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1 09:0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11月8日至2019年1月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云和县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委认为巡视反馈的问题,根子在县委。2月25日,分别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3月22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认领责任,并责成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纪委监委等24家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方案》,共涉及12位责任领导、5个牵头单位、181条整改措施。同时,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7个方面整改工作,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落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推进整改。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一方面,及时向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沟通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另一方面,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任务书,建立周例会、周分析、月督查的巡视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对整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严不实、效果不明显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2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22件,办结率100%。对巡视组移交的52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52件,办结率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立案24人,给予党纪处分17人(党内警告10人,严重警告4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2人);政务处分3人(记过1人,开除公职2人);诫勉谈话19人,教育提醒61人,留置2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2人。
一、关于“政治统领不够有力,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深悟透做实“两山”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做实“两山”理念、“丽水之赞”、“内聚外迁”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木玩、轴承、阀门三大传统产业实施“机器换人”“零地技改”“腾笼换鸟”,1-6月,全县实现规上工业产值48.12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10.0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1.6%、64.5%,均列丽水市第一。深化省级服务业强县试点,1-6月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2%。严格落实《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降低经济发展对高能耗产业的依赖性。对2015年以来被省、市媒体曝光的10件污染环境事件进行回头看,形成《曝光环境污染事件清查统计表》,未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同时,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1-6月,查处违法排放污水企业2家,乱倾倒固废企业1家,停产整治企业2家。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调整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大会,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压实各级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大力实施精准脱贫。对低收入农户进行实地调查、重新排摸,并根据该群体实际及需求意向,综合施策,精准帮扶。针对因地域环境、交通等因素的致贫人员,着手研究“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政策;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少技术资金的致贫人员,给予技能提升培训、金融信贷支持等扶持,并安置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就业4人,安置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60人;针对年老体弱、因病致贫等致贫人员,采取纳入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措施,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从而实现兜底保障。切实加强“三保障”。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稳步推进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崇头镇中心小学扩建、城东幼儿园新建等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完成中小学“空调进教室”改造项目,并每年单独安排50万元为农村学生提供营养奶,2019年在原有营养餐基础上,每周将2袋营养奶发放给每位学生,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给予低保、低边对象一定的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全县低收入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组织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大排查,召开全县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部署会,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采取当年改造、次年补助改造资金的即时救助方式,发现一户,改造一户,进一步加强住房安全保障。
(三)推动民生事业加快发展。有效提高“两集中两到位”比例。县应急管理局13个主项、18个子项的审批事项均已授权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2名人员进驻中心窗口,实现人员到位、授权到位,杜绝体外循环。目前全县90.3%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已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文化卫生事业建设。积极推进云和梯田开犁节国家非遗项目申报工作,与浙师大达成合作协议并编写完成申报文本。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建设,力争2019年9月通过省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验收。召开县域医共体建设动员会,授牌组建县医疗健康集团,高标准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县中医院扩建项目、崇头卫生院拆建工程、石塘卫生院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住地管理制度,配置“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实现“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全覆盖。保持拆违高压态势。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存量违建进行再次排摸和梳理,排摸出各类存量违建63万平方米,今年计划完成存量违建处置3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成处置20.19万平方米。同时,严格执行“即查即拆”、双线巡查日报告等制度,今年以来“即查即拆”新增违建113起、面积6552平方米。
二、关于“遵守政治纪律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2018年1月底前,清退完成垦造耕地奖励超高部分资金,共涉及652人次、总金额844.46万元。取消用于垦造耕地奖励的县长奖励资金,注销县推进垦造耕地工作办公室账户,将结余资金233.52万元全部上交县财政。巡视反馈后,自我加压,对编外、退休人员在2014至2017年期间垦造耕地奖金累计超过1万元的,按30%比例退还,涉及64人、应退42.12万元,截至目前已退回62人、39.75万元,占应退金额的94.4%。取消美丽县城建设奖金、美丽县城建设奖励、美丽县城及重点工程建设政府综合奖,清退涉及12人、6.26万元的重复发放奖金。同时,梳理县里统一的津补贴项目,完成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规范清理行动。严格执行《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切实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教育全县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三、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云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组织全县各单位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云和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县委巡察重要内容,坚决把制度执行到位。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对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严格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目前,相关领导已向县委提交书面检查材料。规范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到基层支部上1次党课。
