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7-31 09:0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1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农科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新期望和视察省农科院时的指示要求,把高标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优化政治生态的契机,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拉高标杆,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反馈意见,部署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院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制订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7个方面16个主要问题分解为40项具体问题和149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院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标对表,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部门的问题整改,传导整改责任。各承办单位(部门)严明整改纪律,切实落实整改任务。院纪委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整改期间,召开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的党委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专题工作协调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大会1次。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40个具体问题已按进度要求整改到位。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做了核查处理。在巡视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2人、约谈批评141人次,新建、修订制度55项,催收欠款租金和挽回损失共计137.18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细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举措。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专题研讨和中心发言。对院“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完成院“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与优化完善报告;研究制定院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框架和《关于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农业科研高地的实施意见》。

  (二)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省部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省农业农村规划研究院、省农业科创园建设。积极拓展科研新领域,成立农业装备研究所,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研究院共建中国农业机械化研究院浙江分院,筹建成立水生生物研究所,出台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院党委加强对学术委员会领导的工作制度,产生新一届院学术委员会,健全学术管理体系。

  (三)精准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实施院乡村振兴十大科技行动,建立年度任务书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落实季度交流汇报制度。建立浙江省农科院系统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联盟,深化与11个地市农科院的协同创新、联合攻关、合作转化和示范推广。打造一批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建立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85个、综合示范基地7个;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46项,其中有10个粮油作物品种列入浙江省农业主导品种;培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5900人(次)。对口帮扶武义县大溪口乡溪口村农业产业发展,现已投入帮扶资金130余万元,派出农技专家16批次140多人次。

  (四)落实上轮巡视问题整改。修订完善院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院公车使用台帐管理,强化检查和监督。对全院房屋出租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关出租房屋已全部收回。出台房产出租管理补充规定,规范房屋出租内部决策流程、房屋出租审批程序、院属企业租用院属房产的管理及临时建筑的出租管理。

  二、关于“核心竞争力培育提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出台院党委工作规则,完善院党委会议事程序、修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厘清职责界限,建立议题征集与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党委书记、院长严把议题审核关,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科技成果奖申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申报均提交院党委会审定。

  (二)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落实院《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院的若干意见》及系列政策,积极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和特聘研究员制度,修订高层次人才津贴管理办法,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青年科研骨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今年上半年,引进水产学科团队1个、青年骨干以上人才5人、院特聘研究员5人;录用各类人才70人,其中博士46人;另招录进站博士后10人,其中“一带一路”国家外籍博士后3人;遴选15人到国内外高校及科研单位进修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三)提升科研管理和资源配置水平。在院科技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专家库。制定科研项目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制定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并抓好监督落实。分解院年度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体系建设任务,明确了加大应用性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等6个方面17条具体任务。加强育种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水稻甘薯专项设施建设,培育综合性状更优、质量指标更符合生产需求的粮油作物新品种。

  三、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已组织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举办农科论坛7期。对院属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形式多样地开展理论学习。

  (二)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开好院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院党委班子成员都认真参加联系和所在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质量显著提高。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内容,在院、所(室)、个人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和承诺书。建立健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召开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院党委书记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制定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四)加强院网站管理运行。集中开展信息更新,已完成院外网门户网站和英文网站的信息更新。制定院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由院信息化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院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和指导,院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站建设具体工作的协调、管理和监督,院网络信息中心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建立网站运行管理信息更新机制,并层层落实责任。

  四、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所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暨年轻干部调研工作方案等,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奠定基础。完善干部交流制度,7名超任职年限干部结合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正有计划地调整交流;纠正7个单位(部门)党政分设问题,消化了7名不合理配备的干部;纠正2个单位超配备或高配备正处级干部问题,调整2名不合理配备的干部;妥善消化临时机构配备的2名副处级干部。

  (二)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干部日常管理意见,加快推进干部兼职清理工作,共清退兼职取酬9.25万元,分类完成12位超年限或超届数人员兼职清理工作。加强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已根据省纪委派驻省农业厅纪检监察组处理建议的要求全部整改处理到位;修订院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单位和所处级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明确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职责部门和审批流程。建立因私护照归还台账,清理副高以上备案人员的登记备案情况,依规对存在少报告和漏报告情况的4人,分别予以暂缓提拔和提醒谈话。

