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5 14:5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1月9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中共江北区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19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江北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江北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做专题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迅速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巡视整改认识到位、行动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七方面16项重点问题,迅速形成整改方案,列出了33项整改内容121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均明确了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以及完成整改时限,确保每项整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区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推进、亲自协调重点环节,其它区级领导认真剖析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反思检查,主动认领任务,以上率下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建立问题销号和工作月报制度,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90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84件,办结率为93.3%。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33件,办结率为78.6%。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5件、了结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政务处分1人(撤职1人);组织处理5人(调离岗位2人,免职2人,降职1人);诫勉4人,教育谈话23人。已制定完善制度30项,制定措施12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和“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每半年至少一次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情况和文化强区建设情况进行集体研究。一般情况下每次区委常委会的第一个议题为政治学习研究。自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区委常委会已累计召开10次,安排政治学习共计34次。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系统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传达学习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全面工作报告和年度党建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落实落地“三个全、五个真、三强化”举措。
(二)加快推进区域可持续创新发展。加强事关江北发展重大战略的研究和部署,明确实施“五化联动”、推进“五大建设”的工作思路。召开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大会,制定出台了《数字江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加快软件信息产业发展助推数字经济建设的若干政策》。主动融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建设,力争跨境电商试点企业、跨境电商出口额新突破。加快谋划推进老外滩国际时尚街区建设,提升区域国际化开放能级。发挥区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作用,做优做强“江北擂台榜”,组织开展“北岸赛马·亮榜晒绩”活动,“八联工作法”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三)加大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理顺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体制机制。第一时间成立区级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推进功能定位和项目招商、资产移交、规划研究。4月29日,江北区与市城投公司就慈开公司划转江北管理进行了交接。5月份在慈城、杭州召开两场以“慈城人文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的有效路径”为主题的研讨会。加快推进慈城古县城风貌协调工作,大东门重建地下基础工程已全部完成,周信芳故居展陈馆完成布展并对外开放。研究制定慈城古县城修缮改造古建筑产权证办理相关方案,加快推进慈城新城剩余未出让地块控制性详规调整完善工作。加快古县城旅游业态导入,紧盯行业标杆开展招商,已在7月底前明确了开发运营基本方向。
(四)大力度开发建设“两江北岸”。高标准建设宁波文创港,确保“一年出形象、两年见成效、三年成规模”。编制完成《文创港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1年)》和《文创港开发建设2019年工作计划》。核心区启动区项目6月份如期开工。明确姚江北岸产业布局,委托编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加快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建设,力争到2021年实现“万千百十”目标,即核心区集聚人才2万人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达5000亿元、限上商品销售额1000亿元以上、培育成功1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标杆园区。推进湾头区块开发建设,推动华润万象城、招商花园坊等商业配套项目建设提速,SAM超市5月开业;E公园、水上训练基地南侧公园和戚家耷路北侧公园等配套滨江公园加快建设;优化湾头区块交通的组织管理,清河路、行门口路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加快剩余未开发地块的商业、民生等功能性配套项目建设,5宗商服(商住)地块已列入2019年土地出让计划。
(五)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管控,优化2018年至2022年全区隐性债务化解整体方案,调整政府性投资项目,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盘活全区闲置和低效资产,推进拆迁土地“清零清场”,强化政府各类预算收支统筹,努力完成化债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加油站地下油罐”工作要求,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加强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江北区问题共计4项,除2项长期坚持问题外,其余2项问题均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江北区问题共计11项,目前2项已完成整治,其余9项均按照整改方案正在有序推进中。加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19年计划完成甬江街道、庄桥街道、洪塘街道和慈城镇“污水零直排街道(镇)”创建,基本实现全区“污水零直排”全覆盖。全力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新建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目前已配合市级部门初步完成厂区选址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审批事项“全进驻”工作的统筹协调,开展专业服务能力、系统应用能力、数据共享能力、无差别受理能力、现场应急能力、特殊人群服务能力等方面精准培训,不断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率、满意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无证件(证明)城市”建设。加快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改造进程,4月3日工程施工开标,计划工期6个月。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大检查。筹备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全区意识形态总体情况。设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室,统筹协调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通知》,加强相关活动的事前审批、事中监管。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拟于下半年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意识形态相关业务讲座培训。加强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责任追究,建立负面清单,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提升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危机化解能力。推进“直面聚光灯”工程,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领导干部上台作重要工作主旨发布。今年2、3、5月,分别举行了区2018年度扫黑除恶工作情况、2019年宁波国际山地马拉松赛和2019年江北区域价值发布会等新闻发布活动。6月20日,邀请了省、市网络媒体负责人、自媒体大V及热心网民等网络界人士召开网络媒体献智会。