(三)严格执行“七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组织开展“七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县交通运输局、县执法局、原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征收中心、原县公路管理局等执行“七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的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将执行“七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情况列为县委巡察监督具体内容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四、关于“对思想理论武装不够重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县委常委会班子和成员结合学习和履职情况,深刻反思、剖析学习不深不透以及与工作实践脱节等突出问题,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全力做好“内聚外迁”文章。谋划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召开县委全会,作出《中共云和县委关于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的决定》,成立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研究中心,即将完成《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发展规划》编制,致力将云和打造成生态环境高颜值、现代经济高质量、地域文化高特色、县域治理高水平、人民生活高品质的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大力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力争通过3年时间实现异地搬迁10000人。持续推动农民异地开发,累计培育14批657名“云和师傅”、1000多名后备“云和师傅”,带动1.5万农民从事食用菌种植等异地综合开发,足迹遍布全国30个省份。
(三)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定期邀请专家为云和践行“两山”理念、加快高质量绿色发展授课开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两山”理念核心要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规定全年开展各类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县委党校制定完成领导干部主职主业培训计划,并编入2019年主体班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养。
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职责清单、专题学习制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手册,坚持每季度开展督查研判,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工作内容,推动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白龙山街道、崇头镇、赤石乡、安溪乡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向县委提交书面检查和整改报告。4月9日,县委主要领导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进行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专题集体约谈。
(二)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专题指示。严格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车俊2017年12月莅云调研时关于挖掘、宣传云和抗战省城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的指示精神,下发《关于调整云和县抗战省城文化保护和利用领导小组的通知》,形成《云和抗战文化挖掘和保护利用调研报告》,编制完成《云和县抗战省城文化保护和利用规划》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完成大型舞蹈诗《红色云和》剧本编撰及3次论证工作。加强抗战遗迹保护修复,谋划和实施一系列抗战省城项目,民国风情一条街完成路面改造,立面改造工程已完成90%;小顺军民融合体完成项目选址和初步平面规划,处于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阶段;抗战文化纪念馆完成保护规划方案编制。
(三)补齐阵地建设、队伍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短板。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世界梯田博物馆,有序推进非遗展示馆、木玩展示体验馆、全民健身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基层宣传委员队伍建设。完成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配备情况和主业履职情况调查,明确要求宣传委员少兼或不兼其他工作,目前全县专职宣传委员已达70%,为丽水市最高。建立健全宣传委员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坚持每季度开展宣传委员学习培训。
六、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到位,干部管理工作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管理“退二线”干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制定《云和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召开全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工作会议,结合全县105名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安排其参与县委、县政府专项工作,确保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位不缺位”“退位有作为”。
(二)严格开展“三超”专项清理。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撤销超权限设置的征收办、农综办、生态养老办,整改完成县府办、县科协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下步,县委编办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报批设置局级机构,合理设置领导职数。
(三)严格推进领导干部兼职取酬清理。完成原县旅游局局长、原县林业局林权中心主任、县财政局原征管科工作人员、县经商局退休干部等4人的兼职取酬清理工作,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已分别对该4人进行约谈提醒。雾溪乡一名原主任科员因整改态度不积极且未按期限完成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雾溪乡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令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和税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经商局、雾溪乡等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七、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村级组织‘双带’能力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村干部“履职体检”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村“两委”班子“双带”能力,共清理不符合条件村干部11人,其中2018年12月,浮云街道党工委已撤销红光村党支部书记的党内职务。建立健全村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审查机制,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回乡大学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储备村级后备人才,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素质关。目前,已完成村干部后备人才信息库建设,全县共有420名优秀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人才进行储备培养;建立村干部信息库,完成对村干部的情况审查;建立村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审查机制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制度。开展村干部违规插手重点工程专项督查,对2名村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二)提升村两委班子“双带”能力。开展村党支部“家族化”问题调查整改,紧水滩镇党委已对梓坊村党支部“家族化”问题进行专题剖析,并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和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严格控制党员“家族化”发展。
(三)严格加强党员管理。探索乡镇(街道)乡贤党支部、青年人才党支部等做法,试点成立石塘镇乡村振兴乡贤会(优秀外出青年)支部委员会,吸引优秀乡贤、农村青年入党,破解农村优秀青年入党难问题。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员纪实管理制度,对第一轮60个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推进整改。制定并实施村干部“头雁”培养计划和村干部纪律法律专题集中轮训方案,全县10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轮训工作。
(四)扎实推进“消薄”工作。建立2019年“消薄”项目库和“消薄”项目清单,完善县乡两级“强村”公司运行机制,完成各村经济合作社以资金入股县乡两级“强村”公司并实行实体化运作,做精做实出租物业用房、投资水电站等“消薄”项目,增强村集体持续增收能力。结合行政村(社区)规模调整,完善落实县领导和部门联系“消薄”工作制度,组织动员各结对企业到结对村落实结对事项,推进薄弱村增收。积极谋划跨区域抱团“飞地”“消薄”项目,加快推进宁波市北仑区150亩山海协作“飞地”产业园项目。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违规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存在公款烟酒消费现象的县交通运输局、原县林业局、原县农办、县体育中心、县新华书店、原县国土局、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水利局、县委统战部、县旅投公司、县台联等11家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共处理人员30人(乡科级干部12人),其中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9人、书面检查8人、批评教育9人,对11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规违纪问题予以通报。制定违规接待、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检查方案,已组织开展6次专项检查,共查实5起私车公养问题,给予县司法局、凤凰山街道、县防洪公司、原县公路管理局、紧水滩镇等单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收回违纪款2669.63元。编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警示读本》,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切实强化日常教育。今年以来,已组织学习5期案例通报。
