发放工作。

  (二)严查公款旅游。对市委宣传系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清退违规费用77596元,对9名参与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时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对市安监局违规公款旅游问题,清退违规费用3816元,3名参与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加大发现和查处力度,常山县紫港街道麦坞村党支部原书记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严肃财经纪律。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督促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自查自纠,对14家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督促市西区管委会对在下属单位列支接待费问题进行整改,责令市西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督促市住建局追回超标列支培训费;督促市民政局清退不应由下属单位和县(市、区)承担的培训费用,对5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督促市发改委将违规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转至当年盈余,责令市发改委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十、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查处案件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规范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和集体会商机制,开展全市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专项检查。先后查办了市规划系统包含原局长徐骋在内的5人受贿串案,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6名领导干部职工系统性案件,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全受贿案等;对衢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和市供销社党委委员、副主任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提升政治巡察质效。成立5个固定巡察组,配备19名专职巡察干部,举办全市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启动专项巡察、联动巡察、交叉巡察,探索推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听取有关情况制度。完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评估制度,责令整改不力的原市质监局党委书记、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七届市委前4轮巡察移交的183件问题线索已查结174件,查结率95%,党纪政务处分19人,留置4人,其中市管干部6人。

  (三)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三个为主”要求,制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意见以及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统筹推进派驻机构与机关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党建工作和经费保障“六个一体化”。严肃追责问责,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给予时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内警告处分。

  (四)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推行“信访代办制”,健全信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办信对接机制。开展信访举报“提质创新发展年”活动,协同推进初信初访办理和重信重访治理工作。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对专项检查发现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插手或承揽本村工程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问责。

  (五)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好“七个一”要求,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举办“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主题展,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警钟》,编印《忏悔录》。“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全市有13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向市资规局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制度建设,印发《衢州市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十一、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彻底整改“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问题。对市本级以及柯城区、市西区在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开展检查。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名分管领导和时任市监管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制定下发《衢州市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交易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柯城区、衢江区依法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进场,强化集中监管。完善招投标领域“4421”体系建设,正式上线运行市公共资源平台三大系统。

  (二)彻底整改“三改一拆”问题。建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治推进专班,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和分类处置办法,对鑫业晶典小区违建开展集中整治,共拆除建(构)筑物及相关设施34户,收缴罚没处置款1003.4万元。对违建户中的13名处级领导和9名科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樟潭街道办事处主任、衢江区住建局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对市综合执法局衢江分局局长、副局长等8名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认真举一反三,深化长效治理,研究制定《市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暂行办法》。

  下一步,衢州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持续紧盯不放,确保整改见底清零。二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夯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深化整改与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作风、提升效能,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12388;邮政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2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010室;电子邮箱地址:http://zhejiang.12388.gov.cn/quzhou/

  中共衢州市委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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