(三)规范基层党组织学习记录。对慈城镇党委学习教育活动记录不规范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教育各级党组织引以为戒。健全完善慈城镇党委学习教育制度,优化学习议题设置。同时,开展了全区范围内的基层党建专项责任审计,对各级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举一反三,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的若干意见》,建立完善学习考核通报制度,对全区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议事规则,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问题已作出了岗位调整,并按规定补齐档案资料,从严把关其选拔任用,对涉及的2家单位和6名人员已作出处理。拟制定《江北区领导干部近亲属交流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江北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若干意见》《江北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等规定,定期组织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资格条件,事先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再行操作,涉及破格提拔的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建立健全干部档案管理相关制度,拟定《江北区新任区委管理干部档案接收标准》。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区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检查和事业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各单位均已完成自查,并就存在的规章制度建设、专项审核认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复查,对材料短缺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从严从紧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对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比对结果不一致的2名区管干部,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再次约谈。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力度,刚性执行“凡提必查”“两项法规”要求,对发现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瞒报行为,从严从紧处理。在2019年3月份拟提拔转重干部重点核查中,对3名存在漏报情节较重和隐瞒不报行为的,分别给予诫勉1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2人。加大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监督管理,通过定期巡察、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等,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及其家属提高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思想认识。坚决清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对涉及到的1名区管干部给予诫勉处理,违规兼职所得的报酬19.5万元已经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开展“清零”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及证书挂靠取酬等情况的排查整改。目前,已完成全体区管干部兼职报告汇总,无违规兼职、取酬、证书挂靠情况,另科及科以下干部存在兼职的48人次,已完成补办审批手续5人次、辞去兼职17人次,另有26人次因在僵尸企业、社团兼职或所兼职企业正在履行司法程序等原因,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逐人逐项作出说明,逐一明确后续整改方案并承诺清理时限。
(三)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针对庄桥街道灵山村、西卫桥村有关问题,建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进行处置;庄桥街道给予原灵山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西卫桥村党支部书记留党察看处分,免去书记职务。东邵村有关问题,已进入法律处置程序;同时免去东邵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加强对村(社区)干部法治意识教育,发挥清风园和慈孝家风馆作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全区所有党支部前往清风园接受廉政教育。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日常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深化推行农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的通知》,把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纳入街道(镇)、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清单,并作为“三交底”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加强《江北区农村(社区)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办法》《江北区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阳光公开,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反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不廉洁履职等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推进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专门安排2个巡察组对3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4轮专项巡察。其余2个巡察组,在巡察涉农街道(镇)时分别延伸巡察2个村,巡察城区街道时延伸巡察至全部社区。全年计划巡察50个左右村(社区),5月份已启动了8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违法建筑处置机制。慈城镇前洋村前洋庙地块剩余违法与合法连体厂房完成拆除,19.5亩复耕工作均已进场,目前已完成复垦施工环节。建立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防违控违工作平台,形成集违建信息汇总、督办流转、绩效考核的闭环式管理体系;建立地空一体防控机制,利用卫星系统每两月进行一次卫片比对;组建以网格员+城建干部为骨干的“1+X”防违控违巡查队伍,做到即查即拆。强化督查核查责任,制定出台了《中共江北区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区委领导同志批示件“马上办”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建立任务分解、批示件办理、核查复核、督促整改等工作机制。落实“三色交办”制度,按照白、橙、红分别进行提醒式、预警式、问责式督查督办,督查督办结果计入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强化跟踪监督,工作落实成效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干部纪实和“三交底”廉政谈话内容。
(二)加强房地产项目监管。基本完成万象府小区雨污水管工程改造工作,对涉及的2名区管干部、3名科及科以下干部进行处理。梳理全区面上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拟定房产项目“五交底”履职谈话制度,在项目开工前集体约谈开发商、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五方责任主体,进行履职交底。首创工程质量监督APCA四步循环工作法,目前已累计检查市政工程146次,监督检测86次。同时,整理汇总形成了《房建附属市政工程重点环节问题梳理及监督要点》,对路基工程、基层工程、路面工程、管道工程等四大类工程易出现质量风险的21项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26项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加大民生问题处置力度。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成立区“三服务”活动办公室,建立任务统筹、协调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管理、目标考核五项机制和“四个走遍”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三张清单一张表”活动管理。截至目前,区四套班子成员已带头走访企业(项目)191家(个)、群众130多户;全区累计5000多人次开展走访服务活动,共解决问题264个。健全完善民生小事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加强网格长、网格员业务培训,完善民生问题举报奖励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进民户、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组织机关干部和街道(镇)、社区干部广泛参与。人大、政协分别采用视察、调研以及“委员工作室”“委员议事”协商等方式,开展“四联四促”“代表夜聊”“民情夜市”“代表在一线”等活动,集中办理、督办群众“天天有感”的民生问题。建立民生实事工程通报制度,定期在“新江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纪委、组织部门同步跟进,将民生小事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省委巡视期间已完成对团区委原书记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并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处分。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和“三交底”廉政谈话清单,压实主体责任。畅通信访举报,加强干部8小时内外廉情状况的分析研判,开展针对性预防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函告等途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强化自警自省。制定实施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利用党政正职培训班、“创新江北论坛”“知行课堂”等平台,分领域分层次开展系统培训、全员轮训。同时,结合年底党建审计工作,对各单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开展一次全面体检。