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相互推诿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2019年以来已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针对性督查,目前正对前期发现的2个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下步将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完成《失实举报澄清内部操作办法》,对10名县管领导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问题予以澄清,切实保护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
(二)从严整治53省道复兴路段交通事故多发问题。编制53省道交通事故高发路段整改方案,开展53省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整改行动,截至目前,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交通安全整治整改工程已完工,由县住建局负责的交通安全整治整改工程已完成50%。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强化对交通车辆、行人和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今年以来,在该路段已开展各类相关整治14次,劝导轻微交通违法1700余起,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1800余起,拆除电动车遮阳篷230个,劝导流动摊贩至疏导点经营36起、处罚4人次;深入企业、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9次。
(三)从严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不愿承担难度大工作的县执法局2名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通过激励鞭策、容错纠错、关心关爱、能上能下等多种方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从严整治“文山会海”问题。制定《县委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对2019年度全县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作出安排,切实精简各类会议活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下发的关于基层减负的政策规定,制定实施《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三十条措施》,确保今年出台下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
十、关于“日常教育监督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整改“领导干部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问题。对2014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我县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的12名县管干部,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县纪委监委已对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教导员未经审批赴意大利探亲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未经审批多次因私出国(境)的4名已退休或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6名已退休或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原县农办(扶贫办)主任科员叶秋霞由于涉嫌严重违纪,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交司法机关。严格执行有关出国(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并结合县委巡察,不定期开展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检查,对违纪违规的县管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二)认真整改“经常性谈心谈话敷衍应付”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对经常性谈心谈话敷衍应付的相关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目前相关领导个人书面检查材料已上交省委巡视组。制定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确保谈心谈话常态、有效开展。
(三)认真整改“正风肃纪不力”问题。加强正风肃纪力度。制定《2019年度正风肃纪工作计划》,提高明查暗访频次。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开展督查。定期下发正风肃纪工作通报,目前已下发4期。严厉查处隐形“四风”。组织开展变相公款消费、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创新正风肃纪检查方式,精准查找发现各类问题线索,增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现和查处能力。前期检查中,发现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到位、违规发放购物卡等问题线索3条,目前已督促整改到位,并对4名责任人追究责任。
十一、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规范,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纠正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尺度宽松问题。制定《关于在纪律审查中准确适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提高问题定性和处理意见的准确性,确保量纪平衡。完成县人大常委、原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利用职权为不符合条件的侄女争取困难助学金问题的复核工作,收缴其侄女所得的1.1万元困难助学金,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原县农办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对被巡察党组织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以监督常在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对于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进行问责追责,2017年开展县委巡察以来,已约谈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19人次。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部署开展巡察“再监督”、整改“回头看”、监督“再检查”等活动,并用好问责利剑,严格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
(二)坚决纠正“有的干部屡教屡犯”问题。开展谈话回访活动。对2015年至2018年受到过2次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的7名县管干部分别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全县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名单,成立回访教育工作小组,完成全县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及回访教育活动,共计开展回访教育89人次。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洁履职教育,通过网站展播廉政作品、在县两会分会场展播清廉丽水宣传片、梳理典型案例编撰《拍蝇集3》、开展案例剖析等方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对照反思。
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责令受处分对象个人及所在单位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严肃整改,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已对叶秋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案例学习,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县纪委监委每季度向县四套班子成员发送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函,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规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约谈提醒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参加该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三)坚决纠正“有的问题应查未查”问题。深刻反思严肃追责,县纪委监委对赤石乡党委委员涉嫌严重违纪应查未查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活动,发现苗头性问题或确定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置。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案件线索处置无拖延、无积压。
十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县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对“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安溪乡党委已作深刻剖析检查,严格整改落实。制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召开十四届云和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制定下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文件,督促提醒县四套班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专题例会制度和廉政谈话等日常工作制度。强化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于3月29日召开主体责任面对面评议会议。同时,参照省、市主体责任督查考核办法,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对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和优化。