  (三)整顿干部纪律作风。制订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意见,院党委行政与27个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各研究所与124个研究室签订了责任书、1132位科技人员签订了承诺书。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本部研究所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对非本部研究所的监督检查制度。对院属企业工作纪律、廉政风险点、内控制度建设等进行交流排查,进一步完善院属企业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出国境纪律问题进行核查,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都在有关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在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

  五、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创新党建工作。实施“双建设、双培养、双提升”工程,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研究室上,促进党建工作与科研工作相融合相促进;结合院所治理体系建设,提出优化我院基层组织设置方案,将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时间完成。发挥我院独特优势,大力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试点,发布年度基层党建工作6个创新项目清单,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特色+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二)规范组织生活。结合实际制定院《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对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进行规范。院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认真参加联系和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三)加大高知识群体政治吸纳。制定《关于贯彻加强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意见的通知》、党员发展与教育工作实施计划(2019—2021年),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举办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落实基层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一对一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今年上半年,在高知识群体中已发展党员5人,按期转正3人。

  六、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警示教育。制订年度院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计划和院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对近年来院内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4方面11个问题进行集中通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内容和省委“36条”办法,制定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意见,编制教育手册,设置警示教育专栏,开展在线警示教育知识测试答题活动,进一步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开展专项检查。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出国境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个人交回车费、餐费共计15621.62元。优化财务报销系统,加强对科研人员执行公务支出标准的教育培训;修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用餐定额标准,规范院内部食堂接待操作;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管理,细化结算凭证审核、报销等流程。

  (三)规范奖金福利发放。制订《浙江农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薪资制度》《浙江农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院属企业奖金福利发放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

  七、关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应诉与郡富大酒店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目前已进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阶段。与杭州市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就德胜快速路建设征迁土地补偿款支付问题达成共识,共同制定相关地块测绘和补偿评估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土地测绘和补偿评估。与德胜汽配市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已组织对人员密集区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台账开展安全检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聘请专业人员对商户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经与杭州市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德胜汽配市场三方多次协商,约定德胜汽配市场于8月10日前付清拖欠租金。

  (二)加强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制定出台院《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对2015年以来审计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审计整改未落实的41个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分类推进整改,其中2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个问题部分整改到位。对于基建管理不规范等5个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对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困难及到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或需上报解决的7个问题,计划于12月30日前完成。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院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分类解决院属企业财务问题。对农科集团2014年以来的审计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其中的5项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修订或出台院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将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审计及其整改情况纳入对企业的考核内容。开展院属企业“两年一轮审”,做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漏洞。委托完成农科种业公司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

  八、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对全院2016—2017年科研结余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对列支不合理35.74万元全部调整支出渠道整改到位。修订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科研结余经费的使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规范使用科研经费教育,进一步强调规范使用科研结余经费的严肃性。

  (二)加强对下属单位工程管理。成立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基建管理办公室,制定出台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同步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开展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与整改落实抽查工作,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对柑桔研究所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项目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制订柑桔研究所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落实风险防范责任清单;责成该所对2009年以来的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落实整改措施;暂停该所实施新的基建项目,对具体责任人作出处理;该所已按要求上报了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细化社会租赁用车管理。在省政府采购入围资格的租车公司目录范围内组织公开招标,与中标的6家单位签订了租赁用车服务协议(期限为2019年2月2日—2020年12月31日)。对全院2017年—2018年10月期间的社会租赁用车情况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组织召开了检查结果通报会,共收回不合理租赁用车支出30168.1元。修订院租赁用车管理办法,制定租赁用车管理补充规定,建立社会租赁用车审批制度和统一叫车服务平台管理机制。

  下一步,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省农科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从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己、从严监督的要求,以提升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新期望和在浙江工作期间视察我院时的指示要求,增强坚决扛起“两大使命”,加快“两个一流”建设,打造新时代农业科研高地的行动自觉。统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和职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院党委进一步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问题,要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以巡视整改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提升我院党的建设质量和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以清廉农科院建设为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以健全大监督体系为保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制度体系、严格制度执行,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让职工群众满意、让省委满意。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推进我院高质量发展。院党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我院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科技兴农相结合,与推进重点、难点工作相结合,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加强对我院改革发展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浓厚的科研创新氛围;对标“打造新时代农业科研高地”,高站位谋划推动我院高质量发展,力争在科技创新、服务“三农”上走在前列,为我省乡村振兴示范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6417318;专用邮政信箱:杭州市第A003号;电子邮箱:nkyjw@mail.zaas.ac.cn。

  中共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