(二)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密切关注、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对象,盯牢问题易发多发的下属二级单位、基层站所和村(社区),持续开展经常性正风肃纪监督检查。今年清明期间,组织开展了公车使用、值班情况专项检查;“五一”节前,对辖区6家烟酒批发市场和专卖店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3家高档娱乐场所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出入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加强与兄弟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突击检查,2019年元旦、春节、五一期间,分四批开展了正风肃纪夜查活动。对巡视组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财经法律法规的1名区管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每年组织对全区各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置。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5月份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七个一”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全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9场次,参加人员2874人次;观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专题警示教育片2874人次;排查廉政风险524个,制定防控措施524条;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培训、宣讲及上廉政党课81场次,参加人员3697人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讨论会88场次。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巡察机构力量,巡察办1名副主任和3名专职工作人员已到位;增设两个巡察组,每组配备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各1名。对涉嫌跑风漏气现象问题,已对两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建立完善信访举报件规范处置和严格管理相关制度,修改完善了《江北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办法》。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各街道(镇)纪工委(纪委)书记、各派驻机构和各室负责人的“一岗双责”,督促抓好责任范围内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业务流程自查自纠,健全内部监督,规范业务流程,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一律严肃查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干部轮岗交流,积极优化队伍的知识、专业、能力结构,整体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本领和审查调查能力。
(二)强化对违纪人员的处理力度。对涉及到的公安江北分局1名区管干部追加党内警告处分。认真汲取教训,密切关注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新表现,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加强对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和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的分析研判,重点查找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公职人员违反“六项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加大“一案双查”执行力度,对典型问题,既要查当事人的责任,又要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加强征拆工作监督检查。已对慈城中横河整治工程领导小组1名副总指挥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工作人员予以诫勉问责,慈城镇征地拆迁办1名副主任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慈城镇分管副镇长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处理。将征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监管领域,把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财务检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点内容。紧盯土地征拆领域重大项目、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严肃查处土地征拆出让领域存在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全区征拆领域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清查各街道(镇)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启动实施的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所有项目。试行“律师护航”机制,全程参与并监督项目流程、签约等环节,用法律规范征拆行为。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测评机制,定期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廉政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查。
(四)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和监督。强化区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运营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管全电子化和“黑名单”制度。推进新一轮招标代理名录库入围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标代理随机抽取制度。全面实施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制度和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将工程项目招投标作为区委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区纪委全程跟进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结合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梳理出串标、操控投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强买强卖、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问题清单,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组织开展平台操作、招投标监管、招投标新条例学习和廉政教育等培训讲座,加强招投标监管队伍专业素养和廉政风险意识建设。
七、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机关干部超编混岗的清理消化力度。针对超编问题,继续严格执行消化党政群机关超编工作方案,实行每年超编消化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制度,采取退休减少一批、交流化解一批、转岗消化一批、改任解决一批以及继续停招和严格控制党政群机关新增人员等办法,确保超编数量逐年下降,力争用6到8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消化任务。针对混岗问题,坚持“班子混岗逐步清理,中层混岗从严把控”的原则,严格落实人员行政关系、使用编制、担任职务相对应,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审批备案制度,不断加强清理调整力度,确保机关混岗人员有明显下降。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逐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信息公布、资金管理、招投标、绩效评估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现有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调整完善机关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政府雇员”制度。
下一步,江北区委将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扛稳抓牢做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一是持续用力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意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对巡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坚决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强化“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执行刚性,让每一个责任主体都感到肩上有担子、背后有监督。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从严从速查处,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二是持续用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敬业尽责不好、廉洁自律不严等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加大治庸治懒治散的力度,下大力气整治少数干部奉献担当不足、为官不为等问题。三是持续用力抓好制度体系建设。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预防,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注重发挥治本效应,及时总结归纳巡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常抓中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进一步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四是持续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完善巡视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进行督察督办,对进展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对阶段性的目标任务,继续集中攻坚,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认真研究治本之策,适时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边改边犯、反弹“回潮”现象发生。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既是巡视整改的监督部门,也是巡视整改的主要参与者、落实者,尤其对监督执纪、选人用人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 89184530;邮政信箱: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江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5020;电子邮箱:nbjbwyp@163.com。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
2019年8月15日