(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提升扶贫资金结余使用效益。对扶贫资金结余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根据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组织落实结余扶贫资金项目。截至2018年底,共拨付村集体经济“消薄”和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扶贫专项资金1658.7万元,实际累计结余资金1362.2万元;对结余扶贫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进行全面梳理,落实项目41个。科学统筹涉农项目和资金。严格落实涉农项目联审会议和项目入库工作制度,建立项目储备工作联审制度,科学合理安排涉农项目和资金。建立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及时掌握扶贫资金收支情况。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每年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组织开展专项扶贫资金检查。重新调整资金安排。全面核查梳理殡仪馆、老年大学、文化礼堂等建设项目及农村保洁员工资发放问题,将四个项目涉及的未实施项目资金1850万元进行调整,不再从2019年度“两山(一类)”项目实施计划中安排。同时,对上述调整出的1850万元资金进行重新安排,其中,“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项目安排646.5万元,云和二中多功能教室改造提升项目安排103.5万元,石塘镇小学迁建项目安排1000万元,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项目安排100万元。加强“两山(一类)”项目督查指导。对本轮“两山(一类)”项目进行全面研究,完成2018年“两山(一类)”项目梳理并调整到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制定项目督查指导方案,定期对“两山(一类)”项目进行督查和指导,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根据不同扶贫资金性质,设立23套绩效评价模板,按照相关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将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发生违纪事实时间段的相关责任问题线索转交市纪委。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一案双查”相关监督制度,邀请专家来云进行“一案双查”授课培训。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质量提升年、能力提高年”活动动员部署会,制定并严格实施《县纪委监委2019年机关干部教育学习活动安排》《失实举报澄清内部操作办法(试行)》《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等制度。构建纪检监察干部“五张清单一张网”,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闭卷测试,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履职本领,改进工作作风。
十三、关于“有的领导干部‘靠贫吃贫,私分扶贫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整改具体问题。3月8日,对叶秋霞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月11日,将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叶秋霞、柳晓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18日,对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扶贫项目资金被私分的县财政局原局长、原副局长、农业科科长等3人进行立案审查。
(二)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通报,发挥以案警示作用。将扶贫领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形成长效监督机制。严肃查处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并按“一案双查”要求开展问责,给予县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主席行政记过处分。
十四、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微腐败’未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针对紧水滩镇莲塘村原村主任黄建锋侵吞扶贫资金问题,县纪委监委约谈紧水滩镇时任的两位分管领导。紧水滩镇党委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上报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管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二)加强巡察检查。在第三轮县委巡察中开展专项巡察,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为巡察重点内容,对各乡镇(街道)所属部分行政村和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按“一案双查”要求开展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重点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项目、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行自查自纠,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完善。下发《中共云和县纪委关于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及时完成岗位职权梳理、岗位风险排查、防控措施制定、作出个人承诺等工作。将党风廉政专题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课程,邀请丽水清风讲师授课,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防范“微腐败”。
十五、关于“上一轮巡视指出的问题尚有整改仍不到位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整治“国有企业上阴山局村铸钢厂1280平方米厂房违规出租处置问题的整改不到位”问题。加快整改落实。浮云街道已于3月26日与金立公司解除了《生产产地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于4月4日将剩余租金共计16250元退还给承租人,并于4月15日对其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封存。同时,金立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全面停产,目前已完成地上建筑物及生产设备资产评估,浮云街道正在牵头与金立公司商定补偿事宜,计划于8月中旬前全面拆除金立公司上阴山局村老厂房。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2018年11月下旬,对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房屋对外出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涉及199家单位,现已整改未公开拍租等违规行为16处。3月1日,对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房屋无偿使用(占用)、对外投资情况启动专项检查,已有199家单位完成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目前正在核实中。
(二)坚决整治“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促进招投标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确保程序到位,杜绝以县政府会议纪要规避公开招投标的行为。1-6月,全县应公开招投标项目9个、小额项目29个,未出现县政府出具会议纪要规避公开招投标行为。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检查。对全县2017年以来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土地复垦等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监理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积极优化招投标工作。制定并实施《云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小额项目发包程序。4月10日,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业务知识专题培训,涉及各单位招投标业务相关人员共计125人,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认识。
下一步,云和县委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求,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决坚定、从严从实,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构筑起上下联动的巡视整改责任体系。县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带头改、坚决改,直接抓、抓具体;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县委常委将以严的纪律、严的要求、严的举措,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二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抓好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督查推进,决不允许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严格督促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既立足“当下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条条对账,条条销号,不欠账,不留尾巴,特别是对7条正在整改的措施,加大督查推进力度,直至彻底完成、全面清零;又着眼“长久立”,紧盯98条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解决好思想根源上的问题,建立健全治根本、防源头、管长效的制度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边改边犯、反弹回潮,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是不忘初心、接续奋斗,努力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积极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为主线,深入开展“四服务”活动,大力实施“六大工程”,加快实现GDP和GEP“两个较快增长”,坚定不移走好具有云和鲜明特色的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整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8)5122576;邮寄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县委办,323000;电子邮箱:yhxwbxs@126.com。
中共云和县委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